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秀忍俊不禁——她费了多少力气去修红尘,还是用作弊的法子才懂得了一些市井所谓‘常识’。十四郎虽不跟她似的是红尘外之人,可自幼生在宫廷中,怕比他还要脱离大众呢。可凭管窥蠡测,也能知道这么多市井故事。该说他有天赋,还是该说他对红尘爱得深沉啊。
她掩着口笑,眼见着十四郎又被她给笑得面色泛红,忙收敛起来,应答道,“那便选在兴宁坊南里吧。我去打听一下,那边谁要卖宅子。”
计划容易,实际做起来却状况迭出。
从八月开始找房子,直到十月底也没找到合适的。诚如十四郎所说,此地是通衢要道,作为车市生意火热得很。住户都有正经、兴旺的家业,无故无灾的谁会轻易搬迁?
这却是十四郎也没料到的。在云秀面前失策,他难免也会赧然。为了尽快寻到合适的宅子,他甚至将掮客传唤到王宅——弄得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他想买房子了。待打探出他买房是为了建个坤道观——还是个规模只有十来人的坤道观后,坊间关于“十四皇子脑子不灵光”的传言中,更添新料。
没多久竟连云秀也知道了。笑着拿来问他时,十四郎只能无奈的解释,“……他们就爱自作聪明。”
云秀心想,也许未必是闲人爱自作聪明,他们大概只是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坦率无欺的皇子,理解不了他罢了。
而十四郎这种“但以诚恳相待,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为我的知己。不理解的人便随他去”的心性,不知为何,总令云秀觉着——孤单。
——于是每每遇到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云秀便在他书房的门前悬一枚传音铃,而后拐带了他满长安乱跑。
美其名曰,“跟我一起去找房子啊。”
十四郎:……
除了修仙,十四郎似乎还没拒绝过她呢。
他不是不方便随意出入坊门吗?那便不出了。由云秀直接点一朵云头,两个人一道盘腿坐着,腾风自天上出去。或是披上隐身的斗篷,大摇大摆的自坊门官吏眼前走出去。
十四郎说他不修仙,可他这人却全不像不能修仙的样儿。云秀当初救云岚和云晴,花了多少力气也没将她们弄到空间里去。可拉着十四郎踏上云头,却几乎察觉不到半点滞涩。这固然有她修为长进的缘故,可恐怕也和十四郎自己的心性有关——若是俗而浊的人,凭云秀再大的本事,该拖不动也一样拖不动。只怕在十四郎心里,也并无太多俗世所谓“羁绊”者,本性上他是十分豁达的。
他坐在云头上,眼睛里都是好奇和新奇。看到底下规划得棋盘般整整齐齐的长安城,常赞叹得移不开眼神。那没见识的模样,每每令云秀胸中充满豪情——心想日后若能带他出去看大好河山,还不知他会如何惊叹呢。嗯……一定要带他去看看!
