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普通药材那倒说得过去,可是,那三七和人参本就是稀罕的珍贵药材,她如何能得到许多幼苗?”沈予沛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再说,不管是三七还是人参,都得是年长日久的才得最佳的药效,她即便是从此时种起,四五年之内,与咱们依旧没有用处!”
“少爷说得极是,这也正是老奴的担忧!”山羊胡的面色也凝重了起来,“老奴更是担心她依仗着这些种植的,不愿意上山再去找野生的,那签下的契约却是无用的了!”
沈予沛沉吟片刻后道:“此事,我会想法子去办!”
“是!少爷!”山羊胡立即躬身揖了一礼,又问道,“那少爷此次进京可有打探到一些什么?”
“嗯!这也正是我要跟你说的事情!”沈予沛轻揉了一下额角,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和烦郁,“京城苗家当家的苗景甫在朝任礼部左侍郎,政绩不算是突出,但也不落后,为人极是圆滑,上和下睦。也甚为机警,才会在大夫人所生龙凤双胎之后,立即遣人将女娃丢弃到穷山僻壤之中任其自生自灭。”
“少爷的意思是,小姑娘这是终生被放弃,用不得回到主家了?”山羊胡不由唏嘘。若是不与他们的大事有任何的冲突的话,他着实是喜欢那小丫头,“若是如此,少爷应当定心,缘何还如此烦恼?”
“我烦恼的不是苗姑娘,她也不过就是这个荒诞的传言之下的牺牲品而已!我更在意的恰是那个费昀熠?”
“费公子?我听说也是京城里下放下来的,难道他的身份很是特殊不成?”
“确实特殊!”沈予沛想着自己亲自打探的消息,眉头就皱的更深了,“他也是龙凤双生子,奇怪的是,不是女娃被丢弃,而是他被下放,着实让人觉得奇怪又在意!”
“或许,是那费公子天生有隐疾,所以才被遗弃?”山羊胡这话说得自己都不能说服。
那费公子一表人才,俊逸倜傥,又有一口好文采,伶牙俐齿的实在是看不出他是有隐疾的人。
“最主要的是——他是骁骑王爷之子!”沈予沛看着山羊胡,丢出一个秘密。
“骁骑王爷费钢?”山羊胡惊问。
这可真是棘手了棘手了啊!
“没错!”沈予沛点头,并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这件事情真的棘手了。
要是早知道那小丫头身边人是这样的身份来历,即便是废弃在外的,他也不会随意招惹。
如今,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吗?
连着几日与小正太亲近了感情之后,苗大姑娘见时机大约成熟了,这日下午便假意先遣了钟齐去镇上买东西,然后为了不让小正太白跑一趟,她决意与小正太来一场白日里的约会。
当然啦,既然在白日里,总不能光明正大的走在山道上,让村里人看见,毁了闺誉不是(笔者怀疑苗大姑娘你还有羞耻心吗)。
于是,最佳的目的地自然就是深山老林了。
进深山老林自也不能闲逛,还得有藉口才行,比如,采摘野花,比如,顺便挖挖山参,田七,找找灵芝啥的。
像模像样的背上小背篓,苗吟舒在翠姑的再三叮嘱和目送下,与费昀熠向着后山进发。
沿路上,看见雪白雪白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野蔷薇,自然是要摘上几朵的。
可是,她忘记了有一句歌词叫做“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为啥不要采呢?她这会儿可是闹明白了,因为这路边香气四溢的野蔷薇可是带刺的。
这不,苗大姑娘太过大意,手刚碰到花枝,就被花刺扎得疼得直叫唤:“啊啊!好疼!”
“怎么了?怎么了?”费昀熠立即焦心的问道,也顾不得大白天的肌肤相碰会不会逾矩了,一把就抓住苗吟舒的手仔细检查。
“被花刺扎了!”委屈的嘟着小嘴,其实也没那么疼啦,但是有人在身边关心,就能激起女孩子撒娇装柔弱。
身为有着对于这个古代来说二十三岁高龄的苗大姑娘来说,自是要好好的把握机会的,不然岂不是亏大了。
而这对于正处于热恋中,男性荷尔蒙极度挥发的费昀熠来说,那可是揪心揪肝的心疼啊!何况,还看见了纤细的小指头上面那一个小孔孔里面出了的一滴血!
