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大叔的旁边,菜单在我手里,但我有轻微的选择恐惧症,不知道选什么好,又把这个任务推给了大叔。
这会儿好像也不是很忙,有一个小哥在传菜,老板娘就在一边等我们点菜。边等还边给意见,看到我把菜单推给了大叔,笑着说:“你们两长得可真好,在一起很配。”
看看大叔,看看老板娘,我觉得我是沾了大叔的光,拍了拍大叔的肩对老板娘说:“他长得帅,我不漂亮。”
大叔侧目,似是宠溺地看着我。
老板娘摇摇头:“哪里不漂亮了,长得很清秀咧。”
被“恭维”的感觉自然是开心的,再说老板娘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说出这样的话更让人高兴不是。
“宫保鸡丁,小炒肉,粉丝,番茄蛋汤,清寒,你有哪样不吃的?”
“都吃。”
“老板娘,那就这几样。”
“好嘞,你们稍等,马上就来。”
点完菜,周围一群人好像对着我们窃窃私语。也不算悄悄话了,声音那么大。大概讨论就是“这小伙子长得真像明星,比明星还好看”。古寂也听到了,并没有多大反应,是我比较激动,笑着捶他:“大叔,你听到没,他们说你长得比明星还好看。”
古寂冷冷地回了一句:“那你是不是赚了。”
赚你个鬼哦。
菜还没上来,我扒拉着筷子,想到宋烟那件事,又有点心事重重,敲打着桌子,被古寂拦了下来,说:“别这么幼稚。”
我飞过去一个眼神,停下手里的动作,问:“大叔,小烟她?”
“怎么?”
“她是不是被宋爸爸拉去相亲了?”偷换了概念,联姻这个词太过沉重。
他没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反而说:“小烟情商比你高很多,别担心她的事。”
那么,潜台词就是对的喽,不过俞屏那个人虽然变态,应该还不至于拿这些事情开玩笑。我只是隐约有点担心,他会不会对宋烟做什么。虽然他马上就是她的“未婚夫”,但那天的对话我后来回想了很多遍,总觉得他说到小烟以前就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我并不了解俞屏,但心理这么扭曲,好像容不得别人破坏一点他想要的一切,我真的担心宋烟该怎么办。
“别想那么多了,你也想不出什么东西。”大叔敲了敲我的脑袋,这么安慰我,“你只要知道该相信谁就好。”
“那我该相信你吗?”我腆着脸问。
回答的是大叔一脸的傲娇。
消灭完确实很家常的饭菜,打了个饱嗝,出门的时候天已经变成了墨蓝色。街灯明明暗暗地亮了起来,小区里的树影婆娑作响,意外地很可爱。已经是秋天了,早晚温差有点大,风一吹,有点凉飕飕。
很喜欢散步,走啊走的,愁绪都会走散。我转过头跟古寂说:“大叔,我们溜达一圈消消食吧。”
路灯下,他的轮廓还是那样好看。
他牵了我的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大叔,你喜欢北方还是南方?”
“都喜欢。”
“啊那你以前不是说游了大半个中国吗,你最喜欢哪里啊?”
“最喜欢,”他紧了紧手,“应该是s城吧。”
嘿嘿一笑,自卖自夸:“因为在那里遇到了我吗?”
“不知道”
“大叔。”
“恩?”
