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颗心坠入谷底,像是被藤蔓缠住,再也回不到原位。尖利的牙齿抵着下唇,狠狠地用力,提醒自己不可以哭。不一会儿,咸腥的红色便顺着嘴角滑落,我不在意地用手胡乱地揩去,随即,扯动嘴角,深深地叹了口气,“随你怎么说我,但请不要侮辱我的师父”
“哦?你对你师父倒是情深意重,到了这个时候,竟还是处处替他考虑”秦宇摇了摇了头,似乎有些许的嘲讽,“不过那又如何呢?你现在已是我的王妃,就算你再爱你的师父,你们终究无法在一起了。”
“日后,但凡你一动情,你体内的蛊虫就回提醒你,那种爱而不得的痛苦,是又多深刻,殷素,本王受的苦,然儿受的苦,你也必须要受”
“你,逃不掉”
秦宇,如此苦苦相逼,折磨的,究竟是谁?
我把已然酸涩的眼睛闭上片刻,深吸一口气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既然王爷已经如愿,那么就把小瑾还给我吧”
“你放心,本王言出必行,韩乐马上就会把她送到你地屋内,本王待会儿还要进宫面圣,将本王的铁骑如何完胜你殷国之战启奏皇上,你先回你的邀月阁去带着吧,别耽误了本王洗漱。”
秦宇说完后,嫌恶地推开我,我体内的力气早就剩下不多,如今被他这力大无穷的壮士一推,更如那水中的浮萍,站立不稳。
不过万幸,体内的蛊虫,因为对秦宇的远离,也就变得没有那么痛。
自己走回西苑应该也不是难事。
只是,当我退出他的房间,看着头顶上那白花花,火辣辣的大毒太阳之时,突然意识到,西苑在哪里
而这时,沉重的眼皮也在忽然之间闭上,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第六章
本公主自幼便生活在宫中,头顶清露宫上一片蓝蓝的天,脚踩清露宫脚下黑黑的地,虽然此处鸟语花香,环境清幽,终日也不见一人前来叨扰,吾心甚慰之余,还带着一丝略微的遗憾。
而这处遗憾便是没有“湖”。
每次宫里请来民间的戏班子来唱戏时,我总是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嘶,那些个唱曲里,才子佳人相遇,英雄惺惺相惜,每个段子,基本都离不开湖边。
所以,年仅十二岁的我,便对着“湖”特别欢喜,每日不去看上一眼,心里总不能舒坦。
但本公主也深知自己乃是宫中的不祥之人,为了避免宫中后妃们对我的冷嘲热讽,我都是选择晚上出动,避开侍卫,躲着宫女,悄悄来到宫中一块废弃多时的宫殿。
虽然我也想捎上小瑾丫头,可是哪知道她样样皆是拿手,却偏生无比怕黑,一旦入夜,非得在屋里点上宫灯,决计不肯出来。
好吧,本公主也不是那胡搅蛮缠之人,小瑾丫头不能相伴左右,我独自一人,也别有趣味。
于是,当夜色笼罩着整个殷国的皇宫,我便“嗖嗖嗖”地跑到我最喜欢的那座废弃宫殿前,刚准备在那桂花树下,一边荡秋千,一边啃包子,哪知道刚走近,我便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人影,霸占了我那小秋千。
嗬,这位兄台是哪里来的,竟然被他发现了这处宝地。本公主心里极不舒坦,刚想上前一探究竟,那人竟似背后长眼一般,倏然地转过身。
嘶,那一刻,本公主平静了十二年的人生算是彻底被打破,整个身体就像是被雷劈中一般,麻麻的,酥酥的,却带了点说不出来的欣喜和愉悦。
我望着眼前一身玄衣的俊秀少年,那双在暗夜里发出灼人光亮的眸子,就好像是戏文里唱的那般,像是能望到人的心底,搅起阵阵漩涡。
而本来,还想和他据理力争的我,却像是丢了魂,就那么立在原地,傻傻地瞅着他,过了半响,想起自己来这里的初衷,才从袖子里拿出刚刚从御膳房偷来的包子,讨好道:“小哥哥,我给你吃包子,你让我荡秋千,好不好?”像是怕他不同意,我赶忙拿包子在他眼前晃了晃,“很香的,很好吃的!真的啊!”