好吧!只有那么一丢丢的小的不能再小的小血珠而已!
但是,费童鞋还是非常煞有介事的低下头去含住那芊芊玉指吸允了起来。
听说,这样是可以止血的!听说,这样就不疼的!听说——呃,这样是可以增进感情滴……
敏锐的手指头感觉到了小正太滑溜的舌尖滑过指腹时产生的酥麻感,苗大姑娘只觉的一阵血气上涌,大脑皮层似乎来不及消化这个刺激的感官。
她——非常不争气的直接晕菜了!
“苗姑娘!”费昀熠大骇,及时一把揽住她的小蛮腰,大叫出声时,松开了她的手指头,焦急的晃动着即便喝了几个月的牛奶也未见有所变化的小身板。
天啊!怎么会这样呢?苗姑娘怎么就晕倒了呢?难道是中毒了?可是,没听说过野蔷薇花是有毒的呀?那没毒的话,苗姑娘又是怎么会晕倒了呢?……
心急如焚的费昀熠一边纠结着原因,一边打横将苗姑娘抱起,只想着赶紧得将苗姑娘送医才行。
太过慌乱,又是在半山腰上,俗语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还抱着一个小累赘,着急忙慌的小正太又只顾着观察着晕倒的苗吟舒那红透了半边天的小脸。
结果,杯具就这样发生了!
“啊——疼——”一声尖叫加上龇牙咧嘴的呼痛,苗吟舒只觉得自己的秀发就要远离营养供应之地——头皮了。
“嗄!对不起对不起!苗姑娘,我、我没看清路!”被这一声可以媲美魔音穿脑的尖叫声吼得有些头皮发麻的费昀熠已经顾不得惊喜苗姑娘醒来了,赶紧手忙脚乱的将她放下,然后就帮她整理被树枝挂住的头发。
“呜呜~没事!没事!”这事儿还真是怪不得小正太,谁叫她这么点刺激都禁受不住的直接晕倒了。
然后,在这个密林繁茂的深山里,打横被公主抱的姿势虽然唯美,可是大自然却是不会给你留下面子的呀!
所以,苗大姑娘只能悲催的深受着了。
“疼吗?疼吗?”可小正太那叫一个心疼啊,小心肝都快揪在一团了。
就刚刚眼见着她的手指头受伤,他还没缓过神来了,结果又因为自己的疏忽让她受了更大的伤害。心疼加愧疚,真是五味杂陈,五内俱焚啊!
“不疼!”嘴里说着不疼,可眼里都冒水花了!
被花刺扎,那是真的不疼,但得撒一撒娇博取同情!真的疼了,就要假装坚强,据说这更能引起恋人的怜惜!
苗大姑娘,看来你还真是个中高手啊!
而聪明睿智的费公子哪能看不出苗大姑娘的口是心非,知道是自己的错才让苗姑娘受伤,可人家姑娘不但没有怪责,还为了不让他自责的强自坚强。更加心疼的无以复加,这么善良的姑娘,他将来一定会好好珍惜!
啊!不对,应该说即日起就要好好珍惜爱护!
幸好喜欢简单,梳头怕麻烦的苗吟舒一直梳的是发髻里最简单的双丫髻,也就是两个小坨而已,费昀熠没费多少工夫就将发髻拆了,从讨厌的树杈杈那里解救了苗大姑娘的秀发。
幸亏精灵小蜜蜂一看形势不对,已经从主人的头发里,以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了她的袖管里了,不然,绝对会被费昀熠这个古人当做怪物给灭了。
得到了自由的苗吟舒用小手爪抓梳了一下头发,手指上迅速的缠绕了好些被拉断或是直接被连根拔起的秀发,又是头皮疼又是心疼。
然后又哀怜的问道:“我变秃子了么?”
