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妈妈哽咽地点点头,道:“那本书上并没有说养尸的后果,我当时也是心急,只是想让明明去找欺负他的人报仇,并没有想到他会滥杀无辜。”
“那你应该很明白怎么做。”
周妈妈顿了一下,紧紧咬着下嘴唇,“他的命门在腰侧往上三寸。”
因为周妈妈的帮助,收服周明的过程变得很顺利。临走的时候,周妈妈说,她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很抱歉,并且把养尸的书交给魏墨清。魏墨清也告诉她,及时将周明的尸体安葬,消散他的怒气,最起码能让他舒服一些,毕竟背负着仇恨,怎么也不会活的开心。当年,教导主任也是无意害死周明的,他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后悔。
后来据说教导主任和周明以前的同学都去参加周明的第二次葬礼,并且为自己以前的所做所为道歉,希望周明能安息。
魏墨清把养尸秘籍烧掉了,希望以后不要有人再使用这种邪术;上官澜手上的伤害挺严重,每天吊着手臂上课。
不过,一切还是皆大欢喜了。
校园生活之代课老师
“哈尼,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啊”
所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说的便是这吧。姽怜翩斜挎着书包,扭着小蛮腰走进教室,校服裙照样短人一截,长发扎成马尾,随着她的步伐一荡一荡。
上官澜一只手还绑着绷带吊在脖子上,他趴在桌上睡觉,发出轻微的鼾声,只差流口水,魏墨清低了头去,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唯有李小耐与奉诗瑶欢天喜地迎上去,双手捧脸做花痴状。
“老大,您终于回来啦。”
姽怜翩将书包往桌上一甩,挨个儿拥抱她们,那模样像极了凯旋的英雄。
“老大,”李小耐的眼睛拼命地眨啊眨,“我要看美人的照片,要美人的照片。”
姽怜翩往椅子上一坐,双腿交叉放在桌上,双手一环,然后无奈地耸耸肩,“美人跑了。”
李小耐立刻哀怨地耸拉下肩膀,垂头丧气。
“不过么,”姽怜翩嘴角一勾,“我知道今天会来一位美人哦,很特别的美人,你们上课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李小耐与奉诗瑶听罢,赶紧以百米奔跑的速度回到座位坐好,对于姽怜翩的话,她俩向来是深信不疑,因为她上次说‘今天上课会来两位美人哦’,结果真来了两位美人——魏墨清与上官澜,今天,又不知会看到怎样的美人呢,真是期待。
魏墨清不禁回头看了眼姽怜翩,姽怜翩只是向他抛了个‘你等会儿就知道’的眼神,他回过头来,不知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上课铃声准时响起,这节是数学课,然而走进来的却并不是黄小鸟,而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子。男子留着利索的短发,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件老式的蓝色休闲裤,有很干净的眼神和明朗的笑容。
他一进教室,便引来班内花痴的尖叫,犹以李小耐与奉诗瑶叫的最响,阳光少年,可攻可受,她俩在心里如是呐喊着。
“大家好,我叫袁林,大家可以称呼我为小袁,因为黄老师身体不适,所以在他不在的期间,由我来代课。”
班级里掌声与口哨声一片,黄小鸟老是凶他们,对他们要求甚高,所以不得学生心是肯定的,更难得是他走了之后,换来一位帅气又和善的老师,想不欢呼都不行。
袁林微微一笑,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他的手上有一块淡色的斑,不是很明显,然而魏墨清在看到那块斑之后,一震,继而把睡的跟猪一样的上官澜推醒。
上官澜睡眼惺忪地擦擦嘴角:“唔,没流口水呀。”说罢,又要倒头睡。
魏墨清又去推他,偏他就是不醒,昨晚看电视看到凌晨两点多,想上课不睡也难。魏墨清在心里下定决心,若是以后上官澜再看那么晚的电视,他就把电视砸了。
张一凡回过头道:“你也看见了么?”
