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梁山人没有劫牢的打算。宁采臣也没有那么好心花自己的银子去救一个黑铁炭儿。
就让他坐牢好了。瓢记不给银子,又不会杀头。
杜迁想了想说:“看吴用他们的架式,应该是会用的。宋江与他们大多数人都有交情。”
唉!这才是难办的。
宋江的人情关系网,实在是太可怕了。特别是原本历史上,梁山人为了宋江真的劫了牢。
虽然以宁采臣的分析,历史上他们会劫法场,是因为宋江要死了。而这一次,不过是瓢记不给银子,又不是什么要命的大事。梁山人应该不会这么傻,用自己的命为了这种小事去拼吧!
但是这是古代,是“傻子”辈出的时代。为了一句话,一个馒头,把命填上的人太多。
虽说为了瓢记不给钱,就这么把命拼上,是有点儿丢人。可是备不住便有傻子啊。
傻子本身没什么,但是梁山呢?
才分走两千多人,就这么让梁山完蛋。宁采臣同样舍不得。
走来踱去,依然下不了决心。
“哦,你先去休息吧。有什么,明曰再说。”宁采臣踱了一会儿,看到杜迁,便让他下去了。
“大人,人犯带到。”杜迁刚走,便有阴兵报告。
“好!咱们走。”这些阴兵便是宁采臣派去拘死人魂的军卒。
到了法王城,宁采臣身上早变换上了城隍官服。煌煌神威,照耀大堂。进了来,鬼也好,妖也好,都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神威。
啪!惊堂木一拍。“下方所跪何人?”
趴伏在堂下的就是去打了宁采臣两次,人没打到,却丢了自己姓命的存在。
“回城隍大人,在下历大。”
“历二。”
“你们所犯何事?因何而死?”
“回城隍大人,我等鬼迷心窍,听从太子属官在子舍人单章之命殴打天上星宿宁采臣宁大人。遭天谴,为人所害死,是罪有应得。”
说着,趴伏于地一动不动。
好吧!宁采臣现在知道他的名气有多大了,竟然仅仅是因为想打自己,还没打成功,最后自己却死了,人家不仅不怪自己,反而觉得是自己错了。
这样可爱的人,宁采臣又怎么舍得再逼问人家呢?
在宁采臣问了他们知不知道,这单章为什么针对自己。
可惜由于他们位卑,对此并不知情。宁采臣也没有为难他们,让人押他们下去,交接给他们生地的城隍也就是了。
除此之外,宁采臣并没有再为难他们。反正只是打人,还没有成功。比起他们来,接下来的人恶劣多了。他们是杀人犯,虽然同样是杀人未遂。
三个蒙面汉子,人死了,自然就没有什么伤口,不过衣服还是破的。他们同样趴伏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宁采臣却皱了下眉,问道:“不是四个人吗?怎么才三个。”
阴兵回道:“回大人,本来是四个。不过有一个没死,小的们也就没有拘他们来。”
哦!原来是这样。
宁采臣点了点头。比起一个死里逃生的家伙,他们为什么要杀自己,这点才是关键。
(未完待续)
第423章、认亲
好吧!西夏人杀宁采臣实在是无话可说,谁让华夏人一直以来都是喜欢让任何人都宾至如归的。突然来了个正常点的,他们就受不了了。
又是一件狗屁倒灶的事。
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实在是腻歪人。
就像是后世,有人拿刀要杀人,你见义勇为了。最后你没事,对方却伤了。好了,这住院费用,你是跑不了了。
“放他们去吧!”宁采臣挥挥手。
虽然现在他成了权力者,什么都是他说了算。但是人都死了,他还能做什么?总不成是再鞭尸吧!
不至于。
再说这西夏人又不是本国同胞,也没有那个义务送他们入轮回。直接送出去。
轮回也好,孤魂野鬼也罢,没那个必要。一切都是机缘。
至于那个没死的,就是没死,估计也出不来了。伤害自己?完好无恙时,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是受了伤了。
只是宁采臣万万没有想到,这没死掉的西夏副使,自有一番际遇。
宁采臣频频来往于后土世界与人间,以致于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一把血红的红伞,从后土世界逃了出来。
宁采臣走后,那红伞才现出身形。
这是女式的红伞,是新娘子所用的那种。
先是有一件红色的丝绸衣不断向外喷吐着红色的丝绸缎子,然而这红却不是一般的红色,而像是鲜红的血液在凝固干涸之后变成的色调。
红色的丝绸衣喷吐完,才有一个人影从中现了出来。
“嗯…”她慵懒伸了个懒腰,是那样的娇柔可人。
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可是对于她来说,却感到十分平凡。
她的呻吟,她的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的娇媚。
她的肤色虽然不再像普通人一样的常色,而是显得黯淡无光。眉宇间更是紧锁着不满与愤怒,而她的眼睛则是冷漠的。
这一切的组合起来,却不让人反感,反而是成了高高在上女王。一个让人无法亲近的女王。
这女子来到还没有断气的西夏副使吴巨身前,观察着他。看着他身上流出的鲜血。歪着头
看到吴巨张着嘴,似乎是想向她求救。可是血液的流失,使得他连发出声音的力气也没有。
大张着嘴,想说救命,但是却吐不出一个字来。他只能以哀求的眼神看着这个手打红伞一身红衣的女子。
看了一会儿,这女子似乎是没了兴致,抬起头来,高高昂着。
吴巨的眼神一下子变得灰暗无光。就像他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安心等死。
这时他却听到了鸟雀一样的声音。“你想不想活下去?”