“没有!没有!”小正太慌忙摆手,但还是有些难受的看着她手里那些因为自己的不当心而夭折的青丝,转头自责的再道歉,“对不起,苗姑娘,都是我不好!”
“不怪你!不怪你!是我自己不好!”在心里暗暗鄙夷了自己一把,苗吟舒可不愿意费昀熠总是内疚啊!
倒不是为了旁的,而是觉得要是他一直这般内疚了下去,将来对自己敬而远之了,那可不好办了。再说了,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呢,得继续前进才行啊!
于是,她又立即展颜一笑道:“咱们别追究是谁的责任了,还是继续上山吧!家里养了这么多的人,我得赶紧上山挖些人参、三七什么的,好去卖钱啊!”
不照镜子看来是没法子梳那繁复的发髻了,苗吟舒干脆就披散着秀发,让长发飘飘,然后拉了费昀熠继续前行。
见苗姑娘这么坚强,小正太心中又是一动,也就乖乖的不再多说什么,暗暗决意今日一定要帮苗姑娘多找些山参换银子。
可怜的娃,压根就不知道那人参都是苗大姑娘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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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5…30 10:41:57 本章字数:6524
可怜的娃,压根就不知道那人参都是苗大姑娘种下去的。悫鹉琻晓
在一处山势比较险峻的比较隐蔽的地方,苗吟舒先如法炮制了第一次的方法“挖”了一棵人参,让她意想不到的倒是费昀熠的运气竟是好的没话讲。
相比较于第一次他的一无所获,这一次,他居然发现了在一棵足有四五人才能环抱过来千年古树。
当然,重点不在这棵树上,毕竟对于靠山吃山的十里坡人来说,这连绵不断的山峦上的千年古木多了去了,十人环抱的大树都是随处可见的,这一棵不足以让人惊奇。
让人惊奇的是,这棵大树不知在何年何月大概是被雷电击中过的,居然生生的一分为二了钿。
一半枝杈依旧繁茂着枝叶,从这边看还只当是一颗完整的大树。但另一边实则已经枯萎,局部已经腐烂了。
喜欢腐木的是什么珍贵药材呢?
哈哈哈!猜对了!就是灵芝!而且还不是一朵,而是密密麻麻的许多!虽然,长成巴掌大小的只有两朵,但这已经是了不得的发现了匝。
灵芝啊!这可是滋补养颜的圣品啊!哪个爱美的女人不喜欢这个的?还能抗肿瘤,保肝解毒,防治心血管方面的疾病,人称中药草中的“不死药”,人人都想得到的。
妙的是这里还不止一颗两颗,是密密麻麻的许多幼苞啊!再有就是,她也正在寻找可以将空间里的那些灵芝移植出来的最适合菌类生长的腐木。
眼下的这个绝对是最适合不过的。
所以,她可不能让它们在这孤单的生长,让这棵腐木就这样浪费了,应该想个办法将它们弄回家里去,好好的看着它们,她的心里才踏实。
“只是可惜了,要待这些小的灵芝幼芽长成这般大小,恐怕那时咱们已经不在人世了!”小心翼翼的摘下那两朵大的,费昀熠叹息道。
“可我觉得如果是人工栽培的话,说不定能够长得更快一些呢!”有了空间就有恃无恐的苗吟舒自然首先就是想到将这些宝贝都带进空间里,让它们长到足够大的时候再拿出来,那不是不用等到他们不在人世就能赚钱了吗?
“人工栽培?”费昀熠有些不大理解这个新名词,但向来比较会举一反三的他还是试探的问道,“你是说,就像是你种的那些药田一样的,将这些灵芝带回去养着?”
“嗯嗯!”是空间啦!空间啦!
几天一放,那可就能成熟了!
