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身经百战、百炼成钢的人,两条永不屈服的命,无论谁想要他们颈上的人头都很不容易。
灯光虽亮,远方的黑暗仍然是一片黑暗。
司马超群忽然笑了笑。
“公孙公孙,别来无恙?”他微笑着道:“我一向知道你们都是很知道好歹的人,如果我成全了你们,成就了你们的霸业,你们一定会把我们这具没有头的尸体好好安葬,每到春秋祭日,一定会以香花美酒供奉在我们的坟前。”
黑暗中又立刻响起了掌声和笑声,“你说得对,说得对极了。”
这一次笑声从左右两边同时响起来的,然后就有两个人从左右两边同时由黑暗中走入了灯光可以照得到的地方。
两个看起来完全不同的人。
一个头戴珠冠,腰束玉带,带上悬长剑,剑上缀宝玉,衣着华丽如贵公子。
另一个却好像是个乞丐,手里拄着根长木杖的跛足乞丐。
可是如果你仔细去看,这两个人的身材容貌却是完全一样的。
一一一公孙公孙。
——孪生兄弟。
朱猛忽然想起了两个人,两个他本来一直认为完全没有关系的人。
——总领关东二十七大寨,钟呜鼎食,饮食起居比王侯贵公更讲究的“富贵公子”公孙宝剑。
——浪迹天涯,三餐不继,经常醉卧在沟渠中,连丐帮却不肯收留的公孙乞儿。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兄弟,而且是挛生兄弟。
既然是亲生的兄弟,为什么要让其中一个锦衣玉食,另一个却自甘贫贱?
朱猛还没有想通这种道理,却想到了另外两个人。
他忽然想到了司马超群和卓东来。
一一卓东来为什么要将司马超群捧成天下英雄的偶像?
这其中的道理,既复杂又简单,虽简单却复杂,非但朱猛在一时间想不通,别人也同样想不通。
可是朱猛总算想通了一点。
如果司马超群也不知道他们是孪生兄弟,一定也会认为公孙宝剑是天下无双的轻功高手,听到那种鬼魅般的笑声后,一定也会被他们震慑,就好像朱猛自已刚才的情况一样。
现在朱猛已明白,那只不过是一种烟幕而已。
在金吾不禁的元宵夜,皇宫大内中施放的烟火也是这样子的,看来辉煌灿烂,千变万幻,如七宝楼台,如鱼龙曼衍。
其实却都是假的,空的,在一瞬间就化作了虚无空假,空假虚无。
但是它却掌握了那一瞬间的辉煌光彩。
在某些人心日中,能掌握这一瞬间的辉煌,就已足永恒。
如果说人生本如逆旅,那么在这悠悠不变的天地间,“一瞬”和“永恒”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们之中有一个人宁愿为一个人去牺牲,而且毫无怨尤。
唯一的问题是——
真正被牺牲的是谁?真正得到满足的又是谁?
这问题朱猛非但更想不通,现在的情况也不容他再想这些事。
他听到司马超群正在对公孙兄弟说:
“其实我早就知道两位会来的。”司马仍在微笑:“多年之前,两位就已想将我驱出大镖局,只不过一直没有把握而已,没有把握的事,两位自然不会做的,所以才会等到今日。”
他忽然叹了口气:“可是我实在想不到两位怎么会来得如此快。”
“你应该想得到的。”
公孙宝剑说:“像今日这样的机会,我已等了很久。”
“你怎么会知道机会已经来了?”
“我当然知道。”
“你几时知道的?”司马超群说:”我知道你的马厩中不乏千里良驹,可是就算你能日行千里,最快也要穷四五日之力才能赶来这里。”
他问公孙宝剑,“难道你在五天之前,就已算准了会有昨日之事发生?难道你在五天之前就已算准了我会和卓东来反目成仇,拔刀相对?”
“你有没有想到过,也许我在大镖局中也有卧底的人?”
“我想到过,可是那也没有用的。”
“为什么没有用?”
