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你怎么是玩物呢?”
花漫雨一把抓住楚扬的手,使劲摇着头的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只是知道你是我儿子的爸爸,为我和他遮风挡雨的男人!我们从没有将你当做一个玩物来看待,从没有。”
柴慕容也抓住楚扬的另外一只手:“楚扬,你不要听胡力胡说,我们是给你惹了很多麻烦让你疲于应付,可我们对你的真爱,你应该感觉得到的,是不是,你快说你应该感觉得到啊!”
楚扬被两个妞儿攥着两只手,脸上带着白痴一样的表情:“难道我想得错了?”
“百分百的错了!”
柴慕容和花漫雨齐声回答。
“可为什么一直甘心随着我出生入死的商离歌,这次也赞同狐狸的说法呢?你们也许不了解商离歌,我了解。自从我把她救了之后,她从没有站在我的对立面,这说明了什么?”
“也许、也许她是受到胡力那些话的蛊惑了吧,这个该死的臭胡力!”
柴慕容和花漫雨根本不知道商离歌为什么也要趁乱趟浑水,所以她们无法回答楚扬的问题。
楚扬好像没有期望能从别人身上,找到商离歌也站在他对立面的答案,只是低声说:“我想一个人清净一下。”
“好吧,那我们先出去。楚扬,别胡思乱想,须知道我们走到这一步,真得不容易。”
柴慕容和花漫雨只好松开楚扬的手,相视一眼,无声苦笑着走出了会议室。
在走出会议室后,两个女人都没有说什么,在默默走向楼梯时,心中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小子不会真要放下眼前的一切,斩断万根烦恼丝再也不回家去当和尚吧?唉,其实这一切也不能怪胡力,而是怪花残雨。花残雨,你现在哪儿呢,你可知道你的愚蠢举止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麻烦!
花残雨醒来的时候,首先的感觉就是浑身酸疼。
他慢慢的睁开眼,眼前是一片黑暗,除锤霸隋唐5200了听到偶尔的水滴声、鼻尖嗅到一股强烈的恶臭之外,就再也听不到别的什么动静了。
静静的回想了在昏迷前的那一幕后,花残雨开始尝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
实际情况要比他预想的那些要好很多,因为他虽然浑身酸疼,但却没有受到什么脱臼、骨折等创伤,而且四肢依然可以活动自如,只是手所能摸到的地方,却是一片冰凉。
在眼睛还没有彻底适应当前的黑暗时,慢慢坐起来的花残雨,搞清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他应该是在一间牢房中,因为他的左手,可以摸到一排竖着的铁棍,而且地上也是冰凉的水泥地,就像是他以前在华夏见识过的那些囚房一样。
终于,花残雨的眼睛适应了当前的黑暗,他可以清楚的看清眼前的一切了:这是一个大约五六个平米的房间,在他右后方是个不大的单人床,床边还放着一个木桶,这应该是就是让他方便用的马桶了。除了那张床和马桶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东西了,甚至连根稻草也没有。哦,还有水滴,从木桶上方每隔几秒钟就会滴下的水滴。
谁都知道,花残雨是个有着严重洁癖的人,以前别说是让他呆在这种地方了,就是偶尔的想一想,也会吃不下饭的。
可现在,那个散发着恶臭的马桶就距离他不足两米,随时都会有浑身带着虱子跳蚤的老鼠来‘串门’,但他却没有一点想呕吐的意思,就这样定定的坐在原地,重新闭上眼,开始回想已经发生了的那一切
在花残雨厉喝一声的向宙斯王扑去后,他眼角也曾经看到柴放肆做出了一个被宙斯王阻止的动作。
宙斯王以为柴放肆这是准备替她挡住花残雨,可他却能清楚的看出柴放肆那个动作做出来之后,是要在宙斯王背后对她展开毫不留情的偷袭!
只是宙斯王的一个阻拦动作,使柴放肆稍微犹豫了一下,使最好的偷袭机会,随着那个女人轻灵的跃起而溜走。
但花残雨却没有感到可惜,而且还感到了一丝欣慰:不管柴放肆怎么变,他都没有忘记他的原则,那是一个应该和华夏人联手抗外的原则。
同时花残雨更清楚,只要柴放肆还能骗过宙斯王,那么自己就没事,因为他肯定会力保自己的。
正是因为对柴放肆有着这么强烈的信心,所以花残雨才能彻底的放开手脚与宙斯王以命相博,在厮杀的前几分钟内,他甚至都一直压着那个厉害到**的女人进攻,直到她彻底缓过劲来后,他才感觉到了吃力。
厉喝声、碰撞声以及拳头打在身体上发出的闷响声,这几种声音占据了花残雨昏迷前的所有记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的,只是隐隐记得在被打到之前,那个宙斯王好像变成了一个浑身散发着强烈光环的妖魔,她只需随便打出一拳,都会让人有一股昏昏欲睡的懒洋洋。
更重要的是,花残雨在和宙斯王对掐开始后,就闻到了一股子香气,那种香气不但好闻,而且还会让人忍不住、忍不住什么呢?
