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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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特工-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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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车,我道,“由珍娜来开车,泰森你坐车后排。”

  泰森朝我笑了笑,却又扮了个鬼脸。

  想想他身高差不多两米,坐在低矮的车后排,肯定是要屈就了。不过不这样不行啊。想想,一个黑人开着车,车上坐的是白人美女,一个中国诗人,这不明摆着是一个特工小组的组合吗?傻瓜都会看得出来啊。

  罗伯纳年轻英俊,坐前座,跟珍娜显得是一对人儿。华莱尔和波姬丝居中,我坐后排。

  泰森上了车,坐在我身这,亲热地抱了我一抱,用半生不熟的汉语道,“我们真是一对儿。”

  “想得美吧你。”波姬丝回过头来笑说。

  “就是想得美,我要把他娶回家,再嫁给我妹妹。我妹妹可像当年的网球公主小威廉姆斯啦。”泰森得意地说。

  这家伙,还有点了解我。我老爸最爱看的就是小威廉姆斯打网球,还有句名言:“想做男人,看小威廉姆斯;想阳萎,看中国足球。”

  老爸有其好,我岂能不被遗传?

第二十四章  逃亡之路
“往哪开?”这回是珍娜问了。

  “到加拿大。”我答。珍娜回头看了一眼华莱尔。华莱尔似乎有点不满,“看我干嘛?李先生说往哪开就往哪开。告诉你们,从今起,李先生的话,就是我的话,一律执行。”

  如此信任,我很有点感动。但波姬丝仍扭过脸来,望着我,“我们这不等于逃跑吗?”

  “是逃跑啊。”我笑说,“先逃出生天,才有下回分解,是不是?”

  波姬丝似懂非懂,可听到“生”字,她的脸上便流露出一种欣慰之情。她太顾及我的生命了。

  “李先生,照你的意思,他们还有第二波的攻击?”华莱尔问道。

  我答非所问地说,“我们中国人下象棋,目的就是捕将获帅。为了捕将获帅,是百次千回地进攻的。”

  听罢,华莱尔不禁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

  无疑,他华莱尔是明白我的意思的了。

  “这跟我们打蓝球一样,非投中不可嘛。”泰森活学活用,一下由我所说的象棋联想到蓝球去。他这么一活学活用,马上在我的印象中加了分。说明,他并非四肢发达的人。

  晚上十二点多,我们才到达加拿大的多伦多。这是一座拥有近百万人口的城市,也是白求恩的故乡。我老爸小时候读书的课本,就有有关白求恩的课文,好像还是毛泽东写的《为人民服务》吧。我老爸那时代,学雷锋,学白求恩,学王杰,学刘胡兰等等,学的多了。不知道我老爸学了谁。倒听他常说,“雷锋是个矮个子。”

  言外之意是什么?老爸没说,我更没去想。

  进了多伦多市中心,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而疲惫也爬上了脸。从良心上说,我真希望大家能在多伦多找家宾馆,好好冲个凉,好好睡一觉。但这是不可能的了。

  匆匆在一家小酒馆吃了东西,我便说,“走,我们继续走。”

  “大家都这么……”波姬丝显然想说“大家都这么疲劳,是不是休息一晚再走?”

  我打断她的话道,“坚持一下吧。”

  泰森主动换下珍娜,自己开车。华莱尔则让出位置给我坐,自己和珍娜坐在后排。

  “方向?”泰森问道。

  “往北。先到伊斯特梅恩。”我答。那是遥遥两千里的路途。

  波姬丝靠到我身上,“难怪在途中你要我们买那么多衣服。”

  “我怕冷嘛。”我笑说。

  波姬丝不由挨得我紧紧的,仿佛要将身上所有的暖意,全都传递到我的身上。我抱着她,让她埋入我的怀里。灵魂温柔地对她道,“亲爱的,我的小公主,我知道你很累。而且是心累。在你这一生中,今天的经历应该是最惊心动魄的了。”