“因为五天之前,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有今日,别人怎么会知道?”
“卓东来呢?”
“他也想不到的。”司马的声音中已有了感伤:“直到我拔刀之前,他还不信我真的会拔刀。”
“哦?”
“就算那时他己想到,也不会告诉你。”
“哦?”
“我与他数十年交情,虽然已毁于一瞬间,可是当今世上,还是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司马说:“就算他要出卖我,也不会卖给你。”
“为什么?”
“因为你还不配,”司马超群淡淡的说:“在卓东亲眼中,阁下两兄弟加起来还不值一文。”
他又叹了口气:“所以,我实在想不通你怎么能在今日赶到达里,除非你真的有那种未卜先知的本事。”
公孙乞儿忽然也叹了口气,“我虽然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可见我已经想到了。”
公孙宝剑立刻问他的兄弟,“你想到了?你想到了什么?”
“我忽然想到你实在也应该跟我一样,多到江湖中来走动走动的.”
“为什么?”
“因为你如果也跟我一样老好巨猾,你就会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要我们多陪他聊聊天,说说话。”公孙乞儿道:“因为他的胆已丧,气已馁,力已竭,正好利用我们陪他说话的时候恢复恢复元气,等我们出手时,说不定还可以招架一两下子。”
他摇头叹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村不掉泪,不等到脑袋真的被砍下来时,我们的小司马是绝不会死心的。”
司马超群忽然笑了,朱猛也笑了,两个人居然同时大笑。
“你说得对,说得对极了。”
朱猛大笑着向乞儿招手:“未来来,你赶快过来,越快越好。”
“你要我过去?”
“因为朱大太爷已经看上你这个老好巨猾的小王八羔子了,很想把老子这个脑袋送给你,只看你有没有本事能拿得走。”
司马超群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好。这个小王八羔子就给你,那个比他大一点的王八羔子归我。”
“好!就这么办。”朱猛的笑声豪气如云:“若是凭咱们两个还对付不了这两个小王八蛋,那么咱们不如赶快去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
两个人并肩而立,纵声大笑,什么叫“生”,什么叫“死”,都被他们笑得滚到一边去了。
公孙兄弟的脸色没有变。
有些人的脸色永远都不会变的,脸上永远都不会有什么新表情。
他们兄弟就是这种人,只不过公孙乞儿又叹了口气,叹着气问他的兄弟:“你有没有听见那位仁兄说的话?”
“我听见了。”
“那位仁兄是谁?”
“好像是雄狮堂的朱猛。”
“不会吧,不会是朱猛吧。”公孙乞儿说:“雄狮堂的朱猛是条恩怨分明的好汉,和大镖局的小司马一直是不共戴天的死敌,现在他们两个人怎么会忽然变得穿起一条裤子来了?”
朱猛忽然用力握住司马超群的臂,沉声问:“那乞儿说的话你可曾听到?”
“我听得很清楚。”
“乞儿说的活虽然总带着些乞儿气,却也一语道破了你我今日的处境。”朱猛说:“你我本是一世之死敌,谁能想得到今日竟成为同生共死的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
“是的。”朱猛大声道:“从今日起,你我不妨将昔日的怨仇一笔勾销。”
司马大笑。
“好,好极了。”
“你我一日为友,终生为友。”朱猛厉声道:“只要我朱猛不死,如违此约,人神共殛。”
司马超群只觉胸中一阵热血上涌:“你放心,我们都死不了的。”
这股热血就像是一股火焰,又燃起了他们的豪气,连他们生命中最后一分潜力都已彼引发燃烧。
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寂寞。
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一个朋友,一个同生共死、生死不渝的朋友。
人生至此,死有何憾。
两个人互相用力一握对方的手,只觉得这股热血已带一股神奇的力量,自胸中奔泻而出,连脸上都焕发出辉煌的光采。
公孙兄弟的脸色却变了。
朱猛与司马同时转身,以背靠背。
“你们来吧。”司马超群厉声道:“不管你们有多少人,都一起来吧。”
夕阳已没于西山,英雄已到了末路,公孙兄弟本来已将他们当作釜中的鱼,砧上的肉。
可是现在这兄弟两人却不约而同后退了两步。
现在他们才知道,英雄虽然已至末路,仍然还是英雄,仍然不可轻侮。
这时候天色更暗了,仿佛已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候。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忽然响起了一阵凄冷的萧声,一个哀婉柔美的少女声音,伴着萧声曼声唱起了一曲令人永难忘怀的悲歌。
歌声是从哪里来的?
