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或许会换一个城市,找一份普通的工作,又或许靠着自己的积蓄坚持一段时间,等热度降了,看看能不能有接戏的机会。
但叶安歌永远不会再看她一眼。
走在路上的叶安歌看着前方,她戴着墨镜和口罩,走在人群中其实不算太起眼,只要肩膀稍稍向下,整个人的气质都会产生变化,何况在魔都,她这个身高虽然也算高挑,但也不会高的引人注意。
走过公交车站牌的时候,叶安歌看到了自己打的绿色广告,她在广告上笑的很温柔。
叶安歌有些走神地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
她竟然也有这样的笑容。
而且她竟然分不清她的笑容是真是假。
她从来都知道这个世界是世界,也知道这里面的人都是NPC,叶安歌打从一开始,就没有对任何人投入感情。但是和某个人相处久了,总是会产生感情的。
就像哪怕是一件死物,时间久了,也有感情了。
原本把杨晶当成分析案例才应约的叶安歌此时想起杨晶的表情,竟然觉得异常真实。
她在人群中站住了。
不对啊。
叶安歌左右看看,路人们被她奇怪的举动吸引,都转头看着她。
杨晶有清晰的过去,有复杂的感情。
叶安歌觉得从一开始自己就忽略了什么。
毕竟杨晶和傅骁一样,在里都是没有名字和戏份的NPC。
按理说她应该和傅骁一样,对过去根本没有什么深切的记忆,只有那么点模糊的印象。
可刚刚杨晶说的很清楚。
她记得很多东西。
这是什么意思?
叶安歌有了一个猜测。
但是这个猜测太大胆,太不可思议。
她需要一个人陪她一起梳理她的想法和这件事。
如果她的猜测是正确的,那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数?
或许是因她引起的变数。
叶安歌给傅骁打了一个电话。
那边刚刚接上,叶安歌就直接问:“你在哪儿?我有事和你商量。”
傅骁顿了顿,他的声音在那边响起,很有些吃惊:“我在家。”
叶安歌:“你别动,我马上过来。”
还没等傅骁把“路上注意安全”这句话说出来,叶安歌就已经挂了电话。
傅骁看了看已经变成小公鸡的宠物。
难不成……他的春天到了?
傅骁苦笑一声,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叶安歌一旦用这种语气说话,就证明她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
叶安歌脚步很快,她的步伐总是很大,这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
在她还在念初中和小学的时候,也当过好学生,穿着朴素的校服,素面朝天,看起来可能还有些傻。
同学们也是如此。
不过叶安歌从没合群过,她太忙了,她不管是上课下课,工作日还是休息日,都在读书做题,根本没有放松的时候。
那时候同班的女生刚开始还会邀请她一起跳绳,一起打羽毛球,都被叶安歌一一拒绝了。
后来,就没人再来邀请她。
同学们说她高傲,说她太冷了。
当然,还有很多难听的话。
久而久之,她就像被孤立了一样。
她也能理解,毕竟谁也不会喜欢一个总是拒绝自己的人。
叶安歌从不抱怨,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独立。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下学,一个人去做一件事。
还是工作之后才开始学会团队合作。
叶安歌想起自己刚进组织的时候,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章仇,他是她的第一个搭档,他们要一起进入一个帮配,然后拿到他们贩卖|毒|品的证据。
叶安歌不喜欢和人一起行动。
章仇就在一边嘲笑她:“娇小姐,大小姐啊,看不起我这样的?”
叶安歌就说:“你太吵了。”
章仇也不生气,一路都在逗她,叶安歌那时候脾气也大,忍无可忍地时候就对他说:“你闭嘴!离我远点!”
章仇一脸害怕的看着她,然后表情一边,就跟表演川剧变脸一样,整个人从刚刚嬉皮笑脸的样子变得像一把开了锋的刀,他专注地看着前方,声音压低:“别说话。”
或许是因为对方的样子太严肃,叶安歌也不自觉的放缓了呼吸,专注地看着前方。
“把枪拿好。”章仇握住了大衣里的枪。
叶安歌也是。
就在叶安歌觉得马上就要发生什么的时候,章仇那股气场消失了,他抬眉看她,又是那副痞里痞气地样子:“逗你的。”
叶安歌:“……”
章仇在后面喊:“你别走啊!这么开不起玩笑?”
他永远都是这样,或许在他死的时候,他还能笑着说笑话。
章仇看着不是个正派人,只有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他身上那股属于军人的气质才会凸显出来。
比起单兵作战,章仇更适合指挥团队。
当时在组织里,章仇就是头脑,所有的组员都要听从章仇的调配。
他从没犯过错,因为他一旦犯错,轻则任务失败,重则血溅三尺。
叶安歌有时候想起来,挺佩服章仇的,她后来接手的时候,组织里的人都已经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了。
可她调配的时候,依旧胆战心惊,花了两年的时间才能冷静的调配。
即便如此,叶安歌也犯过错,虽然没人因此丧命,可也有好几个任务功亏一篑。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佩服过章仇,也曾经真心的喜欢过这个人。
他在她心里永远高大。
哪怕他死了,她也没有一刻忘记过他。
叶安歌想的有些出神。
她走得有些快。
她撞上了一堵肉墙。
“不好意思。”叶安歌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女主的鼻子太挺也不是件好事。
男人的声音传来:“没事……叶老师?”