魏墨清轻点头,表情凝重。
张一凡笑着安慰他,“别紧张,他身上并没有戾气。”
魏墨清一顿,心道确实,况且袁林的面容看上去也并不像有深仇大恨。但又何以停留在人间不走?鬼魂停留不走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死不瞑目,二是有未完心愿。袁林显然是后者,而且他想要完成心愿的思想很浓烈,浓烈地他都实体化甚至不惧怕阳光。
“可,就算他现在心善,也难保不被阴气所吸引,继而迷失自我。”
张一凡耸耸肩,“与其关心这个,还不如关心他是如何进来的。”
是呀,学校外面有结界,一般鬼魂是不能轻易进来的,而且他昨日还检查过结界,并不存在漏洞。想到此,他不经要回头望姽怜翩,姽怜翩便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举起与魏墨清看,纸上写着:冰点见,我请客。
魏墨清不停地提醒自己要平心静气,然而还是不自主地握紧拳头,想狠狠地痛扁她一顿。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上官澜正好醒来,站起来伸伸懒腰,才惊觉自己身边已没了人,魏墨清已走到门口了。他急忙背起书包追上去。
“墨清,墨清,你怎么不等我。”
魏墨清冷着一张脸,“我不忍心叫醒你。”
听他的语气,上官澜便知道他在生气,然而是因何而生气,他却摸不清,只得缩着脑袋,跟在他身后。
出了学校,魏墨清直接走进冰点,姽怜翩已经带着袁林坐在里面的包间里等他们。上官澜跟着魏墨清坐下,一双晶亮的大眼瞟来瞟去,想来还没有弄清楚状况。
“澜宝贝,你还是这么可爱。”姽怜翩伸出手狠狠地捏着上官澜的圆脸。
上官澜一直在揣摩魏墨清的心情,一个不留神,便被姽怜翩得逞,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魏墨清默不作声,一直注视着姽怜翩,直到姽怜翩讪讪地缩回手。
“墨清,你不要这么严肃嘛,袁林不是坏人,哦,不对,他不是坏鬼。”
经姽怜翩如此一说,上官澜才注意到包间里除他们之外还有一人,很清秀的一个男孩子,但是,给人的感觉不像是活人,他想起姽怜翩说的话,不禁瞪大眼睛。
“你说他是鬼?”他指着面前的男孩,显得无法置信。
“是啊。”姽怜翩答的云淡风轻,好像她带一个鬼出来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似的。
“那他、他怎么不怕太阳?”
袁林浅浅一笑,“因为,我有心愿未了。”
心愿未了到使鬼魂实体化,该是多么强烈的愿望啊。上官澜暗想,他看到袁林放在桌子上的手,手背上有一块淡淡的斑,想来是尸斑了。
“你有什么心愿未了,说出来或许我们可以帮你。”
袁林却摇摇头,“我只想凭自己的力量办到。”他又对着魏墨清道:“你不用担心,我待半个月就走。”
魏墨清不答话,只是问姽怜翩,“你知道把一个亡人弄到阴地来是多么危险的事吗?”
姽怜翩撇撇嘴,道:“我事先给你们打过电话,可是无法接通。袁林在人间的日子也快到了,我没法子,只好自作主张,我给你们保证,他绝对不会给你们惹麻烦,若他惹了麻烦,我替你们消灭他。”
魏墨清冷哼一声,“你最好管好他。”
魏墨清虽然外表冷漠了些,其实心软的很,稍稍几句话便能说服他,姽怜翩也恰好是抓住这点。
他说完便站起来要走,上官澜虽然可惜吃了一半的水果冰激凌,但若让他在媳妇儿与美食中选一个,他自然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谢谢你。”袁林笑着道谢。
姽怜翩摆摆手,“当初是我害死你的,这事儿,算是我还你的情。”
她站起身,也准备要走,又回头问他道:“你真不打算去见他一面?”
