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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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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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罗岚显得有些惊讶,“她一个女孩管理子爵领地实在不容易。”
    “可怜的阿芙拉……”女管家慈祥地轻抚阿芙拉的面庞,“走吧,我带你去阿芙拉的卧室。”
    罗岚刚走几步,城堡门口传来凌乱的脚步声,一个青年冲进来大喊:“阿芙拉!我亲爱的表妹阿芙拉!我带着援兵救你来了。”
    女管家面色一冷,不屑的轻哼一声,然后转过身去,冷淡地说:“巴特莱少爷,战斗已经结束,我要送小姐回去休息,请您离开。”
    ——————
    女人不能穿裤子可不是瞎编,原因似乎是古代西方没有内裤,穿裙子还能遮住,裤子的话……说个趣闻,1932年,美国女影星到巴黎,因为穿裤子,被巴黎警察局逮捕。直到二战时期战争太惨烈女人不得不上战场,社会才容忍女人穿裤子。巴黎禁止女人除骑马骑自行车的时候穿裤子,这条法律存在几百年,虽然后来没人拿这条法律抓人,但似乎是2010年才正式废除。
    说这些是怕有人觉得本书中的情节荒谬,实际上,现实比小说更荒谬更YY。

第八十三章 大剑师平可夫
    罗岚抱着阿芙拉,转身看去。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十几个士兵走进城堡大厅,这个青年身穿老旧的金属胸铠,腰间挎着一把正装剑,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罗岚一看他的正装剑差点儿翻白眼,心想哪怕你带把轻剑也比这东西靠谱,演戏也得专业点。罗岚也注意到另一点,这个人目光闪烁,偷偷瞄着周围的状况,但不敢用正眼看。
    所谓正装剑是由穿甲剑演变过来,有着细长多棱剑身,起源于岛国明特卢。有一段时期明特卢非常混乱,贵族经常被敌人刺杀,哪怕是在王宫门前。军人能够带长剑轻剑,那些羸弱的文人贵族为了自保,只好带这种既优雅不过于狰狞,同时还能伤敌防身的武器。
    这种剑只能靠突刺伤人,真正的战士没人用,连女剑士都很少用,只有那些没有实力且非要彰显自己品味的文人贵族才会佩戴正装剑。这种剑根本不适合战斗,纯粹是用来装点门面。
    这个叫巴特莱的少爷见到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抱在怀里,正要破口大骂,但发现罗岚一身鲜血外加身穿他根本没见过的华丽礼服,马上意识到对方不好惹。
    他用柯鲁士语问女管家:“茉克尔小姐,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吗?”
    女管家轻轻抬起下巴,用生硬的通用语高傲地说:“这位是来自荷曼的罗岚伯爵,一位真正的剑士,正是他救了阿芙拉小姐,杀死了平可夫男爵的儿子。”
    巴特莱面色变幻,忍不住用柯鲁士语说:“他疯了吗?平可夫大人可是一位大剑师!”
    女管家对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呸!别以为我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蠢蛋,他要是大剑师,我就是剑圣!他从二十岁开始就自称是初级剑士,到三十岁自称高级剑士,四十岁生日一过马上变身大剑师。我敢赌一百个人头,他会在五十岁称上位剑师,他要是活到六十岁,敢说自己是剑圣!”人头是柯鲁士帝国的金币,因每一代金币都雕刻着皇帝的人头而得名。
    巴特莱脸一红,说:“您不能侮辱贝伦山区最伟大的大剑师。”
    女管家厌恶地看了一眼他和身后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士兵:“你们走吧,阿芙拉小姐需要休息。”
    巴特莱却厚着脸皮走到罗岚面前,向罗岚弯腰致敬,用比女管家标准的柯鲁士北方山区风味通用语问候:“尊敬的伯爵老爷,我是安德烈男爵次子巴特莱,即将成为勋爵,多谢您救了我的表妹。我非常仰慕荷曼帝国,如果您有需要,我一定尽力为您效劳。”他说话的时候瞟了几眼平可夫儿子的尸体。
    刚才巴特莱说的是柯鲁士语,但女管家说的是夹生通用语,罗岚没想到自己砸到一位“自称大剑师”之子,心中暗骂那个红袍上位法师,这下要倒大霉。
    罗岚点点头,倨傲地问:“那位平可夫真的是大剑师?”一旦确认对方是大剑师,他直接逃跑——他手中的魔导器还没办法对付这种级别的强者。那枚腐烂射线之戒是高等魔导器,至少要七天后才能再次使用,而且就算有用,也很难突破大剑师层次的斗气护体。火焰刀魔确实厉害,但也就是高级剑士的层次,大剑师层次的火焰刀魔都是恶魔中的贵族,绝对召唤不来。
    巴特莱为难地看了看身后的人,不敢说实话。
    女管家替他回答:“别听他们的,平可夫就是一个骗子,他只在去年展示过一次斗气护体,我怀疑那只是魔法装备的效果。您放心,他应该只是初级剑士,有很小的可能是中级剑士,但绝对不可能是高级剑士甚至大剑师!”
