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拉咬着食指笑了,她洗漱后,换上衣服,离开了这座小镇,她也不知道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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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洛拉离开后,装睡的格雷诺耶睁开了眼,他掀开被子,呆呆的看着那朵床单上绽放的红花。回过神时,他已经将那朵花从床单上剪下收到了怀里。他匆匆换上了衣服,跨上布包追了出去。他在空气中嗅着洛拉的气味,跑动着。他不知道心中翻滚的情绪是什么,他只知道洛拉的存在十分重要,胜过于包中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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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希斯坐在办公桌上,处理着公文,他双眼下一圈都是青的,他已经很久没有正常的睡过觉了。他还要忍着孟德斯鸠侯爵的问责,因为他弄丢了自己的女儿,他的未婚妻。
一瞬间垮台的野望和失去重要的珍宝,使得里希斯仿佛在短短一个月里苍老了十几岁。他的眼中充满着阴霾,找到她,找回她,这是里希斯唯一想做的事。但是他克制着自己,派人去找,而他得坐在办公桌上,保证自己的地位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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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
怎么形容洛拉的生活呢,她过得一直很快活,她的丈夫是一名香水师,同时也是一名贵族。她有二子三女。她房子边有专门的马场供她在马上奔驰,没人会再要求她该这么做,该那么做,如何保持优雅成为一名淑女。她爱他的丈夫,丈夫很爱她,没有再比这更甜蜜的事情了。她知道一切都是香水在捣鬼,令人同情、发自内心喜爱的香水,激发爱欲的香水,各种各样的香水,但一切都已是过去式。此时此刻,她真心所求的,都已得到。
阳光明媚的下午,洛拉换上骑马装,已为人妇的她比起从前多了份妩媚和生气。她骑上一匹枣红色的马围着场地奔跑起来,她的帽子被吹掉了,露出如同赤红火焰般的长发。她笑着。仆人从远处看着洛拉骑着马,她在顺着太阳奔跑,奔跑到了太阳里。
格雷诺耶起身,打开了窗户,吸了一口气。成千上万条线在他脑海里浮现,但惟独缺少了一条金线。格雷诺耶呆住了,他以为是他嗅觉出了问题,他跑出了屋子,再次试图寻找那根金线,金线消失了。格雷诺耶整个人都麻木了,他的泪水如同断线的珠子一样奔跑出了眼眶。她死了?不,不会的。这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格雷诺耶相信洛拉一定是带着她最宠爱的女儿们去城里玩去了。女人就是喜欢那些蕾丝长裙和珠宝首饰以及各种各样的帽子。
对于格雷诺耶而言,洛拉让他找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他从未想到过,他能得到这么多。洛拉阻止了他走向自我毁灭,给了他孩子,生命的延续。成为贵族后,他学了很多知识,他也懂得了爱是来之不易的,它会消失,也会再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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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格雷诺耶都会走到洛拉坠马的地方,在那给洛拉献上一朵当日开的最美的花。马场已经不在,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花园。洛拉走的时候没有痛苦,她从马上掉落扭断了脖子。在格雷诺耶学会外貌审美后,他学会了形容外貌。洛拉合上的双眼,那双绿宝石静静地放置在首饰盒中。嘴角勾起的笑,唇似血红。皮肤白皙细腻,如同羊脂玉。身材凹凸有致,胖瘦均匀。红发散落在身后,如同淌出的鲜血。即使香气不在,她也依旧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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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水吉的留言:
他先是在山洞里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味道的!其实楠竹并没想和我们想的一样在乎最后一位少女,他在乎的其实是第一位卖杏子的那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杏子。是那位少女让楠竹有要留下香气的想法,而至于之后杀死那些少女是因为之前妓女的不配合,导致没有任何人权法律观念的楠竹觉得直接杀了少女会更加方便,我是这么觉得的
