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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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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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黑风高,寒风肆虐,仿佛在为即将离去的冬天,咆哮不已。世间事,有得必有失,乔四旗下大批的马仔如疯狗般到处打砸抢,那他自己身边的势力,难免会显得有些薄弱。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大家虽说势力不尽相同,但半斤八两,差不了多少。乔四旗下,除了掌握财政、智囊、和保护他人身安全的三个分舵外,其余十个分舵全部出动,对方若是接下这个挑战,和他打成一团也就罢了,可要是对方根本不加理睬,任由他这十个分舵横行,只是集中所有的兵力,全力直扑向他的大本营,想要杀他,根本不管其它呢?这可就不好玩了,这就像古时兴兵作战,多线并进,疯狂攻城,战无不胜,却忽然发现京城让人攻陷,皇帝完蛋被俘虏了,回兵已经来不及了,那你说这个事恶心不。
  不过,没有人是傻子,乔四或许狂妄,但能混上那地位的人,不可能是笨蛋。别瞧不起任何人,能混到一定地位的,都不是常人。挑大粪的恶心不,照样有人靠这个成为人大代表,劳动模范,这就叫水平。人的出发点或许不同,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能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
  人生,或许是一盘棋,但不一定只有精通棋道的人才能赢。有些事需要想,需要仔细想,详细策划,甚至说策划几套方案,几条退路。但有些事就不需要想,想的越多,错的越多。为什么很多成年人,瞻前顾后,结果一败涂地,反而没有青年人成功,就是这个道理。
  初生之犊不畏虎,爱拼才会赢,勇气胆量,有时比详尽的策划更加重要。许多问题,乔四不是不明白,只是艺高人胆大,不在乎而已。不要忘记,他不是那些未经风雨,一出生即拥有一切的富家大少。他能有今天的地位,是靠一刀一枪,无数鲜血换来的。若不是考虑到现在的身份地位,他都有亲自提刀上阵的打算。敌人若是不来也就罢了,若是不长眼,真的以为他可欺,那他会用鲜血告诉对方,为什么中国这么大,只有他一人被称为四爷。
  去年编辑就已经表态,不是写的不好不能签约,起点水平,大家都有数,就那么回事。内容限制,所以不方便签,换个题材,可以签的。可是不完本,开新书去,本人实在不甘心,希望大家再相信小弟一次,能帮忙推荐的,还是帮下吧,不能签约真挺痛苦的


第141章 暗战(3)
  淡淡的悲戚,飘散在空中。大小地主人手一支AK,腰里别着五四,口袋里还装了两颗手雷,全副武装的跳上了吉普车。人吗,还不都是逼的,逼到数,什么都豁出去了。龙二死了,这件事怎么都要给龙哥一个交代。乔四不好杀,但不代表杀不成。杀乔四,尚有一条活路,不杀乔四,铁定要死,两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当然,世事无绝对,两人其实还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做反骨仔,叛变投靠。这个念头,大小地主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想过,可黑道中人,最恨叛徒,就算两人可以不顾名声,那也要有人肯收,才能叛变啊。放眼哈市,敢公然接受他两,和龙家对着干的,恐怕只有乔四和羊皮两帮人马。乔四吗,大小地主早听说此人睚眦必报,两人可不想投靠变成自投罗网,徒增笑柄,既丢了性命,又失了名誉信义,成为黑道反面教材。至于羊皮卷毛,根基未稳,自顾不暇,哪里会为了两个外人,公然得罪龙家,以那两人的卑鄙无耻,没准当场就能把他两抓起来,交给龙哥,让龙哥欠下一份人情。既然如此,那只有放手一搏了,趁着乔四大部分手下,都在外厮杀,内部空虚的时候,突然袭击,一举制胜。只要杀了乔四,其余人不足为惧。