  “是啊,我都快伤心死了。”她的灵魂答。

  “为了我,你还担忧死了。”我的灵魂说,我禁不住吻了一下她的脸蛋。心里很是为她的深爱动容。

  “睡吧,亲爱的,我的灵魂会暖着你的心的。”我贴着她的耳根,悄声说。她轻轻“嗯”了一声,甜蜜地闭上了眼睛。

  其实,往北走,并不是我的所想。我这广东人,什么都不怕,就怕冷。所以每回出游北方,我都要挑选夏天的时候去。尽管我很爱看下雪,很爱看雪中的景色,也为雪写过不少的诗。可真正要面对时,我却极难拿出勇气来。这下没办法了,是我的隐形对手逼着我这样做的。我跟波姬丝说过,我有办法避开对手灵魂的追踪,这就是其中一法。道理很简单,我是南方人,灵魂自然也是南方化了的,所发出的香味,自然也就充满南方的气息。若我留在纽约,随时都会被对手发现。再严密的保护都是没有用的。下过象棋的人都知道,只有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死守是怎么也守不住的。总会有漏洞,总会有可乘之机。

  据说,斩魔教手中已经有了核武器。

  白天,他们的行动没得逞,下一步来个小原子弹,将我和纽约一齐化为灰烬,是极为可能的。

  我死无所谓,那么多无辜的人为我而死的话,我是连灵魂都无法安生了。

  到北方,到最冷的地方,我的灵魂发出的香味,自然就是另外一码事。对手也就难以追踪。等他想到我在北方的时候,他还得花上一段时间来调整自己的灵魂,才能进行追踪。

  因为灵魂也是知冷知热的,而且比我们的肉体更敏感。

  唉,这个世界有时是倒转来的,正义一方本是猎人,本应去猎杀邪恶,眼下邪恶反而成了猎人,我们则成了他们的猎物。

  这逃亡的耻辱,深深地刺痛着我。

  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恐怖分子可以毫无缘由地向任何一个地方投掷原子弹,我能吗?想都不会去想。想得更多的是,如何避免无辜者受到伤害。

  我不愿再往下想。越想准是越悲伤,我不希望悲伤的情调再感染到波姬丝身上。白天已经够她伤心了。

  看,波姬丝发出了惊叫,她的手指狠狠地掐着我,掐得我发痛。

  连发出几声“不不不”的恐叫,波姬丝醒了,睁开眼,望着我,突然紧紧地搂着我,哭了起来,“亲爱的,我梦到你被他们杀了。”

  我忙轻抚着她的头发,安慰道,“亲爱的,没事,没事,我不好好的吗?你放心,他们杀不了我。放心,啊。”

  波姬丝仍哭,“亲爱的,那是跟真的一样的,实在是太恐怖、太恐怖了。”

  “我知道,你白天太担心我了,所以现在就发恶梦了。我们中国人有句话,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且,你又那么爱我。”我抹去她的眼泪,说,“好了,不哭,我的灵魂会好好陪你睡的。”

  “嗯”了一声,波姬丝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我赶紧将目光投向窗外,望着夜幕下的原野。有点月色,有点星光,本就寂静的原野,更给我一种静而致远的感觉。我的灵魂马上远到唐朝,跟王维在竹林下品茗下棋。悠然自得的舒适,顿如春和日丽的柔风,温柔地轻抚着波姬丝的灵魂。她的灵魂波动太大了,反差太强烈了,极需我的我灵魂送去柔和的诗意,一圈圈涟漪地将她带向八月的平和湖水。

  我很爱李白,但他老人家的灵魂也是上天落地的,一个不小心,太阳他也敢摘下来,那无疑又给波姬丝带来十万座火山爆发。

  渐渐,波姬丝发出了轻微的柔和的鼾息。我才松了一口气。不过,棋还照样跟王维下,灵魂还去接听清灵灵的鸟鸣。

  我发现,泰森的车开得很稳。

  公路上极少见车来往。

  望望天星,我知道这时已是凌晨两点多。

  罗伯纳睡着了。

  珍娜也靠在华莱尔的身上睡着了。她知道,到天亮,就轮到她开车了。

  华莱尔若有所思。显然,他也在思考着下一步怎么走。

  我想,不管他怎么想,都不会想到我心里所订下的行动方案。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十五章  复仇的天性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华莱尔也睡着了。车里便发出此起彼伏的鼾声。尤以华莱尔的鼾声比较动人。他太累了。人一累,鼾声也就会大。也许,鼾声是消除疲劳的号角。