【不知道为什么留言不能回复加精,所以在作者有话里面回复了。你是在第二章留言的,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看下去,会不会看到我的回复。
01、是买李子的姑娘,前面笔误不想改了。她死后香味消失,迫使格雷诺耶想学会保存。
02、格雷诺耶是在石洞里发现自己没香味的,然后变成野人住了几年。但注意前提,是住了很久突然想知道自己味道,所以才发现自己原来没有味道的。我认为他想法中,没味道=不存在,所以格雷诺耶才会去制作香水,为了得到味道。做就要做最好的是吧。
03、原著里有男主拿动物做实验,然后敲死了之后发现香味不会因为恐惧变坏。所以加上电影部分,我会认为,起先是不想杀人的,但是艺术家嘛,为了艺术他的确没有负罪感,他并不认为他剥夺了别人的生命。这只是为了他的艺术——香水。
【前面你说的都很对,我们来看看第四点,关于女主不重要一说:
04、关于女主不重要一言,我认为欠妥。因为我有翻原著,所以你会知道女主并不是李子姑娘的代替品,因为她长相比李子姑娘好,香味也比李子姑娘好,家境呵呵哒当我没说吧。难道原著里男主一闻到女主香味就血液幸福沸腾的话是假的?感觉自己简陋的房间都变成天堂是假的?格雷诺耶制作香水不但是为了占有香味,使自己拥有香味,他开始杀人制作香水也是因为他觉得人的香味才能够配得上最后一种,第十三种香……洛拉。如果女主不重要,怎么可能她的父亲送她离开,格雷诺耶还要追出去,他难道找不到替代品吗?是的,他的确找不到,如果没有女主,他的香水就是不完美的。
05、因为我是半考据党,为了自己小说服务,所以电影里刑场回忆李子姑娘的情节,原著是没有的哟。我个人虽然是看完电影才看的原著,但我认为虽然电影有画面感很好,但小说给人的感觉是更棒的。我也很喜欢电影制作的导演,看过他拍过《罗拉快跑》。我认为在电影里加那一幕是为了表现出格雷诺耶渴望被爱,渴望得到他没有的香味,但实际上他都没有得到。可能是理解不同吧,你认为格雷诺耶至始至终都是为了李子姑娘,到最后才意识到李子姑娘。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附上原著的一段话:
只要他愿意,所有这一切他都可以做。他拥有这种威力。他手中握着这种威力。这种威力比货币的威力、恐怖的威力或死神的威力更强,是可以促使人们产生爱慕的不可战胜的力量。这种威力只有一样办不到:它不能使他嗅到自己的气味。尽管他在世人面前通过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现,但是他不能嗅到自己,他永远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对世界,对自己,对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大概就是这些了吧,我的同人呢,可能文笔不好,可能女主不重要,可能连同人本身都不重要,这些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有人在看我爱着的小说的同人,这就是存在的价值。谢谢你的评论,也希望你能看到我给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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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
正文已经写完了,如果要写番外的话,不知道要写些什么,那么就先这样吧。作为正式第一篇写完的同人,要谢谢昨天大家的留言。过年前写完,日更全部做到了。如果有缘,希望我以后写的同人,也能看到留言的各位。谢谢你们的陪伴,提前预祝新年愉快。2015/2/9
☆、番外
洛拉的母亲在洛拉还小的时候去世了,但是洛拉记得那如同阳光般温暖的感觉。她是从未出生起就备受期待的孩子,但也正是她的缘故,母亲产后恶露不止,拖了几年还是不行了。母亲死后,父亲把洛拉当做是母亲生命的延续。缓慢地,洛拉开始长大,那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变成男人对女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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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小女孩,穿着蓬蓬的雾蓝色长裙坐在柔软的单人靠背椅上看着启蒙读物。房间四周站着仆人,时刻等候吩咐。洛拉在若有若无的视线下,直着背、坐姿端庄的翻着书页。她很想找父亲玩耍,但父亲很忙,他要工作。工作比洛拉重要吗?洛拉不是很懂,但是碰壁次数多了,她知道她无法和一个男人的野心相比较了。所以她会乖巧、优秀,希望借此让父亲关注她、夸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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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一直坐在餐桌上,她梳着小辫,垂眼等待里希斯的归来,已经过了饭点了。放在角落的大摆钟‘嗒嗒’的走着时间。
“Papa!”洛拉听到门外熟悉的脚步声,起身,小跑扑到了来人的怀里。她扬起甜甜地笑脸,问道:“Papa,您用过餐了吗?”
