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机已到,出击!”
“诺!”
谢逊的副将,原本一直在步行。听到谢逊的命令,他大声的应诺一句,身体轻轻一跃,翻上了战马的背。
与此同时,数十名一直牵着战马,隐蔽在中军大旗附近的精锐战士,在副将带领下,也纷纷飞身上马。
但听得一声悠长的号角,整个太行军的军阵,从中间突然向两边分开,就犹如一只张开大口的巨兽。而数十骑突然发动的精锐骑兵,便是怪兽噬人时,所露出的锋利獠牙!
“杀!”
伴随着一声暴喝,爆豆般的马蹄声,猛然响起。蓄谋已久的太行军谢逊所部,终于对被成功麻痹的敌人,展示出一记真正的杀招!
愕然中的鲜卑人,还没有从这些变故中反应过来,汉军的突骑,已经一头撞进那些没有来得及上马的人群之中!
银光一闪,一个枪头轻松的刺入鲜卑人的咽喉,击穿了他的喉管,切断了他的颈部大动脉,然后在撞上坚硬的颈骨之前,已经被抽出鲜卑人的身体,掉头撕咬着另外一名鲜卑人的血肉。
持枪的人,正是汉军副将。但见他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出头。不过,从他那淡漠的表情,可以看出,这是一位久经沙场的老手。
但见此人枪花飞舞,在后续骑士冲入鲜卑人之前,已经连出了十六枪,挑杀三人,重伤四人,一路杀到了鲜卑小帅的马前!
“啊!”
鲜卑小帅狂嚎一声,发出了垂死挣扎般的声响。伴随着这声大叫的,是一道裹着淡蓝色“战炁”的刀光。
汉军副将一路撞过来,连杀数人,气势已泄,招式用老。而鲜卑小帅的这一刀,虽然是在巨大的惊恐中发出的,却由于恐惧,气势反而更足,在威势上,居然压倒了汉军副将!
“希律律!”
在战马的长嘶声中,汉军副将扯起马头,硬生生的用坐骑的脖子,挡下了这气势汹汹的一刀!
鲜血飞溅在鲜卑小帅的脸上,并没有鼓起他的勇气,反而带起了一缕更大的惊恐。因为,伴随着马血飞溅过来的,居然还有一个枪头!
一个带着血迹的枪头!
枪头所属的长枪,被那名汉军副将牢牢的握在手中。这就意味着,鲜卑小帅目前的处境,极为危险
“呲”
枪头在鲜卑小帅反应过来之前,刺入了他的咽喉。锐利的枪尖,重重的顶在小帅的颈骨上,将小帅的尸身,撞离了马背。然后,这支长枪的主人,极为敏捷的落在小帅所骑战马的马鞍上,完成了这次杀人夺马的惊险表演。
但凡看到这一幕的鲜卑人,无不目瞪口呆。一个鲜卑人,口中魂不守舍的用鲜卑语念叨着:
“飞行的燕子简直就是一只飞行的燕子”
这句话,是这名鲜卑人最终的遗言。但是,此人的描述无疑极为贴切。因为,做出这般高难度动作的人,在太行军中的绰号,便是“飞燕”。
——“大贤良师”张角的义子,原冀州黄巾军“飞骑营”首领,由于身手矫捷,剽悍过人,人称“张飞燕”的张燕!
“杀!”
做完这让敌人目瞪口呆、匪夷所思的一幕,张燕的脸上依然平淡。他两腿一夹刚刚夺得的战马,一个转身,将两名不及躲闪的鲜卑人撞到在地,再次对周边的敌人,发起了无情的攻击。
鲜卑人,崩溃了。
最先逃走的,是那些留在后排的“马桩子”。
所谓的“马桩子”,指的是鲜卑骑兵中,被留下来,负责牵住其他战士的战马,防止战马无故走散的人。这个人,通常在所属的编制中,是战斗力最为弱小的一个,才会在战场上,被派做不直接参与战斗的“马桩子”。
既然如此,“马桩子”们的胆色,难免比一般的战士要差一些。可是,从逃跑的便利程度来说,“马桩子”却是最方便的。
张燕飞一般的杀入敌阵,片刻之间,阵斩鲜卑小帅。这样的打击,让所有的鲜卑人,恐慌无比。固然还有人想要战斗到底,可眼看形势不妙,掉头就逃的,也极为不少。
连战兵都出现这样的波动,“马桩子”们,就更害怕了。当然,最害怕的还要数被张燕长枪所指的那个“马桩子”。看着从枪尖滴下的,从小帅体内带出的鲜血,那个“马桩子”失魂落魄的大叫一声,飞快的翻身上马,用力的一扯缰绳,掉头就跑!
