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这些初期居民的财产几乎完全平等,而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差无几R G。
《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16页。
Q O《一六三八年约法》〔《一六五○年法典》〕第17页。
Q P1641年,罗得岛州的州民大会全体一致宣告:州政府按民主政体建立,政R G权的基础是全体自由的人,只有他们有权立法和监督其执行。见《一六五○年法典》第70〔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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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第一部分
在这个时期,康涅狄格的全体行政官员,包括州的总督在内,都是选举产生的R H。
年满16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拿起武器。
他们组成本州的国民军,自己委任军官,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守土R I。
在康涅狄格以及其余所有新英格兰的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地方自主的产生和发展,而这种自主今天仍是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
在欧洲的大多数国家,政治生活都始于社会的上层,然后逐渐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
在美国,可以说完全相反,那里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而州又成立于联邦之前。
在新英格兰,乡镇的政府在1650年就已完全和最终建成。根据乡镇自主的原则,人们将自己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情感、义务和权利而努力奋斗。在乡镇内部,享受真正的、积极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仍然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君主政体仍被写在各州的法律上,但共和政体已在乡镇完全确立起来。
乡镇各自任命自己的各种行政官员,规定自己的税则,分配和征收自己的税款R J。新英格兰的乡镇没有采用代议制的法律。在新英格兰的乡镇,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也象在古雅典一样,均在公众场所召开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皮特金著作第47页。
R H《一六三八年约法》〔《一六五○年法典》〕第12〔70〕页。
R I《一六五○年法典》第80页。
R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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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15
仔细研究美国共和政体的这段早期的法律之后,我们对立法者的这种管理才能和先进理论表示惊讶。
显而易见,他们具有的社会应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就比当时欧洲的立法者的这种思想崇高和完整得多,他们为社会规定的义务,在其他国家至今还被忽视。
在新英格兰各州,自建州之初,就以立法保证穷人能够过活R K;采取严格的措施养护道路,并指定官员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R L;乡镇有各种公事记录簿,以记载公民大会审议的结果,登记公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R M;设置文书负责管理这些记录簿R N;设置官员负责经管无人继承的财产,检查被继承的地产的边界;还设有若干以维持乡镇的公共秩序为主要职责的官员R O。
法律里订有许许多多细则,预为照料和满足社会的大量需要。在这一方面,今天的法国犹会觉得自愧不如。
但是,从根本上说,能够显示美国文明的最突出特点的,还是有关国民教育的法令。
有一项法令说:“鉴于人类之敌撒旦以人的无知为其最有力的武器,鉴于应当让我们祖先的智力禀赋不再被埋没,鉴于儿童教育是本州的主要关心事项之一,兹依靠上帝的帮助”
R P,接着列出一些条款,其中规定在乡镇设立学校,责成
同上书第78页。
R K同上书第49页。
R L见哈钦森著作第1卷第455页。
R M《一六五○年法典》第86页。
R N《一六五○年法典》第40页。
〔及以下几页〕O R同上书第90页。
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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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一部分
居民出资办学,对不出资者给予巨额罚款。
在人口多的县份,以同样方式设立高一级的学校。城市的行政当局应当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并有权对违抗者处以罚款;如果继续违抗,社会便承担起家长的责任,强制收容和教育儿童,并剥夺其父亲的天赋的、但被他用于不良目的的权利S G。
读者从这项法令的序言无疑会看到:在美国,启发民智的正是宗教E,而将人导向自由的则是遵守神的戒命。
对1650年的美国社会匆匆一瞥之后,再来观察欧洲的社会EE,特别是欧洲大陆的社会,使人感到大为吃惊的是:17世纪初,在欧洲大陆,君主专制政体却在中世纪的寡头政治自由和封建主义自由的废墟上到处取得胜利。大概,在大放异采和文艺繁荣的这部分欧洲,权利的观念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被人完全忽视,人民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更少参加政治生活,真正自由的思想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更少占据人的头脑。然而,就在这一时期,欧洲人还没有想到的或被他们轻视的这些原则,已在新大陆的荒野中公布出来,并已成为一个伟大民族的未来信条。人类理性的一些最大胆设想,竟在一个不被人重视、连任何政治家无疑都不屑于侧身其中的社
同上书第83页〔第39页?第91页〕。第90页。
S G为了解宗教对现今美国的影响,可参阅:斯佩里:《美国的宗教》,剑桥,E1945年;霍尔:《美国文化的宗教背景》(波士顿,1930年)
;托尼:《宗教和资本主义兴起》(伦敦,1949年)
,后者对于英国的清教做了精湛的研究。——法文版编者参阅拉斯基编古奇著:《十七世纪的英国民主思想》(剑桥,1927E年)。——法文版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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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35
会里付诸实现了;而人的具有独创精神的想象力,也就在这里想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立法制度。
在这个还没出过将军、也没有出过哲学家和作家的默默无闻的社会里,却有一个人能够当着一群自由人的面站立起来,在大家的喝采声中,对自由做出了如下的绝妙定义:“我们不能安于我们因独立而应当得到的一切。实际上,有两种自由。
有一种是堕落的自由,动物和人均可享用它,它的本质就是为所欲为。这种自由是一切权威的敌人,它忍受不了一切规章制度。实行这种自由,我们就要自行堕落。这种自由也是真理与和平的敌人,上帝也认为应当起来反对它!