正处壮年的男人带着棕黑色的假发,他摸了摸洛拉的头,有些疲惫地回应洛拉,他说:“嗯,在外面用过了。”
“那Papa要不要陪我多坐一会?今天厨娘做了好吃的甜点。”洛拉
“不了,我还有些公务要处理……”里希斯面色柔和的看着洛拉,余光扫到了桌上未动的菜肴,他对洛拉身后的女管家诺玛嘱咐道:“好好照顾小姐,按时吃饭,如果我没回来不用等我。”
诺玛:“是的,老爷。”
洛拉看着父亲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匆匆离开了餐厅去了书房。洛拉回到位置上,空旷的大厅冰冷的吓人,她垂下眼睑,用餐刀切着厨房重热过的食物,告诉自己眼泪不要滴下来,保持优秀。不要大哭大闹,父亲向来是不喜欢这样的孩子的,他今天很累了,还有工作,所以不能陪你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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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晚餐,洛拉用着羽毛笔练着字,时不时发呆一会儿。很快,到了上床时间,洛拉洗漱完后,上床。诺玛坐在床头边的椅子上给她念着童话书。洛拉头枕着柔软的枕头,红发遮着在脸,显得她脸越发小巧精致。
“……”
“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永远永远……”诺玛念完故事,合上书。
“诺玛,永远有多远?”洛拉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头看着女管家。
诺玛脸庞红润,不像之后苍白着脸的她。此时诺玛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慈爱地看着洛拉,回答道:“永远,比人的一辈子还要长。像太阳一样,每日都会出现。”
洛拉追问:“……真的会永远幸福下去吗?”
诺玛:“当然,小姐。真爱总是能够战胜一切的。”女管家起身,爱怜地吻了吻洛拉的额头,说道:“晚安,小姐。生日快乐。”
洛拉小声回答:“谢谢你,诺玛。晚安。”
诺玛:“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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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确认四周一片寂静之后,装睡的洛拉将自己闷在被子里,咬着嘴不敢哭出声,默默流着眼泪。她闭上眼,深呼吸,希望克制住自己,越克制,越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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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肿着眼的洛拉起床,收到了父亲迟来的礼物——一匹板栗色的小母马。洛拉很喜欢那匹小马,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凯琳娜。
她再大一些后,有了骑术课。在马上奔跑时,那种迎着希望、放逐、自由的感觉冲散了压抑的绝望。但下马后,她依旧是一名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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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第一次见到格雷诺耶的时候,那个人就坐在板凳上,用手将每一朵花安置在油脂板上。阳光从透气窗照射下来到花堆上,他坐在角落里阳光照射不到的位置,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但洛拉看到了。他显得很舒适、非常享受这份工作。粉尘在橘黄暖的光线下跳跃着,洛拉提出一个自己都觉得大胆的要求,试一试这份工作。
洛拉坐在格雷诺耶的对面,时不时偷瞄一眼他。他并不英俊,脸上和身上还有一些由于经常工作压出的深色茧子、伤痕,脸看着很稚嫩、还有些愚笨、不开窍。
洛拉缓慢的做着工作,每一秒都如坐针毡,想着起身离开,但脑子却在叫嚣着,再多留一会吧,多留在这看着很舒服的少年身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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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没想过格雷诺耶会来找她,并且如此大胆、放肆。心中有丝窃喜,原来他同我想的是一样的?他也很注意我吗?