这一跑不要紧。可是,别忘了,还有五、六匹马,被这厮抓在手上呢!
于是,一人逃跑,带动一群马儿逃跑。一群马儿逃跑,带动了所有骑马者的逃跑!
骑马者的逃跑,使得所有的马匹开始乱跑。这样的局面,对那些还在马下步射的鲜卑人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第59节 汉家有好甲
面对着乱成一团,又失去了坐骑的鲜卑人,张燕骑着新抢到的好马,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所过之处,杀伤极大。
见到战局出乎意料的顺利,谢逊自然不会傻站着不动。鼓号声响起,谢逊从本部兵马中,分出一个百人队,只披着轻甲,手持短兵,呐喊着向混乱的鲜卑人杀去。
半刻钟之后,当一只新的鲜卑骑兵,远远出现在前方时,张燕已经带领着部下,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大队人马之中。很快,距离谢逊部不到一百步的张狂本部,就收到了谢逊的简略战报。
“我军死七人,受伤二十一人。斩首一百二十!俘虏一百六十!缴获战马六十七匹!此战,可谓全胜!”
谢逊派出的传令兵,激动的向张狂汇报。以谢逊部派出作战的人手数量而言,这样的战果,可以说是极为辉煌的。哪怕是打老了仗的张狂,对这等战果,都听得极为满意,就更别说谢逊的部下了。
“很好!”
张狂面带笑容,对传令兵说道:
“回去告诉谢仟长,功劳记下了。想想他的外号,一只兔子,能够填的饱他的胃口吗?”
片刻之后,张狂的这句话,被传令兵传到了谢逊的耳朵里。谢逊听了,哈哈一笑,愈发是豪气冲天。他的外号,还是张狂无意中取的,号称“金毛狮王”。张狂这是将鲜卑人当做了兔子,来激励谢逊,建立更大的功勋。
“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谢逊的大嗓门,展现出它的威力。而首战完胜的太行军,一个个也是神采飞扬,大声应和着主将的激励。
“汉军!”
“威武!”
巨大的声音,远远的在草原上传开,让一里地之外的鲜卑大王和连,脸色变得更加阴晦起来。
和连是个聪明人。他的父亲,一代雄主檀石槐,自然知道,一个好的继承人,对于鲜卑部落联盟来说,拥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所以,从和连很小的时候,檀石槐就重禄聘请了身边的才俊之士,教导和连与他的兄弟们习文练武。无论是论文才,还是比试武艺,和连都是诸兄弟中的佼佼者。除了他那位死去的兄长,没有哪个能够比和连表现得更加出色。
但是,聪明人所做的事情,未必都很聪明。
因为,聪明人往往会将事情想得过于复杂,从而犹豫不决。这一点,和连在屡次的战场指挥中,体现得极为明显。
就比如这一次奇袭美稷。若是其他鲜卑人当主将,一看敌方已经严阵以待,讨不着什么好了,多半就当机立断,率军掉头就走。若是这样,张狂是完全拿鲜卑人没有办法。
然而,和连这时候,不光考虑了战场情形,还要考虑自己在整个鲜卑人中的影响。想得太多,使和连该撤而不愿撤,想打却不能打。这种犹豫,让张狂抓住机会,成功指挥大军,进逼到鲜卑人的营地跟前。
这个时候,若是和连抓住太行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的实际,主动出击,虽然未必能赢,却也足以有效的威慑张狂,让张狂不敢随意的出击。
或者,干脆乘机撤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汉军虽然在占领南匈奴故地后,得到了大批的优良战马,毕竟骑兵数量有限。真要是追击鲜卑人,凭借鲜卑人的骑兵优势,只要付出一些轻微的代价,就可以摆脱汉军的追击。
可是,在第一波出击的鲜卑骑兵,大败亏输的逃回营地之后,鲜卑人士气大受打击。如果此时撤退,气势汹汹的汉军骑兵,必然会毫无顾忌的穷追猛打。鲜卑人若是还想要全身而退,怕是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
这些关节之处,不用其他人提醒,和连都已经想明白了。但是,明白归明白,接下来的决断,和连依旧难以作出。
——战,还是逃?
