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一心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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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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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沉,睡意浓。三人忙活了大半天,都累了,很快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次日一早,司凌霄就把砌好的炉子搬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晒上。

    清晨的阳光好,空气清新,鸟儿鸣叫,花儿娇艳,露珠透亮,处处透露着一天美好的开始。

    丁香烙了几个的咸香芝麻鸡蛋饼,熬了鲜菇瘦肉粥,添了盘熘肝尖,这样的营养早餐让三人胃口大开,吃个精光。

    司凌霄刷好锅后,丁香把锅擦干,锅内放上小米、红枣、白糖(不用加水,白糖多放点),搭上铁篦子,将晾好的猪头肉和准备做腊肉的腌肉放到上面,盖好锅盖。锅盖的周围可能有缝隙,丁香就让大叔找了一些碎步围在锅盖边缘,以防止锅盖漏气。准备好了这些,就可以开火熏制猪肉。可以烧些麦秸,这样的火不毒,还能起到最好的效果(比用木柴好),大火熏制约一刻钟就可以关火取出。

    这样熏制的猪头肉色泽金黄红润,比卤制的颜色鲜亮,味道独特醇香,让人一看就能眼馋。

    这些都是司家兄弟看着丁香摆弄的,司连翘看到出锅的猪头肉,情不自禁地夸奖丁香,“丁香,你这厨艺算是炉火纯青了,这么一熏,颜色立马就变得不一样,鲜亮地让人流口水,厉害”他是彻底服了丁香的厨艺。

    丁香哪能接受这样的夸奖,还炉火纯青,她也就在这厨艺落后的古代显摆一下,若是到了现代,她这水平也就是个学徒水平,这个词她可是觉得受之有愧。

    “我可担不起你这么说,只要你和大叔喜欢就好了。这猪头肉晾凉就好吃了,你们可以尝尝。”

    司连翘早已忍耐不住,伸手撕下一块瘦肉放到嘴里嚼着,香咸味美,还有嚼头,好吃。丁香做出的事物,司连翘没别的夸奖词语,全用好吃来形容了。

    司凌霄也伸手拿了一块品尝,点头肯定了丁香的好手艺。他吃完口中的肉,和二人说道:“我去山上砍几颗竹子,回来做竹签。”

    作者有话要说:好歹完成任务了,下章就开始赚钱了O(∩_∩)O~;在此谢谢媺媺和优优的雷,同时也谢谢大家

    小贴士:

    猪头肉的美味,于民间早就声誉鹊起,据说淮扬菜系中的“扒烧整猪头”火工最讲究、历史最悠久,是道久负盛名的淮扬名菜。猪肉为人类提供优质蛋白质和必需的脂肪酸。猪肉可提供血红素(有机铁)和促进铁吸收的半胱氨酸,能改善缺铁性贫血。猪头肉适宜人群,一般人都可食用湿热痰滞内蕴者慎服;肥胖、血脂较高者不宜多食;猪头肉为动风发疾之物.凡有风邪偏盛之人忌食猪头肉。猪头肉的食疗作用,性平,味甘咸;补虚,滋阴,养血,润燥。

    酸菜白肉血肠简介

    鲜美醇香,营养丰富的白肉血肠,早以成为了群众雅俗公赏的风味名菜。白肉血肠产于何时,是由何人创的,以难于考证。但白肉血肠和满族世世代代用猪祭祀还愿的民俗是分不开的。和白肉血肠相连系的祭祀有两种;一种是满族的大祭(俗称烧香答祖宗,即跳神还愿)献猪于神,举行“领牲”,“摆件子”的典仪,必须在夜间吉时进行。天亮前仪式结束。另一种是满族祭天典礼(俗称给外头,也叫还愿),日出开始,先“念杆子”后“摆案子”。在敬供天神后,人食。须当天将全猪吃净。日落前,告终。满族祭祀为大喜事,人客多,不兴上礼,凡来者,一律白吃,为拉大伙吃的好吃的全使宾主男女老少,同食共乐。锅头当众单腿跪把片肉的小菜墩放在膝盖上,用片刀飞快的把肉片成薄片,供大家吃。(食祭肉时蘸佐料,禁酒,不办席。)这新宰的猪,煮的这样的嫩,片的那么薄,吃着满口香。五花三层的白肉片,新血灌的鲜血肠,有清血肠,混血肠,煮熟拉那个可口香,从此便留传了白肉血肠。在满族的故乡至今仍有专做白肉血肠的饭馆,一些从外地来的人往往把品尝这独具风味的白肉血肠同游览白山黑水的美好风光,共加赞贺。

