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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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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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猛然快速向后退去,右手一把伸向了腰间,摘下了两副精钢指套,套在了手指上。
  “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
  刘宝同恨恨的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他的师父,曾经告诫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借助任何外力战胜对手。那只会让他的武功,停滞不前,没有半点好处。所以,他很少使用兵器。可现在,面对李正光的步步紧逼,他已经被逼上了绝路,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弹指之间,即有可能分出胜负。街头实战的高手,没有那么多花哨的招式,和复杂的攻击套路,比拼的无非就是谁够狠。小克和John,每一刀挥出,都会带出一片血花,两人已经伤痕累累,浑身是血,宛如血人。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赢得一方,惨不忍睹,输得一方,则只有死。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也打出了真火。一个是从小心理变态,红眼即杀人。一个是生性狂妄,立誓报仇。这样两个人遇到一起,可想而知,战局有多惨烈。可这一切,都与乔四无关。他只是默默的站在山头上,冷眼看待这风雪中的刀光剑影。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谁人能说清?谁又能分得清,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究竟是梦幻,还是现实。爱与被爱,不过是幼稚的誓言,半梦半醒的痴人梦话,一朝醒来,也就不爱了”乔四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模糊,如梦似幻。所有人,化为了虚影,在他眼前不停晃动。风雨经历多了,未必会让人成长,只会让人变得麻木,心如寒冰,再也没有了初时的火热。如果说,当年乔四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会有些紧张,慌乱,那现在的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屠夫,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绘子手。黑道,也是一种道,只要是道,就有尽头,可乔四看不到未来,他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他知道,自己不飞到最高,一定会后悔的。所以他要一统黑道,把世间所谓的法律,踩在脚下,狠狠践踏。汹汹战火,在他的眼中不停燃烧。他猛然解开了皮衣的扣子,把皮衣丢向一旁,抽出砍刀,疯狂的冲向了山下。既然这条路看不到尽头,那就让他在黑暗中,等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吧。
  天地,为之变色。惨烈的杀气,让风雪都为之颤抖。浓浓的血腥味,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可这是乔四,赖以生存的世界。他的一切,都是在血腥杀戮中得到的。他陶醉的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一刀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然后呈九十度角,狠狠旋转着刀锋。血液和喷泉一样挥洒,凄厉的惨叫声,让大地都为之惧怕。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颊上,在这一刻,他就是地狱中的修罗。
  世间事,没有后悔药可以买。我后悔加入黑道,放屁,错,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既然已经混了黑道,就别假慈悲。一个又一个的马仔,倒在乔四面前,乔四宛如地狱中的死神,无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发觉老大亲自上阵厮杀,所有乔四旗下的小弟,先是一愣,然后和吃了伟哥一样,红着双眼,嗷嗷怪叫,彻底发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老大都亲自上阵了,那自己豁出性命,又能如何。
  少年热血,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事到如今,孙氏四兄弟也呆不住了。恐惧,可以让人变成懦夫,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若是极度恐惧时间长了,往往会从懦夫,变成勇者,变得不顾一切,犹如疯狗,再也无所畏惧。这个道理,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明白。农民翻身做主人,只会比地主更加凶残。孙德礼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发红,事到如今,怕有球用,横竖都是个死,拼了。他的呼吸逐渐变得平静,不再恐慌。他冷冷的看向自己的三位亲兄弟,猛然一记耳光,狠狠的甩在老四孙德耻面颊上“老四,你他妈的给我振作点,横竖都是个死,像个男人,和乔四拼了”
  孙德礼说完,挺起了腰板,从车后走了出来,弯腰拾起了一把砍刀,大步向乔四走去。将,就是兵的主心骨,看到了大哥的行为,他的三个弟兄,也变得胆气壮了不少,有模有样的,从地上捡起了砍刀,尾随着大哥的身影,向乔四冲了过去。
  孙德礼,极其精于算计。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乔四,对方阵脚肯定会大乱,到时他们四兄弟就可以趁机逃脱。古人的计谋,一向有其高明之处,准确点来说,孙德礼的策略,也算是正确的。龙无头不行,乔四一死,的确会出现大乱。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那么大的差距。计划,计划,永远只是计划,不是现实。乔四哪里有那么好杀,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穷困潦倒的少年,能靠自己的双手,成为跺一跺脚,市长都要叫爷的巨孽,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狼,永远是狼,即使温顺的羔羊再多,也不会是一头狼的对手。乔四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宛如厉鬼。他忽然抬头,看向了冲他奔来的孙德礼,杀气四射的恐怖眼神,宛如利箭,刺的孙德礼浑身一个颤抖,为之一愣。这还是人的眼神吗,恐怕即使真正的狼,看到这种眼神,都会退避三尺,惧怕不已。