    罗岚这才放心。
    巴特莱尴尬地说:“尊贵的荷曼帝国伯爵,请问我可以带走平可夫之子吗?”
    罗岚好奇地问:“你不是来救援阿芙拉的吗?怎么要带回平可夫的儿子,难道你要宣扬是你杀死这个恶霸?好,我现在宣布,勇敢的巴特莱杀死了平可夫之子,是……贝伦山区的英雄!”
    巴特莱惊慌失措,连忙说:“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只是平可夫大人的仰慕者,我只是想把尸体送回,绝没有别的意思。”
    罗岚对他起了疑心,但女管家却地对巴特莱说:“滚吧,把那个蠢货的尸体带走。”然后对罗岚说,“伯爵大人,请您把阿芙拉小姐送回卧室。”说话的时候还使了个眼色。
    罗岚点点头,压下心头疑惑,在茉克尔的带领下,把阿芙拉送回卧室。
    他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堡又黑又冷,角落里布满蜘蛛网,甚至还能看到虫子在爬动,和罗岚伯爵的华丽城堡完全不同。
    这种老式城堡连窗户都没有,而且因为建筑水平低下,墙壁还有裂缝,环境极差。要不是城堡内还有几件几十年前的装饰,他甚至怀疑自己穿越到了一千年前的黑暗荷曼时代。
    安置好阿芙拉,罗岚出来,女管家举着烛台在走廊对他说:“尊贵的大人,阿芙拉小姐的一切全靠您了。”
    罗岚连忙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女管家耸耸肩,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您杀了平可夫之子,平可夫自然要找您麻烦,甚至攻打这座城堡,所以阿芙拉领地这些人,全靠您了。您以为,您能逃出贝伦山区?我都找不到离开这里的路。”
    罗岚见识过黑甲士兵的实力,并不怕那个假大剑师,所以他更在意如何离开这里。他问:“平可夫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现在需要一条回荷曼帝国的道路,你们有没有地图什么的?”
    女管家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地图?能带你离开这里的只有两种人,杂货商和猎人。只要你出得起钱,一切都不是问题。不过我劝你还是呆在这里好,因为平可夫的城堡就在通往山外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您以为自己能对抗……一千……不,大概八百、或者五百也可能是三百个私兵。好吧,总之,一千是平可夫说的数据,我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士兵,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我们说正事,最重要的是,你杀死平可夫之子,就算你是荷曼帝国的皇帝,在贝伦山区也没有人给你带路。”
    罗岚连忙说:“我有魔法支票,我身上有金克拉,我的次元袋里有三千金克拉现金!”
    女管家头疼地说:“大人,这里是柯鲁士帝国,金克拉花不出去,除非您在帝都,那里的金克拉可比人头受欢迎。”
    提起魔法支票,罗岚想到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第八十四章 奇特斗气(两章合一)
    提起魔法支票,罗岚想到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这里是贝伦山区,魔法支票簿的的通讯能力不可能传递到荷曼帝国,不过我魔力足够,或许可以一试。但问题是,如果传到帝国银行,帝国银行会确定我的位置,那个上位法师很可能第一个找上门。幻蝶能帮他晋升圣位法师,他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我!”
