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屋子非常古老,有点像五六十年代的房间。里边有一张破烂的木床,一张陈旧的桌子和一把椅子,以及一个摆放在角落中的挂衣架。
良久后,一个夹着公文包,身高大约一米七五,极其壮实的女子,戴着一顶礼帽,穿着长袍,夹着一个公文包,推门走了进来。她做到我的身旁,摸了摸我的肚皮,把耳朵贴在我肚皮上,掩饰不住的兴奋。
这一幕本是非常温馨和谐的画面,却由于xìng别的颠倒,让人感觉说不出的诡异。我下意识的睁开双眸。赫然发现一张美丽的脸贴在我面前。吓了我一大跳。我定睛一瞧。那金发菊花女,正躺在我身旁,好奇的打量着我。
我皱了皱眉头,从床上半座起来道:“你怎么进来的?谁给你的钥匙?”
她用手语比划了半天,像是再说,她听不懂我讲什么。我拍了拍脑门,感觉自己睡觉睡糊涂了,竟然忘了她听不懂我的话。我指了指门。又指了指门上的锁,她恍然大悟道:“船长。”
我惊奇地眨了眨眼睛,她竟然会说两句简单的中文,这倒让我刮目相看。不过,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我不能让她睡在这里,不然我肯定会兽xìng大发,而这是我绝对不想看到的。首先我没那个闲心,其次我反感这种交易。最主要的原因,我体内的孕魔yīn花还没解除。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快,害了别人。
我把门打开。指了指她,意思让她自己离开。她摇了摇头,指了指天,做了一个睡觉的姿势。我诧异的看了下手表,已经半夜两点多了,走廊里一个人影都没,所有人都沉沉睡去,偶有几个房间还有声响,传来的却是嗯嗯啊啊、令人难堪、浮想联翩的一种怪异声音。
我无语的撇了撇嘴,只能同意她在我这里暂睡一晚。不过,船上的床铺普遍都有点小,两个人挤这么一张小床,暖和是绝对暖和了,就是会让我产生某种不良的反应。我擦了擦有些痒的鼻子,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折磨,起身披上一件外衣,走出房间,来到了甲板上。
我掏出一根香烟,刚抽了两口,小妖突然出现在我背后。他和我要了根烟,美美的吸了两口道:“船长给每位客人和水手都安排了一位洋妞,你怎么不在房间享受,跑外面吹什么海风?”
我有些疲倦的打了个哈气道:“我没兴趣。”
小妖眨了眨眼睛,盯着我瞧个不停道:“难道你也是同道中人,我第一眼见你,就知道你与众不同。”
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同道尼妹啊,想什么呢,怎么这眼神sè眯眯的呢?
我有些不悦道:“我很正常,只是暂时不想碰女人。”
小妖笑了笑道:“以前我总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可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以为自己可能要求太高,一般的女xìng看不上,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不是不感兴趣,而是不敢面对。你应该勇敢一点,真爱不分男女,许多国家都承认我们是合法的。”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忙摆了摆手道:“别我们我们的,你是你我是我,咱两不是一路人,我是和尚。”
小妖诧异道:“和尚不是更流行这个吗,以前的小沙弥,相当一部分都是被师傅蹂躏长大的,和尚可是最爱这一口了,这事要从两千年前说起。”
我落荒而逃,头也不回的回到了房间,昏昏沉沉的坐在椅子上睡了一觉。天蒙蒙亮,那名金发摩登女郎从床上爬起,给迷迷糊糊地我披了一件外衣道:“我叫杰西卡,你是个好人,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电话,我们会再见面的。”
我昏昏沉沉的揉了揉眼睛,点了点头,接着又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当她推门离开后,我突然反应过来,她不是不会说中文吗。尼妹的,搞什么飞机,这叫什么事啊,这大洋马还挺狡猾的。
我点上一根烟,尴尬的苦笑了两下。可怜我一向自诩聪明绝顶,没想到一个大洋马就把我耍的团团转,简直笨的和猪一样。我早该想到,一个在华夏国地盘做生意的女人,怎么可能不懂中文?换位思考,若有人把我丢美国呆上两年,我回来后告诉别人我不懂英文,估计相信的绝对是傻子。
我打了个哈气,看了下手表,刚刚早上七点钟,我还可以再睡会。我三两下脱光衣服,钻进了被窝里。淡淡的香水味道冲入鼻孔,被窝中还留有大洋马的余温。这种感觉很好,让我很舒服。不料我刚闭上眼睛,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即把我惊醒。我疑惑的打开门,发现sāo牙仔站在门外。
他的面sè发青,眼圈发黑,显然折腾了一晚上没睡。我皱了皱眉头不解道:“尼妹的大清早不睡觉,跑我这干嘛?”