  波姬丝的鼾声轻微,是因为我的灵魂,一直在安抚着她的心,我的怀抱也像是她甜蜜的港湾。珍娜开始的鼾声有些重,但不到两个小时,她的鼾声已经很微很微。她人年轻,体质好,恢复也就快。罗伯纳的鼾声是“嗖嗖”声的,就像过山风一样,毫无顾忌。他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习惯。在别人眼里,他这个专家,应该是很理性的,即使发出鼾声,也是有节制的。实则不然,灵魂也不是铁打的,也不是二十四小时都为你服务的。醒着的时候,他可以用理智控制自己的灵魂,灵魂也对他服服帖帖。睡着了,他的灵魂就不受控制了,自然就偷起懒来,任他露出自己的本性。

  泰森开车,不能睡。

  我职责在身,不敢睡。当我认为还没有到达完全安全的地方的时候,我就像在写着一首诗,中途是不可能停的。里面有亢奋,有喜悦,有为寻找新奇的句子在挑战着我,令我无法产生睡意。

  人之所以有别于动物,就在于人为某一件事物,勤于思考,寻根问底,非找出一个满意的答案不可。

  当然,也是时间偏爱人类。当人类睁开蒙昧的双眼,大地已经为人类准备好了高山大海、江河湖泊、鸟语花香、森林草地、鱼虫百兽。天地万物,就像迎接贵客一样,迎接着人类的到来。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时间特意的安排。且不说别的星球、别的宇宙生物,单说我们居住的地球,人类便有后来者居上的骄傲和幸福。约在三、四十亿年前,已经出现单细胞生命。鸟的始祖,也在侏纪罗的时候,带着爬行动物的怪异模样,开始了怪异的飞翔。而此时,爬行动物非常发达,巨大的恐龙、空中飞龙亦与苏铁、银杏等植物一同出现。在这些中生代的生命里,恐龙独霸天下,极尽辉煌。我们虽然无法确证它们是怎样统治当时的地球,却可以想象,恐龙与万物的相争相斗,并不亚于我们人类历代的战争。面对恐龙的血盆大口,当时别的动物,也许没有一个能与它单打独斗。是否,别的动物便因此而退缩?而等死?而甘愿灭亡?我没看到这种迹象,倒是看到,一群群的动物为了生存,就像今天我们看到的蚂蚁一样,不惜前赴后继,赴汤滔火,与恐龙展开激烈而又漫长的战斗……整个中生代,几千万年的时光,都是充满血腥的、生与死的搏斗。但结果却出乎意料,所向无敌的恐龙亡了、灭了,我们今天只能看到它的化石、它的蛋,而爬行动物和鸟儿却进入了新生代第一纪,与这个时候的哺乳动物和被子植物共同形成了一个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繁盛景象。相对而言,在这新生代第一纪,约七千五百万年的时光里,日子是祥和的、宁静的,相亲相爱的时光,多于相争相斗的岁月。即使是相争相斗,那也是小打小闹的形式,并没出现灭绝种群的大规模战争。更不像今天这样,会出现那么多的恐怖组织、恐怖活动。

  相信,那时动物眼里的太阳,就像水洗过的一样鲜艳,阳光亦饱含植物的芬芳和动物的幸福气息。作为迟来的爱,人类出现在新生代的第二纪。也就是最近的一纪,延续约一百万年,直到现在。当时,当人类从爬行动物、四脚动物中,以双脚直立起来行走的时候,不知遭受了多少的讥笑和耻辱。你看吧,论跑,跑不过豺狼虎豹、牛羊马兔;论飞,人类根本不行,干看人家蝶舞翩翩、鹰击长空;水中,亦是人家鱼儿、大多爬行动物的世界。

