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咱们不是把它的娃吃了吧!”林子谦大呼小叫,身躯灵活的躲闪。
白猫身影业迅速闪动,它抬脚跳上野猪一的脸部,一只爪子踏在野猪一的鼻子上,野猪一两眼珠子朝中间瞪,蹄子在地上急速停止,挖出好大一坨泥土。
第二只见状野猪(简称野猪二)迅速跑过来,白猫大吼,颇有白虎之威。
两只野猪纷纷停住,野猪一不可思议的看着白猫,忽而倒地,口吐白沫,四蹄朝天乱蹬。
“如果我没有看错,他们是在笑?”林子谦轻轻的问。
白猫瞪了他一眼,转身不看他们。
野猪二淡定的站在旁边,野猪一伸着一蹄子冲着白虎。
要不要这么拟人化?林子谦也看出来了,白猫必定是和这两只野猪认识的,那只小猪肯定不是他们的孩子吧?
两只野猪滚地大笑,扑倒了火堆,烤乳猪在千钧一发之时,被白猫叼住,白猫独自一人享用烤乳猪,吃相颇为豪爽。林子谦悄悄拔出火堆地下的叫花鸡,边吃边看,津津有味。
两只野猪笑够了,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白猫说话,白猫吃完懒洋洋的躺在林子谦的怀里,享受按摩梳毛。
“前两天听说你变小了,我们还不相信呢!”野猪一说。
“……”
“是被黑石打得?你也太弱了吧,哈哈哈!”野猪一说。
“……”
“不知道现在打不打得过我?刚才用尽你全力了吧?”野猪一说。
“你可以试一试。”白猫说,眼神充满了骄傲和不屑。
“……这个人类是谁啊?你居然带在身边?”野猪一说。
“我的仆人。”
“不是吧!”野猪一大叫,身子前倾压低声音,“定了契约?”
白猫莫名其妙看了它一眼,“当然!”
野猪一哈哈大笑,看向林子谦的表情中充满了玩味,又说了一会儿,白猫不耐烦的问,“你怎么还不走?”
野猪一哈哈大笑,“怎么?不耐烦了?”
野猪二起身朝外走,野猪一也跟着走,在最后又回头说了一句,“小心无风。”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林子谦就这样看完了他们的聊天,临走的时候,两只野猪还边走边回头,林子谦清楚的看到了它们眼中的笑意。
「他们是谁?」林子谦终于有时间和白猫说话了。
白猫懒洋洋的躺在他的肩头,「一对活了400年的野猪。」
「400年?你活了多久啊?」林子谦重新燃起篝火,坐在火堆边研磨药材。
白猫瞟了他一眼,「三百多年吧!我也记不清了。」
「真好奇你小时候的样子。」林子谦边说边笑。
「小时候?」白猫眯起眼睛,眼里流露出怀念。
「说说呗?”林子谦耸肩,白猫看了他一眼,爪子登上他的脑袋,「说什么?说你祖宗的祖宗的祖宗的祖宗尿裤子时候的事情?」
穿过花海,进入丛林,郁郁葱葱的植物,里面充满了勃勃的大自然的生机,从垂着的藤蔓中间穿过,惊起一对相互展示着羽翅的野鸟。
「猛虎山有四大种族,熊、狼、蛇、鹰,他们都有极为厉害的年长者,也有生存下去的宝贵秘法,除此之外,森林之中万物竞争,兔妖、狸妖、狐妖、鼠妖,甚至是一棵树,存活成百上千年,都有可能通灵化妖。」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妖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从小长在这里,也没有出去过,但是就这座森林来说,通灵之物不在少数,能胜你者更是成百上千。」
林子谦觉得自己受到了打击,「那如果我把天一学完呢?如果我达到了第十层呢?」
白猫哼哼两声,不耐烦的说,「我怎么知道?那是人类的修真秘籍,不小心带出来的,你现在才刚过第一层,等你到第五层再说吧!」
白猫带着林子谦把森林深处转了一圈儿,林子谦的药篓早就满了,时间也过去十天了。
这是一座高高竖起的石山,伴随着越来越少的绿植,叠摞的是大块裸露的风化岩石,山顶则是和天空一般飘渺的雪白色,不知是雪、是云、抑或是雾。
穿过茂密的丛林,本以为是更加幽深的古丛,谁知竟是看不见山顶的石山。
苍劲的风猛的吹过,似乎要讲整个人都刮倒,发丝衣袂飞舞,连身上最后一丝热气也留不住,风吹的仿佛连眼睛都睁不开。
「回去吧。」白猫望着远方,说出一句。
林子谦望着遥远的、高耸的无数个山头,心中感慨万千,谁曾想到,猛虎村后竟然是如此一片天地?