    “将军不可能贴身保护我,我就算回罗岚港,也会被那个上位法师抓走,没有第二个可能。别说找不到道路,就算找到道路,也不能回罗岚港自投罗网。不过,这次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想要杀我的幕后黑手是大皇子。”
    “那个上位法师恐怕是来杀我的,但因为发现我有黄金面具和幻蝶,所以选择抢夺幻蝶。一个上位法师没必要骗我,那么,只要杀了大皇子,再清理那些小喽罗,我就能完成契约,再也不怕位面之力的威胁。”
    “荷曼帝国的大皇子,只能是格兰特大帝的长子亚当皇子。想要占据罗岚港,只有两个目的,金钱和走私。据我所知,亚当皇子和格兰特大帝的次子朗莫二皇子似乎在争夺皇位,而争夺皇位离不开金钱,亚当皇子有杀我的动机。”
    “我有黄金面具能改变相貌不假,但要是跟将军等人联络上,必然会暴露身份,一个上位法师有太多办法找到我。如今看来,留在这个山区竟然是最安全的。等避过这阵风头,我才能偷偷返回罗岚港。”
    罗岚得出一个让他非常无奈的结论。
    罗岚稳定情绪,说:“我想了解一下这里,如果可能,我不介意帮助美丽的阿芙拉。我说过,我是剑神派来救她的。”
    “我们柯鲁士不信剑神。”女管家小声嘀咕,然后给罗岚讲述这里的情况。
    贝伦山区位于柯鲁士东部,贝伦山脉以北就是柯鲁士的北方重镇,再往北就是一个以牛头人、狼头人、狮头人为主,其它部落为辅组成的部落群,近似人类的城市,但更加松散。
    不过一旦兽人粮食不足,必然会南下洗劫柯鲁士,成为柯鲁士衰弱的主要原因。在历史上,柯鲁士曾经被兽人帝国、荷曼帝国和商盟等许多国家殖民。
    柯鲁士国土不如荷曼帝国大,所以贵族的封地比较小。
    贝伦山区本身也有资源优势,比如树木、比如石料,比如魔兽野兽等等。但问题是,贝伦山区有的,靠近贝伦山脉的贵族也有,但贝伦山区交通不方便,使得这里成为全柯鲁士帝国最穷的地方之一。
    封地子爵在荷曼任何地方都能过上奢侈的生活,但在贝伦山区,阿芙拉的领地一共也只有五百多户人,五十个私兵——而且是装备和训练都很差的民兵。这次三十多个士兵下山采买东西,又是猝不及防,所以阿芙拉被人攻到城堡。
    贝伦山区一共也只有三个封地贵族,阿芙拉子爵家族、安德烈男爵家族和平可夫男爵家族。
    要想从这座城堡去山外,首先经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走一个白天的山路,然后到达安德烈家族的领地。渡过贝伦江,再走一个白天的山路,就能到达平可夫家族的领地,最后走三天山路,才算离开山区。
    山路崎岖,阿芙拉的子民没办法把山上的大件资源带下山,只能带着偶然发现的魔法植物、狩猎的动物毛皮等物件下山卖钱。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历代子爵努力,这里开辟了梯田,至少饿不死人。
    阿芙拉家族比罗岚想象得还惨,只有这么一座城堡,根本没有其它庄园,站在城堡上,领地尽收眼底——远处的贝伦山脉也算是阿芙拉子爵领地,但魔兽和野兽不同意。
    罗岚忍不住暗骂红袍上位法师,在享受了几个月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贵族生活后,他很难适应这么恶劣的环境。
    “大不了我去打猎,我的魔法强弩就算用普通弩箭射击,也是一等一的厉害,我就当来野营吃野味!”
    等女管家说完,罗岚问:“我杀死了平可夫的儿子,你怎么好像一点都不害怕。”
    茉克尔嗤笑一声,说:“平可夫就是一个狗杂种,他的爵位是靠献出老婆换来的!”
