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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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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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淡蓝色的烟雾,闵红玉才气喘吁吁地说:“歇一歇吧,看样子天黑前能下刀山谷就不错了。”
  他们坐在一块大石上歇脚,闵红玉这时候才觉得腹饥如火,可是箱子里却没有预备干粮。她心头懊恼,却无可奈何。潘健迟见她绷着脸,似乎十分生气的样子,便问:“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
  潘健迟淡淡地说:“因为我也饿了。”
  闵红玉终于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说道:“这可没招了,我只记得带衣服,忘了带干粮。”
  潘健迟见她笑靥如花,心想她怎么如此爱笑,这种情况下竟然还笑得出来。他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番,说道:“现在这时候,连野果都没得吃,咱们再饿也得忍住,快点下山走到那村子里去才行。这种时节,狼啊豹子什么的饿了一冬,这时节都出来找吃的,咱们别饿着肚子,倒填了它们的肚子。”
  闵红玉听他这么一说,立即跳起来,一言不发就朝山下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拐进了小路,这条小路乃是山民砍柴的小径,宽不过盈尺,说是路,也不过是在山石嶙峋间整出略为平坦些的地方,让行人勉强能够下脚。羊肠小道从山顶迤逦而下,两旁的荆棘虽然被砍过,但是仍旧不时地挂住人的头发、衣襟,一边走,一边还有摘刺,一个不留神,就会挂破了衣裳。这样紧赶慢赶又走了差不多三个钟头,眼见天渐渐黑下来,突然听到一阵犬吠。闵红玉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听到这样一阵狂吠,却忍不住“哎呀”了一声,掉头就跑到潘健迟身后。
  潘健迟的脚步却丝毫没有迟缓,转过几株皂角树,只见一角谷场已经出现在面前,谷场后头就是山石垒的院墙,正是山里常见的农家。剥落了黑漆的木门扣着,一只大黄狗正在门缝里冲着他们俩狂叫,奈何门环上斜扣着一截细棍,虽然锁不了人,狗却在门里头出不来,只能隔门狂叫。这个村子在山坳里,稀稀落落住着七八户人家。大黄狗这么一叫,村里其他的狗都叫起来,此起彼伏吵闹不休。潘健迟怕动静太大,这样的村子,进来了外人自然是很稀罕的,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不能不事事小心。
  他随手拣了块尖石拿在手里,用食指扣住了轻轻一弹,正好从门缝里弹进去,虽然大黄狗正自乱蹦乱跳,但他这一弹准头极佳,石子正正撞在那大黄狗的鼻尖上,只听那狗呜咽一声,软到着竟然伏在了地上。村里其他的狗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吠声渐渐地低了下去。
  闵红玉见他露了这一手,不由得十分诧异:“原来只知道你枪法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打狗??”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一路上,你肯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闵红玉听出他话中微带讥讽之意,却也并不反驳,只是微微一笑。他们进村后不久,就遇上了赶着牛回来的老叟。山间民风淳朴,他们说是走山道迷了方向,错过了打尖的集镇,闵红玉便掏了两块银元出来,说是要买饭吃。那老叟连连摆手,最好见他们十分坚持,便收下了一块银元。将他们引回自家屋子里,叫自家堂客烧水做饭,又忙着从后山竹园里逮出一只芦花鸡,竟然是招待贵客的样子。
  潘健迟从来没到过这样的地方,但是安之若素。山里人家比平原的农户更加殷实,因为山里来的人少,虽然近年来动乱频起,却也甚少有军队会闯到山里来。而且收税赋的官员,也懒得到这荒山野岭里来催逼,所以山里人家只要烧荒垦出几亩薄田,倒也不愁吃喝。这户人家只有老夫妻两个在家里,说是大儿子去山下打犁头了,马上就要把田犁出来。山里寒气重,这时节屋子里还烧着火塘,老叟一边催促老太婆做饭,一边招呼他们在火塘边坐,说:“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走道就是这样,错了宿头,只好投奔人家。我们这山里难得来一个外人,来了就是客。你们别嫌呛人就是了,山里都是烧火塘,没办法啊。”
  潘健迟听他的谈吐,倒不似乡间无知的老农,于是慢慢地询问。原来这老叟还是逊清年间的一个秀才,姓陈,原本在山下住,家中因为一场官司落魄,把山下十几亩水田都卖了,本想寻馆糊口,偏偏运气不好,几个学生教来教去并无一个成才,乡下本就不重读书,有的学生退了学,有的学生生了病,终究逼不得已关了学堂,搬到山里来,烧荒开垦。后来战乱渐起,山里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思,一住也这么多年了。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炭,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想不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实的,白发渔樵江拄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火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气,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蹦出来了。从后台偷偷那么一看,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啊!坐的满满当当的,我看了都直发晕,耳朵里听着那点子,嘁儿锵嘁儿锵嘁儿锵”她稍稍顿了顿,竟然轻声唱起来,“寒风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血痕一缕在眉梢,胭脂红让娇。孤影怯,弱魂飘,春丝命一条。满楼霜月夜迢迢,天明恨不消”