花残雨回想到这儿后,忽然伸手摸向自己的胯下,那儿,是他以前从不敢正视的生命之根。
和正常人不一样的是,花残雨的生命之根一直都是萎靡的,甚至都有了退化的现象。
可现在,他却明显的感觉到掌心传来的硬度,处在一根绵软中的些许硬度。
如果将这点硬度放在正常男人身上,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就像是八十岁的老翁、还偶尔直立一下子那样,但对于花残雨来说,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颤声自语道:“我的,可以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儿为什么会忽然起了这样的反应!”
摸着那根好像要倔犟的挺直起来的生命之根,花残雨浑身都在发抖,是激动的兴奋的发抖,突地从地上一跃而起,双手抓住监房的铁棍,将脸庞贴了上去。
冰冷的金属铁棍,让花残雨脑子愈加的清醒,愈加感受到了来自的某种变化,使他在狂喜之中忽然有了深深的恐惧: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如果我要是离开这儿的话,那么我是不是又得恢复到以前那样?
就在花残雨又喜又怕时,黑暗中的远处传来了铁门的开关声:吱呀
马上,花残雨就看到了一丝光亮,然后迅速松开铁棍重新躺在了地上,微微闭着眼的向光亮处看去。
有说话的声音,从那丝光亮处传来,是英语。
因为距离太远,所以花残雨听不清人家讲的是什么,但在稍微等了片刻后,却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第38章:真正的奥林匹斯山!
皮鞋叩击水泥地面的脚步声,在只有一丝光亮的环境中,被无限放大,听起来好像是在打雷,却带着让人心悸的诡异。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脚步的声音一直是忽高忽低。
依着花残雨的推断:这应该是个某根腿受伤的人,而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应该是一个长长的甬道中。
难道这个地方没有照明吗?
随着那在甬道中传出老远的脚步声临近,花残雨终于可以断定出那丝亮光,是一个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光了。
那个拿着手机屏幕当照明灯用的人,走到关着花残雨的这间牢房前后,抬起手中的手机在旁边的高处照了片刻,然后就听到一声清脆的叭嗒声。
马上,花残雨的世界就亮了,牢房内一个大约十几瓦的灯泡,发出的昏黄x色光线,刺的他双眼下意识的紧紧闭上。
“花残雨,你应该醒来了吧?”
就在花残雨为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而感到后悔时,外面那个人却用华夏语和他说话了。
这个人是谁,听他的口气好像应该认识我,而且华语说的也很流利花残雨心中这样提问着,眼睛依然紧紧的闭着,浑身一动不动。
“唉,柴放肆说你应该醒来了,可你为什么还不肯睁开眼呢?”
外面那个人发出一声轻叹时,花残雨睁开了眼睛,慢慢的从地上坐了起来,淡淡的回答:“他说的不错,我的确已经醒来了,只是刚才不想睁开眼。你是谁?”
花残雨说着话的时候,向外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蓝色衬衣的青年男子,左手捧着一个饭盒的站在外面。
这个青年男子长得很斯文,梳着时下成功人士很流行的大背头,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猛地一看就像电视中经常出现的公司总裁那样,卖相很不错,尤其是眼角带着一股子成熟的沧桑,算是一个标准的**杀手吧。
那个人见花残雨坐起来后,嘴角浮起一丝神秘的笑容,就像是蒙娜丽莎那样,让人根本捉摸不透。
花残雨看着他慢慢的蹲子,把手中那个饭盒从两根铁棍之间递了过来,问:“这是给我吃得?”
“是,这儿好像就你一个人吧?”
青年男子笑笑说:“难道柴放肆从没有告诉你,有一个叫蒋公瑾的人,曾经和他一起去过奥林匹斯山吗?”
“哦,原来你就是蒋公瑾。”
其实根本不用柴放肆说,花残雨以前就曾经听说过这个名字,就是他把柴慕容的老妈林静娴给囚禁了的,但花三哥却真的不知道,他竟然能够‘有幸’去过奥林匹斯山。
“你应该听说起过我这个名字吧?嘿嘿,其实这个名字还代表着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可怜。因为我从懂得恋爱开始,就一直生活在可怜中,这么多年来,从没有改变过,无论我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
蒋公瑾嘴里说着自己可怜,可脸上却带着开心的笑,盘腿坐在了外面的水泥地上:“能够让大名鼎鼎的花三少知道我的名字,这对我来说绝对是种荣幸。”
“我现在只是一个阶下囚,听说过你名字这有什么让你值得荣幸的?”
在还没有弄清楚蒋公瑾来这儿的意思之前,花残雨不想说太多的话,只是拿起那个饭盒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盒子土豆炖牛肉,典型的当地菜。
以前的时候,花残雨从不吃这种太过油腻的东西,但现在却毫不介意的拿起里面的塑料叉子吃了起来,而且还是风卷残云般,一点风度也没有。
其实风度这个东西,只是一种在填饱肚子之后的产物,根本不会在索马里难民、或者要饭乞丐的字典现。
等花残雨用了几分钟,就将那满满一盒的土豆炖牛肉都吃掉后,蒋公瑾忽然说:“呀,刚才忘记告诉你了,这里面放了一点点的砒霜。”
花残雨的眼皮子眨也没眨的回答:“如果那个女人要是让我死的话,根本不用废这番周折的。”
蒋公瑾一楞,随即嘿嘿笑道:“呵呵,我只是和你开玩笑而已。”
“可你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抬手擦了擦嘴巴后,花残雨将饭盒递了出来问:“是柴放肆让你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不是宙斯王让我来的?”
