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不能告诉本,本太过于保护他了,只要事情牵扯到自己,他就会不明事理的一边倒,如果他知道了真相,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把艾伦送上断头台,而这绝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这时他想起了那天温暖的感觉,那种让他感到自己被保护起来,是安全的,多希望能再被那双碧绿的双眼紧紧的纠缠,觉出自己是如此的重要。
现在的他急需要这样的安慰,他的生命就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他需要将自己从这一切迷幻中解脱出来。
至于为什么是莫里斯?
他也不知道,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之间会有一种无法言语的默契。
明明他们的年龄相差如此之多,可是那种甜蜜、美好的感觉却一直在不停的增加,没有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的。
他发现每次只要莫里斯一出现,自己的视线就会无意识的追逐他,寻找着他那双碧绿的眼瞳,虽然他们几乎没有过什么交谈,但是每次见面,他们都会感觉离彼此更近了一些。
他完全感受到了那种致命的吸引力,但这是不道德的,至少在他看来是的,莫里斯看上去也并不是有那种倾向的人。
上帝啊,为什么偏偏要在他们之间发生呢?
他感到很强的负罪感,他想把这一团感情纠葛整理出头绪来,但又无法阻止自己去想着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去想现在他在想些什么?在做些什么?
他从来没想过会对一个男的,更何况是警察产生好感。
他觉得警察领薪水,就是要让纳税人生气,那是他们的业绩,他们大多有控制别人的癖好,独断、专横,也许是工作性质的关系。
可是他觉得莫里斯却完全不同,他强硬却不独专,他善于聆听。
此外大多数他这个年龄的男性只是假装世故,自己往往能一眼就看穿他们外表下的青涩气质,可是莫里斯却不同,他是那种真正身经百战后的成熟感。
自己从没想到会这么渴望去了解一个男人,包括本。和莫里斯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想和他分享所有的感受,可是自己真的要将一个陌生人拉进自己的世界甚至内心么?更何况还有着一系列不明确的危险。
他挣扎了好久,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倾听他的声音,有肋于缓合自己的情绪,但是他不久就将这个念头硬生生的从脑中赶走了。
他告诫自己埃文,无论那个男人看上去多么的可靠,他都还只是个陌生人,别因为一个小小的、不道德的吻就把自己弄得神魂颠倒,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出艾伦,你要比警察更早一步的找到他。
而这关键是要控制自己,你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感情和情绪,保持冷静和低调,为任何可能的突发情况做好心理准备。
凌晨3点,手机突然响了。
埃文猛然睁开虚掩的双眼,无论白天、黑夜,他都只是闭上双眼,将手机放在耳边,无论身体多么的疲惫,可思绪就是无法停止运转。
他只要一闭上眼就想起托尼,想起那天早晨的一切
手机又响了一次,埃文才按下了接听键,他知道是谁,不只是音乐,还有他的预感。
“喂?”
“知道为什么发生这一切么?”那个经过处理的声音惨笑着。
“我只要我的儿子。”他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他只要他的托尼。
“呵呵,我知道这一切都被监听着,不过那些愚蠢的条子要是能抓到我的话,就来吧。真是可爱啊,埃文,难道你不知道我要的永远只有你么?!呵呵,真是单纯的可爱。我玩得很愉快,也祝你早日康复,后会有期。我会一直注视着你的,宝贝。”
“咔嚓”声之后手机归于死寂。
无止尽的恐慌扑面而来,最后一根稻草压在了埃文身上,他的精神塌陷了,他咬紧牙根,将到口的话死压回心里。
不行!
这部手机正被警方监听着,他不能喊出艾伦的名字,不能让警方知道自己已经确认了凶手就是艾伦虽然他还有一丝的蹊跷感。
他已经失去的太多,妻子、儿子、家庭,他不可以再失去艾伦,无论这是多么的不道德,多么的不令人理解,但是他不能再失去心爱的人了,绝不能!
这一刻开始,他变得不可思议地冷静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他早就说过为了小托尼,他可以付出一切这绝不是谎话!
“断了?”凯里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就这么挂了,那个埃文竟然一句话也没问?!
半刻的死寂之后,凯里忍受不住的跳了起来,猛拍了一下桌子,“该死的家伙!
埃文·李明知道我们正在监听,他却一声不吭,一点拖延时间的意思也没有,这么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认出了手机那头的声音!
他认得凶手!
