这些刚刚杀戳完毕的家伙现在正排成了整齐的队伍,神色间刚毅不变,眼神里依旧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满不在乎,仿佛,杀退这两千重骑兵们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比上自己家地里揪了两片白菜叶儿还要来得轻松。
一群重甲强兵们整齐笔直地站在了老板的身前,开始报数。
“唔,干得不错,下去休息一下吧!”
荆老板咬着雪茄满意地望着自己的这群举世无敌的悍厉强兵,咧开嘴乐了,挥了挥手,一群重甲强兵无声地鱼贯走出了城洞子里,消失不见了。
整个过程很轻松,可是,三个金刀圣手却看得心里一个劲的颤抖,如此惨烈的杀戳,对他们来说竟然还没当做是一回事,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的神经究竟刚硬到了什么程度?他们的血液难道是冷的吗?就算是杀了一千多头猪,他们的眼神里也应该有些悲悯才是。可是,从他们的眼睛里,三大金刀圣手根本找不到与悲悯有关的神情。
“刽子手,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刽子手!”
饶是三大金刀圣手再是稳定,看到这种场面心里也不禁一个哆嗦,禁不住小声地咒骂起来。
“呵呵,刽子手?你们不如说他们冷血来得更直接些!
没错,对待自己的敌人,就应该冷血。如果在战场上对敌人还存在怜悯之心,那就是对自己的犯罪。况且,你们不仅仅是格尔玛的敌人,更是一群入侵别人领地的豺狼!如果今天,我们守不住这座城,让你们突进了城市之中,结果会是怎样呢?我们的战士与平民将会遭受到更加惨烈的屠杀与报复,我们的财产将被你们抢掠一空,我们的女人将沦为你们的性奴,在你们的身下嚎哭颤抖!
试问,如果你们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又会怎么做呢?
今天,就是今天,就是现在,我不但要以血还血,用事实告诉你们,更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告诉你们,犯人者,必被犯,想诛别人,就等着被别人诛灭吧!
对于一个要求自由、独立、民主、和平的格尔玛来说,我们向来做好了两手准备,一手是鲜花,一手是剑。为朋友准备的,便是鲜花,为豺狼准备的,便是我们手中的剑!
现在,你们拒绝了鲜花,那好,便等着洗净你们的脖子,迎接我们手中的利剑吧!
自由的格尔玛,万岁!
格尔玛的子民们,万岁!”
荆老板从后面施施然走了上来,猛然间眼神变得一片狰狞,指着犹自在那里嘀嘀咕咕个不停的三大金刀圣手狂吼起来,吼到最后,振臂狂呼,声震平川大野,响遏行云。
城头之上,所有的战士都听得热血沸腾,禁不住击打着手中的武器,随着荆老板齐声狂吼,“自由的格尔玛,万岁!格尔玛的子民们,万岁!”
一瞬间,所有人的心被荆老板的这一句话拢在了一起,聚成了一团,自由的格尔玛,格尔玛的子民,说得多好啊,没错,他们是格尔玛人,是向往自由与安宁的格尔玛人,他们不允许有任何外来的强盗欺凌他们,他们不允许任何人没征得自己的同意进入自己的家园,更无法容忍这些外来的强盗们在自己的家园当中烧杀抢掠,是个有血性的男人,就要战,跟他们狂野地战,哪怕流尽了身上最后一滴血液!
其实长时间以来,格尔玛荒原上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地域精神,那就是,敢敢、尚武、狂野、彪悍!
