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和她女儿受到了“事实上的伤害”。
最后,裁决书考察1954年版本的“忠诚誓言”,在增加了“上帝之下”的字眼以后,是不是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即《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
法官古德温在裁决书中指出,国会当年增加“上帝之下”的字眼,是为了强调美国和无神论对立国家的区别,这一做法是和宪法规定的政府不得扶持任何一种宗教的规定相违的。“确立条款”不仅禁止政府牺牲其他宗教来扶持和促进另一种宗教,也禁止牺牲无神论者的利益来促进和扶持任何宗教。
裁决书用冗长的篇幅引用了以往最高法院关于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诸多判例,最后宣布,1954年增加“上帝之下”字眼,以及该学区要求教师带领学生朗诵带有这些字眼的“忠诚誓言”,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
79岁的法官古德温和71岁的法官瑞哈特投票同意这一裁决书,而63岁的法官费尔南德茨表示同意裁决书的前面大部份,却不同意裁决书最后对忠诚誓言违宪性作出的判断,他说:“人们要求我们支持这样的结论,认定这个国家忠诚誓言中‘上帝之下’的短语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宗教条款。我们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相反,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条款原本不是要把宗教表达驱逐出公众思想;它们是为了避免歧视而写下的。”
他说,《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条款,最重要的是它要求“中性”,它实际上是最早形式的“同等保护条款”,即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宗教信仰。他承认,有些人在场听到这样的字眼会感到不舒服,可是同样,另外一些人会因为拿掉了这些字眼,不能朗诵这些字眼而感到不舒服,而国会必须面对现实,作出平衡。
第四部分读书(二)
“在上帝之下”还是“和上帝无关”(4)
三、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
宗教和信仰的自由,被美国人看作最基本的民众权利,没有信仰自由就等于没有思想自由与精神自由,也就没有一切自由。而宗教自由在具体社会环境下的保障,取决于政教权力的分离。美国人最早在世界上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写进了他们的宪法。
我们知道,400年前,“五月花号”冒着风浪严寒来到北美的新英格兰,是为了躲避宗教迫害,寻找一块信仰自由的“上帝承诺之地”。早期的北美殖民地人们,多有虔诚而坚定的宗教信仰,却又怀着纯洁心灵、纯洁世界的理想主义而排斥异端。早期殖民地是政教混合的,和他们要逃避的政教合一的英国如出一辙。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种种逃出欧洲宗教迫害的新教徒们,却不能容忍互相之间的不同。殖民政权经常加入冲突,甚至酿成流血。著名的罗杰•;威廉斯,由于其观点而不能见容于马萨诸塞殖民当局,被迫出走,而后创建罗德岛殖民地,开始宗教自由的尝试。他是北美宗教自由的先驱。
1786年1月,弗吉尼亚州议会在詹姆斯•;麦迪逊和托马斯•;杰弗逊的倡议下,由杰弗逊起草通过了著名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在这个法令中,杰弗逊声称,信仰什么宗教,是上帝赋予人的天然权利,不受他人的强迫。他说:“如若我们允许政府官吏把他们的权力伸张到信仰的领域里面,容他们假定某些宗教的真义有坏倾向,因而限制人们皈依或传布它,那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错误做法,它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自由,因为在判断这些宗教的倾向时,当然是这个官吏做主,他会拿他个人的见解,作为判断的准绳,对于别人的思想,只看是否和自己的思想相同或不同,而予以赞许或斥责。”
最后,托马斯•;杰弗逊写道:“虽然我们都很清楚地知道,我们这个议会,只是人民为了立法上的一般目的而选举成立的,我们没有权力限制以后议会的法令,因为它们具有和我们同样的权力,所以,如果我们此时声明这个法令永远不得推翻,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但是我们还是有自由声明,同时必须声明,我们在这里所主张的权利,都是人类的天赋权利,如果以后通过任何法令,要把我们现在这个法令取消,或者把它的实施范围缩小,这样的法令,将是对天赋权利的侵犯。”
《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条款的先声,而托马斯•;杰弗逊最后写下的那段话,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国会不得立法”条款的先声。《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如此重要,托马斯•;杰弗逊在自撰的墓志铭中,没有一个字提到他曾任美国总统,却写下了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起草者。
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当200年前美国宪法规定政教分离的时候,其实含有两重意义:一是防止政府扶持、促进某一种宗教,或者打击、镇压另外一种宗教;二是防止教会利用民众信仰和信徒的追随,来干预世俗政府事务。那个时代,真正的无神论者还很少,政教分离的具体实施就是在各种宗教,其实就是基督教各教派之间一视同仁。那个时代还没有提及“上帝”就会伤害无神论者的问题。这就是我们会在美国钱币上、在法庭上、在其他一些政府主持的场合听到人们提及“上帝”的原因。
