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出乎意料,却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当后来赶到的美军宪兵,将洛克从车箱抬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洛克的双眼鼓得像牛眼一样大,仿佛有一千个问题,在向天问着……
唉了一声,康登有点惋惜地道,“我还没朝他放一枪哩。”
波姬丝靠在我的身上,就像我们分开了一万年那么久,将一股股浓情爱意,源源不断地传递到我的身上。
珍娜看了我们一眼,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就扭开了头。但在她扭开头的瞬间,我却发现她的双眼闪着泪光……
“嗯,我们走吧。”华莱尔轻声道。
上了车,我们都无语。但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更强大的对手,还在虎视眈眈着我们……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0一章 直飞夜巴黎
从飞机上走下来,一脚踏在巴黎的土地上,我的脸就如沐春风似的,盛开着一朵朵郁金香。波姬丝瞧了瞧我,不由笑说,“亲爱的,到了这里,你就更像一只自由的鸟儿了。”
挽起波姬丝的手,感到她的手是青藤一样缠着我,为我的肌肤缠入一种郁金香似的芬芳。我笑答,“是啊,这是我老爸时常挂在口上的地方。”
“别老说你爸。有其父必有其子,你心里何尝不是神往着这里的浪漫多情?”波姬丝笑盈盈的说。我的心却“咔噔”了一声,难道她发现我和珍娜有点那个什么了?
双眼本能地望了一下四周。
当然没有珍娜的影子。
为了逃避对手的追踪,我们六个人分成了三组。华莱尔和珍娜一组,泰森和罗伯纳一组。分别从休斯顿、拉斯维加斯和西雅图上机,目的地都是巴黎。
到巴黎,并非想着去看巴黎的艳舞。
而是,我的灵魂在巴黎,嗅到了对手灵魂浓重的气息。离开蒙特利尔之后,我们连一天都没休息,就将目标锁定在巴黎,分别动身了。
我和波姬丝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还专门去赌场潇洒了一回。也许是我从来没有赌过的缘故,也许是我有些赌命,不管是玩转盘,还是买大小色,我都是输少赢多,一晚下来,居然赢了三十多万。虽说比起那些豪赌的人,我赢这么些钱不算什么,但比起一般人来说,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了。
我说专门去赌,其实就是让我没有过赌性的灵魂,沾上赌性,弥漫赌徒的气息,以此迷惑我的对手。
一般人,都有一种习惯性思维。按中国人的话说,就是三岁定性、三岁定终生。当思维定式了之后,不管干什么,都会是差不多的手法。即使是江洋大盗,也逃不了这种宿命。警察破案,最喜欢的侦查手法之一,就是从作案手法入手。一旦了解清楚现场的作案手法,到电脑上一比对,只要是有案底的,入了资料库的,作案者的面目就会很清楚地浮出水面来的。
我的对手也知道我会多变,以此来迷惑他。但他怎么想,也许都想不到,我的变,是一种极端的变。因为我平生最讨厌的是赌。说白了,就是我的灵魂,从不沾半点赌性。
从赌场出来,我就感到灵魂有点不安。
放眼四望,街上只有稀稀落落的行人,并没见什么异样。
上了的士,便直奔酒店。
但转入一条比较窄的街道时,一辆卡车突然从旁驰了出来,横在街中间,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遇劫了。”我悄声对波姬丝说了一声,不等她回话,我已经从她的腰间拔出手枪,开门跳了出车。
枪响了。
但只是我的枪响了四声。
就四声。
三个从卡车跳下来的持枪歹徒就一命呜呼了。
司机被吓得目瞪口呆。
给了车钱,我拉起波姬丝就转入了一条小巷。
酒店当然不能回了。也没必要回,反正就一些衣服。有了三十万美金,哪里不可以买衣服?
转出巷子,偷了一辆车,我和波姬丝便连夜逃出了拉斯维加斯。
在车上,波姬丝的手抚在我的腿上,仍颤颤的。
我对她笑了一笑,安慰道,“亲爱的,没事了。”
波姬丝勉强地笑了笑,“嗯”了一声。
我心里立马闪过一丝不祥——
是我的杀人不眨眼吓着她了?