“我好困,想睡觉了”
明明睡了很多的,但走着走着,眼皮越来越重,都快要合上了。不知道现在走在哪里了,视野里都是树,树叶已经开始掉了,我们好像已经走到了天荒地老。
“上来。”
大叔蹲了下来,我勉强还有些意识,知道他应该要背我,有气无力地爬了上去。
他身上一直有很好闻的味道,像是从夏天带来的清凉气息。
“大叔,你爱不爱我啊?”半睡半醒间,我记得我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也没有听到回答。可能他说了,也可能没回答。
装睡这种事是我做不出来的,太容易露出破绽。但今天是因为天时地利人和,被大叔放在床上的时候,可能因为被放倒的缘故,心里咯噔了一下,眼睛还没睁开,但脑子却清醒了过来。眼前不是很亮,应该没开灯,我还枕着大叔的手臂——他还没松开我。接着,脑袋就被微微抬起,他把手臂抽了出来。
我决定顺从自己的意识,装睡。
黑暗里,除了看不见,其他的感知能力都超出往常。我听到了他微弱的叹息声,闻到了他的衣服的味道,把我安置好之后,大叔应该是站直了身体,看了我好几秒,遂弯下身来,在我唇上轻啄了一口,又亲亲额头:“晚安,我爱你。”
说完就走出了房间。
我躲在被子里偷笑,大叔实在太可爱了。竟然会这么闷骚,有话不好好说,偏要放在心里不让我知道。抚摸过刚刚被他吻过的地方,还残留着温热。
很多人都愿意相信别人在背后说的话,往往那才是真心话。我也不例外。总觉得能从背后的言行举止里看到一个人的真心。所以,我终于相信,他是真的爱我的。我也终于知道,他到底值不值得相信。
☆、四十四此时不作,更待何时
假期的后半程过得相当惬意。几乎没离开那个被我称之为“小别墅”的家方圆三里。我和大叔都不是特别爱赖床的人——事实上,我很想赖床,只总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至于睡觉问题,我觉得我们像在仿效英台山伯。
故事里,祝英台女扮男装去求学,和梁山伯同住一间房。为了不让梁山伯知道她是女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两人的书箱放在床中央,隔开两人,还在书箱上放盆水,告诉山伯兄睡觉要老实,水撒了便要告知老师重重责罚。
脑补了一下清秀的女学生如何傲娇地冲心上人说出这句话,那也是一副不可多得的可爱画面了。可惜却是个悲剧。但细究起来并不算,故事的最后不还是化蝶双飞了吗。中国人骨子里都是爱好大团圆结局喜剧收尾的,就算那六月飞雪的窦娥,最后也还是得以平反昭雪。
我和大叔也是同睡一床,倒是没有放什么书箱,却安分守己到了极限。大叔睡在一边的时候,我都有些心猿意马,每次都想扑上去要抱抱,可每次都克制住了。不能让大叔觉得我怎么这么饥渴啊!
再说小说,改好后给编辑发过去的第二天,就给通过了。现在已经在连载中,更了三万字,也有几个读者在下面评论了。每次登上账号,被提醒有留言的时候,心情就会莫名激动。被人认可也好,被人鼓励也好,都是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回校前一天,我把躺椅挪到了卧室旁边的阳台——很小的一条走道,搬了一把木椅当茶几,把阳台收拾得宽敞了些,又搬了另一把椅子给大叔。诚挚地邀请大叔跟我一起晒太阳。
做完了一切准备工作,去了厨房。他已经把收尾工作做得差不多了,正在把碗碟擦干。我靠在门上,狗腿地笑:“大叔,跟我一起晒太阳呗。”
大叔身材是真棒,天生的衣服架子,在家里没有穿衬衫了,一件白体恤也被他穿出了型男的味道。穿着一件丝质的长睡裤,很慵懒的味道。如此混搭也没能遮掩掉成熟男人的味道,我觉得我捡到宝了。
家里的碗是临时买的,不是普通白色带花的碗,而像艺术品一样碗内白色,外层是清俊的月白色,绘着纷繁复杂又赏心悦目的花纹。统共就买了两个,价格就有点吓人,大叔刷卡买下来的。
捧着好看的碗吃饭,心情也会好很多。他洗着好看的碗,大概心情也是不错的吧。这么一想,罪恶感就减少了很多!