叶安歌抬头看过去,这人有一头红色的头发,也带着墨镜。
“林瑜?”叶安歌叫出了他的名字,“你不是应该在练习吗?”
林瑜笑了笑,他的面相其实有点凶,面无表情的时候像是要去干架一样,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就如同换了一个人,不说有多温柔,但是却让人觉得非常舒服:“今天下午休息,可以出来买东西。”
叶安歌不清楚这个,只是点点头:“那你慢慢逛,我还有事。”
林瑜依旧在笑:“叶老师路上小心。”
想起自己刚刚撞在人家背上,叶安歌点头:“我会的,谢谢。”
林瑜在后面看着叶安歌离开的背影,勾唇笑了笑。
这不是刚刚的微笑,而是带着一丝邪气的笑容。
他无声的念着叶安歌的名字,就像在舌尖上饶了几圈,竟然显得格外缠绵。
同寝室的学员从背后勾住了林瑜的脖子:“你看那边干嘛?有美女吗?”
林瑜笑着说:“是啊,有美女。”
学员有些夸张地说:“早知道我就不去商场了,跟你在这儿一起看美女,一想起这几个月都要跟一大堆男人过就绝望。”
“对了。”学员小声问林瑜,“你有没有女朋友?听说出道的话,一定要是单身,就算有女朋友,到时候也肯定会分手。”
林瑜摇了摇头:“没有。”
学员有些吃惊:“难道你没谈过恋爱?”
林瑜:“没有。”
这下学员不信了:“得了吧,快别装了。”
林瑜但笑不语。
学员反而有点信了:“喜欢的人呢?”
林瑜轻声说:“有过。”
学员:“谁啊?青梅竹马?同学?圈内人?”
林瑜的目光很温柔:“都不是。”
是一个美妙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记者:请问你是?
林瑜:新出场的角色。
记者:你的目的是?
林瑜(邪魅一笑):拯救世界。
第56章
偶遇林瑜只是一个插曲; 叶安歌很快抛掷脑后。
虽然是节目里自己的学员,但一般来说,这种选秀节目一年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个,导师当然也多的数不过来,有名气的没名气的都有,要是个个都像自己承诺的那样下了节目还和学员关系好,早就乱了套了。
之前还有一个导师,说自己的学员某某某,要是能走到决赛,自己肯定带他去自己的全球巡回演唱会——虽然这个全球也就魔都和美国,还是高铁就能到的美国,但依旧没有实现。
当时说的话是当时的话; 没人会当真,导师学员和观众; 全都不会当真,只会当个玩笑来看。
所以林瑜在叶安歌眼里; 也就是个大约会接触几个月的人; 节目结束之后,就各走各路。
他红了; 和叶安歌无关。
不红; 那也不关叶安歌的事。
导师学员也不会捆|绑。
叶安歌很快就到了傅骁家楼下。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来傅骁家了。
她刚走进小区,小区里玩闹的孩子们就从她面前笑闹着跑过,小区的绿化环境很好,刚进去不久就能看到一处池塘和喷泉; 维护的也不错,虽然池塘是死水,但是并不脏,水没有浑浊,上面也没有腐烂的树叶。
这应该是经常换水的效果。
以前她就想买一套在这种小区的房子。
但是钱包不允许。
最后买的小区就是普通住宅楼,小区也很小,走不到几步路就从头到尾横穿了过去。
物业费倒是很便宜,一平方一块二,一直没涨价。
叶安歌刚走到傅骁家门口,还站在防盗门外头没敲门的时候,就听见了公鸡打鸣的声音。
这也不是早上啊……
而且傅骁家养的小黄鸡长成公鸡了?
