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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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2006-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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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2006》
丁一鹤


序 一个有意义的年鉴式文本

  序 一个有意义的年鉴式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倪寿明
  这是我第二次给丁一鹤的书作序了,3年前他出版第二本书《北京重案》的时候我写过一次,而现在摆在面前的这本《解密中国大案(2006)》,已经是他的第11部法制文学专著了。这本书跟丁一鹤以往的图书相比,不仅仅是数量的累积,更是质量的飞跃。
  在全国法院系统的作家中,不乏创作法制纪实文学的优秀作家,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展示每个年度全国法院系统审理的大案要案的图书。丁一鹤是个有心人,他创作的这部《解密中国大案(2006)》,填补了法制报道年鉴式的一个空白。这本书精选了2006年度全国法院审理的部分大案要案,通过纪实文学的方式,展开了他讲述的案件故事和审判故事。这本书中所收集的案件都曾经在国内外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所有的纪实文章都是丁一鹤亲自采访案犯或是案件当事人后写成的,这些文章也都经过了案件的承办法官或审判长的审阅,确保事实的准确无误。因为是真实的,也就保证了内容与现实生活的同步,呈现着非常实在的生活面貌。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就是许多事物处在不断的转型之中。社会深刻的转型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是变化和机遇,但笼罩在社会生存之上的利益管理模式,依然在整体或局部地限制着人们摆脱困境的或美或丑的现实愿望。一些人背离了原本的朴素与忠厚,滋生并膨胀了满足自我的私欲,在金钱、权力、人性之间展开了一场角斗,最终采取了一种贪婪与放纵的生活方式,由此而生发出一些稀奇与不稀奇、相似与不相似、形形色色的案件。在《解密中国大案(2006)》的中,我们就清楚地看到当下官员落马大多数倒在“商业贿赂”上,而2006年全国反腐败的重要方向,就是整治商业贿赂。
  无论是最高法院还是全国各级法院,在年终岁尾都要对每个年度审理的重要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有的单位和部门还评出“某某十大案件”,通过对全年度案件的分析,可以粗略地看到不同时期案件的变化,既是对全年审判工作的总结,又从研究的角度为审判工作服务。丁一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另类文本,他通过对全国法院审理的大要案进行梳理,并通过法制纪实的方式展示给读者,无论对普通读者,还是对研究者,都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文本。
  丁一鹤是全国法院系统为数不多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之一,他利用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杂志社工作的方便,近年来把笔触主要集中在了审判纪实领域。这本《解密中国大案(2006)》是他最新成果的汇集。在他的审判纪实作品中,我们越来越能感受到时代的震荡和社会推进的力量。这些审判纪实作品,既透射出当代社会复杂的时代信息和个人信息,又表现出他对现实生活中金钱、权力、人性等关系的高度警觉和深刻质询。
  一般而言,案件发展到进入诉讼程序,无论是刑事的、民事的还是行政的,都是社会生活矛盾激化的一种反映,都反映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非正常的形态或是特殊的形态。全国法院每年大约要审理600多万件各类诉讼案件,这些案件从不同的层面和方面构成了我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无法也不能把它们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这正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复杂之处。常态的生活和非常态的生活总是共生的,总是在制约着我们的生活关系、生活质量和生活进步。作家的任务就是要关注、反映、剖析与研究这些非常态的生活现象。审判纪实是用讲故事的方式关注与反映案件的一种重要形式。
  讲述案件的故事、讲述审判的故事,往往就是讲述人的故事,是讲述人的生活的故事,是讲述人的生活方式的故事,是讲述依据这种生活方式给不同的人带来不同命运的故事。要通过讲述这些案件故事,告诉人们,生活的自由绝对不是贪婪与放纵的。正如人的生命必然遵命于自然法则一样,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人必然要遵从于社会生活的规则,受社会生活规则的约束。个人拥有享受物质生活、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的裁判,反映了社会生活中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反映了罪与罚的相适应。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
  读罢《解密中国大案(2006)》,我感觉到,丁一鹤的审判纪实创作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层面和境界。他尽可能地凭借某种理性的光芒,以历史或文化的视野去剥离或照亮沉淀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他努力从新的角度,透过形形色色的案件,洞悉现代社会生活的现实,表现出了一以贯之的社会责任感。
  当然,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由于作者所处地域的局限,这本《解密中国大案(2006)》主要还是写了北京法院审理的大要案,对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其他大要案涉猎极少,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个缺憾。好在丁一鹤会一如既往地把这件事情做下去,希望他在撰写2007年卷时,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2006年12月21日

  书讯 中国第一部年鉴式大案纪实文本

  由法制作家丁一鹤创作的《解密中国大案2006》是中国第一部年鉴式大案纪实专著,填补了法制纪实报道的一个空白。这本书精选了2006年度全国法院审理的部分大案要案,通过纪实文学的方式,全景式解密了轰动全国的大案内幕。本书中所收集的案件都曾经在国内外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所有的纪实文章都是丁一鹤亲自采访案犯或是案件当事人后写成的,这些文章也都经过了案件的承办法官或审判长的审阅,确保事实的准确无误。因为是真实的,也就保证了内容与现实生活的同步,呈现着非常实在的生活面貌。
  丁一鹤利用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杂志社工作的方便,近年来把笔触主要集中在了审判纪实领域。这本《解密中国大案2006》是丁一鹤的第11部法制文学专著。在他的审判纪实作品中,我们越来越能感受到时代的震荡和社会推进的力量。这些审判纪实作品,既透射出当代社会复杂的时代信息和个人信息,又表现出他对现实生活中金钱、权力、人性等关系的高度警觉和深刻质询。在《解密中国大案2006》的中,我们就清楚地看到当下官员落马大多数倒在“商业贿赂”上,而2006年全国反腐败的重要方向,就是整治商业贿赂。
  在法制纪实领域,丁一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另类文本,他通过对全国法院审理的大要案进行梳理,并通过法制纪实的方式展示给读者,无论对普通读者,还是对研究者,都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文本。