天地孕育的灵气,养育了无数的生物,也滋润了无数的地脉。
回去因为要赶路,所以走的非常快,几乎是六天,林子谦就到家了。
第一次离家这么久的时间,回去林子晋就抱着林子谦不住的撒娇,索性这次出门采了不少好药材,再次带着一家人去镇上,竟然卖了8两银子外加638个铜板,于是逛街也格外的畅快。
自从有了白虎,家里自然也不用为了肉食着急,然而别人家的总是最好的,被白猫闹得,回去的时候也买了一只卤猪头。
这样欢欢喜喜的来逛街买东西,反正就是碍到了别人的眼,回去不期而然的居然碰到了刘梅花。
刘梅花眼红的看着林子谦手上的大包小包,心中很是不畅快,她朝着林子谦这边吐了一口吐沫,骂道,“呸!真倒霉!”
林子谦抱住暴动的白猫,安抚的抚摸它,这时从另一个岔路口走出来一个人。
“呸!真他妈倒霉!”刘名扬从另一条岔路口走出来,仰着脑袋对刘梅花吐了一口吐沫。
“你!你个小兔崽子,你骂谁?”刘梅花气得跳脚。
刘名扬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胳膊揽住林子谦的脖子,一副哥两好的模样,“谁答应我骂谁!”
刘梅花在后面破口大骂,两人走在前面,谈的很愉快。
“哎,听说你刚下山?怎么?卖了不少钱?”
林子谦尴尬的摸鼻子,“嗯,还好。”
“好厉害!居然真的赚钱了!”刘名扬手舞足蹈,仿佛是自己赚了大钱,“哎哎你说说,山上好不好玩?你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啊?你不怕有狼吗?”
一路上被刘名扬各种热情,林子谦僵笑了一路,刘名扬终于到家了,林子谦拽着林子晋往前走,回家的路上又碰到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对着林子谦热情的打了一个招呼。
回到家将猪头肉切出一盘子、又挑了两匹布送到王伯家,顺便还清了两个月前的粮食赊账,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两个小崽子。
教几个孩子写写字、读读书、算算术,顺便读医书、熬药、制药,所有的活动都被圈在了巴掌大的院子里。
之后又跟着白猫进山了几次,每次都满载而归,然而还是从没有登上石山,不过他终于突破第二层,进入了天一第三层,在没有白猫保护的时候,也能够自己进山,而且他的动物语言也学得不错,至少能够听懂小白发牢骚说吃不饱、林子谦小气之类的话了。
秋季,便是进入了收获的季节,满山的红叶黄叶,就像是一副巨大的油画,渲染着收获的喜悦。
从山上下来,带回了一背篓的野果、药草,林子晋追着小白跑进屋,林子谦收拾好东西准备吃晚饭。
秋日的太阳红似火,渲染了半边天空,归家的大雁排成人形,从头顶斜斜飞过,夜晚空中的飞天蝙蝠越来越少,蚊子却依旧嗡嗡嗡的讨人厌。
笃笃笃的敲门声短促而焦急,林子晋跑去开门,大叫,“李叔叔!”