    罗岚一听事情这么曲折这么三俗,顿时来了兴趣:“你继续说。”
    “上一任男爵的儿子是个可怜的智障,上一任男爵死后,本来应该是他的儿子接任,但平可夫却花钱买通了米哈依尔大公,硬是说智障不能接任男爵,然后他凭借上任男爵侄子的身份晋升男爵。他接任没几天,那个可怜的智障在贝伦河里淹死了。”
    “第二年,平可夫的妻子生下小平可夫。有人算了算日子,发现他妻子怀孕的时间,正好是平可夫带着妻子去找米哈依尔大公的那几天。一开始大家也只是怀疑,但二十年过去了,平可夫祸害的侍女无数,也没见谁给他生个孩子。所以大家都知道平可夫根本没有能力,他的儿子是米哈依尔大公的种!”
    罗岚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我杀了小平可夫,平可夫不仅不会怪我,反而会感谢我?”
    女管家说:“他心里是这么想,但不能那么做。依我看,他不会杀你,但会派兵做攻打这里,死几个人,最后找个借口退兵。不过你要小心他的妻子茜尼科娃,她至今还跟米哈依尔有关系,据说每隔两三年都要参加一次米哈依尔的特别晚宴,据说啊,她至少吃过五次魔法堕胎药。”
    罗岚又问:“除了平可夫本人,他的家族不会再有剑士吧?”
    女管家手一抖,担忧地说:“茜尼科娃的弟弟,也就是小平可夫的舅舅,是一位剑士。不过最多只是中级剑士,不会太强。”
    “就算是高级剑士,我也不怕。”罗岚说。
    等腐烂戒指恢复,配合召唤戒指和魔法强弩以及其它魔导器,他有办法干掉一个高级剑士。
    女管家低下头,眼中闪过无奈之色,她心里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说。
    “罗岚大人,对不起了,既然您说自己是剑神派来救阿芙拉的,那您就真的救她一次吧。我刚刚得到消息,平可夫和安德烈两个男爵意图联合起来压迫阿芙拉,让阿芙拉嫁给安德烈男爵的儿子。安德烈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无耻的色胚子,一个是无能的软蛋,阿芙拉不能嫁给这种人!而且我怀疑其中有更大的阴谋,如果仅仅为了娶阿芙拉,安德烈没有必要联合平可夫,也没有必要那么急。但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她不能把这些告诉罗岚。
    一个挽留,一个愿意留下,简直就是王八瞪绿豆,于是罗岚毫不费力地得到在城堡的居住权。
    女管家给罗岚安排好房间,说晚上要为他准备一个晚宴,然后去收拾城堡。
    这里的房间非常简陋,甚至透着冷风,被褥潮乎乎的。
    “喂,仙人婆婆,我的斗气……”话没说完,罗岚露出苦笑,他这才想起仙人婆婆也就是侍剑正在沉眠,心里觉得空荡荡的,有点发慌。
    罗岚终于醒悟,自己竟然那么依赖“仙人婆婆”。
    “醒来吧侍剑,以前是我不好,只要你醒来,我决不冲你发火……”罗岚在心中默默说。
    他轻叹一声,开始探查体内的斗气。
    剑士的标志就是能够操控体内的斗气,并且让斗气附着在长剑上。
    罗岚在伯爵不仅管理领地,还要学习魔法和斗气知识,他的次元袋里也有相关书籍,而且是那种一页羊皮卷能记录上百万文字的魔法书卷。
    蔚蓝大陆的四大主斗气分别是地、火、风和水四种斗气,对应构成世界的地火风水四种基本元素。除此之外,还有比较稀少的冰和雷两种斗气,以及非常罕见的亡之斗气、命之斗气、无形斗气等等奇特而古怪的斗气种类。
    其实有许多剑士都有两种甚至三种不同类型的斗气,但最终他们必须选择修炼一种类型的斗气,否则很难晋升。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而且,不同的斗气在体内的运行方式不同,使用的技巧不同,外放的过程也不同,一个人很难精通多种斗气。剑圣倒可以完美控制不同的斗气,可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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