见到苗吟舒信心满满的模样,费昀熠不想打击她的积极性,可是,不知道“女朋友”有个神秘宝贝的他,还是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将事情分析给苗姑娘听听:“苗姑娘,虽然我也看到了你种植的那些药草似乎要比一般的野生在山里的药材长得快些,大概是跟大家勤浇水勤翻土有关系。但是,这灵芝却是要生长在这些腐木上面,才能生长的。而依我看,这里能有这么多的灵芝幼苞,大约是跟这个奇特的腐木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的!你若就这样将灵芝幼苞摘回去,恐怕……”
“呵呵呵!这个道理我明白啦!明白啦!”似乎又看见好多的银子在跟自己招手呢,苗吟舒两眼发光对着费昀熠挥了挥手,“咱们想办法将这棵腐木搬回去不就得了吗?”
“呃~”费昀熠差点摔倒,不由的抬头看着几乎要高耸入云的腐木——这工程看来不会是一般的大啊!
回神的苗吟舒一转头都看见费昀熠抬头望天,且还一脸的纠结,才发现自己方才太过惊喜了,说话说得有些太过轻飘飘,大概是吓着小正太了。
于是,赶紧又道:“明儿,咱们叫上大家伙儿一起来帮忙砍树,不用将一整根都带回去的,只要将这一截最有营养的部分带回家就成了!”
哦哦!原来苗姑娘已经考虑好怎么做了啊!
费昀熠恍然,不由佩服的看着她,深深的觉得她实在是太聪明了。
“今儿咱们得了的这两朵灵芝和一棵人参,足以卖上好多钱了,一年的生活费大概都有了,那就可以松泛松泛了!”今天的运气真是超级好的,再加上最后的目的达成的话,今儿的任务就算是完了。
“嗯!”费昀熠也连连点头,看来老人们所说的山里都是宝还真不是唬人的!只是,为何就鲜少有人愿意上山呢?
有着这样小小的疑问过后,费昀熠很快又觉得,村民们还是不上山的好,这样他们岂不是少了很多寻宝的机会吗?
其实,人家小正太原本不是这么自私和财迷的,可是,只要是看见苗大姑娘一找到这些宝贝之后,就会两眼放光,小脸上一脸的兴奋,他就也跟着无比欢欣。
所以,还请大家见谅,就让咱们的小正太难得自私一回吧!
满载而归的两人有说有笑的往着回家的路上走着,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苗大姑娘又对盛开的杜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只要是路过一堆杜鹃花丛的话,就会停下来,看看闻闻,却是不再动手摘花了。
费昀熠见她如此喜欢花儿,便待她站定在一处的时候,伸手欲采一朵,想要别在她的发上。
哪知苗吟舒却拦住他道:“别摘!”
“这映山红是没有花刺的,不妨事!”费昀熠以为她是担心他也被花刺扎手,便说道。
“不是因为这个!只是觉得就这样让它们灿烂在这里便好!”苗吟舒微微摇头,问道,“你知道这花儿叫做映山红,可还知道它有另外的叫法?”
“映山红也叫杜鹃花,或是子归!”费昀熠不愧是博学多闻的,连这种野花都能知晓。
“那你可知道关于这杜鹃花的传说?”
“这却不知!”人家小正太学的可是正史之类的,自然是不看这种传说的书籍了。
传说,传说,用现代社会的说法来说,那就是小道消息,可靠性是有待商榷的!
“传说久远的某国有一位皇帝叫杜宇,与他的皇后恩爱异常。后来他遭奸人所害,凄惨死去,灵魂就化作一只杜鹃鸟,每日在皇后的花园中啼鸣哀嚎。它落下地泪珠是一滴滴红色的鲜血,染红了皇后园中美丽的花朵,所以后人就叫它杜鹃花。
那皇后听到杜鹃鸟的哀鸣,见到那殷红的鲜血,这才明白是丈夫灵魂所化,悲伤之下,日夜哀嚎着‘子归,子归’,终究郁郁而逝。她的灵魂化为火红的杜鹃花开满山野,与那杜鹃鸟相栖相伴,所以,这杜鹃花才又叫做映山红,这便是杜鹃啼血,子归哀鸣的故事。”苗吟舒幽幽的说着,略有些淡淡忧伤,不过,幸好前世的时候没有恋人,才能平铺直述的说出这个故事,不然还真是会有多种感触了。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原来这首诗竟是描述这鸟与花终身不弃的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