但是,还有一种公民或道德的自由,它的力量在于联合,而政权本身的使命则在于保护这种自由。
凡是公正的和善良的,这种自由都无所畏惧地予以支持。这是神圣的自由,我们应当冒着一切危险去保护它,如有必要,应当为它献出自己的生命。“
S H我所讲的,已经足以说明英裔美国人文明的真正特点。
这种文明是两种完全不同成分结合的产物(这个来源应当经常记在心中)
,而这两种成分在别处总是互相排斥的,但在美国却几乎彼此融合起来,而且结合得非常之好。我们说的这两种成分,是指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
马瑟:《基督教美洲传教史》第2卷,第13页。
〔哈特福德,1820年〕S H这是温思罗普的演说。他在担任州长时,曾被指控犯有专横罪,但在发表我方才援引的这篇演说后,受到听众的鼓掌欢迎,从而免于处分。从此以后,他一直连选担任州长。见马歇尔:《华盛顿生平》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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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一部分
新英格兰的建设者们既是自己教派的热心拥护者,又是大胆的革新者。尽管他们的某些宗教见解失于偏颇,但他们却不怀任何政治偏见。
因此,出现了两种各不相同但又互不敌对的趋势。无论是在民情方面,还是在法律方面,这两种趋势到处可见。
人们出于宗教观念而抛弃了自己的朋友、家庭和国家。
我们尽可完全相信,他们为了追求这种精神上的享受,确实付出了相当高昂的代价。但是,我们又可以看到,他们几乎又以同样的狂热去寻求物质财富和精神享乐,认为天堂在彼世,而幸福和自由却在此生。
在他们看来,政治原则、法律和各种人为设施,好象都是可以创造的,而且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加以改变和组合。
在他们面前,社会内部产生的束缚社会前进的障碍低头了,许多世纪以来控制世界的旧思想吃不开了,一条几乎没有止境的大道和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展现出来。人类的理性在这片原野上驰骋,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涌来,但在它到达政治世界的极限时便自动停下,颤抖起来,不敢发挥其惊人的威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放弃改革的要求,控制自己不去揭开圣殿的帷幔,毕恭毕敬地跪倒在它未加争辩就接受了的真理的面前。
因此,在精神世界,一切都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预先得知和预先决定的;而在政治世界,一切都是经常变动,互有争执,显得不安定的。在前一个世界,是消极然而又是自愿的服从;而在后一个世界,则是轻视经验和蔑视一切权威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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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55
这两种看来互不相容的趋势,却不彼此加害,而是携手前进,表示愿意互相支持。
宗教认为公民自由是人的权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则是创世主为人智开辟的活动园地。宗教在它本身的领域内是自由和强大的,满足于为它准备的地位,并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压服人心来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帝国才能建设得最好。
自由认为宗教是自己的战友和胜利伙伴,是自己婴儿时期的摇篮和后来的各项权利的神赐依据。自由视宗教为民情的保卫者,而民情则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证。
(F)
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习惯的某些特点的产生原因
在最完备的民主政体中保留的某些贵族制度残余——何以会有这些残余——应当仔细区分哪些东西是来自清教派的和哪些东西是来自英国人的
到世上来,他的童请读者不要从上述的一切得出过于一般化和过于绝对化的结论。初期移民的社会条件、宗教和民情,对他们新国家的命运无疑发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新社会的建立并非起因于这些东西,因为社会的起点只存在于社会本身。任何人都不能同过去完全脱离关系,不管他们是有心还是无意,都会在自己固有的观念和习惯中混有来自教育和祖国传统的观念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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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一部分
因此,要想了解和评价今天的英裔美国人,就必须仔细区分来源于清教派的东西和来源于英国人的东西。
在美国,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法律和习惯与周围的事物并不适应。一些法律好象是根据一种与美国的立法主旨完全相反的精神制定出来的,一些民情又仿佛与社会情况的总体格格不入。
