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许仙的日子 作者:徐州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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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许仙的日子 作者:徐州小吃- 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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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rì,年复年,人王看着天地变,万物衍,终于,他心中生出了人类史上第一种情感…寂寞。而那时候,瑶池圣母本受盘古族所托,为这人间世添上生老病死,以应万物循环之道,但渐渐,圣母开始留意这个寂寞的男人,慢慢,更被人王所吸引,忘记了自己的司职伴在人王的身旁,于是,‘寂寞‘开始在人王和圣母的心中进行奇妙的演化,最后变成了爱情直至女娲造出了人世间的第一个女人——嫦娥,人王爱上了嫦娥,‘爱情‘又再进行激烈的连锁化应,衍生出了‘妒忌‘和‘仇恨‘人王和嫦娥轻信圣母的话,嫦娥吃下灵药飞升至月亮上再也下不来。人王愤怒和圣母开战。
  那一战几乎把整个世道毁灭,惹来了众神的干涉,但人王已杀红了眼,为了复仇,竟不惜和众神为敌,终于,盘古族人再次出现,和众神合力把瑶池圣母监禁在盘古圣地,又令人王在人间沉睡人间城?盘古圣地?
  轰…人间城落了下来。落在人间,却也砸开了浊气化世的—角。相比清气化天。浊气所化的本就是大地。这时,人间城守护上的海水也才在重力的作用下,哗哗流向大海。
  再饮杯葡萄陈酿将眼角的伤留给过往海盗们在高唱不懂什么属于绝望流浪着飘荡着追逐天边最后一道诡异的光去世界的尽头寻找上个世纪的宝藏暴风雨第几次造访一瞬间怒卷波浪海盗们不屈的目光沉淀着无悔倔强
  一艘西班牙帆船,出现在了这片海域。
  “船长,船长!前方!”
  瞭望手发现了什么,呼唤着自己的船长。
  一个头戴牛角帽,身着船长服,下巴留有一个扎着小辫胡子的中年汉子。举起望眼镜向前望去。
  这时,海水已经泄尽,开始展露水中的真实世界。
  边上是女王军,身披暗红色的披风,人间城的土地一起滑落时,她们的头盔已经掉落,飘逸的长发。银色的精铁铠甲护不住的地方,尽皆露出细腻的皮肤,无不说明了她们的性别。
  “我的天!”
  西班牙语的惊讶从船长口中吐出。
  随着他的惊讶,立即引起这么一群亦商亦盗的人蜂拥而至。
  “船,船长!这是精灵!精灵在东方,传说是真的?”
  十五世纪。精灵一族在西方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但是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据说实力高级的精灵可以使用所有系统的元素魔法。他们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而女儿国,在大唐时期升上来的女儿国,不论是女儿国的建筑,还是女儿国的绘画、雕刻都是传承自大唐,都是女儿国骄傲的地方,连打造起铠甲来,也是学习的大唐明光铠,都要时刻考虑到一些美学方面上的必要效果。除大唐与佛国其他势力的人,都是女儿国嘲笑的对象,在女儿国眼里,毫无美学修养的西方势力的人简直就是一群粗鲁而不懂得欣赏的野兽,是真正的蛮夷。
  这一点儿,对十五世纪的欧洲,就是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船长举起了指挥刀。“伙计们!我们是海盗,伟大的海盗!而前面则是东方的精灵,贯彻海盗的意志,升起海盗旗,进攻。”
  船长的命令,心中的**,一时间,海盗们有如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吼叫着。船上也扬起了海盗的骷髅旗。
  “黑珍珠号,进攻!”
  黑珍珠号是加勒比海上最快的船,全船结构设计合理,流线形的船身及巨大的动力使其速度极快,船上有大炮数门,火力强大。至少在十五世纪是这样。为了来东方,他们已经把他们可以带上的全都带上来了。
  许仙并不知道自己这小蝴蝶带来了多大的影响。只是刚刚迈进十五世纪,大明的船队便已经去过西方了,同时也召来了一些西方的传奇人物。而黑珍珠号也便提前二百年出现了。这是西方最伟大的工匠,齐心协力的杰作。这船也许比不上大明的宝船,但是它也它的特色,那便是快,非常的快。
  现在,他们这艘快船已经化身为海盗,飞驶向人间城所在的陆地。
  女儿军此时还头昏脑涨的,等到黑珍珠号近了,才有人惊呼:“呀!他nǎinǎi地,是妖魔军!”