第一卷 权力与陷阱

  第一卷 权力与陷阱


 

  第一章 解密农发行窝案

  2006年11月10日;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作出终审判决,沸沸扬扬长达2年多的“农发行窝案”终于到了落幕的一刻。此案之所以非同寻常,在于不仅把农发行两个位高权重的副行长拉下马,还把财政部颇有前途的金融司司长徐放鸣拉下水,农发行窝案更因此成为2006年反商业贿赂第一大案。
  由审计风暴引出的这起窝案,直到以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宣告审判终结,所有的一切都水落石出,其中的曲折和复杂的案情才能解密。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在讲述这个错综复杂的窝案之前,有必要像章回小说那样,把本案的主要人物名单罗列一下:
  胡楚寿: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
  于大路: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会部主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徐放鸣: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蔡国安:原北京美禾电子公司总经理,因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黄俊杰:原亚捷电子(深圳)公司董事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赵东明:原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王刚:原中国瑞联实业集团公司副总裁,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中国政府向商业贿赂宣战
  2006年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在不到10天时间里,温总理已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两次部署。此前的2月15日,温家宝在部署行政监察工作时,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据新华社报道,这两次会议,均系对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2006年1月6日举行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被明确定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反商业贿赂由此被提高到反腐败的高度。
  与此同时,为治理商业贿赂而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这个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内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随之成立。其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尽管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但商业贿赂大多数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
  打击商业贿赂,被提到“影响中国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的高度。商业贿赂给中国经济已经造成巨大危害。来自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经济流通领域内,几乎每个行业都存在着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潜规则。其中尤以医疗卫生、基建、电信、金融等部门为重。商业贿赂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有难以承受的社会后果发生。
  在中央下发的一份文件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被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在我国,已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商业贿赂,因此反商业贿赂的同时也就是在反腐败。2006年2月24日的廉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依法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他说,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
  本书所涉及的官员犯罪中,大部分是因为商业贿赂落马。
  就农发行系列行贿受贿案而言,这起案件之所以成为2006年度第一个被关注的大案,不仅在于这个案件把众多金融高官拉下马,更重要的是,2006年度国家反腐倡廉重拳打击的对象是商业贿赂,此案是2006年度国家反商业贿赂案件中最大的案件之一,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农发行窝案不但是2006年度反商业贿赂第一大案,也是2006年度第一大案。
  其实,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农发行窝案既无数额上的突破,也无情节上的特别恶劣之处。但这个案件和同一时期其他腐败案件一样,也深深打上了这个时代特有的烙印。这是一个变化中的时代、一个转型中的时代、这是一个市场经济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政府官员在“官商勾结、猫鼠结盟”中纷纷落马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官员犯罪,具有的时代特点是:他们既是“游戏规则”制订者,又是“游戏”的参与者和既得利益者。为确保自己能赢得这个游戏,他们还常常利用订规立制之便,把自己设计成“监督者”或者“裁判员”。正因为“游戏规则”的不透明、不稳定,导致了“游戏”的不公正。国家资源总是很轻易地被“规则”的制定者们垄断并加以利用,过多的任意处置权则为腐败提供了滋生暗长的广阔空间。
  以徐放鸣为例,这位财政部前司长所掌控的金融司,是财政部负责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部门,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等11项重要职能。用业内人士的话说,金融司对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是“有监有管有审批”。作为司长,徐放鸣拥有的这些权力足以“令每一位知情者敬畏有加”。所以我们才能看到,当农发行一份报批租赁业务的报告递交给了徐放鸣时,他“首先推荐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承接部分租赁业务,随后又将自己熟悉的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排为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在徐放鸣手里,某项动辄数亿元业务的归属,谁来做、怎么做,都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却可以在谈笑间获得数百万元的好处。
  尽管农发行窝案中官员腐败的具体情况不同,但这些官员腐败的轨迹却个个相似:未入官场之前根正苗红,上任之初也曾勤勉有加,一旦手握权柄,不用多久就失足于权力陷阱。绝对的权力加上虚无的监管和贪欲动机,构成了当今官员堕落定律。而我们的防腐之道仍然一厢情愿地相信官员会基于自己的理想信念而远离权力背后的欲望诱惑。然而在市场经济时代,能够完全依靠道德力量和组织力量来约束自身的官员实属罕见,更多的政府官员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涌动着以权谋私的冲动。
  审计风暴揪出胡楚寿
  为了读者尽快弄清农发行窝案的来龙去脉,首先应该介绍一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的有关背景资料。
  北京市月坛北街甲2号,这座北京西二环边上的大楼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部所在地。作为政策性银行,农发行的办公地址及业务范围鲜为人知,在业内有“最寂寞的银行”之称。
  1994年4月19日,国务院下发“国发(1994)25号”文件,宣布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依上述文件,农发行最初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兼有信贷业务和财政任务,即承担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主要任务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994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向农发行划转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当时尚未组建的农发行接收。1994年8月,农发行总行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1994年农发行成立之时,国务院高层领导就对农发行提了“两不”要求:不购置豪华汽车,不购置高档写字楼,要完全从服务农业、农村经济为出发点。除此之外,另有人士提出农发行“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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