袁林顿了一会儿,道:“有缘再见吧。”
第三宗生意:银梳(上)
难得的周末,天空一片蔚蓝,偶尔飘过几朵洁白的云朵,微风抚的人懒洋洋的,更是难得的好天气。这样的好天气很适合打扫卫生,所以一大清早,可怜的上官澜便被魏墨清掀掉被子,催促他去擦地板、擦天花板、擦茶几,凡是要擦的东西都要统统擦一遍。他则抱了被子,挂在阳台上晒,又清洗平时不用的器皿。
上官澜还处于睡觉的状态,闭着眼睛擦地板,除了手在动以外,其他部位根本没挪地地儿。
‘铃铃’电话铃声跟催命似的响起,上官澜一个惊颤,差点载到水桶里去,他一甩抹布,略带怒意地站起来。
大清早打什么电话嘛,他嘟喃着,接起电话:“喂,你好。”
“请问是墨澜事务所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冰冷的声音。
“啊?”上官澜楞了一下,随即知道又有生意上门,于是态度立刻来了三百六十度大转变,“对,这里是墨澜事务所,请问你有什么事儿需要帮忙吗?”
那头的男人沉默了许久,就在上官澜以为他已经挂电话的时候,他突然开口道:“我要你帮我处理一把梳子。”
“梳、梳子?”
“是的,一把银梳。”
“能跟我说说具体的情况吗?”
那头的男子便报了地址给他,让他马上、立刻就来,便迅速挂了电话。
上官澜拿着那张记有地址的纸,走到魏墨清面前挥了挥,道:“媳妇儿,我们又有生意了。”
魏墨清刚做完手头上的工作,整整齐齐地把杯子放入碗柜里后,停下来望着上官澜,问道:“什么情况?”、
上官澜耸耸肩,道:“我也不知道,说是让我们帮他处理一把梳子,具体的,得去过他家才明白。”
男人给的地址离他们家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可以到,然而只是差了几里地,就完全换了一个模样,是一个由贫民窟到别墅群的转换,毫无疑问,这次的客户又是一位有钱人,有钱是非多嘛。
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约莫二十五岁,好像好几天没刮胡子,身上的衬衣也皱巴巴的,领带歪在一旁,不过从他的穿着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对生活品质要求颇高的人。
男人并没有请他们进门,而是站在防盗门里面递给他们一个精致的檀木盒与一张两万块的支票后,什么也没说就大力地关上门,就好像要把什么污秽的事关在门外一般。从支票上的签名得知男人叫赵世凯。
魏墨清打开檀木盒,一把别致的银梳静静地躺在里面,月牙形,巴掌大小,上面浮雕着百鸟朝凤,每一只鸟儿都雕刻的栩栩如生。他迅速关上盒子,轻皱眉头道:“好重的怨气。”
上官澜显然也感受到了,他拍拍闷闷的胸口,长呼一口气,过重的怨气会使人感到不适,有的人甚至会受怨气影响而变得情绪低落,出现自杀倾向。
魏墨清又按响门铃。
赵世凯显然已经从猫眼里看到他们,显得极不耐烦地打开门,吼道:“还有什么事。”
“赵先生,如果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我们如何替你解决呢?”
两人对视许久,赵世凯最终败给魏墨清的清冷凌然。他咬着下唇直到咬出血来,才愤怒地一拳砸在防盗门上。
“我真的受不了,它每天都缠着我,就算我把它扔掉,它还会再回来,它出现在任何地方,床上、桌上、浴室、我衬衣的口袋里,我尝试了各种方法都摆脱不掉它。”
“梳子上有很重的怨气,您知道到他来自什么人吗?”