    酸菜炖白肉血肠是满族风味名菜。也可以用沙锅炖制。

    原料:

    猪肠、五花猪肉、酸菜、粉丝。

    做法:

    1、将猪肠用碱水或盐水洗净,把鲜猪血搅开,去浮沫,加入葱、姜、蒜、盐、味精等作料后灌入猪肠,煮熟切段;

    2、将五花猪肉用开水紧透,去掉浮沫和血腥味,再重新换清水煮熟,切成薄片,然后将白肉、血肠,以及切好的酸菜和粉丝一道放进锅里用清水炖半小时即成。吃时蘸着韭菜花、豆腐乳、芝麻酱等调料。

    口味:这道美味的东北菜冬天吃最适合,此菜白肉不腻,血肠异香,营养十分丰富。




29动心

    丁香和司连翘听说司凌霄要去砍竹子,都想做跟屁虫一起去。不巧的是,家里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婶,说她家公公身体不适,让司连翘给诊治一下。这样的话,司连翘只好拿着药箱和大婶走了。

    晴空万里,天悠悠的蓝,树翠翠的绿,花娇娇的艳,风轻云淡,晴空无限好。

    丁香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挽着一个精致的篮子,跟在司凌霄的身后。她一会儿蹲□子挖点野菜,一会儿摘点野枸杞,转来转去闲不住她。

    司凌霄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布衣,卷起袖子,提起锋利的斧头,照着竹子的根部用力砍下,咔吧一声,回音响彻在空旷的山上。竹子就被砍断,干净利落,丝毫没见拖泥带水。

    丁香瞧见了,不禁暗叹:大叔做什么也是有模有样,除了做饭难吃点,简直无可挑剔。他待人体贴,稳重敦厚,又有学问,既不是无知的山野村夫,也不是心高志远的官家子弟,假如以后她真地会定居吴国,可以考虑嫁给大叔这样的人。丁香此时就认为,大叔这样的性格,无论是古时今,都是挑选良婿的好选择。

    想到这里,丁香的脸情不自禁地烧红了脸,她竟然开始肖想大叔了。不过,司凌霄确实是个好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个居家也居外的能手,让丁香觉得像大叔这样的,就算住到哪里都能生存,大叔能给女人安全感,能让女人依靠。

    丁香瞄到司凌霄那强壮的体格,想着若是以后嫁给大叔,脸烧得更热更红了,她又想起同宿舍女生聊得那些百无禁忌的话题,顿时觉得浑身烧烫发软,嘿嘿,原来她也是个色女啊

    丁香上大学后,人缘不错,和宿舍的女生都处的不错。她厨艺好,家里又是开饭馆的,经常给室友们带点肉干啥的解馋,她性子开朗,不拘小节,室友也都很喜欢她这个娃娃脸美女。几个女生没事了,吃着零食看着电脑什么都聊,美食、明星、时尚都是她们最爱的话题,尤其是聊起哪个美男来,都兴致高昂,是不是带点暧昧的奸笑,呃,又扯远了

    丁香是个乐知天命的人,若真是迫于无奈留在古代,只想过大叔这样的生活,隐匿于田园乡村,粗衣淡饭,平凡幸福就好;不想过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显贵生活。因为丁香不怎么看好古代的法定条律,不想和什么王宫贵族打交道,她无权无势,没有大树可乘凉,万一不小心惹到个达官显贵,吃苦受罪不说,要是掉了脑袋怎么办。她可是很惜命的人,不想无缘无故被人黑,被人冤枉,这古代纯粹是有权有势的贵族的天下,她还是做个悠闲乐哉、寄情于山水美食的良民即可。

    丁香还在出神,司凌霄已经一斧一棵竹子,迅速砍倒了几棵,已经足够明天用了。

    司凌霄把竹子往身上一扛,扭头叫醒少根筋的丁香:“丁香,走了,咱们回家。”

    丁香回过神,屁颠屁颠跟在大叔后面,她一直瞅着大叔宽厚的背部,越看越觉得大叔男人味浓厚,他的性格是她喜欢的,人自然是她喜欢的菜,她本想考虑是不是可以和大叔发展一下看看,丁香又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她还是崇尚自由恋爱,两情相悦。

    丁香又一想,不行,若是两人感情深厚了,她某天一觉醒来,再回到了现代怎么办,到时候,她能割舍这份感情吗,大叔又该怎么办?