也对,她头一次见到那只小黄鸡的时候,距离现在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就是长得再慢也该长成攻击了。
她敲响了防盗门。
傅骁很快从里面打开了门。
他在家穿的简单,一件背心,一条短裤,一双人字拖,因为家里开着空调,所以这个样的打扮并不冷。
叶安歌刚走进去,就看见她上一次过来时穿的拖鞋还在,而且明显是重新给她洗过的,上面还有水迹。
“真是不好意思,也没有提前给你打电话,这么匆忙就过来了。”叶安歌真心实意地说。
她并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傅骁显然不在意:“这有什么,你能过来我就满足了。”
叶安歌刚换上拖鞋,一只趾高气扬地大公鸡就从客厅的沙发上跳了起来,它张开翅膀,在灯光下它的羽毛流光溢彩,一看就被养的很好,而且作为一只鸡,它竟然还能扑棱着翅膀飞上一段,这才滑翔到傅骁脚下。
就是落地的姿势不太好看,差点扑了个狗吃屎。
大公鸡用自己黑豆般地眼睛打量着叶安歌,上上下下的仔细看了一遍,判定她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之后,这才昂着头走回了客厅。
这雄赳赳气昂昂地样子,一看就是这个家的主人。
傅骁有点无奈地对叶安歌说:“它是把自己当狗了。”
养家护院的大公鸡,这也是头一回见。
叶安歌认真的想了想:“听说鹅子的战斗力更强一些。”
她以前有队友小时候在农村,说自己从小没少被大白鹅叨,差点命根都被叨掉。
那战斗力杠杠的。
傅骁一愣:“这我不知道,我没养过鹅。”
安歌这是什么意思?暗示他再养一只鹅吗?
可一只鸡已经足够让人头疼了。
早上五点就开始打鸣,傅骁要是不起床它就能一直打,还一声比一声大。
后来傅骁把家里的门窗全部都换成了防噪音的,不然早就被邻居投诉了。
两人站在原地对视,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那么点尴尬的意思。
叶安歌咳了一声:“有水吗?”
傅骁连忙说:“喝饮料吗?”
叶安歌:“白水就好。”
尴尬的气氛终于被打破了,叶安歌坐到了沙发上,公鸡就趴在叶安歌的脚下,它似乎也累了,因为一直被傅骁放养,这只大公鸡似乎比别的鸡更有灵性一些。
只不过它趴着的样子,实在有些像母鸡抱窝。
不过……其实想想它也挺惨的。
别的公鸡可都是种鸡,一只鸡拥有一栅栏的“佳丽”。
只要熬过了出生后变成公公那一关,鸡生还是挺幸福的。
“它有名字吗?”叶安歌指了指自己脚下的鸡。
傅骁:“叫胜利。”
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公鸡立马站了起来,头朝着傅骁,一副士兵等待命令的样子。
叶安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你这名字起的也太有意思了。”
傅骁也很无奈,养一只鸡当宠物,还给这只鸡起名叫胜利,说出去估计还会有人怀疑他这个主人是神经病。
然而这只鸡还很有存在感,哪儿都不去,就要在客厅里充当电灯泡。
时不时还要仰着脑袋叫几声。
叶安歌喝下一口水,嗓子终于没那么干了,这才对傅骁说:“你知道杨晶吧?”
“知道。”傅骁面无表情,他的眼帘低垂,没人看得见他的眼睛,“就是之前抢你资源的那个?”
“是她。”叶安歌点点头。
傅骁有些奇怪:“难道你想让我帮忙对付她?”
叶安歌摇头,不知道傅骁怎么会想到这个方向来:“事情已经解决了,我刚刚去见了杨晶一面,发现了一些蹊跷。”
这下傅骁终于提起了精神,他可一点也不想思考叶安歌和乔凌河的关系。
虽然明知道乔凌河在叶安歌身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但傅骁只要一想到这个,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要知道,叶安歌和乔凌河拍戏的时候可是接过吻的。
虽然是借位拍的吻戏,可两人的距离那么近,近的傅骁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
叶安歌:“杨晶记得自己生活的一切。”
傅骁愣了愣:“什么意思?”
“就是她的“过去”已经不是符号了文档了。”叶安歌看着傅骁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她记得自己的过去,并且投入了感情,还清楚的记得一些事情的细节。”
傅骁震惊地看着叶安歌:“真的?”
叶安歌点点头:“真的。”
她看起来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样子。
“之前我们实验过很多次,也问过很多人。”叶安歌说,“他们都只记得一个大概的故事,但是都回答不出细节。”
叶安歌说:“这是不是表示,这个世界在发生变化了?”
傅骁:“但总有楔因,不可能是突然发现的变化,肯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叶安歌说:“我都想过了,可还是没找到答案。”
“我们现在要面对是这些变化可能引发的后果。”叶安歌说,“我是这么想的,这些人的家乡其实都不一样,但是并不存在于地图内,也就是说,他们一开始的家乡原本就不存在,只是设定是这样的。”
叶安歌的表情很严肃:“有没有可能,当设定里同一个家乡的人多了之后,这个城市就出现了。”
她终于说出了最让她忧虑的一点:“这个世界在开始完善自己了。”
他们之前创造一个城市需要很多个步骤,要先完善对这个城市的设定,然后再想办法让人们相信这个设定,需要花费的时间并不短。
但如果是这个世界开始完善自我,那么它只需要让人们对自己的过去和家乡更有归属感。
但是,世界的这种自我完善,会对叶安歌他们产生什么影响吗?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叶安歌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她感受到了一种紧迫感。
她必须要做点什么,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
傅骁:“这个世界?”
叶安歌也没准备继续瞒着傅骁了,毕竟他们两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