隐身时他也常会去做些非常孩子气的举止。譬如会拉着云秀停住脚步,看权贵家的门房如何刁难穷举子。在门房收了那举子的行卷,明明答应会代为呈送,却转头就扔进灰堆里时,便眨一眨漆黑无辜的眼睛,将从灰堆里捡回来的行卷扔到门子趾高气扬的新靴下,看门子摔个四仰八合。云秀问为什么不干脆搁到权贵的桌案前?十四郎便道,“塞进去也没用,写得太烂了”。譬如会偷听老鸨和妓|女商议如何摆脱已经被她们骗光钱财的举子,不但听得津津有味,居然还不会向举子告密,反而会追看她们后来是不是得逞了——怎么说那都是来考他家的进士的举子啊!譬如遇见集市上的惯偷儿,他会一路跟着,在人行窃时猛踢人屁股一脚。傍晚时那偷儿终于觉出流年不利,打了斤浊酒,撮土为香,去拜东方朔。十四郎讶异、不解,“为什么要拜东方朔?”得知东方朔是小偷的祖师爷后恍然大悟,同云秀商议,“明日我们再跟他一天吧。要让他知道,拜祖师爷也没用。”
云秀忍得肚子都疼了,心想她错了,十四郎也没那么豁达——至少追起连载来,他可是相当的执着。
但就算在长安,所见也并非样样都是喜剧。偶尔他们也会遇见十分残酷的事。
可十四郎从来也没有暴怒失控过。大多数时候他都静静的看着,漆黑如墨的眉眼中看不出是什么情绪。可云秀加在他身上的隐身术,渐渐就要失效——云秀便知,他其实还是会被这些事给绊住的。
就这么游荡到冬至月,事情终于办妥了——兴宁坊北里终于有人愿意出让宅子了。
虽说同一开始选定的目标略有出入,却也相当不差。在兴宁坊西门之北,是一处大宅子里分隔出来的小院儿,院中一应家具齐全——似乎是宅主人临时要搬迁到旁处,听闻有女冠子在寻新道观,便将自家修行处隔出来了,半卖半施的盘给她们。
说是隔出来的,却并不比奉安观小多少。一样分前后院儿,旁边还留了一亩桃园。
云秀即刻便将院子盘下来,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将观中老小悄无声息的、悉数搬到了长安。
第89章 未妨惆怅(七)
安顿好了奉安观中老小,云秀便又去华阴县山下村拜祭阿淇。
阿淇去时还是仲秋,此刻却已是严冬时候了。冢上新土早已翻旧,冢中枯骨却不知是否偃然寝于天地之间,回归于至乐了。
若是阿淇的话,心中仇恨怕早已化解。只不知她心中牵挂是否能放下——大约也是能放下的吧。明明云秀是个这么不靠谱的人,她却一直一直都信任着她。大约直到去世前,也依旧相信云秀会照看好她的身后事吧。
云秀跪坐在坟冢前,祭奠一杯薄酒。
当日的走火入魔已化解了,可云秀的心魔其实依旧没有消除。
她依旧会憎恨为什么世上会有那样的坏人,为什么要让阿淇这么好的姑娘遭受如此的屈辱折磨,凭什么他们杀害了阿淇后还能若无其事的吃酒作乐,甚至在报应到来时,还会因阿淇不是什么“柳相的女儿”就觉得能花几个臭钱摆平……纵然再重来一千次一万次,她也依旧会选择在那一日亲手将阿淇所受酷刑,报复在加害她的人身上。让他们在无尽的痛苦中绝望的哀嚎,后悔他们曾犯下的罪。
可是,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大概她已不会再这么做了吧。
——她对阿淇的喜爱和对普罗大众的喜爱,是不同的。她的济世,并不是十四郎的济世。
自山下村回来,云秀便又去了奉安观。
该搬走的已都搬走了——不该搬走的也分文未动。她对这宅院其实已没什么留恋了。
只是令狐十七依旧住在隔壁,似乎是因这阵子两人都云游在外的缘故,云秀一直没见到他,也就没机会告诉他自己要将奉安观搬去长安的事。如今搬都搬了,再不来打声招呼就太不像话了。毕竟名义上,令狐十七到蒲州是投奔她来的。他还没信儿呢她就举家逃窜了,容易造成误会。
她按下云头,伸手去敲令狐十七的房门时,门却先被打开了。
令狐十七站在门里,怔愣愣的看了她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哦,回来了啊。”他眼底下似乎有淡淡的青影,云秀晃了半天神才若有似无的意识到——他这感觉,该不会是“憔悴”吧?
“嗯……确切的说,是搬走了。”云秀仰头看着他,用尽量轻快的声音,“我是过来跟你说一声儿的——昨日刚搬进新居,正打算犒劳一下呢。你要不要去喝乔迁酒?”