而且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甚至想保护那该死的家伙!**的!就差一点就追踪到了。”凯里气恼地拔掉耳上的监听器,黑着脸,恨恨地瞪着一脸无谓的莫里斯,他真想撕掉他那该死的表情,就像在说,看,我早知道是这样了。
他觉得自己在莫里斯的眼里是个无用而愚蠢的小丑,他痛恨他那种无所不在的自信与确定感。
“是否还要查手机记录?长官。”
“你说呢?莫里斯调查员。”莫里斯发现凯里在说他自认为有讽刺意味的字句时会刻意地加强语气。
莫里斯不致可否的耸了耸肩,“你看着办吧。”他想如果再不找点事给凯里做的话,他的精神会承受不住。
在发现监视器报警的那一刻,凯里整个的神经都兴奋了起来。
当然,这也难怪,凯里太需要逮住那个家伙了,现在舆论已经越来越公开的批判纽约警局的办案效率,上级也在不断地加压。
本来,今天凯里可以利用高科技的手段逮住那家伙,至少也能有一点线索。而那将会让那些可怕的媒体暂时闭嘴,也有肋于他警局的进一步发展,凯里才三十岁,他还没有放弃长迁的机会。
可是,上帝,这一切都被打乱了。
他原本的希望越大,失望相对也就越大。
可怜的家伙,不过好在,我们可怜的凯里警长还保有最基本的逻辑能力,莫里斯有些同情地想。
“查?查得到个屁!”凯里语气不佳地吐了口气,从桌里抽出一纸文书,命令道,“现在给我去下通缉令!你有发布指令的权利!立刻就去办!我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我把那个混蛋抓住!”
“是的,长官。”一名黑人小伙子跑了出去。
凯里僵硬地立在原地,他告诫自己一定要放松,真该死,他又让那家伙从自己的指缝间溜走了。
“不问我通缉的对象么?”
“通缉?是么?你准备通缉谁呢?”莫里斯很给面子的装出惊讶的表情,不就是艾伦么?
老实说,他不信任这些所谓的警察,他们的想法过于直接易懂,除了直接证据所指向的嫌疑人外,他们不会去想其它任何可能,或者说即使他们想到了也不会去调查,因为那太过复杂和费时,他们喜欢干那些简单而易出名的事,比如逮捕死者的直接受益人。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没必要非将彼此的关系弄僵不可。
“当然是艾伦!就是你一直不同意通缉的艾伦。”凯里没有觉出莫里斯话中的语气,还认为他是真心在向他教呢,可怜的人,“理由很简单,我说过无数次了,你看,DNA鉴定的结果直接就表明了罪犯是艾伦,虽然我不明白你拒绝同意通缉他的理由。
其次,你看,这次打电话来的肯定是凶手,这没错吧?而埃文也很明显地在偏袒他,这就表明这个人一定是埃文很重视的人,那会是谁呢?
只有他的弟弟艾伦。这是二次犯案了,我可以直接下通缉令!你没有阻止的权利!”
“好吧,就照你说的办。”莫里斯心想,自己本来就没有阻止的权利,而且虽然他直觉认为这种推理有问题,但是直觉不能取代科学证据,在现下的情况,说不定凯里的决定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
“除此之外我还要限制埃文·李的行动!埃文·李一定是共犯!”
“只凭他没有在电话里试图拖延罪犯?!这说不通!你没理由这么做,他的律师可以将你告上法庭。”莫里斯轻叹口气,凯里警长这回有些急过头了,“即使你对我没有什么好感,但我想我们还是应当试着沟通一下。
你试想一下,如果埃文·李真的和杀死他妻子的人是同伙的话,他为什么要找人强暴自己两次?!
记着,第一次他几乎送了命,医生认为他的生还是奇迹,而且他整整躺了一个月!没人做案会想同时真把自己也给杀了,这绝对是破绽百出的推理。”
“也许这正是他的苦肉记高明的地方。”莫里斯的口气让凯里无法继续发火,他瘫坐在位置上,自己也明白,其实现在还怀疑埃文·李是共犯有些说不过去。
“好吧,你再想想那个被硬橇开的后门。”
“那有什么可寻思的?”凯里摇晃着脑袋。
“听着,人有个极大的弱点那就是先入为主。
一旦我们事先假定了某个情况我们就会不自觉地朝那个方向去思考,而忽略了更多的可能。
更可怕的是,有时侯我们明明把事情弄拧了,仍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支持自己先前错误的设想,这就像一个人,如果你之前就认定了他是坏人的话,无论他做什么你都会从负面去想他,即使他做了好事,你也会觉得他一定另有所图,不安好心。
而我们现在碰到的情况就是这样,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也许从一开始就想错了方向。
也许我们一直在对埃文·李无中生有的安着罪名!虽然一般案件中丈夫的确是最大嫌疑的对象,但是你想,如果门是从外面橇开的,凶手可能是从外面进入到房间里。”
“但是也有可能是埃文·李自己从外面硬把门橇开的,他在迷惑我们的视线。”凯里觉得这种可能性大极了,“又或者是艾伦·李干的。反正他们兄弟两是一伙的。”
“有可能,”莫里斯没有一口否定凯里的假设,而是顺着他的话往下走,“但是按照你的逻辑,埃文·李既然要混淆我们的思路,他为什么对于后门被橇的事支字未提,如果不是我们提起,他根本不会知道。
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真是他或是他的同伙干的,他一定会在我们问话时主动提起,让我们相信凶手是从后门进入房屋的。想想,如果是你,你会怎么说?”