  夜已深,一条条凶恶的狼犬,伸着长长的舌头,呲牙咧嘴,不停地用爪子刨着地面,如临大敌般的四处张望。狡兔三窟,乔四在哈市,拥有多个居住点,每一住处,防卫都极其严密,二十四小时有持枪马仔,牵着狼狗巡逻。普通的复仇者,别说找不到乔四,就算侥幸找到,恐怕也不会有美满结局。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这话时没错,可问题是,中国文字,含义实在太复杂,有了最终两个字,一切都不好说了。
  “哥”
  小地主的喉结上下抖动,有些激动,有些伤感,想要说些什么,又哽咽的说不出来。人的生命,是最强大,也是最脆弱的。两人心里都明白,刀枪无眼,过了今晚,兄弟间不知是否还有机会,携手共闯天下。
  看到了弟弟悲戚无奈的表情,大地主的眼眶,变得有点湿润,他轻轻的拍了拍小地主的肩膀,一句话也没有说。真兄弟,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一切尽在不言中,此时无声胜有声。
  月色皎洁,寒风依旧。大小地主平复了一下激动地心情,双目渐渐发红,滔天的杀气,从两人身上发出。那是为兄弟,两肋插刀,不惜牺牲自己的不屈斗志,所绽放出的强大战意。哀兵必胜,两人心里都有个声音,有个想法,豁出去牺牲自己,也要保全兄弟的性命,让兄弟活下去。是的,活下去,如此简单,如此直接,又如此可怜的理想,两人都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不成功就成仁。
  “弟,如果今天我出事了,记得别为我伤心。马上离开这里,回我们老家,隐姓埋名,安心找份工作,娶个正八经的姑娘,给爸妈抱个孙子”
  大地主说完,伸手掏出一个手雷,拉开保险狠狠扔了出去,炸开了乔四别墅的大门。现实社会,又不是拍电影。两个黑社会,玩不出国家特工那些高难度的技巧,他们只能硬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世上没有最好的暗杀方式,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暗杀手法。大小地主,那雄伟肥壮的身体,天生就应该是扛着重机枪,和史泰龙一样,疯狂扫射的。
  震天的巨响,让坐在客厅,正和方天凤谈情说爱,难得温馨的乔四,面目剧变,他的反应极快,伸手掏出一把手枪,塞到了方天凤手里,然后把方天凤塞到了一张钢铁铸造的铁桌子底下。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乔四的家具,有不少是用纯钢铁锻造的,为的就是关键时刻,用来保命。不过,方天凤并非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女子,她的枪法,可是要比乔四好许多。
  “把灯都给我亮起来”
  负责乔四安全的,是十三分舵的影子舵主于庆海。他衣衫不整的从房里冲了出来,脖子上还有两个牙印,有些惊恐,有些慌乱。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对方手雷开路,好大的手笔。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来了,就把命留下吧。
  “你,你,你们这些人,马上去保护四哥,其余人跟我来”
  敌暗我明,未摸清敌人虚实之前,盲目冲出去,实在是有些愚蠢。于庆海别的本事没有,但为人极其小心谨慎,他大声的咆哮,叱喝着手下的马仔,迅速做出了最稳妥的决定。他的马仔,多是退伍军人,纪律性极强。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不要说身为军人,怎么可以加入黑社会。这些军人,大多无一技之长,能进国家执法部门的,多是那些有家世背景的。其余人,即使是保安工作,都不能保证人人有分配。为了党国牺牲自己幸福的年代,早已过去,现代社会,国一样要爱,但更要向钱看。跟着乔四,不但不用看任何人脸色,还有大把的钞票拿,何乐而不为。没有本事,赚不到钱的人,国家都不会疼你的,钱都没有,你能为国家做出多大的贡献,中国可最不缺的,就是人。