“因为你还不配让她使唤。说吧,你都是带来了柴放肆的什么话。””花残雨在淡淡的说出这句话时,眼里浮上了一股子淡定,或者说是贵族气质,好像眼前他根本不是在坐牢,而是在居高临下的思考什么问题。
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花残雨总是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心中的想法,表现出从容的一面,这也许就是滥情狂刀sou传说中的修养和气质了。
真正的修养和气质,绝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后天养成的,就像是蒋公瑾自问自从他去了墨西哥后,就一直和当地的社会名流交往,曾经以为自己也属于他们其中的一员,可在花残雨面前,他才知道这种玩意根本不是学来的,而是天生的。
像花残雨这种世家子弟,从生命中开始孕育的那一刻起,身上就流淌着不同于寻常人的高贵血统,哪怕他此时穿着满是污渍的衣服,坐在肮脏的监牢中,却仍然会带给人一种脱俗的镇定感。
原来无论我做过什么、又是怎样的努力,都无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在心中苦涩的念叨了一句后,蒋公瑾挺直了腰板:“柴放肆告诉我,如果你想出去的话,就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花残雨眉头微微一皱:“他能做得了主?”
蒋公瑾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从身上摸出一大叠的花花绿绿的钞票,在花残雨面前挥舞了一下后,才说:“他也许做不了主,但这玩意却能决定世间所有人的命运。所以你要是想出去的话,只要我拿出足够让人动心的金钱,那些看守就会找到你和我根本想不出来的理由,让你恢复**。”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谁都知道这句话,这也是千百年来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不管是个人还是国家,他们做了些什么,目的无非是为了切身的利益,就算是旷世大英雄,也不能免除,而金钱就是利益的代表,它不但可以改变所有人的命运,也可以改变一个国家,只有每天为填饱肚子而奔波的动物,才会对这种玩意视而不见,人类是动物,却是相当复杂、思考任何问题都要站在自身立场上考虑的高级动物。
望着那叠钞票,花残雨沉默了片刻,缓缓摇头:“我暂时还不能出去,但你可以用这些替我换个比较好些的环境。”
蒋公瑾眼中马上就流露出惊讶之色,收回那些钞票后说:“柴放肆果然说的没错,在来之前他就告诉我,说你不会就这样走了,当时我还不相信,现在我总算是信了。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出去呢,难道你喜欢这儿的环境?”
“呵呵。”
花残雨笑了笑说:“只要是个人,就就没有谁喜欢在这种环境下。”
“那你为什么不走?”
蒋公瑾说:“你在被宙斯王打昏之后,本来她想把你杀了的,但柴放肆却说你活着要比死了有用,所以她才将你随便关在了这儿。你要是现在不走的话,等她再次想起你的时候,也许你就会死了。”
“死有什么可怕的?你根本不懂的,有时候死和‘尊敬’‘亲情’这类东西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花残雨微微垂下眼帘:“我不走,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我得带着我外甥走。第二个却是要见识一下很多人嘴里的奥林匹斯山,我虽然见到了宙斯王,但却没有去过那座山。如果我就这样走了,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马听花残雨说要见识一下奥林匹斯山后,蒋公瑾脸上马上就有了极为复杂的神色:“你、你要见识一下奥林匹斯山?”
“是的。”
花残雨在衣襟上仔细擦着右手五指:“怎么,难道我这个问题很让你莫名其妙?”
“不止是莫名其妙,而且还有点好笑。”
“有什么好笑的?”
蒋公瑾向后举着手,一字一顿的说:“因为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你最想见识到的奥林匹斯山!”
花残雨这一下再也无法保持镇定了,脸色猛地一变:“什么,你是说第比利斯九号监狱,就是奥林匹斯山!”
在刚听到奥林匹斯山这个名字后,花残雨就以为这是一座人迹罕至的大山,甚至有可能在那些被大雪封盖着的雪山某个地方,可他说什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地方根本不是一座山,而是一个监狱!
花残雨能有这样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就像是大家一听到‘风x骚’这个词就会想起熟x妇那样,其实这个词还可以用在一只小猫、小狗的身上。
蒋公瑾点点头:“是的,这儿就是2012的上级部门,奥林匹斯山。”
确定蒋公瑾的确没有撒谎后,花残雨喃喃的说:“这怎么可能呢?据我所了解到的,2012的地下城都是那种装饰异常奢侈的场所了,奥林匹斯山又怎么可能是一座监狱呢?”
“奥林匹斯山其实是一所监狱,除了这样能很好的蒙蔽别人之外,还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