林子谦从厨房抬头,倒了一杯水出来。
“李哥口渴了吧,喝口水。”
李朝阳脸庞晒得漆黑黝红,汗珠不停的往下落,他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拿起石凳上的扇子扇,“明天去镇上五味堂一趟,刘方拖我给你带个信。”
“有什么急事?”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好像听说少了什么药材,想找你帮忙。”
“谢谢李哥!”林子谦从厨房翻出洗好的野果,倒了一篮子递给李朝阳,“给嫂子尝尝。”
李朝阳笑着接过去,“你嫂子最近就是爱这个味儿,多亏得你老是上山给她带,明早卯时钟,我在那儿等你。”
“嫂子这么爱吃酸,可见是孩子活泼爱闹腾,生下来一定招人喜爱。”
送走了李朝阳,林子谦疑惑,刘方找他,到底是什么事情?
吃晚饭给白猫顺毛,林子谦顺便翻出马建国的手札,内容他已经重新抄了一本,明天正好把这本手札还给他。
「我也要吃果子。」
「不是刚吃完晚饭?」林子谦摸了一下白猫的肚子,真是个无底洞。
白猫不客气的一口三个的吃,「吧唧吧唧吧唧,有那么好吃吗?他媳妇儿天天要吃?」
「他媳妇怀孕了,就爱吃酸的。」
“哥哥我也要吃。”林子晋挨着林子谦,张大嘴巴,“啊——”林子谦好笑的投了一个果子进去,林子晋吃得格外香甜,顺便还给小白喂了一个。
「我也要吃!」白猫烦躁的踩着他的肚子。
「你不是不爱吃吗?」林子谦只好又给他喂了好几个。
白猫不经意的将小白从林子谦身上踢下去,「我现在就是要吃!」
白猫边说边吃,它吃得很快,林子谦只好接连不断的喂果子到他嘴里。
“啊——”林子晋拽着林子谦的胳膊,小白也从他腿上爬上来,张大嘴巴。
林子谦要拿了一颗要喂给林子谦,白猫从他身上跳起来,要着果子吞下去。
「……你干什么?」
「我没吃好,你不准喂给别人吃!」(揍是这么霸道!)
第二天一大早,林子谦就乘车到了五味堂,不同于以往的悠闲镇定,里面似乎弥漫着一股焦躁的氛围。
马建国不在门口,林子谦在空荡荡的门口瞄了几眼,从黑漆漆的小门进去,狭小的房间两侧放了两排凳子,上面坐满了男女老少,而正对门口,则是一张看病的桌子,刘方正坐在那里把脉,他身后是一个大大的药柜和一扇垂帘小门。
屋里昏暗、压抑,弥漫着一股苦苦的药味。
刘方快速给病人开药,向林子谦招招手,让他从小门进去。
林子谦从小门进去,便是一个晒满药材的院子,穿过院子,里面是一间小屋。
“来了?”马建国正在床边打瞌睡,一听见声响便睁开眼睛,他通红的眼睛和明显的眼袋,都表明他昨晚没睡。
“什么事?”林子谦一见就知道事情恐怕不简单。
“过来。”
林子谦走近,躺在床上的居然是那天说小白是狼的大叔,不过他现在的气色可不算好,全身冒虚汗,脸色苍白。
林子谦投过去疑惑的目光,马建国说,“他年轻时受过伤,现在老了一到阴雨天就伤口隐隐作痛,前天下水救一个小孩子,邪风入体,外加一起的旧伤发作,需要一种奇花,花瓣透明雪白犹如月光,似荷花般巴掌大,但绝对不是雪莲。十五年前,你父亲曾经摘过一朵,不过可惜已经被用掉了。”
“父亲说过是在哪里摘的吗?”