  “哥,让我冲”
  小地主一马当先,率先冲了上去。真爱一个人,就决不能让他死在自己前面。小地主是决不能看着哥哥死在自己面前的。子弹横飞,他端着AK,和疯了一样冲了出去,扣动扳机就是一阵疯狂扫射。一梭子子弹打光,他掏出颗手雷就丢了进去,然后换上子弹,继续扫射。幸好乔四住的是大别墅,别墅四周绿化非常好,占地面积极大。从大门到住处,要经过好大一片花园,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不然,光这几个手雷,估计就能把乔四炸个重伤了。一夫拼命,万夫莫当。幸好大小地主没弄着火箭筒,不然,乔四真要哭都哭不出来了。
  “妈的,一群废物,都跑我这干嘛,不用管我,给我冲出去,给我抓活的。我倒想看看,谁他妈的这么猖狂”
  乔四灰头土脸,暴跳如雷,这都谁啊,和疯狗一样,横冲直撞,把这当什么地方了?欺负人也要有个限度,太过分了。
  四爷一发火,后果很严重。收到命令的马仔们,一咬牙,一跺脚,端着枪就开始冲。虚虚实实,实实虚虚,看不清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这大小地主,战术看似简单,却恰恰应了那句话,越简单,越直接,也就越有效。深更半夜,夜色漆黑,两人忽然发难,一味猛闯,给人造成了千军万马的感觉。加上两人虽是硬来,但决不是那些毫无战斗经验的雏。他两极其狡猾,专门先射灯。人在黑夜里,视线有限,即使能借着月光,朦胧的看清东西,也只限于身边周围而已,这是常识。若是白天,两人即使勇猛盖世,恐怕也早变成马蜂窝,成筛子了。不过,人力有限,即使他两人再勇猛,还是犯了致命的错误,在狼犬的眼睛里,是没有白天黑夜的,一群狼犬,借着夜色,可是能悄悄接近敌人,把人撕成碎片的。
  方天凤静静地坐在桌子下,盯着乔四的背影,一动不动。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守着老公,什么时候该装傻,什么时候该发火,什么时候该撒娇。方天凤人虽正直,但正直不代表傻啊。她的智商,可是非常高的。她明白,现在这种情况,她要是不听话出来了,只会让乔四分心。与其徒增麻烦,不如听从乔四的安排,静观其变。她擦干了手心里的汗水,重新狠狠握住手枪。她的呼吸有些加重,双眼迷离,思绪渐渐飘向远方。她依稀记得,小时候,她的母亲就是死在这样的混战当中。现在,她再一次身临其境。只是当年弱小无助的小女孩,如今已经亭亭玉立,长大成人,并练就了一手好枪法。一枪在手,她绝不会让心爱的人,死在自己面前。
  “一群废物,养你们吃屎的吗”
  乔四面目狰狞,大声咆哮。人的骄狂,是发自骨子里的,强者的荣誉,不允许他做出任何逃跑躲藏的行为。但枪声越来越近,很显然,这些日常负责他安全的人,根本挡不住敌人。
  “嘿嘿嘿,来吧,但愿不要让我失望”
  阴狠的笑容,忽然浮现在乔四脸上。他的面色,瞬间从铁青恢复了平常,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拿过一把椅子,端坐在客厅门口,一言不发。强者的心思,总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预测。乔四突然有一种冲动,一种想要亲手杀死敌人的冲动。他在等,等着敌人冲到他面前。但愿,敌人不要他失望,他实在很想看看,是谁这么有胆识,敢要他的命。


第142章 暗战(4)
  枪花绽放,愤怒的火舌,在黑夜中,如此璀璨耀眼,又如此迷人,以至于让人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淡淡的血腥味,随风飘散,让人忍不住有些陶醉,凄厉的惨叫,宛如世间最美妙的音乐,划破天际,让人耳膜一阵刺痛。漫天的子弹,仿佛不要钱的雨点,密密麻麻。美丽的事物,总是有毒的。大小地主已经杀红了双眼,狰狞的扣动着扳机。千万不要小看两个拼命地莽夫,一人拼命,已经可以让天地颤抖了,两人拼命,山河日月都有可能换个颜色。
  “四哥,让我杀了他们”
  说话的,是姓张的肌肉男。不知何时,乔四高薪豢养的两名炮手,姓崔的中朝混血儿和肌肉男,凶神恶煞般地来到了乔四身后,一左一右,宛如两尊门神。
  “不用”