四、新时代的新问题
北美殖民地是宗教信仰者寻求和开拓的理想之地。美国人一向认为自己是敬畏上帝的,并把敬畏上帝看作个人和社会的道德来源。然而,过去的100年是美国民间迅速世俗化的时代。美国人,无论朝野上下,无论俗界神界,对建国之父们定下的政教分离原则深信不疑,可是,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条件下,哪些传统做法是过时了,是违背政教分离的,哪些只是承袭传统,是可以保留的,这却常常在民众中引起分歧,从而时不时地惊动最高法院来作出裁决。政教分离原则最流行的说法就是,在教会和政府之间,有一道“墙”。可是,同时,基督教信仰的传统在美国社会和文化中根深蒂固,美国朝野的很多价值来自于他们的传统宗教信仰。也就是说,这道“墙”的两边,有一些共同的价值联系着。如今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兰奎斯特就曾表示,所谓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墙”,其实并不存在。
1984年,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在一项裁决中判定,在美国钱币上印着“我们信任上帝”字眼,并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因为这种字眼的宗教寓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重复使用中,事实上已经消失殆尽了,也就是说,这种字眼出现在钞票上,已经不会形成对无神论者的冒犯和伤害。可是,中小学校里“忠诚誓言”中的“上帝之下”呢?它是不是冒犯了无神论者的信仰自由的宪法权利,是不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
纽道诉美国国会一案的裁决发表后,保守派纷纷谴责,是自由派的“政治正确”教条弄糟了事情。巧的是,这一裁决发表的第二天,6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接近票数作出裁决,低收入家庭孩子从政府得到的教育资助,所谓“学费代用券”,可以用来支付上私立学校的学费。而全美2/3的私立学校是教会学校。这等于是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私立教会学校。最高法院判决,只要学童作出上私立学校的决定是完全自主的,没有受到政府的干预,也就是说,政府没有故意动员、劝导或强迫学童上私立学校,是学童家庭完全自主地决定上私立学校,那么,允许学童用学费代用券来支付私立学校的做法并不违背“确立条款”,是符合宪法政教分离原则的。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对纽道一案的裁决公布以后,据《新闻周刊》的民意调查,87%到89%的民众支持在忠诚誓言中保留“上帝之下”的字眼。54%的人认为,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一定要避免提及宗教;60%的人认为,领袖们公开表示信仰上帝,这对国家有好处。但是,显然大多数人都看到了当代美国文化的多元性:只有29%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而45%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世俗国家”。84%的人认为,只要不明确表明是哪个“特定宗教”,那么在学校、政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场合提到“上帝”,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预言,纽道一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多半会被最高法院推翻,可是回顾最近几十年最高法院的历史,你就会知道,现在如此断言还为时过早。几年前的焚烧国旗案,也是国会和白宫都表示支持,大多数民意也表示支持,却连续两次被最高法院以5比4判定违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自有他们的思路和逻辑。这一次,关键在于,“上帝之下”这几个词,到底是不是伤害了无神论者。最高法院将怎么判,是“在上帝之下”还是“和上帝无关”,还是让我们耐心等待吧。
第四部分读书(二)
极右派——民主体制下的必要邪恶(1)
法国大选,极右派勒庞崛起,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16。9%的选票,引起欧洲和世界舆论一片惊呼。法国人这次没有别的选择了,“宁选骗子,不选法西斯”,只得把票投给近些年声望不佳的右派希拉克。在第一轮遭淘汰的中左阵营社会党总理若斯潘、左派法国共产党,都号召选民投希拉克的票。希拉克得到了82%的选票,成为现行选举制度实行几十年来得票最高的人。当40万民众走上巴黎街头,举行反对勒庞的五一劳动节大游行时,报刊舆论欢呼法国民主将获胜,似乎忘记了第一轮选举前报刊纷纷报道勒庞连500个民选人签名都难以凑齐,投票结果却吓了大家一跳。如今,勒庞誓言要在6月的议会选举中争取得到1/3的席位,和左派、右派三分天下。我们站在法国之外,怎样看待这次极右派的浮出?
一、极右派浮出是对民主的威胁吗?
勒庞以反移民为中心的言论,让欧洲人恢复了60年的记忆。人们把他比作希特勒,把他的崛起看作对民主的威胁。这种“威胁论”是一种贴标签法,省了很多动脑子和说理的力气,却回避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勒庞是在法定的民主选举中“崛起”,这一“崛起”的下面,是在4;100百万选民中有18%的人认同他的主张和诉求。40万人的盛大游行,并没有动摇占人口18%的勒庞追随者。法国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18%民众的诉求,不是一个小数目,理应得到政治家和国家管理者的严肃注意,这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本意。人们纷纷指责勒庞引起争议的极右言论,却不问为什么会有18%的民众支持他,如何对这18%民众的呼声作出回应?