  这时候天色早已经暗下来,堂屋里头本来就黑,只有火塘里的火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细声曼吟地唱着,仿佛仍旧处在那座灯火通明的戏台上,唱着她生平第一出戏。那些观众端坐在那里,听着她唱念做打,年轻娇俏的少女,做出种种悲欢离合之态,那是她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吧?当山呼雷动的喝彩声响起来,她如痴如醉的模样,就像是微曛,就像是被这火烧红了脸颊,她的眼睛熠熠发着光,像是黑夜里猫儿的眼睛,又黑又亮,倒映着火塘里的簇簇火苗,像是她的眼睛里也燃着一把火,点亮着。
  唱完这几句戏文她就沉默了,将手上冷了的地瓜放进炭火堆里重新烤,潘健迟却忍不住问:“你唱戏唱得好好的,后来怎么又搅进这样的浑水里来?”
  闵红玉“哈”地笑了一声,她笑的声音非常尖,一点也不像她唱戏的声音那样圆滑柔美,她说:“浑水?天下还有人可以不蹚浑水吗?我一介女流,又是个最下九流的戏子,任凭谁都可以来欺负,别说权贵军阀,就算是普通人家,谁见了下九流的女戏子不啐一口唾沫?你以为我愿意蹚浑水吗?我是不得不蹚我要是不愿意,可连活路都没有了。”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倒是十分之意外,因为毕竟两个人还算是素昧平生,不妨她倒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这样的话,一听便知道是实话。他虽然因为国仇家恨,漂泊多年,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更是争着一口气,硬是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胸中大有抱负,只是未曾施展。而且对闵红玉这样的人,一直以来,不免怀了几分轻慢之心。觉得她就是所谓的“交际花”,为人再是轻薄不过,贪图名利富贵,不惜在易氏兄弟间周旋,今天听她一番话,倒是十分出于意表,倒像真是肺腑之言似的。
  停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其实只是单纯地唱戏,也不是养不活自己”
  “是啊。”闵红玉淡淡地道,“谁叫我心比天高,命却下贱。我不甘心只唱戏,不甘心只做下九流的戏子,哪怕红了,哪怕唱得好,哪怕有人捧,哪怕每个月包银再多,又有什么用?清白人家不会娶我,权贵之家更是视我为玩物。所以我不甘心,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闯到这名利场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但是哪怕有一线机会我也要试一试,谁说女人就干不了大事?谁说这天下争来争去,就只是男人地分内。花木兰还能代父从军呢,梁红玉还能击鼓抗金呢,我就不信,我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不妨她倒有这样的志气,不由得道:“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闵红玉忽然嫣然一笑,妩媚顿生:“可不是,谁说这天下只有权贵们得份儿,比如潘副官你,哪点比易家那几个公子哥儿差了?易连恺不过生得一个好爹,就算是易继培,当初也是一兵一卒打出来的天下,当年谁能想到他能有裂土封疆的今日。潘先生,要不是你有意中人,我倒是很愿意跟你合作,趁着这天下大乱,好好蹚一蹚这浑水呢。”
  潘健迟道:“这与我有意中人有什么关系?”
  闵红玉悠悠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意中人,难免就有所羁绊。行事的时候未免缚手缚脚,顾忌良多。做大事的人,焉能有儿女私情,婆婆妈妈柔情蜜意,迟早会坏事。所以我不能与你共事,你这种人,也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定然是成不了大事,也无心成所谓大事。对得起民族国家,也就对得起自己了。倒是闵小姐你,真是胸怀大志。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吧。”
  闵红玉“噗”地一笑,倒像他讲了个笑话似的,她见他似乎颇不以为难的样子,便笑吟吟说了句壅南家乡话:“谢谢侬。”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功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打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功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盅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坑,冷得很。这火塘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地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本来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直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推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到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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