格雷诺耶察觉到有人来时,洛拉应该叫格雷诺耶走的,但是她却握住了格雷诺耶的手,叫他带自己逃跑,真是疯了。还疯的那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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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诺耶找到洛拉之后,他们去了巴黎。他们拥有了一个小房间,是住在一位香水师的地下室,格雷诺耶想用制作出的那瓶香水去得到一座大庄园,但被洛拉拒绝了。洛拉并不想多事,住在这并不会太久,她有带出来的首饰,可以典卖。
洛拉被里希斯派出来的找到了,不是因为她卖出的首饰,她很小心在格雷诺耶保护下去黑市卖的。是借住的那名香水师,他想占有格雷诺耶制作出的那些平庸香水,多么愚蠢。
这时格雷诺耶正式第一次在他人面前使用制作出的香水,洛拉那次不算,那是误闻。里希斯疯了,在巴黎找到女儿的踪迹,然后侍从回复他说,小姐是天使。
里希斯双眼充斥着血丝,他拂掉了办公桌上的所有东西,他吼道:“找到她!给我找到她!”我的洛拉……里希斯给自己倒了杯烈酒,来舒缓内心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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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和格雷诺耶结婚了,在教堂里,只有二人和牧师、乐队,伴郎和伴娘是匆忙间从街上拉来的路人。
交换誓言和对戒后,两人红着脸轻轻碰触了一下对方的嘴唇。
洛拉不再反对格雷诺耶使用香水,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去,更何况,他们该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洛拉不知道格雷诺耶怎么做到的,或许是他涂着香水直接走到了王宫里去面见国王也说不准,他变成了一个贵族,并且拥有了一大块地。想必国王醒后,碍于面子,没有再传唤过格雷诺耶。看上洛拉的一个大贵族,试图用权势抢走洛拉,格雷诺耶涂着香水面见国王,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贵族。国王也很乐意得到那位贵族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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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她认回了里希斯。那时候,里希斯和一名小贵族的女儿结了婚,有了个儿子,洛拉对同父异母小了很多的弟弟并没有什么感觉。
里希斯对洛拉嫁的人并不是很满意,因为格雷诺耶无法给他的事业提供帮助,但碍于对方是贵族,他也做不了什么。
里希斯老了很多,野心也淡了很多。他对洛拉能够回家,还是显得高兴的。
孟德斯鸠侯爵还登门拜访过,显然他想见洛拉,但洛拉出门去拜访已为人妇的女友们,躲开了。双胞胎姐妹中的妹妹法兰希丝没有死,她被姐姐护着。西维尔将人拖到小潭水边,没有扔进去。活下来的法兰希丝现在在修道院,成为了修女。她感谢上帝,于是她嫁给了上帝。她过得也不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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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还是非常喜爱骑马,她有预感过她会这么死去。
洛拉最大的孩子——阿比盖尔已经从学校毕业出来,凭借着才能和好相貌,一跃成为国王最喜爱的臣子。洛拉唯一担心的是,这么多家淑女,该挑选哪家的好?
又过了几年,格雷诺耶喜欢上了旅行,他和洛拉两人乘船到了异国,收集香料和品尝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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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去世后,格雷诺耶打开柜子,拿出一管一管的试管瓶,不是他制作的香水,是洛拉的味道。他打开其中一个瓶塞,那种熟悉的香味和被爱着的感觉抚慰了他的心。
洛拉生前哄着格雷诺耶每年给她储存一次香味,也算是一种夫妻情|趣,有几次涂着涂着两人就滚到了床上。
没有洛拉的味道,格雷诺耶很难入睡,天还在灰白中挣扎,格雷诺耶就醒了。他做了一个很短的好梦,梦到了洛拉。他在窗边含苞欲放的蔷薇花摘下了一朵开得最好的,出门了。像洛拉怀念自己的母亲一样,格雷诺耶也怀念着洛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