只不过,这种地域精神虽然形成了,却并没有完全的统一,而是依据着一座座盗城呈现散落式的发展状态,从来没有一个人或是一群人将这种精神进行完整的梳理,修葺,形成一个完整成而统一的整体,呈现一条主线式的发展脉络。
也因此,这种地域精神永远只不过是一种散漫的精神,而无法形成一种心理风貌,更无法将人心完全聚拢在一起,形成共同的信念、理想与目标,所有人都是各活各的,没有统一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就如同一条条丝绦,尽管丝质相同,可是,它们一直是散落的,根本无法拧成一条丝绳。
可是现在,经过了荆老板这么长时间以来的东征西讨将整个格尔玛首先在地域上完成了形式的统一,而后又将格尔玛荒原上的土匪们进行打散梳理,最后又在心理整合的最关键时刻迎来了一场共同排外的战争。
无疑,这一切主观与客观的条件,都为格尔玛真正形成一块独立的地域,格尔玛人真正形成一种超然于任何国家之外的人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现在,荆老板这样一声振臂高呼,水到渠成,几乎就是在一瞬间,所有的人都自发形成了一种我与格尔玛共荣辱的心理,“格尔玛就是我的家,我就是格尔玛人”,结果,战士们群情激奋,民心聚拢,吼声如山呼海啸,浪奔涛涌,不可遏制。
那是,一个共同的群体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而放声狂呼,在这一刻,真正的格尔玛,真正的格尔玛人群,形成了。
而这些,就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民心基础,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地域、精神与心理雏形。
虽然这一切来得很快,基础却打得坚实无比。
就算没有荆老板,格尔玛以后也会出现一个这样的领头人,只不过,时间,际遇与命运的轮回将荆老板推到了这个风口浪尖儿上罢了。
一切,都好像一条已经挖通了的水渠,就差那么一锹土将水渠与河流挖透。现在,荆老板这振臂一呼,就如同切下去的那一锹,登时就将整条水渠疏通开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水到渠成了。
城上城下,无数格尔玛的战士们高呼,他们胸中豪情激荡,热血沸腾,猛然间,他们像是找到了生命中的真谛与自己活着的意义,是啊,为了一个自由的格尔玛,为了做一个光荣的格尔玛人,他们宁可抛洒下自己身上最后一滴血液。
大势终成!
而格尔玛军人们的狂呼声仿佛一声声利锥,攒刺着庞贝国军人们的心,让他们心底的精神受到重创,大量失血,而随着这精神之血的流失,勇气与信心与开始飞速的流失,如果,如果不是那三个金刀圣手还在原地冷静地屹立着,还给了他们一丝残存的希望与信心,恐怕,现在他们就要转身奔逃出去,全线溃败了。
这种强大的精神压迫力,是那样的狂野、粗豪、霸气,又哪里是他们所能够抗衡!
三大金刀圣手也被这同时间爆发出来的巨吼声吓了一跳,三个人再次对望一眼,每个人都发现同伴的脸色一片苍白,眼神里有一种叫做绝望的东西在闪烁。
是的,从精神上来讲,他们庞贝国的军人,已经军魂丧失,彻底的败退了。
不过,就算死,也要站着死,毕竟,他们三大金刀圣手可是庞贝国的镇国宝刀,他们就算死了,也不能丢人!
三大金刀圣手定了定心神,一齐向着荆风施礼,因为,他们感觉得到,这个可怕的人眉宇间所拥有的气质,不但证明了他是一个绝世高手,更证明了,他也是这群彪悍的军人们的领袖,那纯粹是一种来源于高手的直觉。
“梅兹!”
“伍德!”
“卡比隆!”
“向您问好。”
三大金刀圣手肃容向荆老板施了一礼说道。
“呵呵,你们也好。看你们的样子,也是高手,并且,你们留下来,是要为庞贝国的军人们挽回最后一点颜面了。
嗯,也好,也好,不过,想挑战我,你们还不够资格。先过了我手下的这一关吧。”
荆老板负着双手,眯着眼睛望着三位金刀圣手笑道,神色一片高高在上。
不过,他有高高在上的资本,因为,从现在开始,他就是真正的格尔玛之王,是笑傲世界的强者。
三大金刀圣手沉默了一阵,最后都点头默认了。
从这个人身上爆发出的气势来看,他们,上去也是白死,根本伤不到人家一根汗毛。
与其送死,不如退而求其次,如果能杀掉他的这个手下的高手,应该,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三大金刀圣手不禁感到了一种悲哀,什么时候,以他们尊贵的身份,轮到他们去欺负一个格尔玛上的强盗小弟了?