sāo牙仔紧张的说道:“格老子的源源,出事了,那么大的声音你小子竟然没听到?弄半天你也和老子一样,是同道中人啊。”
我皱了皱眉头道:“你丫少说废话,谁和你是一路人,别自作聪明。到底出什么事了?”
sāo牙仔告诉我,秃鹰底下有个叫野狗的男人昨晚喝多了、烂醉如泥,在地上躺了一晚,大清早的才迷迷糊糊醒来。不料,他刚清醒,床上的小姐就要离开,可野狗啥还啥都没干呢。
野狗不干,认为这位小姐还没尽到自己的工作义务,起码也要陪他运动会再离开,大不了他私人再掏点钱给这位小姐。可这位洋小姐白天要去上学,宁死不从。野狗大怒,拳打脚踢,抓着这位小姐的头发,把她揍了个半死,然后开始撕扯这位小姐的衣服。
我们的人恰巧住在隔壁,实在看不下去了,出手和野狗打了起来,把野狗打成了重伤,船上的医生正在抢救,不知道能不能救活。
我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剧情真不是一般的狗血,都快赶上琼瑶阿姨的爱情小说了。(未完待续。m。。阅读。
第二十一章万佛之地(1)
气氛有些压抑,火药味十足,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的沉默不语,秃鹰一伙人,更是和假爪子龙一伙怒目相视,就差没动手打起来。
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成功将他们的目光吸引到我这来。作为一个领导者,我有必要提醒他们谁才是说了算的人。
我清了清喉咙道:“事情已经发生了,多说无益。在完成任务之前,谁他妈的再敢给我惹事,谁就是我的敌人”“。我不想再看到有类似事发生,任何人胆敢在械斗,我担保他别想活着下船。”
我的开场白霸气十足,对于什么样的人就要用什么样的手段。和这些屠夫去讲什么大道理,那和对牛弹琴没啥区别。我从不相信jǐng察是因为jīng通法律,会讲道理才让罪犯伏法的。倘若没有腰中的枪,没有人多势众拳打脚踢,罪犯能伏法才怪。
我的目的很简单,用严厉的手段震住他们,若有必要,我不在乎杀鸡给猴看。这是一群喂不饱的狼,倘若我不能让他们怕我,那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我撕成碎片。
我说完话,冷冷的眯缝着眼睛,目露凶光的和每个人对视。目光所到之处,和我对视的人都会下意识的低下头。只有秃鹰的头颅依然倔强的高高抬起,狠狠的望着我,压根不打算表示屈服。
其实,人心难测,低头不代表愿意效忠,但却代表着至少表面上会给我面子。可秃鹰公然和我作对,这让我极其不爽,非常不高兴。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面对不听话的手下。我宁可直接杀了。也不想浪费口舌。
不过,我知道秃鹰可能是对我没有给野狗一个交代,心里不服气。一个队伍中,总要有几个敢于坚持原则的人,他的做法令我难堪,但没有错。至于野狗的事怎么处理,说实话,我心里还真没想好。
按理说一命抵一命。要是野狗真死了,我理应让那名年仅二十四岁,姓曹的小伙子抵命。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虽说他是龙组的人,到我身边不安好心,可他毕竟明面上是我的人,我要一点不袒护,面子上挂不去。
我yīn森森的盯着秃鹰道:“野狗的伤势怎么样,有没有事。”