嗯?
吴用愣了一下,立即反应过来,他的眼中重新焕发出了生的希望。可是怎么办?怎么表达?他现在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吴巨只能努力抬起头,盯着她看,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女子没有动作,只是站着,仿佛是在观望远景,又仿佛是在等待他的答复。
吴巨是又急又担心,他努力发出声音。
“我…”一个有如蚊鸣的单字节。
声音之低,只有蚊虫可与比拟,但是这已经耗光了他所有的力气,一点儿都不剩。
他仍然活着,本来便是这一口气在,现在气没有了。他的生命也走到了终端。
希望的双眼渐渐失去了生机。
他后悔,他不甘心。他在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生的希望就在眼前,我却连一句“救命”都说不出来?
也许我应该说“救”字,而不是“我”
这是吴巨最后的意识。
这时那女子动了。只见她收起伞,伞头向下,白玉一般的玉手从伞端向下抚下
什么?她在手、银!
好吧!不得不承认,会这样想的搔年才是真正的银民。
用手上下摸摸伞,又不会喷,竟然能产生这样的联想,实在是呃!它喷了?
不,不是喷。而是随着她的手抚动,一滴晶莹的血珠正在凝聚成形。这血珠随着她的手推动,不断向下滑去,滑到伞头。她停了一下,单手努力一挤,直接挤飞出去。
那动作,那感觉,怎么看都像是硬挤出来的。
晶莹的水珠从伞头落下,直接落入了吴巨的口中。
仅仅是瞬间,吴巨身上的死气竟然一下子停止了凝聚。
人死都死气生,这个天道至理的过程一下子停下了。
这血珠从口腔而入,滑入食道,进入肠胃
它每到一处地方,便燃起一片血焰。这血焰竟然可以燃烧死气。
凝聚到他身上的死气,随着血焰的燃烧,不断减弱消失。
为之付出的代价竟然仅仅是血珠变小。
对抗死亡,总是一个过程,并不是一蹶而就的事情。
血焰的燃烧虽然不可思议,但是总是火焰。在身体内烧上一把火,这把火不仅要烧五脏六腑,同样也要烧血液、骨髓只要是死气侵染的地方,就没有它不到的。
这种痛苦有多大,多么强烈?死人是不知道的,幸亏是死人。如果是活人的话,单单这疼痛都能疼死人。
女子显然是知道这个过程的,所以她在给了他那滴血珠后,重新撑开伞,把伞丢在地上,整个人直接躺在了伞上。
慵懒的样子,分明是躺着绝不站着的主儿。
男人,就是大懒蛋。但是她做起来,仿佛本该就是如此。她就应该这样,让她站着,才是痛苦,才是亵渎。
“吼…”
过了多久?一刻钟?还是一年?
感觉上的错觉,使得时间失去了永恒不变的意义。
吴巨一跃而起,没有燃烧尽了的血珠立即进入他的体内,化为他的血液,补充着他缺失的养分。
吴巨醒来,看到的便是那个女子。慵懒得躺在了伞血,纤纤玉手。一双玉足竟然也是裸露的。
白璧无瑕,一丝儿粉尘也没有沾染。看一眼,便让男人欲火抬头。
吴巨只看了一眼,立即低下头去,不敢再多看一眼,以免把持不住,扑了上去。他双手抱拳:“西夏副使参见大人,感谢大人救命之恩!”
女子没有立即答复,而是慢慢腾腾,慵懒得很。慢了半拍才开口说道:“我叫九尾狐。有人来了。”
她有如电闪雷鸣一般,立即钻回伞中,而那把伞也立即回到了吴巨的手中。
一个大男人,打了一把红伞。
听到有人来,吴巨立即警戒着,如临大敌。今天实在是刺激,太刺激了。本想做黄雀,最后却做了螳螂。
这“有人”二字,立即成了他的警戒点。
自称九尾狐的女子却立即对他说:“不要看,来的是迎接死人的阴兵,你若是看了,他们也会把你带走的。就是我也不愿意与阴兵交恶。”
这就是宁采臣从阴兵那得知的,四个人中,有一个没死。
与此同时,正在休息的宁采臣,哪儿又知道自己家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叩叩…”门让敲响声。
“是谁来了?这么晚了!”嘴上说着天色不早,宁母却其实并没有闲着。
桔子肉可以做仙桔,桔子皮其实也是宝。晒干之后,再入了味,同样可以做成零嘴。
而它最大的作用便是补充维生素,败血病的良药。
既然跑了船,宁采臣又怎么会忘了败血病,这样的航海天敌。
华夏人自古便极为聪明,他们以最简单便宜的豆芽菜作为海上航行的维生素补充。
豆芽菜本身是够的。想吃多少就发多少,可谓海运的天然绿色食品。
不过豆芽菜唯一不好的地方,便是单调,以及需要生火做饭。而用腌渍过的桔子皮,便可以很好地解决船上生火的难题。
特别是遇上了暴风雨天气。大海无情,几天,十几天的坏天气,都不是不可能。
更何况生火的材料,这时代一直是木头,而船上的木头,是用来维修船只的,可不是用来生火的。就是有带,又能带上多少?不运货了?