大叔停下把碗擦干的动作,转过身,问:“晒太阳?”抬眼看看多云的天气,默默质疑。
但我才不管那么多呢,上午的时候写了近六千字,这会儿已经词穷了,还不如休息休息来的好,便回答他:“哎呀,别管有没有太阳啦,反正闲着也没事做啊,我不想码字了,我们去聊天喝茶吧!”
大叔把台子上的东西各归各位,有条不紊,洗了洗手。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连他甩水的动作我也觉得格外好看。
从繁琐的家务中解脱出来,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不过就直接跟着我去了阳台就是了。
现在是十月份,气温不高不低,穿着单衣,是最合适的季节。太阳也没有冒出来吓人,闲坐听年华,身旁还有个可爱的人,是我觉得这20年里到目前为止最舒心的时刻了。
装睡听到了那句“我爱你”之后,心理上隐约有了一种恃宠而骄的感受,因为知道他爱着你,所以就“作”吧,此时不作,更待何时呢。
我欺负他,让他一个大长腿坐在椅子上,我躺在躺椅上,晃晃悠悠别提多自在了。自从上次见过陈琛的那群“保镖”,我发掘大叔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军人的气质,坐有坐相,从来都不弓腰驼背,自律成习惯,又变成自然了。
我问他:“大叔!你隐藏的技能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这么有钱!肯定不是开奶茶店赚的。”这个疑惑一直都存在,只不过在买碗刷卡的时候问他卡里有多少钱的时候被震惊了一下。他家里肯定确实很富有,但我敢断定,他的钱是他自己赚的。但平时也没见他做什么,所以好奇心更重了。
他还是没有正面回答:“等你找到了房间钥匙的时候,就知道答案了。”
隔着茶几,我伸手过去扯他衣服,装可怜:“可是我都找了好多天了,也没找到。你藏得太好了!”
他扯掉我的手,老神在在:“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谁让你这么笨。”
“哈!我笨?”我被气笑了,“好歹也是名牌大学学生好吗!”
“那你告诉我,钥匙找了几天了?”
我弱弱地掰掰手指,数了数:“五天?”好像是挺多天了,但一想,那是钥匙啊,“这能怪我不聪明吗?一把钥匙才多大,随便藏在哪个角落里就找不到了!”我激动地要坐起来了,结果没站住,又一头倒在了摆摆摆的椅子上,把他吓得也站了起来。
大叔厉声告诫我:“小心点!”声音有点尖利,我懵在原地。他也觉得自己太凶巴巴了,声音降了几个调:“小心一点,差点就摔了。”
有点后怕,刚刚要是摔下去,痛就不必多说,脸朝下就要毁容了。拍拍胸口,“还好还好。”
大叔不赞同似的拧巴着脸,看我就跟看古小木一样。不对,比看小木还要操心样。
我觉得好笑,就拿出手机来对着茶几拍了一张照,准备发微博。发了文之后,我就申请了一个微博号,也放在简介里面。加我的粉丝并不多,总人数还是个位数。不过也不妨碍我把一些有趣的事情晒出来跟大家分享。
何况,那个故事里本身就有我和大叔的影子。
代沟就在这个时候体现了出来。我捣鼓手机的时候,他看着我打开了微博,又传了照片,问我:“这是什么?”
解释了一遍,他才明白过来这是干什么用的。然后就来声讨我:“这是秀恩爱吗?把生活琐事晒到公开网络平台,好吗?”
他是很严肃地在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所以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说:“这没有什么好不好的,网络是个很开放的平台,每个人都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但总有些人抱着黑暗的心理在网上乱喷,这是谁都没有办法完全能堵住的。我觉得有些事情自己觉得开心就好。我愿意分享生活里的趣事给别人看,大部分人是能感受到温暖、善意的。”
大叔歪着脑袋听我讲了一通,末了又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们家清寒这么有主见了。你还不告诉我写的是小说叫什么名字吗?”
说到这个,我就气馁了。
“等我功成名就了再告诉你!”