令狐十七稍犹豫了片刻,“其实……我也准备搬走了。”
“啊……嗯。”云秀不知该不该问——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已先道,“近来多事,可能没法去贺乔迁了。”他便抬手揉了揉云秀的脑袋,目光温和的注视着她,“下次吧。”
“嗯。”云秀见他转身要走,忙拽住他,“我们搬去了兴宁坊,在北里。你有空时一定记得去看看。院子很大,有一整排客房。”
令狐十七却不知为何又愣住了,眼中水光一晃,一瞬间云秀几乎以为他会哭出来。可他已抬手遮住了眼睛,闭目凝神片刻。
“嗯,我记下了。”他说。
冬至。
搬到新住处已经好几日,内外都收拾、打扫完毕,这一天奉安观中老小终于闲散下来。
清晨起床念完早课,祭拜过三清之后,全观上下便欢欢喜喜的准备起来。先给阿淇设置香案,轮番上香之后,便在香案前各自分工——有人乘马车去西市采买过冬用品,有人去近郊打酒买菜,有人在家里准备斋饭和乔迁宴的陈设,有人去拜访四邻、赠送观里自家制作的平安符……
自阿淇去世之后,观里诸人都已消沉太久了。可归根到底,本教教义是看淡生死的。渐渐的大家都已从当日的悲剧中走了出来,只要不刻意去提其中的细节,便不会再陷入不可自拔的静默之中。这一次乔迁便如一个新的开始,正可一扫积郁,重新振作起来云秀坐在天台上,看她们欢喜忙碌着。便往嘴里填一块饴糖,站起来迎风伸了个懒腰。转身消失在空气中。
——神仙难免要比凡人懒惰些,她溜出去玩耍了。
临近傍晚时,各家祭祖完毕。
天子的銮驾煌煌赫赫的过承天门,回到太极宫。不多时,十四郎的小马车便也从太极宫的东门出来,回十六王宅去了——这一年的冬至祭天总算是结束了。
云秀便往十四郎家中去。从他日常读书的院子上方跃下来,先在庭中等他。
早年太夫人还活着时,云秀也经历过“祭祖”。对于祭祖她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晚上一家人要一起吃饭。
对于常年不怎么在云秀跟前露面的柳世番而言,这一天也是他仅有的几个必须得和云秀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日子之一。当然,凭他的情商,将这种场面调理得自然、欢快、其乐融融只是举手之劳。可惜云秀并不是个常怀孺慕之情的无知孺子,她很通透——总是能一眼看穿温情欢乐表象下的空洞实质,并透过那双剔透坦率的眼睛,将对这种空洞的温情的不热衷毫不遮掩展露出来。换言之,她不够蠢萌好骗,很难激发人对幼儿的怜惜本能。
所以想必不光云秀觉得无聊,柳世番也很觉得言不由衷吧。但就算这样——柳世番也依旧坚持在这一天陪家人一起吃饭。
所以云秀原本没打算邀请十四郎的——她以为天子会留十四郎在宫里,大家一起吃顿饭呢!结果好好的冬至节,他竟让十四郎孤单的回到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大宅子里了!还不如柳世番呢!
十四郎果然很快便换好衣服,往书房这边来了。
他推开院门——他的书房在一个单独的庭院里——云秀便自光秃秃的银杏树上一跃而下,准备吓他一跳。
结果没留神地上结了冰,脚下一滑,便五体投地扑倒在十四郎面前。
十四郎:……
云秀从地上爬起来,捂着鼻子转过身去,缩在斗篷下,委屈的蜷起来。
十四郎又忍俊不禁,又怕她真摔疼了——又纠结这可是个小仙女啊!小、仙、女!被他家院子里的冰给摔哭了!
这导致他去安慰云秀,在云秀委屈的质问“你在笑我对不对”时,没能毫不犹豫的否定掉。
于是云秀便恼羞成怒了,“你居然笑我……我摔得可疼了!”
“哪里疼,我看一看……”
而云秀回答,“自尊疼——你居然笑我。”
十四郎没忍住,真的笑出了声。
他便也一脚踩到那块冰上,假装滑了一跤,伴随着假得不能再假的“哎呦”声,扑倒在云秀身边。
云秀“扑哧”便笑了出来。又有些不好意思,“你还是小孩子啊,这么玩。”
十四郎盘腿坐起来看着她,也跟着笑起来,“我小时候可没这么玩过。”笑了一阵,便向云秀伸出手去,脸上微红,问,“能站起来吗?”