不过,这样的一个同样眼神就能镇摄住战马的强盗小弟,恐怕也一定是那样好对付的吧?他们必须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了。
“哈哈,我来了。兰帕德,今天让你们三大金刀圣手除名!”
在一旁早就等得迫不及待的兰帕德一步走了出来,横亘在三大金刀圣手的面前说道。
“说吧,你们是要一起上,还是要一个一个轮着来?无论咋样,我都接着。一人接你们三场就是了。”
兰帕德豪笑着说道。
“我先来!”
梅兹拦住挡住了其他两位金刀圣手,一步踏了出去,三人之中,他的性子最为刚烈,岂能容能这样一个强盗小弟在他面前如此嚣张?
“好!杀!”
兰帕德连第二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猛然间舍弃了其他五刀,只是双手臂抓住一柄重乌金长刀,两个诡异的迷踪错步,长刀上银气四溢,像飞溅的星屑,轰然跃起间,如神一般泰山压顶地一刀劈下!
高手相争,斗的不是仅仅是武技与境界,更是在斗势,斗心理。
现在,借着格尔玛人初成了大势,兰帕德心中也是一片豪情,气势冲天,况且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他整个人的力量与精气神都达到了颠峰状态。可是,这一刻也正是三大金刀圣手被格尔玛军人们压制到了最低谷的时候,精神萎糜,气势低沉,此消彼涨,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梅兹是一个顶境的炎阳战士,恐怕也要吃瘪了。
原本精神上就处于劣势,大势大局上又让梅兹心里负担极其沉重,再加上兰帕德这一刀气势雄浑至极,无论从气势还是从刀力,还是从银月斗气上来讲,都是无懈可击。
梅滋吃了一惊,知道要糟,不过,这一刻他却不能退,因为,一退之下,他的气势会更加沉郁下去,甚至一撅不振,最后被对方近身缠死,无法发挥自己的威力,刀势缠绵之下,必定会如长江大河般涌了过来,到时候,自己想再挽回劣势那就难了。
所以,梅兹不能退,只能咬牙硬撑。
不过,看到兰帕德刀上振起的银色斗气时,梅兹还是稍感安心,毕竟,双方斗气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儿,就算硬挡对方这一刀,顶多稍稍吃点小亏,只要挡下这一刀,就能破去对方已经形成的那种无懈可击的气势,从局面上扳回来,到那时,凭着自己的刀法与斗气境界,想杀掉这个银月战士,也就不在话下了。
心念电转之间,梅兹猛然间举起了手中的长刀,刀出鞘一半,刀锋向上,灿烂的金色刀光混合着斗气的光芒猛然间爆发出来,像一轮突然间炸起在空中的小型太阳。
只是,他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兰帕德的刀可是重乌金金心特制的刀,锋锐无匹,就算寻常重乌金所制成的刀,在他的刀上只要轻轻一抹也必定会断成两截,这可是兰帕德苦苦哀求并贿赂了亚力克大师和几个矮人工匠上百斤美酒与十捆雪茄换来的。
金心刀啊,寒芒如电,黑如墨夜,再加上精良至极的锻造工艺,用来杀神恐怕都不为过吧?
如果,是普通的刀剑,哪怕就算是普通的重乌金刀,甚至是猛玛大汉们手里提着的那一柄柄重型偃刀,梅兹这爆满了炎阳斗气的一刀也必定将那刀剑震碎,最不济也要反弹出去,毕竟,斗气境界的差距确实不小。
可是,面对重乌金金刀呢?
梅兹又能如何?
他只能无奈地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眼睁睁地望着这气势浑圆天成的一刀非但没有被自己更加强猛的斗气力量震爆开去,反而如刀过流水般,黑色的匹练般完整地劈开了金色的斗气光幕,毫无阻滞地切断了那柄跟了他将近三十的金刀,在梅兹惊骇的眼神中,劈开了他的头颅,将他的身子一分为二。
“不……”
在伍德与卡比隆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中,两片尸身无奈地一分为二,鲜血喷溅着洒了满地,内脏稀里哗啦地往外流着,场面惨绝人寰。
“该死的,我要,杀了你!”