    唉丁香叹了口气,还是等等再说吧。现在丁香倒是对大叔的长相好奇不已,按说大叔才二十三岁,怎么会打扮得这么老成。她的求知欲旺盛,非常想知道大叔的真实容貌。丁香就想:什么时候劝着大叔把胡子刮去吧,大叔是一定是个成熟性感的男人。

    二人到了家里,司凌霄坐在院子里削竹签,丁香就在一旁告诉他要多细多长的竹签。

    虽然暂时不能和大叔谈恋爱,可耽误不了丁香和大叔增进感情,丁香抽空去屋里端水,端给一直为她忙碌的大叔喝。

    “大叔,累不累,喝点水?”丁香端来一碗水,殷勤地递给司凌霄。

    司凌霄面上不显,心里可是美得不行,他接过那碗水就咕咚咕咚几口喝下。

    司凌霄觉得,人心都是肉长的,对别人好也是能得到回报的,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就得到了丁香的认可。看看,丁香这不也知道心疼他了。

    丁香眨着水亮的眸子,问司凌霄:“大叔,还喝不?”

    “一碗就够了,你不用忙活,渴了自己喝吧,没事了就在一边玩。”司凌霄就没指望丁香能干多少活,什么事他还是自己来干好了,丁香能做饭给他吃,他就很高兴,这人就是知足才能常乐。

    丁香看大叔忙着,她也搬来一个矮凳,放上案板,准备把肉切成小块,等大叔把竹签削完,正好串起来,明天就能赚钱了。

    司凌霄看丁香里里外外地搬弄,也不说什么,任丁香摆弄。

    恰好,司连翘给人看完病回家了。

    “师兄、丁香,你们已经把竹子弄回来了,看来我回来得还不晚,能帮上忙。”

    司连翘也想参与丁香卖菜的事,给人诊完病就急着回家了。

    丁香见美男回来眼睛一亮,“连翘大哥,你来切肉吧,我刚想自己切呢,这样,大叔削竹签,你切肉,我穿串,三人一起干正好。”她是一点也不客气,反正美男答应跟她学厨了,练习刀工可是学厨中的一项。

    丁香倒是会安排,整个成了家庭流水线式的作坊了。

    三人互相帮忙,也忙活了大半天。时间一长,丁香就不耐烦了,她是想赚钱,可是做这些重复的劳动,她感到厌倦。

    “我赚了钱,就开家饭庄,到时候雇人来干这些零碎活。原来卖小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唉”丁香只想动脑,不想动手,也是懒人一个。

    司凌霄和司连翘听到丁香这么感叹,都笑她,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人,干这点活都嫌烦。

    好歹三人聊着天,司连翘说一些吴国有趣的民俗风情,时间过得还不算是太慢。

    丁香穿完肉串,又准备了第二天用到的调料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等着明天开业大吉了。

    第二天,天刚微微亮,丁香就起来做了早饭,三人吃饱还得早早去集市,今儿关乎着丁香赚第一桶金,她自然是上心。

    集市上还没几个人,司凌霄就推着借来的板车,来到集市中热闹的地方,丁香和司连翘拿着锅盆在后面跟着。

    司凌霄把板车放下,就开始摆摊。这事丁香心里最有数,在现代,多得是摆着卖烧烤和麻辣串的小摊,丁香就指使司家兄弟怎么摆。

    “大叔,你把这里垫平。”

    “连翘大哥,你把凳子摆到这里。”