“你你问这做什么?”他显得很慌张。
“只有知道怨气的来源,才能找到化解的方法。”
上官澜一直在观察赵世凯,在魏墨清让他说出怨气来源的时候,他有股挣扎不安。他往门外望了望,确定四周无人之后,才把门打开一条缝,请他们进去。
以下是赵世凯的陈述——
这把银梳是我的传家之宝,我将它送给自己最爱的人。我们是在大学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的,到后来大学毕业,一同走上社会打拼。虽然那时候只打一些零碎的小工,工资也没有多少,然而两个人却过的很快乐也很幸福。
然而好景不长,他因为机缘巧合,进了一家大型外贸公司工作,因为他的能力强,被提到主管的位置,就在那时,他认识了老总的女儿
“老总的女儿?”上官澜疑惑道。
赵世凯又咬着下唇,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当他紧张时,就会这样做。“是,老总的女儿,因为我的爱人是个男人,我是个同性恋。”
“额,对不起,我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请继续。”
跟许多恶俗的言情剧一样,赵世凯的爱人喜欢上老总的女儿,其实也并不能说喜欢,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他纯粹是想借着老总的女儿往上爬,他如愿地追到老总的女儿,并举行婚礼。然而他却很贪心,想在娶了老总女儿之后,让赵世凯当他的地下情人,如此一来便能情利双收。
可是赵世凯不同意,执意分手,他当时只是恶狠狠地说,你会后悔的。于是赵世凯便认为,他请人在银梳上下了咒,以此来惩罚他。
“梳子上没有下咒,而是有很重的怨气。”魏墨清道。
而赵世凯显然没有听懂,眼神迷茫地望着他们。
魏墨清便问道:“他,他还活着吗?”
赵世凯的双眼猛然瞪大,声音颤抖着,“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他是不是死了,因为只有死人才会有怨气,而且是横死或者冤死。”
“他他当然还活着,还活着”赵世凯喃喃自语。
“那么这银梳上的怨气就是别人的,你再想想,还有谁和你有很深的情谊?”
“不,不,就是他,”赵世凯吼道,他像发了狂似的猛然站起,挽起裤腿与衣袖。
他的腿上和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待他不顾疼痛地解开缠绕着的绷带,手臂和小腿一片血肉模糊,图着不知名的黑色的药膏,还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骨头。
“他用那把梳子一片一片地梳下我的肉,他说过,要与我血肉相融,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他要我死,他要我死”
他双目无神,猛地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眼见着就要往自己的心脏捅,上官澜立刻上前,狠狠地抽了他一巴掌。
赵世凯一愣,看着自己手中的刀,又疑惑地望望上官澜,“我到底是怎么了?”
上官澜呼呼地喘着气,“你被怨气迷惑了心智。”
“谢谢。”他愣愣地放下刀,轻声道谢。
“我们暂时先把梳子带回去,看它在晚上有什么变化,理出头绪后再来找你。”
赵世凯点点头,把他们送出门,倚在门上,松了口气。
第三宗生意:银梳(中)
魏墨清与上官澜带着梳子,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去了柳未居。因为银梳的怨气四溢,尤其在离开赵世凯的家之后,所以,不想办法抑制一下是不行的。
柳婆婆仔细地拿起银梳掂量,“哟,纯银的,分量不少。”说罢,还发出几声干笑。
上官澜嘴角抽搐,把柜台拍的啪啪直响,“婆婆,不要开玩笑,正经一点。”
柳婆婆挑挑眉,把梳子放回盒子内,“如今的年轻啊,真没有耐性。”
她转身从柜子上取下一个瓶子和一个罐子,跟茅台瓶子差不多大小,放在柜台上推给他们,道:“虚无之水,把银梳浸泡到里面,可以把怨气全都封在水里,但是不能保证,它晚上还会不会跑出去。”
上官澜指着另一个罐子问道:“这是干嘛用的?”
“给你们倒水用的,笨”
他竟然被个千年老太婆骂笨竟然被千年老太婆骂笨
上官澜蹲在墙角,哀怨地抱着头揪着头发,不知道是不是来人间久了,他觉得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一点点地流失,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