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是你父亲的遗物,好好收藏起来吧。是它带着我们找到了你,也让我们能为他寻回了自己失落了那么多年的后代。也许,这就是你父亲在冥冥之中保佑着你的缘故吧。”
狄尔森从金凯德的手中接过了那块他从小就戴在身上的扁圆形铜牌,轻轻的抚摸着镌刻在铜牌上的铭文,轻柔的动作仿佛在抚摸着父亲的面容,眼中已隐隐的泛上了泪意。他过去从不知道,这个小小的东西,竟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物!
沉吟片刻后,他垂着眼睫,看着手里的身份牌,无声的握住了妻子的手,用力的紧紧的与她十指相扣,低低的用只有她才能听懂的沪语道:
“现在我才真正明白,为啥侬要帮我取这个名字。谢谢。侬让我介许多年来,一直在做爹爹的儿子。谢谢。”
她微微的摇着头,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双手同时握住了他的大掌,柔声道:
“戆大,阿拉之间还要讲这种言语吗?”
他淡淡的笑着,望着她的碧蓝色的眼睛里流动着无限的温柔与谢意。他仔细而小心的将那片薄薄的身份牌收藏在贴身的西装内袋中,然后他站了起来,很恭敬的向金凯德将军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语带感激的说道:
“谢谢你,金凯德将军。没有你的帮忙,我将永远不会知道这些真相。也许,直到我死,我都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世,还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不该有的,多余的人。”
“不,不,不,孩子。你要感谢的人其实不是我,应该是你的父亲。如果不是他把这块如此重要的身份牌送给了你,人海茫茫,我,包括DAISY和JOHN都没有办法帮助你寻到自己的身世。我想,尼克他一定非常非常的爱你,爱你如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在你出生前就不幸过世,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的孩子,但是,他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给你留下了他的爱。
记住,孩子,你不是多余的,没有人爱的孩子,你是被他无限期待着降生的孩子啊!可惜的是,他没能等到你的出世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什么话都没来得及留下就去世了。我敢发誓,只要他在去世前还有一口气,心中最牵挂的肯定是你们母子,他是绝对不会放着你的母亲和你不管的,绝对不会。因为,他是那么深深的爱着你的母亲,爱着还没有出世的你。”
“他深深的爱着我的母亲?和我?”
“是的,非常爱。”
“可我从不知道这些。人们一见到我的面孔,总是以为我是当年美国来的烂水手和低级妓女所生的‘杂种’,是金钱与欲望交易之后的结果。他们总是那样骂我,许多年来,连我也以为那就是事实”
“不,不,绝对不是!那绝对不是真的!你的父亲根本不是什么烂水手,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好、最好的人,最善良正直的好人,他对你的母亲是认真的,他从来没有看轻过她,也没有嫌弃过她,他是真的很爱很爱你的母亲。如果不是后来的意外,他一定会娶她的,一定的!”
金凯德激动的打断了狄尔森的话,用极其飞快的语速阐述着当年的真相。说着说着,他看着眼前这副与当年好友如此酷似的面容,仿佛又见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情不自禁的上前拥抱住狄尔森,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哽咽着,苍老的面容上满是遗憾与自责的神情,眼睛里也闪烁着泪光。他有些失态的握着狄尔森的手,激动的道:
“孩子,我说的都是真的,都是真的。你不是‘杂种’,你是尼克和他爱着的那个姑娘爱的结晶啊!对不起,孩子,我没能找到你们。对不起,当年你父亲出事的时候,我在海外执行任务。等我得到他殉职的消息赶回国内的时候,他已经下葬了。他所有的遗物都被他的父亲带走了,我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也不知道他把你们的事情都写在了自己的日记本里。
就这么过去了三十多年啊,直到JOHN拿着你父亲留给你的那个身份牌来向我了解情况,我看到尼克的遗物时,才猛然意识到,当年自己犯下了一个多么可怕的错误。所以,我去查,我用尽了自己所有的方法和关系去查,去寻找尼克的父亲,寻找和尼克有关的一切消息。
我对自己说,一定要找到你们,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你找到,然后带回美国来,带到他的坟前,告慰他的英灵!因为我必须要弥补自己的过错,这是我能为尼克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然后,随着时间的一点点过去,那些被掩埋了太久的记忆和事实开始一件件的出现在我眼前,让我又高兴又难过,又心酸又惊讶。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切,但是,孩子,我向你保证,只要你读完了你父亲留下的日记,你就会明白一切!你会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个多么好的人!”