在犹豫中,和连原本相貌堂堂的脸,被笼罩在一层灰暗当中。从身边亲卫的角度来观察,哪还有身为据地万里,统帅数十万之众的鲜卑大王的那种威严?
——和连大王,毕竟比不上老大王啊
但凡见识过原来檀石槐风范的亲卫,心中无一不是这样想的。
“大王,现在事情紧急,已经没有选择了啊!”
一个须发皆白的魁梧老人,大声的催促和连。在当前的弹汗山王庭中,敢于这样直接提醒大王和连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檀石槐昔日的亲信,和连的丈人,中部鲜卑大人:
柯最。
柯最出身鲜卑大族,自幼拜汉人士子为师,学习儒家典籍,精通算数。原来在檀石槐身边时,他主要从事后勤管理,很少随军出征。
这次柯最出马,本来是为了统计大军在美稷城里,所得到的收获的。但是,他毕竟也是在军中呆过的老人,对军中的各种突发情况见得多了。看到如今的局面,柯最既然看出了不妥,终于还是忍不住,敦促和连赶快决断。
和连毕竟是个聪明人。他只是因为想得太多,这才显得举棋不定。但是,当形式变得明朗起来,适合的选择已经不多的时候,和连还是能够准确的做出决断的。要不然,他又不是檀石槐的长子或者幼子,凭什么能顺利的排挤掉其他的兄弟,成功登上鲜卑大王的宝座呢?
“传令下去,撤军!”
艰难的说出这句话,和连的脸色显得越发的灰败。他拨转马头,一边交代,一边向大营走去。
“偏何,带一半铁骑断后!”
“遵命!”
一个身披精致鱼鳞甲的魁梧骑手,大声的应诺。此人便是偏何,弹汗山常备骑兵——王庭铁骑的首领。虽然他出身卑微,却由于勇武过人,被和连看上了,一路提拔“王庭铁骑”首领。
每当和连与敌接战,见到形势不妙,想要撤退的时候,负责断后的,都是此人。结果,在那些对和连不太服气的鲜卑大人口中,偏何就有了一个外号,叫做“牛尾巴”。
这是什么意思呢?
牛的尾巴,是用来做什么的?
赶蚊子、苍蝇的。
如果将追兵看做是恼人的蚊子、苍蝇什么的,那偏何这根尾巴,就需要反复的出动,阻止追兵逼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外号,颇有些夸奖偏何的意思。
但是,单凭“牛尾巴”这个词,就不能说是个好听的词语。以出身来评价一个人,并不是大汉士人的专长。在草原上,这种观点可是更加流行。
不过,不管怎么说,光凭偏何率领着用来断后的那五百骑兵,任谁也看得出,这是一支精锐中的精锐。
要看出这一条,单凭一点就够了。
在铁器稀缺,不少牧民只能使用木头、骨头和石头做武器的情形下,这五百名“王庭铁骑”,居然能人手装备一副玄铁甲!
这样的装备,已经无限逼近大汉最精锐的北军五校了!