  开口的腔调一点儿也不像女人,而像是汉子,不过女人当家做主久了,成为汉人本就不奇怪。就是女人不当家做主的时代,也免不了女汉子,更何况现在了。
  “她们在说什么?”
  船长问道。虽说大明的船队勾引出了西方的海盗,但是汉人的语言,他们却没有那个时间去学习。于是海盗们开始了音译。
  “船长,她们说的是亚特兰蒂斯!”
  “什么?这儿真的是亚特兰蒂斯?那个为海水,为天神淹没的大西洲?”
  “对,—定是的。船长,我亲眼看到它从海水中涌现!”
  瞭望手开口证实他们的猜测。毕竟他们没有看到人间城从天而降,只看到海水从城下疯狂地涌下来,这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刚刚从水中升起的城池一样。
  更不必说女儿军说的“呀!他nǎinǎi地,是”
  顺着海风,听上去可不就是亚特兰蒂斯吗?至于一点点的口音差异,完全可以忽略不记,这儿是海上,海风中,有些音差了,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说前面是精灵,那么男性的本能冲动让他们打了鸡血,而亚特兰蒂斯,那就意味着抢上一笔,他们就可以成为贵族,安度晚年了。
  听到有可能是亚特兰蒂斯,海盗们的眼睛都绿了。
  “船长,进攻吧!这是神弃之地,我们进攻他们,会获得海神的奖励的!”
  海盗船员鼓噪着,甚至不惜搬出神的名义。


第358章、不小心扭了—下历史
  就和西方宣传东方是遍地黄金一样,这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就更不用说了,可谓欧陆世人皆知。
  在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描述中亚特兰蒂斯是一个美丽、技术先进的岛屿,他在书中写道:亚特兰蒂斯不仅有华丽的宫殿和神庙,而且有祭祀用的巨大神坛。柏拉图在描述中说,亚特兰蒂斯人拥有的财富多得无法想象。亚特兰蒂斯人最初诚实善良,具有超凡脱俗的智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亚特兰蒂斯人的野心开始膨胀,他们开始派出军队,征服周边的国家。
  他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腐化,无休止的极尽奢华和道德沦丧,终于激怒了众神,于是,海神波塞顿一夜之间将地震和洪水降临在大西岛上,亚特兰蒂斯最终被大海吞没,从此消失在深不可测的大海之中。
  这样的传说,在华夏一律归在了神话故事中,可是人家西方人偏不。柏拉图在他的著作《对话录》中,记录着由他的表弟柯里西亚斯所叙述的亚特兰蒂斯的故事。柯里西亚斯是苏格拉底的门生,他曾在对话中三次强调亚特兰蒂斯的真实性。柯里西亚斯说,故事是他的曾祖父从一位希腊诗人索伦那儿听到的。索伦是古希腊七圣人中最睿智的,索伦在一次埃及之旅时,从埃及老祭师处听到亚特兰蒂斯之说。对话录中的记载大意如下:在地中海西方遥远的大西洋上,有一个以惊异文明自夸的巨大大陆。大陆上出产无数的黄金与白银。所有宫殿都由黄金墙根及白银墙壁的围墙所围绕。宫内墙壁也镶满黄金,金碧辉煌。在那里。文明的发展程度令人难以想象。有设备完善的港埠及船只,还有能够载人飞翔的物体。它的势力不只局限于欧洲,还远及非洲大陆
  这就像东方的理想神国一样,又或是佛家的六道轮回之天人国。华夏人是不会去寻找的,但是西方人不—样。
  高大的船长,指挥刀锋—指:“伙计们。这是贪婪的亚特兰蒂斯,他们当年败于雅典亚特兰蒂斯这种背弃上帝眷顾的行为,导致天神震怒。因而唤起大自然的力量,消灭了这个罪恶之岛。现在它又出现了,以神的名义进攻。当然我们更加需要黄金与白银!”