伍德和卡比隆与梅兹自幼一起长大,三个人情同手足,三十年来几乎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就连娶老婆都是在同一天娶,同一天入的洞房,感情之深可想而知。
如今,眼看着自己的兄弟被对方那个刀客一刀劈为两片,两个人的心都要碎了,一时间,两个人几乎都忘了这是一场公平的比武较量,心痛如割之下,齐声狂吼着扑了过去。
“吗的,群殴么?”荆老板怒了,踏前一步,原木杠子举了起来,不过,刚上前一步,转瞬一想,又停下了脚步。
恐怕,这种场面也是兰帕德最期待看到的吧?毕竟,他是想再通过一次生死历练,在死中求活的过程中,激发出自己新长出来的两条手臂那奇异的异能。
想到这里,荆老板停下了脚步,不再向前了,只是微眯起眼睛,紧密地观注着战局,预防任何突发事件的发生。
“来得好!”
兰帕德一刀劈了梅兹,其实心头也是一阵乱蹦。
表面上看上去很轻松,可事实上,兰帕德这一刀几乎是用尽了他平生所有的经验与刚才所积蓄起的所有气势。
毕竟,狙杀一个炎阳战士级别的金刀圣手,就算他是同级别的战士,也不会太轻松。更何况,他的斗气境界只不过是银月斗气的顶境水平呢?
刚一落地,气势就是一怠,体力有透支的迹像,精神上也松懈了一下,可就在这个时候,另外两大金刀圣手也扑了过来。
不过兰帕德依然无惧,因为,他要就是这种死中求活的过程,不如此,便不能激发他新生出的两条手臂的特殊异能。
左手持刀,划了半圆,一刀劈向了左侧奔过来的伍德,刀上爆出了尺长的银月斗气。
右手快捷无比地反手握刀把,“呛啷”一声轻响,右手刀已经拔出,竟然不顾右侧飞扑上来的卡里隆金光闪烁的一刀劈下,横刀去抹他的脖子,他竟是想以命换命!
伍德的刀与兰帕德的刀率先接触,这一次,全力爆出炎阳斗气的伍德是恨极了兰帕德,斗气催运至极限,一刀便点向了兰帕德的刀,就算兰帕德的刀是重乌金金心制成,也禁不住伍德全势点出的这一刀。
“啪”的一声轻响,兰帕德的金心刀竟然禁不住那狂猛的斗气力量,崩碎成点点黑星飞散而去。
而斗气力量顺延出去,登时就将兰帕德的手掌心炸裂得一片血肉模糊。如果不是他的斗气已经达到了银月境界,再加上伍德想先碎其刀再割裂了他的人,恐怕,伍德也不会那么幸运了。
而右侧,卡里隆的刀也已经爆起斗气,向上一挑,不但制止了兰帕德的以命博命,同时也正正点中了兰帕德长刀的重心。
两兄弟心意相通,都是抱的同样的心思,先碎了他的刀,再言其他。一个刀客,如果手中没有了刀,就像一头老虎没了牙齿,恐怕那时就会任人宰割了。
右掌心也同样是一片血肉模糊,兰帕德一声大叫,向后便退。
退后的过程中,斗篷猛然间掀起,下方两臂同时再次出刀,依旧是一手正握,一手反握,舞成了两团黑惨惨的乌光。
伍德和卡比隆好不容易占了上风,又岂能让兰帕德安然退去?况且,他的身后还有一个荆老板,如果不抢在荆风出手之前干掉这个兰帕德,恐怕他们今天最终要伏尸在这里却鸟毛都捞不到一根了。
纵然以他们的身份竟然还干起来的偷袭与围攻的下三滥勾当,他们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硬抗下去了。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那就杀吧,就算回去后被人骂死,也好过毫无收获丧了军心军魂。只要能杀了对方一个高手,无论再怎样,也是挽回了己方一点颜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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