云秀便将手搭在他手上,同他一道站起来。
他的手冷得像冰——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一日天还没凉他便被迫起床,跟随天子舆驾出明德门,前往城南圜丘祭祀,在雪地里一站就是大半天。这会儿才刚刚回来。
不是云秀抱怨,都选在冬至、夏至祭天了,还要设置那么多繁文缛节,真是太不人道了!
云秀便掏了付手套给他戴上。想了想,便问,“今晚观里贺乔迁——你要不要过去跟我们一道用晚饭?”
十四郎稍有些怔愣,待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后,忽的便惊喜、忐忑起来,“要——你且稍等,我去准备贺礼。”
拔腿便进书房里去,片刻后便翻出一大堆东西来。
云秀稍有些诧异,心想,也不值得这么高兴吧。可见他开心,便又觉着——幸好今日邀请了他。
十四郎搬了足两趟才将东西搬齐,云秀目瞪口呆。上前打开一个盒子,见里头装的是整套文房四宝。再打开一个盒子,里头是整套香盒和熏香。再打开一个,是王摩诘的字画真迹。再打开,是茶器……
云秀:……
“……你不会是想全带去吧?”
“嗯,还攒了些旁的。可若要拿出来就得惊动府上下人——幸好我留了些在书房里。”
“不不不,我不是嫌少——我是觉得太多,太隆重了。”
平素为人处事那么通透干脆的少年,居然被这句话说懵了。
片刻后才恍然大悟,“哦,对……我们是要去奉安观。”然而随即便又笑了起来,“也一样的。原本就是准备给你家人的见面礼——只是我光照着柳相的喜好去准备了,不知你两位师叔会不会喜欢……”复又忐忑起来。
云秀笑道,“喜不喜欢我不知道——可若你真拿了这么多东西去,她们定然被吓到。说不定还会怀疑你别有居心。”
十四郎脸上便又红透了。
“等等……你不会真的别有居心吧?!”
十四郎连忙解释,“没有——就是不想失礼,想稍稍讨他们欢心。毕竟都是你身边的人……”
云秀一时没接上话,片刻后,脸上竟也跟着红透了。
却也不知究竟是为了什么。
随即便想起个很糟糕的问题来,“且不必急着讨她们欢心——单凭你的本性,她们定然不会不喜欢你。只是,我这边可能会有个小麻烦——”
“什么麻烦,你说。”十四郎很是善解人意。
云秀扭捏了片刻,“我家两个师叔,稍有些小古板。我还没告诉她们请了你,若她们乍然见到我领了个男人回去……”
傍晚时,这一整日的忙碌才终于结束。
院子里点了灯,一道道斋饭热烘烘的出炉,冒着白气被端进正厅里去。厅里桌案摆了一排排,上头瓜果点心甜汤酒水已提前陈设好。虽算不上多么丰盛甘美,却也品类齐全——长安这样的大都邑比之蒲州不知要繁华多少倍,去西市采买的道迹道长被琳琅满目的东西晃花了眼,这位以吝啬为座右铭的账房女管事难得的挥金如土了一回。
四面邻居们也多已祭祖归来,远远近近晚灯渐次亮起。自高处看,宛若打翻了宝石匣子,滚落了满地明珠。
十四郎先还郁卒的将整个人都埋在斗篷里,可渐渐的目光便又开朗明亮起来,目不转睛的望着底下夜景,感慨,“真好看啊。”
云秀笑眯眯的点头,“论夜景,长安确实首屈一指。也只扬州一代勉强能比一比。”
十四郎又指着底下,问,“那里的灯光怎么是红的?”
“因为用红纱蒙着灯笼啊,哪里是销金窟平康坊,所谓灯红酒绿、金粉之地。”
十四郎伏在云头上,再不肯出声。云秀伸手拍一拍他的背,笑道,“我懂我懂……你是无心的。”
一边说着,目光不由就转向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