  海盗们笑了,咆哮着冲向人间城。
  砰!
  “船长,我们上不去。”
  守护的法力护罩依然保护着,他们自然是进不去的。
  可是黄金的刺激下,那就是他们的神。“继续进攻!”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船长,船!”
  “该死!是飞翔的荷兰人号!”
  很快他们便辩识出这艘极为有名的船。
  这本是一个海上传说,它是传说中一艘永远无法返乡的幽灵船,注定在海上漂泊航行。这艘神秘的帆船通常在远距离被发现,有时还散发着幽灵般的光芒。据说如果有其他船只向她打招呼,她的船员会试图托人向陆地上或为早已死去的人捎信。在海上传说中。与这艘幽灵船相遇在航海者看来是毁灭的征兆。关于这艘船的起源,相传是福肯伯格船长(captainfalkenburg)以自己的灵魂为赌注与魔鬼掷骰子,结果被诅咒在北海不停往返直到审判日。
  然而它这么有名,是因为从渔民到威尔士亲王都声称曾经见到过这艘船仿佛永不休止的航行的身影。
  现在,精灵出现了。亚特兰蒂斯出现了,它出现自然更为正常。“不!快。向中国人的地方前进!”
  “可是船长,它担负着押送海上遇难的亡灵到达异界的使命。各方面都优于黑珍珠号。”
  船员们已经吓坏了。如果亚特兰蒂斯还可以用黄金,用雅典士兵打败过他们,用神罚来鼓励自己,但是死灵船,绝对是他们无法对抗的存在。船长知道自己必须鼓舞起士气,当引诱办不到之后,他当场用剑刺死了自己的—名船员,借此鼓舞士气大声道:“就算上帝让我航行到世界末日,我也要尽最大的努力!”
  海上的追逐战,特别是在十六世纪,追上个几天几夜,也正常得很。
  不说一艘幽灵船会把他们追到什么地方去。这需要不少时间,特别是一方全力逃窜。
  京城暮春,气候温暖宜人,是个可以媲美金秋的好时节。
  这时候是午夜,在南京紫禁城的皇宫之内的一处宫殿,洒金竹纹云锦帐帘幕低垂,铜铸的仙鹤口中袅袅地喷出香云。床侧一扇钿螺八仙过海的屏风,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宫女倚靠着屏风难耐困意,螓首不时地向四方点去,手里的宫扇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撇落地上。
  忽然,锦帐里轻轻一动,带动着帐钩上璎珞发出清脆的和鸣。小宫女一下子睁开眼,微微击掌,然后迅速弯腰牵起宫扇,悄无声息地走到床前,拉开帐幕。在一串悦耳的环佩声中,宫女麻利地揭开被褥,扶起一位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少年。
  就在这当口,太监、宫女排成一排,手里捧着水烟袋、面盆、毛巾、镜子等,流水价地涌到床前。中年妇人吸了会儿水烟,才完全从刚才的睡意中清醒过来。等她挥手让太监捧走烟袋,一群太监宫女围上来,穿鞋的穿鞋、穿衣服的穿衣服、梳头的梳头、洗脸的洗脸虽然诸事并作,却是有条不紊,没有发出大的响动。尤其是那个给年轻少年梳头的老太监,动作如行云流水,动静缓急都恰到好处,不仅被梳理的人侍弄得舒适,便是看的人也觉得惬意。在别人根本看不见的时候。他手上轻微一动,把梳落的几茎头发收进衣袖中。
  可是少年天子却无法享受这一刻。他问身边的太监道:“四王叔,真的反了?”