“这个”凯里犹豫了一下,“我会说,我正在喝咖啡,突然听到一阵橇门声,然后我转过身去,结果就突然被枪击了。”
“正确!但是为什么埃文·李不这么说呢?”莫里斯巧妙地将问题拋还给凯里。
凯里耸耸肩,“也许他觉得我们一定会提出来的,由我们提更加不容易令人起疑心。而且也许他失忆了,他忘记了他干过什么。这很常见,很多受害者在案发后都记不清案发时的具体情景,他们对于这部分伤痛,选择遗忘。”
“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埃文·李说的是实话,而且为什么埃文·李杀人要用到两把手枪呢?”
凯里皱起眉头,无言以对,好吧,他承认他无法解释这一切,也许只能等再一次地询问埃文·李或是抓到艾伦·李,才能知道答案吧。
莫里斯同样一动不动地坐着,他深锁着双眉,因为除了两把枪的疑问外,他还有另外一点从最初就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那就是:
埃文头上的弹痕显示,埃文明显是被从高处斜射下的子弹所击中的。
但是如果他真是在厨房被枪击的话,那里完全没有从高处射击的可能性,除非那个凶手是趴在 上进行射击那太荒谬了!
结合楼梯口上的那个子弹眼,莫里斯想到的唯一可能解释就是:
厨房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案发第一现场应当是在楼梯口下方,子弹应当是从楼梯上方射向埃文的!
但是为什么埃文却说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在喝咖啡呢?他是失忆了还是在隐瞒着什么?
还有到底是谁在楼梯上方开的枪?
又是谁在埃文中枪、南希死后,布置的现场?
迷雾随着时间的推进越来越浓,几乎令莫里斯怀疑自己是否有走近真相的那一天。
第十章
让她生下一个恶毒的孩子,
使她终生受苦!
让她年轻的额上很早就刻满了皱纹。
要潸然不止的泪水在她脸颊上凿下深槽;
让她这做母亲的痛苦和奉献,
换来嘲笑与轻蔑;
让她也感觉到
养一个负心的孩子,
比受毒蛇咬更令人痛彻心肺!
这是《李尔王》中的一段话,也是他很喜欢的一句,小时候听母亲念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母亲的声音很好听,但随着他的长大,他明白这是一种诅咒,对他哥哥最深的诅咒。
(偷偷记在哥哥日记本上的自己)
悄无声息的立在病床前,本就像一个黑色而英俊的幽灵,孤零零地立在夕阳的阴影中,面无表情。
那双猎豹般的银瞳深处,有一种恐惧、令人震惊的怨恨,那里面深藏着暴怒与心痛。
他震怒于埃文竟然向他隐瞒事情并单独赴约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现金?
是谁在暗中帮助他?
看着他又一次躺在病床上,布满伤痕的身影笼罩在纯白的床单下显得虚无,就像上帝随时要将他的爱子招唤回去。这种不确定感几近令人发疯。
这是第二次了!
他想直接将这些纯白的东西全部毁去,他甚至想毁灭天堂,这样他的埃文就只能留在人间了。
不过他也明白这不仅是无理取闹更是异想天开,这种思维实在不适合他这样一个跨过中年的人。
但他真的无法想象如果失去了埃文,他将如何生活下去,他又将会变成怎样!
他这一生都在埃文的约束中而活,为他而活。
本森第一次见到埃文是在他七岁的时候,他站在家门口,看到门前的小路上有两个与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在拉扯着一个布娃娃似的小娃儿,他们无情的摆弄着他小小的胳膊。
本只看见那个小娃儿的背影,一身雪白的衣服被撕扯得不象样,一绺绺精心梳理过的黑发飞扬起来,伴着小娃儿那种特有的尖叫声,他很讨厌这种噪音。
“你们这些混帐小杂种!”
两个男孩听见本森的声音就慌了手脚,拔腿就跑,小娃儿被丢下了,在本森开骂之际开溜是再明智不过的了,这附近的孩子可都吃过本森的苦头。
“你们这些个孬种!”本森迈步走到小娃儿的面前。
小娃儿鼓起脸蛋,眼睛含着委曲的泪水,眨巴眨巴着,呆呆地站在原地,微张着嘴,像是瞧着上帝一般傻愣愣地瞧着他。
天使!
本森不由得瞪大了双眼,以他小小的年纪,他无法知道这是个男孩还是女孩,他尚贫乏的语量让他只能不断地在脑中浮过可爱、美丽、天使之类的词语,此外,本还发现这个小娃儿竟然有一双极漂亮的黑瞳,也许这就是他受到欺负的原因。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白手绢,笨手笨脚地替他擦脸,然后又叠起手绢去拧他哭得红通通的小鼻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娃儿大声抽噎着,“我我我叫埃文,咯,痛,痛痛”他哼哼着说着,眼泪又涌了出来,沾湿了本森的手,本森望着被泪水打湿的手好一会,才呆呆地将那些泪珠舔掉。
“好了,别再哭了,”他用双手将小娃儿拉进怀里,那双小小的手坚定、柔和而充满友爱,那些水的味道好差劲,让他心都痛了,讨厌!“听着,我叫本!以后我会保护你的!听到了么?”
“保护?”小娃儿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