秃鹰咬牙切齿的说道:“他的伤势极重,胸骨都断裂了。幸好骨头茬子没插到心脾,不然神仙也救不活。不过。这次的任务他是无法参加了。”
我点了点头,表面不动声sè,心里却暗自松了一口气。没死就好,只要人没死,那一切都好说。我点上一根烟道:“大家出来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钱,这次的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都是我的错,是我没管好底下人,我一定会给野狗一个交代。至于野狗的报酬我给了,另外我还会多给他一份分红,算是赔偿他的医药费。”
秃鹰的脸sè好看了许多,但还是有些不太高兴。他们出来混确实是为了钱,可这不代表他们不需要尊严。他们可以为了钱丧尽天良,但不见得愿意为了钱受同行欺负。我肯掏钱是好事,可要不把小曹处理了,他还是心里不爽。
我知道秃鹰心里的想法,将心比心,若是胖子让人打了,我会立马拿刀捅人,比他做的过分多了。我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瓶,把目光转向小曹,猛然一酒瓶砸在他的头上,血液缓缓流出,我丢掉瓶把,擦了擦手道:“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吗?如果你连这么点小事都看不惯,马上拿起你的行李给我滚回华夏国,不要再让我看见你。这件事你必须向野狗道歉,我不想再有类似的事发生。”
我明白小曹同志心里有委屈,他一正直的军人,理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正义而战。可他既然选择来到我身边,成为卧底中的一员,那就要有卧底的觉悟。他现在的身份是十恶不赦的盗墓贼,别说这么点小事,就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他也要老老实实给我去执行。
秃鹰摆了摆手道:“道歉就不需要了,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规矩干什么,犯了事道歉就行,那jǐng察都可以下岗了?”
我面sè不善道:“那秃鹰老大的意思是什么?”
我的语气有些不太友好,事实上,我已经给足了秃鹰面子,可他有点给脸不要脸,得寸进尺。我不想在任务尚未开始的时候,就先杀人立威。人是一定要杀的,事实上,任务接近尾声,我不动手,这帮人也会打起来。那三个老狐狸,绝没有安好心。假爪子龙也不是吃素的,这次合作,只限于找到宝藏之前。
秃鹰似乎和野狗的感情极好,他狰狞的站起身,目露凶光道:“我要他的一只手。”
我瞳孔抽搐,冷冷的站起身,掏出匕首,把左手放在了桌子上,气氛刹那间变得有些紧张,所有人都眯缝着眼,紧紧的盯着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
我狞笑道:“无非是一只手罢了,我的手也一样。你想要手,我这只手给你。”
秃鹰愣了,似乎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在乎底下人。其实我是骑虎难下,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这还没放火呢,先让人给了我个下马威。若是我真的低头表示屈服,那以后谁还会听我话?