  乔四摆了摆手,示意两人稍安勿躁。高手,当然是要留着压轴的。许多人看电影,往往会发现,正义的男主角,简直是打不死的小强。一关又一关的横冲直撞,数次死里逃生,直到面对最厉害的BBSS。可为什么反派的一方,不能一开始就集中火力,集体出动,把来犯者杀了,非要给对方个个击破的机会?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你是一个大老板,随便来个客户你就接待啊,那你撑死也就是个开小卖部,或皮包公司的。底下养了那么多人,养着玩啊,光拿钱不办事啊,说点难听的,一般人跑到蒙牛、阿里巴巴做业务,别说牛根生、马云,就算他们的助手,能亲自接待你就很给面子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作为乔四而言,他旗下的第十三分舵,就是负责他安全的。如果挡不住敌人,让他的生命受到威胁,那这个分舵就没有任何用处,死不足惜。如果事事都要他亲自出手,那他养这些人是干嘛的。
  “妈的,放狗,给我放狗,咬死他们”
  再大的迷雾,也终有消散的时候。随着敌人越来越靠近,于庆海已经发现,敌人人数,远没有想象中的多。这让他极为恼火,他是一个非常小心谨慎的人,没有把握之前,决不会轻举妄动。这种性格,有好处,但坏处也不少。他的做法,无形中给了大小地主一个机会,让两人可以快速靠近。每个人的做事方式,风格,都不可能完全一样。若是换成李正光或耗瘸子指挥,恐怕早就让部下冲出去拼命了。
  森寒的牙齿,在漆黑的深夜里格外醒目。一头头凶恶的狼犬,犹如从地狱里放出的魔鬼,狠狠地冲向了大小地主。于庆海的旗下,不乏精通训练狼犬的高手,这些纯种的藏獒,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悍不畏死,极其难缠,若是不动用武器,五头藏獒足可以咬死十几二十个青年。
  “妈的,炸死这帮王八羔子”
  大地主面目狰狞,伸手又掏出一颗手雷来,丢了出去。他们兄弟两,从小就是亡命徒,压根就没打算搞什么暗杀。像乔四这种人,行踪隐秘,保镖成群,除非有电影中那种精通跟踪暗杀的狙击高手。不然,普通人就算侥幸冲到其面前,将其杀死,也无法活着逃出去。不过,大小地主两人,自有其自己的想法。他两人的计划,其实很简单,正大光明的,把所有保镖杀光就好了。当然,这种作法,简单直接,但落在乔四、龙哥、羊皮等人的眼里,绝对和白痴没啥区别。
  凌厉的风声,让四周的草木一阵颤抖。一条又一条的恶犬,带起了一片劲风,狠狠袭向了大小地主。这些狼犬,训练已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不死不休。只靠两支长枪,就想阻挡成群结队的狼犬,电影中的主角倒有可能。现实中,不亚于天方夜谭。要知道畜生的神经系统,和人不太一样,它们就算中枪了,临死之际,也有可能不知疼痛的咬住你不放。
  鲜血,一滴滴从大小地主身上跌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这个子弹横飞的夜里,两人想要毛发不伤,几乎不太可能。不过,同性命相比,流点血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况且,他两皮糙肉厚,一般的枪伤,只要没命中要害,倒也不碍事。
  “哥,还有手雷吗”
  小地主对于危险的感知,极其敏锐,这是天生的,后天即使如何训练,也无法具备。他有些迷惑的望向前方,他已经发觉,前方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物,在等着他哥两。可在这无助的夜里,他没有丝毫解决逃避的办法,他只能寄希望靠手雷开路。
  作为兄长,大地主深深了解弟弟的这种直觉。他明白,弟弟感觉有事,那就一定有事,因为这种感觉不止一次的被证实,救过他两人多次性命。可手雷不是枪械,极难弄到,刚才的几个手雷,是花了大价钱,费了好多事才弄到的,现在,手雷已经用光了,一个都没剩下。怪就怪大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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