孙德礼握刀的手,在不断发抖,他一个富家大少,平常收拾谁,都是幕后指挥,何曾亲自上过阵,哪里有什么厮杀经验,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血喷三尺,孙德礼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血液喷出的声音,是那么的动听。原来死,一点都不痛苦,痛苦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他解脱了,他不甘的盯着乔四,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点点繁星,化为虚无。天空依然蔚蓝,大地依旧美丽,可他再也看不到了。人呀人,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或许,来东北,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的钱,已经足够普通人十辈子都花不完了。可时光不能倒流,生命只有一次,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飞出了体外,飘向了远方,他好累,他想回家了。两行热泪,从孙德礼的眼角慢慢滑落,他安静的缓缓闭上了双眼,离开了尘世。
  “哥”
  孙德仪和孙德耻,肝胆欲裂,眼睛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他两狠狠的盯着乔四,牙齿咬得嘎嘣响。老婆如衣服,兄弟似手足。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岂可续。血债,要用血来偿,既然乔四杀了他两大哥,那即使拼上他两性命,也要为大哥报仇。
  雪依旧下,风依旧吹,乔四手握长刀,猖狂的仰天长啸。荧虫之火,岂能与日月相争辉。孙氏四兄弟,不过四头温顺的羔羊,岂是他这头无法无天,凶残至极的恶狼对手。支手遮天,唯我东北乔四爷。


第123章 横行无忌(5)
  空虚、孤独、寂寞,是什么?现代社会,人际交往频繁,女性开放异常,真的还会存在这种现象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不同于失恋,那种刻骨铭心的痛。空虚、孤独、寂寞,像是一把生锈的锯齿刀,慢慢折磨着你的心灵,直到你的神经,破碎不堪,意志消沉,甚至发疯变态。孤独,不代表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爱人。它是一种来源于心灵的感觉,一种无助的感觉,日复一日的机械生活,让人麻木,再也没有了初时的激情,沦为工作的机器。毫无疑问,黄挺利,是孤独的,一个一辈子,直到枪毙,没有照过一张相片,没有几人知道真实姓名,来历的人,怎么会不孤独,怎么可能不孤独?
  道不同,不相为谋。黄挺利虽然和乔四、郝瘸子、小克、李正光四人是把兄弟,但黑社会和扒手集团,从本质上来讲,大家都是犯罪,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黑社会,是不屑于做那些小偷小摸勾当的。扒手集团,准确点来说,应该叫做犯罪团伙,更为恰当些。这造成了黄挺利和几个把兄弟之间,不知不觉中,有了一层隔阂,隔了一座大山,只是谁都故意避开这个问题,不去提,不去想,有意的把它忽略掉。兄弟情义,不是说一定要兄弟非常牛,非要和你志同道合,才叫兄弟情义。从古至今,亲兄弟各投其主的例子,多不胜数,太正常了。不过,别人可以瞧不起扒手,黄挺利不能自己瞧不起自己。世间所谓的道理,就是没有道理。殊路同归,黑与白,走到极致,一样都是强者。小土匪,抢商人。大土匪,抢天下。意大利黑手党最猖狂的时候,甚至可以控制国家选举,所以当时,他们就是白的。中国建国以来,谁敢称贼王,谁又有资格一统偷盗界,唯有东北黄瘸子。当然,如果了解中国犯罪史的人,都知道,其实严格来说,黄挺利应该算是山东人。不过,东北好多老百姓,祖籍都是山东,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东北罢了,没什么好稀奇的。
  雪花静静的飘落,如梦似幻。冬天的哈尔滨,美丽异常。许多南方人,体会不到那种美,只知道冷,好冷,因为他们天性中太精于算计,缺少了那份浪漫,纯真,所以感受不到雪的美丽。人,还是简单一点好,算来算去,算的其实都是自己,早晚要还的。淡淡的雾气飘散,黄挺利红着双眼,握紧了手中的长刀,狠狠盯着来势汹汹的猪头细。骄傲的黄挺利,不可一世的黄挺利,一个能让所有扒手高喊,有本事抓了黄瘸子,那他们就招供的盖世贼王。一个能让警方束手无策,名为保护,实为绑架其妻儿,逼他自首的不世枭雄。凄厉的嚎叫,划破天际,黄挺利猛然高声嘶吼,用长刀狰狞的在面庞上,划出了一道血痕,热血一滴滴跌落,他残忍的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猛然快步向前,迎向了猪头细。先声夺人,置之死地而后生,没有必死的勇气,如何能够战胜对手。刺眼的寒光,映亮了白雪,黄挺利凌空跃起,一刀狠狠劈向了猪头细。风吹雪舞,刀光剑影,明明凶残至极的一幕,偏偏却让人有种美丽感觉。暴力,才是男人的象征。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血腥的厮杀,在风雪交加的大地上,不但没有让人感觉到可怕,反而有一种凄美的感觉,但伴随这一凄美的,是那滚烫的热血,和鲜活的生命。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街头斗殴高手间的生死之争,往往瞬间就能分出胜负。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烂命一条的亡命徒,才是真正可怕的敌人。一刀在手,天下有我,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就算李小龙,面对如此凶残之徒,一样退避三舍,跑路逃到美国。铁血柔情,男儿可以流血,但决不能流泪。小克的头发,已经被鲜血夹杂着雪水浸透,黏在一起。他的额头上,两道狰狞的刀口,不断融化着飘落的白雪。他的身上,有些惨不忍睹,刀痕遍布,鲜血哗哗直淌。长洲鬼仔John,比他也好不到哪去,打到这份上,两人基本全是靠着一股必胜的意志在支撑。勇者,不是人人都能当的,也不是人人都当不成的。小克和John,未必能算得上是勇者,只是生死之战,输得下场只有一个,就是死,面对死亡,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谁愿意死呢。
  凄厉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鼓动。血如泉涌,狰狞的长刀,散发着勾魂夺魄的妖异光芒,狠狠刺进了小克腹部,小克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盯着宛如血人的长洲鬼仔John。出来混,早晚都有这一天。小克曾想到过无数的结局,却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这必胜的一场火拼当中。他不服气,他不甘心。多少风雨,他都挺过来了。如今,他成为了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抖上三抖的太阳岛赌城大哥,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拥有当时全中国唯一的别克车队,夸张威风到令人发指。可一旦他死了,再多的钱,又能有什么用?