银狼默默不语,既不看我,也不说话,似是保持中立。小妖则站起来,抓住我握刀的手道:“秃鹰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再闹下去,对大家都没好处。”
秃鹰想了想,有些不甘心的一屁股又坐下道:“好吧,我承认你是大哥,你说了算。今天我给你面子,这件事到此为止,谁都不会再提。”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其实我刚才根本就没有想要切下自己手掌的意思,倘若没有人拦我,这一刀我会直接刺穿秃鹰的脑壳,送他回老家。戏已经演足,该给的脸我都给了,该是适可而止的时候了。我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任何人想要挑战我的权威,我必会采用铁血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所有人都乖乖闭嘴,同意我的想法。
事情圆满处理完毕,小曹望向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份感激,这是好现象,我总算没白演一场戏。钱只不过是一个数目,总能算清,人情却是算不清的帐,这世上最值钱的就是人情。我喜欢别人欠我人情,吃亏就是占便宜,我的人情可没那么好还。
我回到房间,倒头睡到下午,起床后来到餐厅,发现一帮人正在边喝酒边打牌。左右闲着无事,我也加入到打牌的行列。不过,我几乎每把都输钱,纯粹是给人送钱的。赢钱的人高兴,我更高兴。
永远不要小瞧任何事,以打牌为例,本是一件小事,但却可以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每一个人。比方说,有的人打牌小心翼翼,非常保守,轻易不会设计翻倍赢大钱机会。有的人则不同,变着花想赢大的。还有的jīng于算计,每张牌都记得一清二楚。还有的从一开始就嗷嗷怪叫不已,咋咋忽忽。
每个人的xìng格都完美的体现在打牌中,打了一会牌后,我注意到有两个人我可以尝试拉拢,这两个人分别是小妖和一位姓郝的中年人。这两人见到我不断输钱后,下意识的暗示我该怎么打,这说明他们两人都很聪明,而且有意讨好我。不像有些笨蛋,在一旁指手画脚乱指挥。这种人并不是真心为我着想,而是xìng格不稳重,成不了大事。
在赌船上呆了三天,终于等到赌船杨帆出海。不过在出海之前,大量的赌民涌上了船。这让我有点不太习惯,我还是喜欢安静,人多太闹腾。所幸这些赌民很快聚集在赌厅当中,一个个红着眼珠子,忘却了其它一切事。
两天后,我们来到了印度海外围,船长派人通知我们,让我们收拾一下行李,今晚深夜出发,离开赌船去印度。这位船长是一位留有大胡子的中年怪叔叔,他长得极其魁梧,膀大腰圆,为人tebie豪爽,喜欢喝酒,喜欢泡妞,经常没事和我们聚在一起狂喝乱饮,动不动就要掏钱请我们品尝一下外国妞,tebie热情,我有点喜欢他,但总感觉他似乎隐藏了什么事。
终于等到出发的时候,我的心情变得有点紧张兴奋。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海上的天气瞬息万变,即使最jīng准的仪器也无法准确预测。当船长下令准备放下游艇的时候,仿佛是在向我jǐng告什么,四周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这种天气,我们若是坐在游艇当中,八成会死在海里。无奈下,我们只能暂时作罢,等待明天深夜再出发。
几名海员交头接耳的嘀嘀咕咕,不停地瞅我们一眼。我好奇的凑近一听,他们似乎是在说,这帮人一定是得罪了神灵,才会使得天气突变。我面sè瞬间变得铁青,心里隐隐有些不悦。神灵究竟是些什么东西,这些人永远不会了解。但我有种感觉,这次印度之行,绝不会顺利。(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万佛之地(2)
一弯明月遥挂天边,我们驾驶着游艇,飞驰在漆黑的深夜里。高速更新游艇的船头有灯,勉强可以看清近距离的地方,不过深海最可怕的不是凶猛的海洋生物,而是暗礁。
不过,这一点刘掌柜那三位老狐狸早就想到,银狼手底下有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老男人,曾经做过海盗,对这一带的海平面极度熟悉,他会给我们领路,带着我们来到汪先生在印度的码头。
一个巨浪打来,游艇一阵距离摇晃,摇的我想要呕吐,我擦了一把胳膊上溅上的海水,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心有余悸”“。
没见识过大海可怕的人,永远不知道大自然有多恐怖。人的生命和大自然相比,简直脆弱到难以想象,我可以聚齐十二骷髅,但我永远无法征服这片大海,若是我死在这里,那连尸体渣子都找不到。
游艇高速飞驰了近五个小时,总算在清晨抵达了港口。两名华夏国人早就在岸上等待我们多时。他们两人一人姓李、一人姓朱,年纪都在四十岁左右,在印度居住多年,是标准的印度通。汪先生特意派两人做我们的向导,负责协助我们在印度的一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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