玄衣少年低下头,看着我手中的包子,不知不觉,冷毅的脸上扬起浅浅的笑容,“如此,甚好”随即,起身,将我抱起,放在还残留着他身上气息的秋千上。
“今夜是我来到殷国的第一日,在寝宫里难以入眠,于是便出来小坐片刻,没想到竟然遇到一个可爱的小丫头。”说完,还宠溺地摸了摸我的脑袋,将我拥入怀中。
这个怀抱,竟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个拥抱,那一刻,心里某个小角落竟然酸酸的,比夜里吃多了包子,积了食还来得不好受。
我不争气地红了眼,却不想在好看的少年面前丢了脸,连忙用袖子胡乱地在脸上揩着。
少年只是微微松开了手,立在一旁,微微地笑着,低沉的嗓子里带着浅浅的温柔:“你叫什么名字?为何入夜后还到处乱跑。”
听到他的问题,我有些慌乱地别过眼,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就是不想把自己那满是狼藉的名字告诉他。
殷素公主,传说中的天煞孤星转世,当年皇后娘娘产下殷然公主,凤体无恙,本是举国欢庆之大喜事。却偏生,须臾之后,腹痛难忍,稳婆查看后,竟然皆是一惊,本该只是一胎的皇后体内竟然还孕有一女,太医院各太医都劝皇后放弃此女,但皇后娘娘却一意孤行,花了一天一夜,耗尽元气,终将此女诞下。殷王取名为素。
每当听到其它宫里的小皇子,小公主,像是说戏文一样的说出那些话后,我心里总是很难过。要是当时,没有我的话,我那素未蒙面的皇后母亲,定是也不会去了
如此这般,我又怎么好意思报上姓名。
殷素殷素终究只是个不祥的名字
夜风微凉,吹在脸上还疼疼的,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竟然挡在我的身前,我仰起头,傻傻地看着他,鼻子却是酸酸的。
“你不肯说倒也无妨,见你对包子特别喜欢,我便唤你小包子,可好?”
想都没有想的,我竟是点头应允,甚至还扑倒人家的怀里,死命地蹭啊蹭。
“小哥哥,你真是好人!”
“包子”
他温柔出声,就像是天上掉下的软软棉絮,那一天,我睡得很稳,心里眼里装着的,都是那个温润的男子。
那一夜,我头一回尝到幸福地滋味,是那被我唤作小哥哥的少年,所给我的
“公主,公主,公主你不要再哭了好不好,小瑾求你不要哭了”
耳畔小瑾丫头的声音由远及近,慢慢地从模糊变得清晰,我整个人晕乎乎的,想睁开眼,却觉得那眼皮像是被千斤重的石头给压住,怎么都抬不起来,而浑身上下的骨头也像是被别人“咔嚓咔嚓”全部弄断,再一一拼好。
“公主,都三天了,你都睡了三天了,起来好不好,不要哭了好不好。”
“公主,你要是再不醒,小瑾,小瑾就,就去杀了秦宇,让他给你陪葬”
终于,小瑾最后的那一声呐喊,就像是平地惊雷,把我从那段迷迷糊糊的回忆中拉起,睁开眼的刹那,只见她哭的像是核桃一样的双眼死命地瞅着我,就像是见了仇人似的。
终于,在我们四目相对后的须臾,小瑾丫头哑着嗓子,抽噎起来:“公主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小瑾还以为你醒不了了,你都睡了三天三夜了,就连小时候掉到湖里受了凉,也不像这样的。”
“公主没事啊,你家公主命中带煞,素来都是害死别人,自己哪有这么容易先驾鹤西归的。”
“公主,公主你别乱说了”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抬起手,向是往日一样摸了摸她的脑袋道:“看来秦宇是遵守约定,放你回来了,怎么样,他应该没有为难你吧?”