假如这些英国殖民地是在遥远的古代建立的,假如它们的起源已随岁月的流逝而不可考,那么问题就无法解决了。
我只引一个例子来阐述我的想法。
美国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对被告人的处置只规定两种办法:收监和保释。诉讼开始时首先要求被告人交付保证。。。。
金,如被告人拒不交纳,则将他收监关押。然后,再审理被控告的事实或罪状的轻重。
显而易见,这样的立法是敌视穷人,而只对富人有利。
穷人并非总是有钱可交保证金,即使在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假如他不得不在狱中等候公道,那他的被迫关押很快就会给他带来不幸。
相反,富人在民事案件中总是可以逃脱监禁。
更有甚者,他们虽然犯了罪,却可轻易逃避应受的惩罚,因为交了保证金以后,他们可以躲藏起来。因此可以说,法律上规定的惩罚,对于富人来说只不过是罚款而已S I。
还有什么立法能比这种立法更具贵族立法的特点呢?
然而在美国,立法的正是穷人,而他们在这方面通常总
如果不交纳保证金,当然也要治罪,但这毕竟是少数。
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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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75
是考虑社会的最大利益。
只有在英国能够找到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D,因为我所说的这些法律本来是英国的法律S J。尽管这些法律与美国立法的主旨和美国人的基本思想相抵触,但是美国人还是把它们照搬过来。
在一个民族最不容易改变的事物当中,仅次于习惯的,就要数民法了。只有搞法律的人熟悉民法,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学过法律、能够找出理由把法律解释成好法或坏法、从维护法律当中可以直接获利的人,才熟悉民法。民族的大部分成员不解其中的奥妙,只能从个别的案例中看到这些法律的作用,很难识别它们的倾向性,而是不加思索地予以服从。
这只是一个例子,我还可以举出其他许多例子。
美国社会呈现的画面(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覆有一层民主的外罩,透过这层外罩随时可以看到贵族制度的遗痕。
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1803年第14版,伦敦)和德洛姆的《英国D宪法》(1818年新版,德氏的此书最初以法文写成,170年在荷兰出版)
,是托克维尔解释英国的政治和司法制度时使用的最主要文献。
在叙述美国的宪法和司法问题时,托克维尔主要利用的是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1833年版)和肯特的《美国法释义》。朗贝尔和希劳合著的《美国的比较法始祖:斯托里法官的学说》(巴黎,1947年)
,是研究托里斯生平和思想的一部很重要著作。皮尔逊的巨著《托克维尔和博蒙在美国》(纽约,1936年)第718页及以下几页,对托克维尔著作的资料来源做了全面的叙述。——法文版编者见布莱克斯通和德洛姆的著作第1卷第10章。
〔指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S J义》和德洛姆《英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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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
社会情况一般说来是事实的产物,有时也是法律的产物,而更多的是两者联合的产物。但是,社会情况一旦确立,它又可以成为规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思想的首要因素,凡非它所产生的,它都要加以改变。
因此,要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和民情,就得由研究它的社会情况开始。
英裔美国人社会情况的突出特点在于它本质上是民主的
新英格兰的初期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南方推行的一些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的改革——这项改革产生的后果——西部新成立的各州把平等推行到极限——学识上的平等
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可以有几种重要的看法,但有一种居于其余一切之上。
美国人的社会情况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建立之初就具有这个特点,而在今天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在上一章说过,在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极为平等。既使是贵族制度的萌芽,也从未被引进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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