在一个如此寒冷黑暗的晚上,如此荒凉肃杀的深山里,怎么会有人唱这曲今人心碎的悲歌?
第十八章 英雄不死一
二月二十七日。
长安城外,荒野穷山。
距离天亮还有段时候,天地间仍是一片黑暗。
在数十盏孔明灯照射下的光影外,有两条人影随着歌声如幽魂般出现,一人抱琵琶,一人吹洞萧。
人影朦胧,歌声凄婉,在余光反映中,依然可以分辨出他们就是那一夜在长安居第一楼楼头卖唱的盲目白头乐师,伴着他的依然是那个让人一看见就会心碎的瞎眼小女孩。
他们怎么会忽然在这里出现?是不是有人特地要他们到这里来唱这曲悲歌?
“宝髻匆匆梳就,
铅华淡淡妆成,
青烟紫雾罩轻盈,
飞絮游丝无定。”
春蚕已死,丝犹未尽。蜡炬已残,泪犹来干。
朱猛满脸的热血与豪气,忽然间就已化成了无定的游丝。
因为他又看见了一个人。
黑暗中忽然又有一个人出现了,就像是梦中蝴蝶的幽灵,以轻纱蒙面,穿一身羽蝉般的轻纱舞衣。
舞衣飘起。
“相见不如不见,
有情恰似无情;
笙歌散后酒初醒。
庭院月斜人静。”
舞衣飘飘如蝴蝶,舞者也如蝴蝶。
朱猛没有流泪,朱猛已无泪。甚至热血都似已流干了。
他知道她不是蝶舞,可是她的舞却又把他带入了蝴蝶的梦境。似真非真,似幻非幻。
究竟挂真是幻?
是真又如何?是幻义如何?如此短暂的生命,如此珍贵的感情,又何必太认真?
就让他去吧!什么事都让他去吧!随蝴蝶而去,去了最好。
他知道现在无论谁都可以在拔剑间将他刺杀,可是他已经不在乎。
他已经准备放弃一切。
司马超群却不让他放弃,歌者仍在歌,舞者仍在舞,司马超群忽然猫一般扑过去,要把这只蝴蝶扑杀在他的利爪下。
舞者非但没有闪避,反而迎了上去,以一种无比轻盈的舞姿迎了上去,先闪过了他这一击,忽然在他耳边轻轻说出了两个字。
没有人听得见她说的是两个什么字,可是每个人都看到了司马超群的变化。
“同同。”
这就是她说的那两个字,两个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字。
“同同。”
无论谁听到这两个字都不会有任何反应的,可是对司马超群来说。这两个字却像是一道忽然自半空中击下的闪电。
就在这一瞬间,他所有的动作忽然停止,他的身体四肢也忽然僵硬,眼中忽然充满了惊讶与恐惧,不由自主的一步步往后退。
“同同。”
这两个字就像是某种神秘的魔咒,在一瞬间就已摄去了司马超群的魂魄。
为什么会这样子?
一个谁也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舞者,两个任何人听起来部认为毫无意义的字,为什么能让司马超群变成这个样子?