    弄好摊位,丁香在锅里添上备好的高汤,她弄了两锅底料,一锅麻辣味,一锅五香味,这锅里是涮卤好的野猪肉;还有一锅是热油,用来油炸腌制好的肉串。

    司凌霄生上火,加上木炭,很快火苗就乎乎窜出炉灶,火红的火舌耀眼滚烫,就像是丁香迫切想赚钱的心思。

    丁香不光自个忙活,还时不时指使司连翘和大叔干这干那。集市上的人流渐渐增多,比平时多了份热闹和喧哗,人来人往,还有赶路的车马来来去去。

    火很旺盛,很快锅里的高汤就沸腾了,一时间,浓郁的香气四处飘散,惹得周围的人都朝这边看过来,有认识司家兄弟的镇上人,也都好奇地围过来,询问司家兄弟,这是在卖什么。

    丁香吓到锅里分别吓到锅里几串肉串,准备弄好让众人试吃。这东西是新鲜玩意,不让人试吃,谁知道是什么滋味。对于不了解的东西,人们虽然好奇,但也不会轻易掏钱买的,买回去不好吃咋办。

    “连翘大夫,这锅里是什么,这么香!”

    没一会,摊位前句围满了人,丁香看着围上来的人,挺乐呵,看来古今之人都喜欢看热闹,只要有人就好,有人气就会有人吃,有人吃就会有钱赚。

    司连翘连忙和乡亲解释:“这是肉串,有涮着吃的,也有油炸的,很香,是表妹做的,乡亲们试试吧,若是好吃大家凑个热闹,多捧捧场。”

    丁香将炸熟的肉串取出,撒上她调制的香料,鲜香光亮的肉串就出锅了,丁香把肉串撸下,弄成块状放到盘子里,递给美男司连翘。

    “连翘大哥,给人家试吃吧。”

    丁香都不用比较大叔和司连翘的人气,肯定司连翘这个美男才是做广告的最佳人选,给大家解说这事交给他最合适不过。

    丁香早已给二人解释过肉串怎么做怎么卖,司连翘接过肉串,就帮丁香做起了推销工作。

    “大叔大婶大哥大妹子,这肉串有炸得,有煮的,有辣的,也有不辣的,都快来尝一尝了,免费品尝。”美男的嘴皮子不错,还挺像回事。

    司连翘边说着,边拿着细细的竹签递给最近的二人,“大叔,你来尝尝,表妹做的饭菜,虽不能说是天下第一,却也是独门美味,大家一尝既知。”

    “来,大哥,你也尝一口,来给做个见证。”

    司连翘又把肉串递给一个汉子。他递出的肉串都是五香的。

    丁香怕大家开始吃不惯辣,就先推销五香味,等大家认可了这种食物再卖辣味的不迟。不然,若是有人吃不惯辣子,那不是一开始就砸了自己的招牌么。

    试吃的三个人,竹签扎到的红嫩肉块放到嘴巴里,细细咀嚼。

    这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三人感到口中的肉块香而不腻,鲜嫩滑口,不自觉就吞下肚去,连声叫道:“好吃,好吃,真是美味啊,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连翘大夫,这是什么肉啊?这么香嫩,太好吃了,恨不能把舌头也吃下去。”

    “这是野猪肉,好吃吧,好吃就给家里的老人孩子也带点,便宜,肉串一文钱一串,青菜一文钱两串。”

    丁香还准备了涮青菜,有山菇、茄子等,都是昨晚洗好的,可以边切边穿变卖。

    围观的人看三人吃了还想吃,都忍不住拿了竹签尝试,这一吃就再也忍不住了,纷纷掏钱买着吃。

    这偏僻的小镇,也没有太多美食可品尝,再说农家人也没钱去饭庄吃好的,能填饱肚子就是好的,哪有钱下馆子。众人乍见这种美味肉串,又便宜又好吃,自是纷纷掏钱买点回去。一文钱的吃食大家还是买得起的,主要是这肉串太好吃,大伙忍不住拿钱来买个几串解馋。

    “太香了!”

    “就是,这厨艺真好,就是镇上最好的厨子恐怕也比不上吧。哎呀,吃了还想吃,好吃还便宜,买几串回去给家里的几个毛头解馋去。”

    吃过的众人忍不住赞叹肉串的美味。

    “是啊,真是好吃,肉吃起来又香又软,现在嘴里还是满满的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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