尽管有记者撰文指出,投勒庞票的人动机各异,有些人是怀旧,有些人是同情纳粹,或者是民族主义者,但是不可否认,这种人只是极少数。最热情地认同勒庞的人,大多数是底层工作勤奋而贫穷的白人工人农民,他们认为左翼政府的政策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准,造成了不安全感,而且长期来对他们的呼声和诉求置若罔闻。不管你是不是同意他们的呼声和诉求,这次他们用18%的数量迫使人们倾听他们的声音。18%的选票不是对民主的威胁,恰恰相反,它表明民主体制运行良好,不同的利益浮出水面,异见的声音得以表达,这正是成功之处。
二、从亨廷顿到布坎南
勒庞的要害是反移民,福利政策、犯罪问题等等是移民问题上派生出来的。现在法国人口中有10%左右是穆斯林,这是一个日益引起民众关注的问题。不过,要是说移民,以及移民引起的社会问题和争议,总不会比美国更厉害吧。勒庞在美国的同道有没有因此而崛起呢?
和法国不同,美国移民问题历史悠久,但是移民问题影响文化认同,却和欧洲差不多同时,发生在最近的10来年。60年代以后,左翼的文化多元化成为“政治正确”的主导舆论,到90年代冷战结束,审视未来,多元化趋势下的文化认同问题渐渐浮现出来。亨廷顿在他的文化冲突理论中强调,美国文化是西方文明的一部分。他对人口构成演变而导致美国丧失西方文明特质的未来忧心忡忡,批评克林顿行政当局面对这一趋势乐观其成的态度。
在移民问题上强烈批评现行政策的,首推右派政治家帕特•;布坎南。布坎南出生于1938年,曾经是尼克松总统的顾问和演讲撰稿人,是共和党右翼的知名人士。
布坎南的观点和勒庞如出一辙。在移民、犯罪、福利、堕胎合法化等等问题上,他们的言论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勒庞反对欧盟,布坎南攻击联合国。布坎南观点的核心是,他认为,由于美国白人出生率低而少数族裔出生率高,再加上源源不断的合法和非法的移民,美国的人口构成在演变,未来白人不可避免地会失去多数地位,而这意味着美国不再是美国,等于亡国。他的新著就叫《西方的死亡》,此书还有一个提示性的副标题:正在衰亡的人口和移民入侵怎样危及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文明。
1992、1996和2000年,布坎南三度竞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三度失败。共和党人对他的极端右派立场也感到头疼,他后来作为改革党的候选人参选,民众投票总计为1%。他在政坛上“崛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仍然有这1%的铁杆追随者。左翼对他的戒心也像今日法国人对勒庞的警惕。不过,美国人大可不必像今日法国人这么紧张。布坎南要得到18%民众选票迄今为止还是难以想象的。那么,既然移民问题在美国比在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极右派之“崛起”没有发生在这儿呢?
第四部分读书(二)
极右派——民主体制下的必要邪恶(2)
三、为什么没有发生在这儿
两年前,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列普塞特(SeynourMartinLipset)和盖利•;马柯斯(GaryMarks)合著了一本研究美国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著作,《没有发生在这儿》(ItDidn'tHappenHere),它也有一个副标题:为什么社会主义在美国失败了。他们考察探讨的是,为什么美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一个特例,左翼工会、激进社会主义政党、激进工人运动为什么没有在美国“崛起”。如今我们探讨美国激进右翼没有像欧洲那样崛起的原因,几乎可以逐条从这本书中核实其原因。虽然是一左一右,道理却是一样的:这些激进左翼也罢,极端右翼也罢,都是成熟制度下社会现象的一部分。这些左翼右翼是和平的、合法的、有民众参与的政治博弈的结果。极端右翼和激进左翼,是难兄难弟,它们互为镜子,一同消长,轮流起伏,互相反弹。他们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没有发生在这儿》探讨了激进左翼社会主义在美国始终没有蔚为大观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上,美国的选举制度,特别是大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抑制了小党的活动。第三党崛起而获取百分之十几的民众选票已经相当吃力,在大选举团里却根本表现不出来。所以美国政界台上台下200年来一直是两大党轮流。各派政治力量如果不想长期做无用功,浪费政治资源,就必须在两大党的活动中获取阵地。而两大党的松散的组织结构,公开的活动,好似市场竞争一样面向大众的风格,使得大部分民众可以在两大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