“好啊。”
关于微博的事,我又问他,要不要给未名注册一个微博账号,偶尔发点美食发点鸡汤,似乎也很不错。大叔就一副“你随意”的态度,让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假期一过,我就搬回了寝室住。课业开始繁重起来,因为有一个期中检查。几门基础课的老师布置了必须在期中前完成的作业,中文系的作业一写起来就是几千个字打底,还要求得有个人见底,专业性。查资料、对比,得出自己的看法,三步走,是很费时间的。再加上小说在连载,日更总是要保持的,这么一来,一天天过的都跟赶集似的。
白天上课、写作业,晚上窝在未名写小说。好在有大叔供应伙食,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想找宋烟聊聊她的事,她却几次三番拒绝了我的邀约。
再和她闲聊已经是一个月之后,我第一次拿了稿酬请大家吃饭的时候。地点么,当然是还是在未名。
稿费不是很多,但意义不同。本来跟古寂商量,说请大家出去吃饭,也让他难得休息一下。但他不领我的情,非说不要出去,他做点饮料,饭菜就直接叫外卖得了。我坳不过他,就答应了。
陈琛跟宋烟还在一起呢,但两人之间的互动明显比以前少了一些甜腻,总觉得被染上了一层烟雾朦胧。窦豆自然在受邀之列,还有崔石蒙——那个农场所有者的弟弟,还有一个叫段西风的男人,给人的感觉特别绅士,带着一种化不开的英伦风贵族气。窦豆把他妹妹也带了过来,名字叫窦子叶。
窦家的人取名真的很奇怪。一个叫“痘痘”,一个叫“豆子耶”,想不通他们家大人是怎么想的。
那天正好是周六,我们几个都没课。提前摒退了所有的订餐者,关起门来闹个开心。
我是一早就去了店里的,闲着没事就码字。差不多十点的样子,大叔拎着一堆食材就进来了。
“早啊!”我去接他手里的东西,顺便问他:“这都是什么东西啊,怪沉的。”
大叔没放手,说:“我来吧,都是水果,有点重。”
“是要榨果汁吗?那我们到底吃什么?”我锲而不舍地追问,跟在他身后进了厨房。
☆、四十五屋漏偏逢连夜雨
窦家兄妹到的时候,我才刚刚美化过桌椅摆设,自得其乐地把自己小方桌拼成了大桌子,能坐下十几人的大桌子。又给罩上了复古花纹的桌布,椅子摆的四四方方,全部轴对称中心对称。我在某些事情上有一种怪异的坚持,要么就邋里邋遢随他去,要么就必须摆的非常规整容不下一点瑕疵。
窦豆对他妹妹可谓是“亲哥哥”作风的代表,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被他流氓兮兮地搭着肩,浑身的力气都用来靠在她身上了,用一个“挂”字来形容他现在的样子是一点都不为过的。这种天还装酷地戴着副墨镜,被他妹妹拖着走,还得意洋洋地笑。见到我跟椅子作斗争,举起他的右手招呼我:“嗨~早上好啊!有没有吃的给我填填肚子,哥哥快要饿晕了。”
他妹妹面无表情地拆穿他:“别理他,有病!”说着,作势把他的手从肩上撤开。
“哎哎哎”窦豆不肯松手,扑的更紧:“怎么说话呢?尊敬长辈懂不懂?老头子怎么跟你说的,让你多学学我,不听话就揍。”
妹妹生无可恋地给了他一掌,把他运到椅子旁边,蹲了一下逃出了窦豆的魔爪。
窦豆也不恼,顺势坐了下来,介绍说:“这是我家的小九妹,芳龄两个九,男人婆一枚,芳名窦子叶,你叫她豆子就好。”又给豆子介绍我:“这位姐姐叫清寒,跟你的古大哥有一腿”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豆子已经给了他一拳:“别乱说话。”又冲我歉意地笑笑,我发现她做事也一板一眼的,像从部队里出来的女子。
“小寒姐,我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