“都是小瑾不好,是小瑾冲动,要是我没有出言顶撞秦宇,就不会被他抓住,公主也不必为了救我而煞费苦心,更不会中什么蛊毒”说着说着,小瑾丫头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素来忍受不了美人在我面前落泪,只能轻轻地把她抱到我的怀中,宽慰着:“你都知道了呀,小瑾丫头,其实公主没事,他要替我种这蛊,便一定会种下,就算不是你,他也可以找其他理由”
小瑾在我肩膀上蹭了蹭,哭的更凶:“公主你高烧不断,整个身体烫的不行,韩侍卫怕你出事,便冒死向他谏言,他勉勉强强过来看了一眼,哪知道,哼”小瑾抬起头,作那嘶哑咆哮状:“公主,秦宇这个禽兽,他竟然说公主只是因为对凤萧神医忧思太深,导致情蛊发作,死不了”
我听着小瑾丫头鬼吼般的叫喊,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
原来,秦宇是这么认为的,不过这样,也好,要是被他知道,恰恰也只是自取其辱罢了。倒不如现在来的安宁,只是,终究还是侮了师父的名声啊。
我暗叹一口气,抬头望见小瑾丫头脸色依然颇为难看,便赶忙转移话题,“小瑾啊,公主见你来的时候背了个大大的行囊,里面可有什么好东西?”
小瑾丫头一听,赶忙用袖子揩了揩眼泪,答道:“公主,是凤神医当日留下的一些典籍和丹药,临走之前我特意到清露宫去取来的。”
“甚好甚好”我舒心地笑着,这些东西可都是我的宝贝,那次在密道中,事态严重,容不得我耽误片刻,如今小瑾丫头替我取来,也算是好事一桩,先不论今后浮沉,反正于我而言,清露宫与揽月阁,并无异样。这裕亲王妃的名号,就如同我公主之名一般,皆是形同虚设。
“甚好,甚好啊”我倚在床榻上,看着窗外一片清幽,也不知心中是何滋味。
倒是小瑾丫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她坐到我边上,一双水眸,正是百转千回。
“公主,你这样做,值得吗?”
我心往下一沉,一张老脸尽可能带上丝丝笑颜,“小瑾丫头啊,不是值得或是不值得,皇姐临终之前的话,我怕是这辈子都忘不了。”
“可是公主,你刚才,一直在叫一个人的名字”
“噢,发烧了嘛,人总是糊里糊涂的,你别当真,听过也就忘了”我鸵鸟似的不去看她,却被这丫头一句话,震得头皮发麻,“既然忘不了,公主又何苦在梦中留恋,这一声又一声的小哥哥,又有什么用?”
“是啊,是没有用”我苦涩地低下头,微叹一口气。
如若相忘,该是多好
“只是,公主,却忘不了”
便也,罢了
第七章
秋风送爽意,金秋十月天。
大秦在北方,这浓浓的秋意之中,自有着一股江南没有的豪放大气,我自幼生活在宫中,犹如井底之蛙,目光狭隘,只是十二岁时,遇到了师父和小哥哥,他们一个带我出宫游历,一个与我述说大秦之风貌。那时的我,心中无比向往,想到长大了之后,定要到这秦国看一看天,瞧一瞧地,领略领略那不一样的风土人情。而此次嫁入王府,许我诺言之人虽早已面目全非,但这个夙愿,我却一直耿耿于怀。
所以,便有了我同小瑾一起换上男装,扮成那翩翩公子模样,溜出王府之情景。只是不得不提的是,我们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孔武有力的武林高手,此高手修为极深,只要轻捻手指,便可杀人于无形。
其实,本公主起先并不打算带韩乐一同前来,可转念一想,韩乐壮士是秦宇派来护我周全的侍卫,瞒着他偷溜出去,定是难于上青天。而央着他睁只眼闭只眼,他定又不放心我的安全。既是如此,只有反其道而行,同他拉帮结伙,蛇鼠一窝。
至于,韩乐壮士为何肯如此爽快地下海,本公主也不甚清楚,只知道有一回,我让小瑾丫头给他送点儿点心,这二人在房间内呆了许久,也不见出来,我替他们担心,便前去张望,哪知,屋里传出扑通扑通的水声和一声响亮的尖叫。我一时呆愣,就傻傻地杵在那里,直到小瑾满脸通红的冲出房门,见到我后,又是大喊一声。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跑,而那韩乐更是身着单衣,破门而出,给我行了个礼,便匆忙追了去。