  天地很窄。

  在人类直立行走的当初,除了能在植物面前耍耍威,不知还能逞什么能?看看五十万年前的北京猿人,不是只能躲在山洞里,过着寒寒酸酸、委委屈屈、好像见不得阳光的小日子么?真是天见可怜。

  要不是时间,是的,要不是时间看到人类活得可怜,连兔子都敢撞一下人的脚,然后蹦蹦跳跳着跑开,人只能干瞪着牛眼生气,从而看到人类百样无一能,由怜而生爱,由爱而加以点拔,激活人类的大脑,让人类学会使用石头的话,我不知道我今天是否有机会在这里作反恐的思考。

  可以想象,当人类第一次用石头掷向老虎的时候,老虎定是哈哈大笑,说小人崽子,你掷啊,我先让你掷十下,我再还你一掌。面对老虎的大笑,别说我们的先祖被吓得屁滚尿流,这样有损我们人类的面子。但吓到脚软是绝对的。看吧,那位先祖刚将石头掷出,便立马转身就跑,蹭蹭蹭,三下两下二地爬上一棵树,然后才浑身发抖地看老虎有什么反应。那个狼狈样,是可想而知的了。老虎当然没事。它优优悠悠地走到树下,望着我们那位先祖,小人崽子,还是用你的石头去对付兔子之流吧,想对付我?哼,还差远哩。

  如果,我们的先祖经不起老虎的讥笑,从而放弃了可爱的石头,今天非洲的猩猩,恐怕就是我们活着的样板了。

  先祖气得满脸通红是肯定的,也许,还为自己落得如此狼狈,而大骂时间发神经,好端端的让自己学会用石头去掷老虎。老虎是石头掷得了的么?想得很多,也许想得痛哭流涕,几乎到绝望的地步。也许想得很少,那时先祖的大脑思维还很低级,思想仅限于是与不是的层次。当老虎讥笑先祖只能用石头去对付兔子之类的小动物的时候,先祖并不气,倒是生出一种大丈夫能伸能屈的气慨来。

  咱人类报仇,一百万年不晚。

  于是,人类的石头目标,便锁定在兔子之类的小动物身上,从而赢得了生存、发展的空间。

  当时间将石头交到人类手上的时候,我不知道它是否想到人类会从石头发展到弓箭到大刀到枪到大炮到原子弹到……

  相信,时间是绝对想到了这层的。甚至,人类没想到的东西,它早已经安排好了。

  它偏爱人类,并不等于人类是唯一高智能的生物。在时间的花蕾里面,任何的天体,只要条件合适,就会产生原始生命,并逐渐进化到高级生物。人类目前所拥有的文明,别的星球早已拥有,甚至早已超越。人类之所以成为地球的万物之灵,一是时间的偏爱,二是地球自身的自然条件所决定的。单单是人类的外形,就是碳化合物经过几十亿年演化的结果。

  依然固执的是人类那种复仇的天性。而这种天性又是没有缘由的。这种天性很容易会将一切视为仇恨的对象。比如你的国家强大,比如你的人民生活过得好,等等,都会被仇恨。

  就像我那隐形的对手,我虽然还没摸准他具体是干什么的。但以他这么快就摸到我的头上来,并施以袭击,我猜他与我是有着共同的地方。而且是明显的特点。

  也就是说,他写诗,也是个诗人。在他的思想里面,他认为自己是最热爱人类的,最代表正义的。无辜者的死,不过是为了正义而作出的牺牲而已。这就是最恐怖的地方。如果一个人杀人,是因为谋财,是因为报仇雪恨,这都好办。因为他的目标明确,所危害的人,也就是锁定的目标,并不会泛滥。而恐怖分子所干的一切,都是为了达到恐怖的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假思索,可以随时随地地杀人放火、撞楼炸桥、投毒决堤、毁城灭村……

  看似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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