  朱元璋去世后,皇太孙朱允炆即位,年号建文。
  建文帝即位之初除了进行一系列的必要的改革之外,便在齐泰等人的提议下开始削藩。在先后削夺了五位藩王后,建文帝的矛头直指燕王朱棣。在朝廷大军压境下,仅有800士兵的朱棣只好立即采取行动,杀死了朝廷派到北平的驻守大臣。发动靖难之役。
  “他怎么敢?他怎么会?”
  是啊!又有几人敢在身边只有800军士的时候这么做?
  朱棣不仅做了,还成功了。这让当上皇帝不久,正意气风发的朱允文怎么受得了。
  静!静的可以听到人的呼吸声,没有人回答他,也没有人敢回答。
  朱允文知道不会有人回答自己,他只是在发牢骚,接下来自然是洗涤更衣。大臣们上朝早。他这皇帝也不好赖床。
  如果朱棣没有反抗,他自然会再多睡—会儿,但是当朱棣没有按照他的剧本来,他这个少年天子又怎么会睡的安稳。
  “上朝。”
  往日里寂静无人的金銮大殿今日却灯火通明,明亮的烛火把大殿照的钎尘不染。本应该在家里抱着娇妻美妾做着黄梁美梦的文武大臣们却个个面露惊惶之色的站在大殿中央,目光随着一个身着龙袍的年轻人的脚步在不停的转动。
  静;十分的安静大殿里百十来号人。居然如此的安静,只有重重的呼吸声伴随着年轻人的脚步在不停的起伏。偶尔伴随着烛火的清脆响声,大殿被映照的忽明忽暗。
  虽说许仙来过大明世界,但是历史的惯性不,应该说是人心的惯性。朱元璋还是—口气杀光了几乎全部的老部下。
  一边是朱元璋大杀功臣,自毁长城。一边却是十一岁就被父亲朱元璋封为燕王。并于二十一岁就藩北平,朱棣在北平期间,在众多功臣猛将的指导下,迅速成长为了一位合格的军事指挥家,当时元朝的残余势力虽然已经被赶到了大草原上,但还具有相当强的军事实力,并不断骚扰明朝的北部边境。因此北平并不安宁,他是作为一个军事重镇而存在的。朱棣在对元朝残余势力的作战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自己的军事实力也由此得到了加强,在洪武末年已经成为北方最强的一镇诸侯。
  朱元璋将朱棣分封在北平,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代替功臣宿将掌握兵权,从而使明朝的政权更加稳固。可谁知就是这个四皇子,竟利用手中的兵权最终夺取了皇帝的位子,这是当初朱元璋无法预料到的。
  在他这样大杀一番之后,这朝堂上自然是一片寂静,根本不会,也没有人知道怎么办。
  至于朱允文身边人的那些鬼主意,不提也罢,就没有一个是靠谱的。
  “完了,完了。四王叔,孤怎么打的过。”
  朱允文失落的说道,随后又恨声说道:“朱棣这该死的叛贼,孤真后悔不听从齐爱卿的话,先把他给废了,不然也不会有今日之祸,皇爷爷,孙儿辜负了你的期望。”
  朝殿上没有表露自己的失落,是因为他不能,但是到了后宫,他毕竟依然是一个少年。
  失落、不安在他身上一览无疑。
  “对了,皇爷爷不是留下一个铁箱子,秘密收藏在奉先殿内,让我在将临大难时打开?”
  朱允文还是有所变化的,至少这老朱的遗策,他没有等到朱棣大军围城时才打开,而是甫—失败便想到了。
  “先皇先皇”
  刘公公脸色变的极为怪异,似乎是没有想到老朱还有这样的后手,喃喃自语:“皇上,先皇遗策先皇一定有所谋划,您快打开看看啊,或许还有救啊。”
  什么人都可以小看,唯有这朱元璋实在是没有人敢小看的。
  皇爷爷,对对对,孤还有皇爷爷给的锦囊,孤还有”
  这时的朱允文好像找到了救星似的,在也不负刚才的绝望。“在那呢在那呢哈哈,找到了。”
  朱允文大笑道。
  “皇上。快打开看看。”
  刘公公催促道。朱允文连忙打开锦囊。
  “允文孙儿,如果你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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