至此之后,两人见面总是含羞带怯,四只眼睛有意无意地错开,却又会无比巧合地重逢。而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只要小瑾丫头说什么,韩乐壮士都是言听计从。
我私下问过小瑾,到底如何降服这头壮士兄弟,但她却总是避而不答,我无可奈何,只能把一切缘由归功于那些糕点,而那些糕点是如何而来,又是说来话长。
自本公主入王府,已经一月有余,而秦宇自上次种蛊时与我说过话,之后便是了无踪影。本公主深知,秦宇是当朝秦帝的同胞弟弟,又是内封的王爷,如今在大秦,乃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家国天下之事,他必要为秦帝分担不少,又哪里会有闲工夫管我。
而府里之人见我来历不明,与王爷感情颇为诡异。自然也就对我比较“特别”,再加之我的揽月阁无比偏僻,终日更是鲜有人来。
噢除了管家秦普之,他待我极为恭敬,真真就是只有当家主母,正王妃才有的待遇,且不说一日三餐都是按照南方人的口味烹制,就连点心吃食,都是三不五时地吩咐厨子给我送来。我深知这绝对不可能是秦宇暗中交待之事,那也就只能是他老人家自己的主意,我起先怀疑他居心叵测,定是想从中牟利,但几番言辞交谈之中,他又显得极为严谨认真,完全就像是他的分内事罢了,看不出丝毫巴结之意。更何况,我也并无任何奉承的条件。
我不明所以,满是惶恐,却又不能拂了人家一片好意,只能收下那些点心吃食。
所以,便有了小瑾和韩乐莫名其妙的脸红,也造就了我们三人一同出行的现状。
茶馆,食肆,戏园子,酒庄韩乐是土生土长的夜城人,什么好看的,好吃的,都带着我们玩了不少。而今天,我主要是去回春堂,这秦国最大的医馆,我本是行医之人,闲来无事,便爱捣鼓药草,小瑾丫头虽给我带了不少宝贝,但时间匆忙,难免会有所遗漏。
可我一只脚刚踏进回春堂的大门,就听着一声严厉的责问,“回春堂不是我们大秦最好的医馆吗?怎么连我家的阿雪都治不好,阿雪,阿雪要是有事,我定要拆了你们的招牌。”那声音听着无比气势,可说到最后,竟带了阵阵的颤抖,满满就是不甘和愤怒。
“小小公子,小的已经尽力了,您这银狐,怕是无力回天了。”开口的人是个中年男子,矮矮胖胖,身着短袄长袍,他战战兢兢地用袖子擦拭额前的汗珠,不断地低头哈腰,摸样极为恭敬与忌惮。
而站在他前边的,则是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少年,少年丰神俊貌,小小年纪便已生的器宇轩昂,只是那粉雕玉琢的小脸,此刻正万分阴沉,只怕下一秒,就要发作。少年旁边还站着一个阴阳怪气的男子,他脸色雪白,皮肤细腻,竟是比妙龄女子还俏上几分。而说话的声音更是无比尖细,让人浑身打颤之余,却又无比熟悉,“主子莫要气恼,咱再换其他医馆去看看,定是有能医好阿雪的。”
我与小瑾面面相觑,在宫里头生活了那么多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眼前这个少年的身份
我转过身,决意不去趟这趟浑水,但此时,那狐狸竟像是通人性一般,朝我嗷嗷地直叫,那般撕心裂肺,弄的人心里无比难受。
其实刚才,我已经略微瞥了几眼,那只狐狸通体雪白,还发出荧荧光亮,是上品中的上品,如若没有记错,就是师父说的雪山银狐。只是此刻,那银狐狭长的眼睛半张半闭,连身上的光,都是忽明忽暗,怕是已经奄奄一息。
曾经师父对我说过,素素,你这爱管闲事的性子,将来必定为你惹祸上身。
我虽清楚记得他的教诲,但此刻却不能真正做到,叹了口气后,又是再次转身,对着那位少年郎道:“小公子,在下略懂医术,不知可否为公子略尽绵薄之力?”
“公公子”小瑾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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