以鲜卑人那落后的锻造和制甲技术,绝无可能打造出如此多的精良铁甲。如果要追根问底的话,只能感慨当年的老大王檀石槐,留下的底子真是厚实啊
檀石槐一生中,东征西讨,缴获无数。可是,在铠甲方面,他收获最大的一次战役,却还要属十多年前,与汉军之间所发生的“落日原之战”。
“落日原之战”里,鲜卑全民动员,起兵十万余,以“诱敌深入,待其疲惫,击其惰归”的战略,一举歼灭汉军两万余人。那一仗,鲜卑人虽然最终付出了士卒死伤高达一万余人的代价,可是收获也丰厚得吓人。光是缴获自汉军的,保持完好的玄甲,就高达两千余具。
这些来自大汉的上等玄甲,极大的提高了弹汗山大军的披甲水平。即使是在十多年之后的现在,弹汗山手中,依然有接近两千具的,基本上完好无损的玄甲。
不过,在这一战里,“王庭铁骑”的另外一项装备,比起玄铁甲来,还要关键得多。那便是:
战马。
ps:今儿有些感冒受寒,连打了数十个喷嚏,感觉鼻子都要肿了。不爽。
晚上躺到头痛缓解,起来更新,居然发现有站内短消息,说是本书本周将获得潜力频道潜力力荐,窃喜。
此记为念,以作小感。
第60节 王庭选良马
草原民族的兵制,一向是全民皆兵。游牧骑兵需要自备武器、铠甲和马匹,来响应首领的兵役征召。然而,和连手下的一千名“王庭铁骑”,却是一个例外。
“王庭铁骑”的建立者,当然是鲜卑雄主檀石槐。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维持对其余鲜卑部落的军事威慑力,檀石槐下令,所有的鲜卑贵人,必须派出自己成年的儿子和侄子,去弹汗山接受他的挑选。被选中的勇武战士,就是“王庭铁骑”的最初来源。
这种行为,是草原民族惯用的手段。被征召入伍的贵人子侄,不但由于训练充分,战力高强,隐隐的也是一种变相的人质。而对于被征召的贵人子弟们来说,能够有机会与其他贵人子弟结交,还可能被大王檀石槐看中,从而被委以重任,也绝不是一件亏本的买卖。
说起来,檀石槐的这种做法,也不过是沿袭了原来匈奴人的故智,算不得什么创新发明。而檀石槐时期的“王庭铁骑”,被征召这可是要自备武器、盔甲、战马、仆役,甚至连他们在王庭的生活费用,都要自己负担相当一部分。
当初檀石槐主事时期,“王庭铁骑”的规模,比现在要略大一些。和连继位之后,由于威望不够,有不少“王庭铁骑”的成员乘机离开,以至于在某个时期,“王庭铁骑”的规模,一度缩水到六百人。
为了补足缺少的兵额,和连不得不在自己的直辖部落中,选拔那些勇力出众,擅长骑射的牧民,以填补空缺。当然,这些出身贫苦的牧民,可没有能力自备武器、铠甲和马匹。于是,和连又不得不为他们提供需要的装备。
然而,这样一来,那些贵人子侄就不干了。就连低贱的牧奴,都可以得到免费的武器装备和马匹。那么,他们这些出身高贵的勇士,岂不是更加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
头痛的和连,面对这种传言,被搞得是焦头烂额。为了维持手中这支精锐的忠心,悲催的和连,最后不得不宣布,所有“王庭铁骑”成员的装备和战马,都由弹汗山负责提供和喂养。
这可不是一笔小开销。
当年檀石槐为什么不这么做?
无非就是没那么多的财富罢了。草原上的财富生产能力低得可怕,檀石槐既然有足够的威望让部下乖乖听话,当然不会多花这一笔高额的养兵费用了。
为此,和连不得不大幅度提高了,弹汗山王庭下辖部落所需要交纳的贡赋,以至于他暗地里被人数落和咒骂,落下个“贪财”的恶名。
还好,在这场变故中,和连也并非一无所获。所谓“吃了人的嘴软,拿了人的手短”。接受和连供养的“王庭铁骑”,在忠心听话,服从调度的程度上,怕是比老王檀石槐时期,还要强一些。
既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