没有人能解释这件事,可是另外一件事却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的。
——司马超群和朱猛都已经完了,他们的头颅在转瞬间就将要被人提在手里。
瞎眼的白头乐师,虽然什么都看不出,可是他的萧声里也已隐隐有了种苍凉的肃杀之意。
天地间忽然充满了杀机,连灯光都变得苍白而惨烈,照在司马和朱猛苍白的脸上,也照亮了公孙宝剑握剑的手。
宝剑已将出鞘,人头已将落地。
惨烈的灯光忽然闪了闪,闪动的灯光中仿佛忽然又闪起了一道比灯光更惨烈的光芒。
光芒一闪而没,一剑穿胸而过。
公孙宝剑掌中的剑犹未出鞘,已经被一柄剑钉在地上。
这柄剑并不是忽然从天外飞来的,是一个人飞身刺过来的。
只不过这个人和这柄剑都来得太快了,人与剑仿佛已化为一体。
这一剑是这个人飞身刺过来的?抑或这个人是乘着这一剑飞过来的?
没有人能分得出,也没有人能看清楚。
可是这个人大家都已看得很清楚。
一眼看过去,这个人就好像是少年时的司马超群,英挺,颀长,风神秀朗,气概威武,穿一身剪裁极合身、质料极高贵、色彩极明的衣裳。发亮的眼睛中充满自信。
一眼看过去,几乎没有人能认得出他就是昔日那个落拓江湖的无名剑客高渐飞。二
乐声已断,舞已停,舞者蟋伏在地,仿佛再也不敢抬头去看这种杀人流血的事。
小高拔出了他的剑,秋水般的长剑上没有一丝鲜血,只有一点泪痕。
公孙乞几吃惊的看着这个人和这柄剑,掌中的长棍虽然已摆出了长枪刺击之势,却已没有勇气刺出去。
朱猛和司马超群居然还痴痴的站在那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看见。
公孙乞儿忽然大喝:“人呢?你们这些人难道都死光了,为什么都不过来?”
光影外,一个人用一种很温和的声音道:“这一次你说得对,你的人的确都已死光了,提灯的都已换上我的人。”
一个人着华衣、拥貂裘,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自黑暗中走了过来:走路的姿态安详而优雅,没有人能看得出他会是个跛足的残废。
公孙乞儿脸色变了:“卓东来,是你。”
“是我,当然是我。”
卓东来悠然道:“只有我才会用你对付别人的法子对付你,朱猛的手下是怎么死的,你的属下也是怎么死;你要怎么样杀人,我也就怎么杀你。”
他微笑:“你也应该知道我做事一向公平得很。”
公孙乞儿身子忽然向前滑出,长棍以丹凤式直刺卓东来的眉目。
长棍向前飞刺而出时,棍已离手,他的人已向后翻起,凌空一个鹞子翻身,就已到了光影外,眼看就要没入黑暗中看不见了。
这种反应之炔,应变能力之强,正是他一生中经验武功和智慧的精华累积。
只可惜他还是慢了一点。
他的身了翻跃时,就已看到有一道耀眼剑光惊虹般飞起,忽然间就已到了他面前,森寒的剑光刺得他连眼睛都张不开了。
等到他能够张开眼时,已经看不到这道剑光,只看见了一段剑柄,就像忽然从他身子里长出来的一样,长在他的胸膛上。
直到他的身子像石块般跌在地上时,他还在看着这段剑柄,眼中充满了惊讶与恐惧,好像还不明白他自己的胸膛上怎么会忽然多出这么段剑柄来。
可是他已经知道这柄剑的剑锋在哪里了。
剑锋已齐根没入他的胸膛。
脱手一剑,一剑致命。
“好快的剑,好快的出手!”卓东来向小高躬身示敬:“就只凭这一剑之威,已经足够统领大镖局了。”
“统领大镖局?”
朱猛仿佛忽然自梦中惊醒,慢慢的转过身,用一双目眶似已将裂的大眼看着小高。
“现在你已经统领了大镖局?”
小高沉默。
“好,好一个高渐飞。”朱猛大笑:“现在你果然已渐渐飞起来了。”
他的笑声如裂帛。
“你若是来取我颈上这颗头颅的,你只管拿去。”朱猛嘶声而笑:“我早就想把它送给人了,送给你总比送给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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