  “你弄疼我了”
  小克白森森的牙齿,在皑皑白雪的辉映下,显得格外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在这一刻,他就像一头受了伤的孤狼,体内那股野性,彻底的被激发出来。他猛然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John握刀的手腕,不但没有把刀向外拔出,反而狠狠的再次往腹部深处捅了进去,直没刀柄。狠人,John见过不少,可对自己都可以这么狠毒的人,他还真没见过几个。长刀无痕,一刀划开了John的喉咙,手腕被握住的John,失去了自由躲闪的全力,仿佛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他不甘的哽咽着张了张口,张大了双眼,仰天向后倒去。天色已经发白,天空依然美丽,可这一切,他都再也看不到了。堂堂的新义安扛把子,四虎十杰之一,长洲鬼仔John,客死他乡,死不瞑目。
  “哈哈哈哈”
  看到对手倒了下去,小克凄厉的大笑不已,宛如厉鬼。强者的人生,不是普通人可以了解的。试过浴血杀敌后,那种兴奋的感觉吗?没有体会过的男人,没有发言的权利。当古罗马战场上,获胜的一方欢呼时,那是发自内心的兴奋,唯我独尊的兴奋。
  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两个狂妄至极的人,碰撞在一起,难免火yao味十足,恨不得把对方生死活剥,挑筋剔骨。两人的长刀,不停地碰撞在一起,火星四溅。不过,郝瘸子的两把刀,毕竟是请高手锻造,坚固锋利异常,不是那种机器压出的铁条能比的。可即使这样,他的刀口上,也照样崩出了几个米粒大的缺口。至于陈耀兴的长刀,早就支离破碎,摇摇欲坠,随时有可能变成两截。
  “新义安扛把子很吊吗,今天我就要让你知道,谁才是哈尔滨的主人”
  愤怒的郝瘸子,咆哮的郝瘸子。一个无法无天,一生气手提长刀,狂砍一条街的残废,要用自己的狠毒,告诉香港的黑社会。你们,不过是些井底之蛙,弹丸之地的一群小混混,我们,才是中国真正的地下皇帝。
  “砰”
  震耳的碰撞声,让人大脑一片空白。陈耀兴手中的长刀,再也经不起这连番的打击,断为两截。亡命徒之间的战斗,有刀和没刀,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失去了长刀的陈耀兴,犹如变成了缺少臂膀的残废,一时处在*的浪尖之上,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不过,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郝瘸子刀下,甚少留活口,尤其是当他发狂之时,能给人留下全尸,已经算是奇迹了。他挥舞着手中的双刀,不停狂砍,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一子错,满盘皆输,平衡的战斗,一旦被打破,一方露出败像,那简直就是兵败如山倒。仅仅转瞬之间,陈耀兴就被乱刀砍翻在地。强龙难压地头蛇,这是乔四几兄弟的地盘,任何过江龙,想要到这里发展,就问问他们手中的长刀,答不答应吧。


第124章 横行无忌(6)
  人胖,不代表反应速度,灵活度,一定比别人差。这就像好人的儿子未必会是好人,坏人的儿子也未必是坏人一样,说不准的。惯性思维往往害死人,谁规定胖人身手不可以敏捷,洪金宝年轻时,有几个普通人敢说身手比他好。猪头细胖是不假,可新义安从上到下,除了鬼添手刘宝同,没有几个人敢说单挑能赢他的。新义安四虎十杰,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有人能看到猪头细的身手,肯定会大吃一惊。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后天的苦练,完全有可能弥补先天的不足。猪头细从小混迹街头,跟过不少懂点功夫的老江湖,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武功,身手极其可怕,强悍如李正光,也未必敢说能轻松取胜,何况少了半条腿的黄挺利。不过,出来混的,有听说被人砍死的,没听说谁是被吓死的。既然出来混了,就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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