桔子皮便成了最好的解决之道。
有人说柠檬比桔子要好。
这是事实,后世科学实验数据无不说明了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你让宁采臣上哪儿去找柠檬?再说桔子皮这么好的东西,丢了太可惜了。
好吧!老实说,会利用上桔子皮不是这东西本身丢了可惜。而是钱闹的啊!有一段时间,宁采臣想钱都想疯了,也才想出了腌制桔子皮的主意。
宁采臣这种变废为宝的主意,宁母是万分支持的,总算有个她可以干的了。
仙桔那东西,她也可以干。但是宁采臣却给那东西做了高端的定位。就像后世的巴西雪茄烟一样。
巴西顶级雪茄烟,除了质量上层以外,其文化卖点,也就是这种雪茄烟是在处女的大腿上搓成的。
在大腿上没有办法剥桔子,就是能剥,华夏的老古董也不允许。所以宁采臣打了个擦边球,说这仙桔是由处女的手中剥出。
这只是宣传手段,并不一定就是处女。可不知怎么就传入了宁母口中。
要不说这时代的人实诚,宁母竟然主动退出了。
当桔子皮投产,宁母也才再度参与进来。
“请问,这是宁府吗?”门外声是个苍老的老人声音。
老人总是给人一种安全感。听到是老人的声音,宁母立即打开了门。
门外果然站着个老者。
老者一身绸缎衣服,华丽的员外服穿在身上。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家仆一样的人。
在二人身后,还有一辆高贵大方的马车,马车车篷竟然也是绸缎的。马车木头上更是刷着一种亮丽的生漆。拉车的马高大健壮,显然不是南方马,而是真正的北方马。
车把式就站在马车旁边,一动不动的。身上虽然穿的不是绸缎,但是身上的衣服却很整洁,一点儿补丁也没有。
单单是这主仆三人的行头,便足以给人一种非富即贵的感觉。
宁母打量下他们,实在是想不出这是什么人,自己认不认识他们?不,不认识。“这位老者,不知您是?”
“老嫂子,我终于找到你了!”老者见了宁母,双目一亮,悲从声来。
搞得宁母是措手不急,赶忙使人扶住。男女授手不亲,宁母不好扶他,只问他:“您到底是谁?”
“老嫂子,来,我告诉你!”说着老者便找坐的地方。
看他需要坐下,宁母立即恍然大悟道:“来来来,快请进!”
老者进来一看,见到地上铺着的草席,草席上全是桔子皮。不由好奇道:“这是?”
“这是我儿的主意。我儿说桔子皮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和香精油,将其洗净晒干与茶叶一样存放,可同茶叶一起冲饮,也可以单独冲饮,其味清香,而且提神、通气。桔子皮具有理气化痰、健胃除湿、降低血压等功能,是一种很好的中药材。可将其冼净晒干后,浸于白酒中,2~3周后即可饮用,能清肺化痰,浸泡时间越长,酒味越佳。”一说起自己的儿子,宁母就像大多数母亲一样,那是滔滔不绝,唯恐自己没有表达出自己儿子的优点来。
“哇!老嫂子真是老来有福了!”老者适时地发出惊呼,表现出对宁采臣的佩服。
看到有人这么佩服自己儿子,宁母的谈兴也就更加起来了。夸起儿子来,那就是一朵花。
就连儿子小时候尿床,画地图的事,都成了夸耀,早慧的所在。
“娘,这位长者是?”看到宁母和一个长者在一起谈姓这么浓,聂双忍不住也走了出来。
来宁家这么久了,她还没有见宁家来什么亲戚。除了钱塘的许娇容时不时串下门外,便几乎没有外人来了。
不仅仅是亲戚少,主要是因为这宁府太缺男人了。
没有男人,就是李公甫与许仙也不好多来。
今儿,天色已晚,华灯初上,家中却来了个老者,与宁母相谈甚欢。想必是个相熟的。老者来访,聂双也不必有什么瓜田李下的担心。
想的是好。在聂双询问老者是谁时,宁母依然是乐呵呵的:“这位老人家是?对了,你是哪一个?”
这一下,所有人都起了黑线。
你不知道他是哪一个,还聊得这么热乎劲。
老者立即起身,详细解释道:“想当年,我的先祖与老嫂子的先祖同为先皇殿前将军”
长篇大论的历史复述。
不同的是宁采臣的祖先不过是大汉将军,而人家祖先是个有将军号的将军。
前面已经说过这“大汉将军”并不是真的将军,只是一群殿上的执瓜侍卫。
用今天的话说,也就是一群站在皇宫中的警卫保镖,而人家却至少是个少将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