金凯德的话让狄尔森和韩婉婷都异常的惊讶,就在夫妻俩惊讶的目光中,金凯德走到书桌前,从上了锁的抽屉中拿出了一本厚厚的,有些发黄的日记本。他轻轻的抚了抚这本日记本,将它郑重的交到了狄尔森的手中,认真的说道:
“孩子,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当它到我手里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发誓,一定要将它交回到你的手中。我要让它物归原主,要让尼克的儿子知道,他的父亲和他母亲的爱情故事有多么的感人,要让他明白,他是多么的期待着这个小生命的降生!拿去吧,孩子。好好的读一读,认真的读,你所有的疑问,在里面都会得到解答。”
狄尔森双手从金凯德的手中接过了这本承载着父亲的人生与他身世的日记本,如同捧着易碎的稀世珍宝一般。他小心翼翼的翻开了日记本的封面,扉页上赫然出现了一行书写优美的字句: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熟读圣经的韩婉婷知道,这句话来自圣经新约。这时,她想到了姑妈送给她的那根钻石项链的背面,同样刻着的也是这句话——爱是永不止息。看着眼前这一幕,她的眼睛也湿润起来。她静静的依偎在激动的丈夫身边,与他一起看着日记本上漂亮的钢笔字,不由得在心中默默的念起了这句话。
是啊,爱是永不止息的,父母之间的爱,父母对孩子的爱,从上一代延续到了现在,永不止息,代代传承。没有这种爱,也许就不会有逸之,也不会有这样美好的故事留传下来,而她,也更不会看到,天地间这么美丽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之十一 一个美国大兵的日记 (上)
“
4月24日,晴。
今天天气很好,我带着卢比一起出去散了散步。丽娜刚生了小马驹,一个很可爱的小家伙,我想再离开前再看一看它。卢比好像知道了我留在庄园的时日无多,所以它显得很忧伤,看着我的眼神让我都有些不忍再多看它几眼。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想哭。
它是一只上了年岁的老伙计了,陪着我长大,就是我的亲人和最好的朋友。现在我要离开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希望我放假回来的时候,它还能像以前一样,冲过来,扑到我的身上,用它无比巨多的口水迎接我。
5月2日,阴。
明天就要离开家了,我很担心父亲的身体。平时都是我在照顾他的身体,如今我参军入伍去了,整个农场的经营都要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没有人替他分担,我真怕他的身体受不了。刚才我劝他再找几个人来帮忙,可是他不肯,上帝啊,为什么他要这么固执呢?我们家族已经隐姓埋名了那么久,再说,那些事情都已经是陈年往事了,当年的那些人早已作古,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父亲一辈子谨慎小心,不愿意为此冒丝毫的危险。我劝说不了他,只能作罢。临行前,父亲一再的嘱咐我,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自己的身世,以免被外人知道我们的下落。我向父亲保证,也对上帝发誓,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他这才放心。事实上,就算那个人的后代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也不打算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因为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普通人生活,我从不觉得自己身上留着什么高贵的血统,也不想和那些傲慢又愚蠢的贵族攀成亲戚。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过这样的生活。我想用我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好好经营这个农场,然后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他们以这个农场、这片土地而骄傲。
10月18日,多云。
终于能坐下来写日记了。天哪,这些天,过得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我们在海上出操训练,平时平静美丽的大海,这段日子一定心情非常不爽,否则它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把我们的舰船颠得东摇西摆,抛上抛下。我和兄弟们哪里都不能去,一个个都只能像死狗一样趴在床上,吐得连血都吐出来了,喝水都觉得恶心,浑身发软,两眼冒金星,真是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船上了。
睡在我对面铺位的托马斯好像晕船晕得比我还厉害,到现在都没有缓过劲来。今天中午的饭也没有去吃,我替他打了一些饭放在了他的床边。不知道还要在船上呆多久,没有体力就更撑不下去了,就算他没胃口吃,我也要逼着他吃下去,否则,他在海军就呆不下去了。
12月24日,晴。
今天是圣诞节。可惜,我没办法回家与父亲一起过,也没办法打电话给父亲向他说一声“圣诞节快乐”。因为,现在,我正在海上,向着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行驶。今晚的夜色很美,海上风平浪静。我在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能够听见窗户外吹着呼呼的风声和海水拍击舰体的声音。
现在我一抬头,就能看见满天闪烁着的星星,一大片一大片,它们形成了一个个美丽的星座,仙女座,飞马座,大熊座,真的美极了。哦,上帝啊,托马斯的打呼声实在是太响了,这家伙的鼾声在这么美的夜晚简直大煞风景啊!