“我记得那时也是秋季,你父亲曾说过,那花在极为寒冷的雪地中摘得,历经风霜雨雪,那花却依旧美丽纯洁。不过方圆百里的山中哪里有积雪,我倒是不曾见过,我也知道,这样对你说极为牵强,找到的可能性也不大,我已经通知了我能通知的药工,但也只有你是我最大的希望了。当年你父亲上山一个多月才找到了这朵花,但我希望你不要超过二十天,他的病情我只能尽量用人参吊住,但是时间越久他的痛苦越甚,超过二十天,我就无法保证他的生死了。”
“我尽量,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林子谦点头,看向床里,“我一定会努力的,大叔一定会好起来的,马爷爷不要担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林子谦坐车回去就已经午时了,在王伯家吃了饭,回屋收拾好东西,林子谦就上山了。
「花瓣透明雪白犹如月光,似荷花般巴掌大,但绝对不是雪莲,你见过吗?」林子谦一边奔跑一边问白猫。
「没见过。」
「怎么会?据马爷爷说,我父亲曾在十五年前从山上摘过一朵,你在后山呆过三百多年的时间,肯定会有印象啊?」
白猫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打了个哈且,「花在我眼里都长一个样,反正又不能吃。」
……就知道吃啊你!
历经风霜雨雪,在极为寒冷的雪地中摘得,是那里吗?
林子谦日夜在山中奔跑,寻找寒冷的雪地,都没有任何收获,最后只好寄希望于那座雪山之中。
仅五日,林子谦便到达了雪山脚下,与天空连成一体的高峰此时仿佛是披了一层雪色貂皮的贵妇人,带着优雅空灵的美感。寒风仿佛吹透骨缝,即使是棉袄也抵挡不住热量的流失,空旷的空地中传来隐约的鹰的嗥叫。
「要上去?」白猫问。
林子谦点头,「上去。」
不知何时居然下起了小雪,雪粒子被风吹得飘散,打在石子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奔跑在山途中,一次次跳过湿滑的苔藓、顽石,热气从喉间团团喷出,越往上,风刮得越急,雪下得越大,他们的速度也越慢。
植被变得稀少,动物皮毛的颜色也开始变淡,大地开始露出灰白的大块岩石。
一只雪白的兔子从不远处跳过吃草,似乎是看到了他们,兔子腿儿蹬得飞快,边跑边回头看他们,眼神中略带点惊吓。
「这里灵气浓郁,化妖的动物也不少吧。」
「这里是山中的核心,是灵气最为充裕的地方,不过环境不稳定,风大、雪也大,山脚是由狼族守护,而山顶则是禽鸟类的天堂,一般的动物都不愿意到这里来。相反,能够存活下来的都是有能力保住性命的。」
兔子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林子谦继续往山上走,一只狼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林子谦压力山大的从它旁边走过,它盯着他们的背影,忽而转身离开。
「狼族的警戒,不用害怕,只要你不靠近它们的警戒区,它是不会找你茬的。」
山上的植被越来越少,到处都是被薄雪覆盖的山石,呼出一口浓浓的白气,林子谦回头望走过的地方,又抬头仰望插入云霄的山顶,「才只走了这么一点儿吗?」
「你还是想想今晚在哪里睡觉吧!」
林子谦环顾四周,又将身上的棉袄捂得更紧,「再走半个时辰,顺便找点吃的。」
晶莹的雪地中吐露出一摸惹人喜爱的嫩黄,林子谦大步奔跑过去,趴在地上小心的拨开薄脆的雪粒,露出一朵嫩黄、透明的小花,颤颤巍巍的小花被冰雪覆盖,却依旧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迷人而又令人赞叹不已。
「这是?」
「不是。」林子谦失望的摇头,从背篓中拿出药锄将花采走,「是小黄花。」
起身呼出一口白气,一人一猫合作,向看好的一只羊走去。
羚羊身上覆盖了厚厚长长的皮毛,两只羚角又尖又利,它悠闲的走走停停,时不时停下在地上啃咬着什么。
羚羊忽然起身环顾四周,一瞬间撒开蹄子跑路,然而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白猫从它身后扑过去,身形灵活的在它脖颈上咬了一口,羚羊嘶鸣奔跑,却无论如何拿身上这个小东西毫无办法,鲜血喷涌吗,流的满地都是,空气中一股血腥气息,被风一刮便荡然无存。
林子谦一箭飞过去,正奔跑挣扎的羚羊右前腿弯折,一下子倒在地上,林子谦收起弓箭,走过去将羚羊拖起来走。喷涌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