今天,他给我看了他女朋友的照片。真没想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那是个金发碧眼,身材很好的姑娘,难怪他给我看的时候那么得意洋洋。他天天把女朋友的照片都放在胸口的口袋里,还总是嚷嚷着说,等上岸服役之后,他一定要把她娶回家。这么漂亮的女人总是很受男人欢迎的,他可不能让其他男人抢走了她。
其实,托马斯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真有点羡慕他。不是羡慕他有那么漂亮的姑娘做女朋友,而是羡慕他在枯燥孤寂的船上能有一个可以用来思念的人。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她可以不用很漂亮,但最好她能让我有动心的感觉。最重要的是,她愿意等我,等我上岸服役。也许那个时候,我也会和托马斯一样,决定把她娶回家。
哦,天哪。看我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怎么会想到女人的事情上去了?难道是我太渴望女人了,所以会在寒冷的海上思起春来?好吧,就写到这儿吧,我还是去睡觉比较好。但愿梦里不会再有女人出现了,否则让托马斯知道了,一定会笑死我的。
2月8日,中雨。
今天,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终于到达了。中国。这是一个让我感到很神秘的地方,我一直对它很好奇。如果不是加入了海军,我想,今生也许都不一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看一看。从诺福克出发到现在,经过了几个月的海上航行,穿越大西洋、苏伊士运河与马六甲海峡,途径许多国家与城市,看到了每个地方不同的风貌人情。我想,这些东西都是最值得我记录的,它们将成为我永远的记忆。
我们的舰队今晚会在青岛港驻留一个星期,补充一点给养,然后会南下去上海。听说那是一座非常美丽的城市,托马斯都早早的打听好了,说那儿的外滩风景很不错,打算上岸之后一定要去逛逛。我在画册上见过那个叫“外滩”的地方,看起来的确还行,所以我应该也会上岸去看看,买些值得带回去送给父亲的礼物。但是这些天,我打算先好好的逛逛青岛。
听说这儿以前是德国人的势力范围,好多地方都建造了德式风格的房子。我想过去看看。可惜托马斯和詹森不打算去,他们说要去找找喝酒的地方。其实,我知道,这两个家伙真正要找的应该是女人。他们说,要尝尝东方女人的滋味,看看和我们美国女人有什么差别。两个混球,脑子里尽是这些东西,真是受不了,最好能让外面下着的雨水好好的冲一冲他们的脑袋瓜子。
2月25日,阴。
上海的冬天真是冷。又潮湿又阴冷,比诺福克可冷多了。我不太喜欢这里的冬季,已经有些想念加利福尼亚的阳光沙滩了。在中国呆了这些日子,发现这儿的女士们都穿一种叫‘旗袍’的衣服,像我们的连衣裙。不过,旗袍看起来比连衣裙更修身,有些身材好的女士穿着旗袍走起路来,简直是摇曳生姿,看得我们好多人眼睛都发直。
中国人都爱吃大米饭和用米磨出来的粉做的面条,我们几个都尝过了,味道还不错,可惜就是不会使用他们的筷子。真是很神奇,他们用两根小细竹棍就能夹起饭和面条。我和托马斯费了半天劲都不会用,最后只能用勺子帮忙,才勉强吃完。我们吃饭的时候,身边围了好多人,看着我们不会用筷子吃饭,都在偷偷的笑。
当然,我知道他们的笑是善意的,所以我不介意。可是托马斯不行,他受不了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吃饭,只匆匆的扒了几口就逃了。不讲义气的家伙,他倒是逃了,把我留了下来,继续当成围观人群的焦点。这家伙也不知道到哪里溜达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等他回来之后,我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3月2日,晴。
这些天来,我都在外滩附近闲逛。然后,我发现了一个行为举止很奇怪的女人。她让我感到很好奇,所以我一直都在观察她。当然,我没有让她发现我在观察她。她不是特别漂亮,但却给人的感觉很神秘、很疏冷,有种奇特的吸引力。
她长了一张很有东方味道的面孔,细眉细眼的,口红却画得很艳。一头黑发盘在脑后,额边的头发烫成了S型,身材很纤细,腰看起来那么细,好像我的双手握在一起就能圈住她的腰。不过,她的胸居然不是平的,还有些弧度。比起我见到的许多连胸都没有的中国女人来说,她还算是有胸部的。
她天天都会在下午两点到四点的时候,徘徊在江边,望着江水发呆。一开始,我以为她想轻生,所以悄悄的守在她的身后不远处,准备随时随地的下水救人。可后来我发现,她不是想轻生,就是想在江边发呆。
她在发呆的时候,我就躲在一边观察她。我觉得她一定是有什么心事,否则不会脸上总是显得那么忧伤。她表现出来的那种忧伤,完全是和她一身的妖艳夺目大相径庭的。好像她是在和谁赌气,故意穿成这副样子似的。她的这种奇特行为吸引了我,让我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想,如果我能和她说说话就好了。当然,前提是,她会说英语。不过,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这个国家刚刚推翻帝制不久,很多中国人都不会说英语,甚至没怎么见过我们。他们好像都叫我们什么‘YANG GUI ZI”。天哪,我不明白他们说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