显然是这样。
在她的文化意识里,人命是大过天的,谁也没权随便剥夺别人的性命。即使面对罪犯,也不能乱开枪,说射杀就射杀的。其实对这点我何尝不知道?中国警察也有用枪的诸多规定的啊。很简单一条,就是开枪前要鸣枪示警,罪犯继续威胁人身安全了,方能开枪射击。
波姬丝显然是认为我没有鸣枪示警。
我轻抚了一下她的手,淡然道,“亲爱的,我是已经鸣枪示警了。”
波姬丝有点忧伤地望了我一眼,摇了摇头,“没有,你没有鸣枪示警。”
“嘿嘿”,我笑了。
确实,我的动作太快了,开了四枪,但给人的感觉是只有三声。
“你笑什么?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你们中国人是这么残忍的。”波姬丝痛心地说。
这问题可严重了,不说清楚,这件事势必会影响到我们俩的爱情。
在路边停下车,我深情地望着波姬丝,“亲爱的,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不信你检查一下你的枪,看是不是还剩下五颗子弹。”
波姬丝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无疑,她是希望我所说的是真的。然而,她是磨蹭了好一会,才下了决心,拿出枪来,卸下弹匣,一颗子弹一颗子弹地退落到自己的掌心。
五颗。
“你的枪只装了九颗子弹,是不?”我望着她轻声道。
只见她泪光一闪,马上就扑到我身上,紧紧地搂着我,哽咽道,“亲爱的,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那样想你。但我确实是只听到三声枪响……”
我吻了一下她的脸蛋,安慰道,“亲爱的,没事。换着是谁都会这样想的,因为我的动作确实是太快了,四枪,只有三响。”
“但亲爱的,不管怎么说,我都不该那样想你。”她充满内疚地说。
安慰了她好一会,她才松开我。
我不由感慨:爱,真是不能容忍一粒沙子的存在的。
转道到了洛杉矶,我们才从那里直飞巴黎。
没有珍娜他们的影子。我是做贼心虚了。虽说那是灵魂做的事,但在常人的眼里,也是对恋人的一种背叛。
巴黎是浪漫的,巴黎是多情的。
走出机场大厅,一眼远望着巴黎斑烂的灯色,我的心就蝴蝶一样翩翩了起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0二章 法国的灵魂
巴黎是浪漫的,巴黎是多情的。
走出机场大厅,一眼远望着巴黎斑烂的灯色,我的心就蝴蝶一样翩翩了起来。
我的心翩翩起来,并非是我首先想到的是巴黎的艳舞,而是巴黎圣母院的钟声、是拉伯雷巨人,是莫里哀的伪君子,是伏尔泰的老实人,是雨果的悲惨世界,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是巴尔扎克欧也妮,是梅里美的嘉尔曼,是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是莫泊桑的俊友,是左拉的萌芽,是大仲马是的基督山伯爵,是小仲马的茶花女,是罗曼罗兰的克利斯朵夫,是普鲁斯特的追亿似水年华,是萨特的恭顺的妓女,是加缪的局外人,是那袭袅袅而来的文学气息。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能一口气说出一串法国作家的名字和作品,我自己都感到有点意外。但说意外,也不意外。
记得到美国之前电视,看到某位教授在谈曹雪琴,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按该教授所言,曹雪琴之所以要写《红楼梦》,是因其没水平去参加科举考试。不能科举,即意味着不能当官,不能当官,自然就不能过上好日子了。如果该教授是出于学术研究,作为一家之言,一种惊世骇俗的见解,那也没什么。关键是该教授谈到曹雪琴不能科举的时候,是带着一种轻蔑、不屑,甚至是鄙视的态度的。就是说,在他的眼里,曹雪琴是百无一用的人,百无一用的人才会去当文人,才甘愿一边喝着稀粥、啃着硬馒头,一边去舞文弄墨的。
持这种观点和这种心态的,并非该教授的专利,也并非近几年才出现的情况。它古已有之。看吧,当我们的孔圣爷怀着满腹经纶,吟着当时各诸侯国优美的诗歌,去周游列国,结果是处处碰钉子,满脸灰黑地回到鲁国,自设教坛,以收取几束腊肉当学费来过日子。相信,他当时听到别人说他的话,不知要比那位教授说的话难听多少倍。说他恐怕就不是百无一用,而是千无一用,万无一用。即使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李白,原以为进了皇宫,在皇帝身边便可以大展宏图,一展文人风采,但人家皇帝把他当啥?一个能以诗歌取悦人的角色而已。国内的官名叫文学侍郎之类,国外则称宫庭诗人。可见,“文人百无一用”,是古已有之,国外有之,并非今天的独创。
只不过,今天发挥得比较淋漓尽致。尤其是上个世纪末,大堆的教授、评论家在大谈文学的没落、文学的死亡,“写诗的多过读诗的”,饿死诗人等等,谈得十分快意,十分开怀。一些教授宣称,只教授前人的作品就行了。一些评论家更超前,最新的评论方法,是不用看作品的。这说明什么?说明当今从事文艺创作是多余的了,要想活,作家、诗人最好尽快去开大排档、摆水果摊。这本来不值一谈,因为他们的观点,一看就知道是荒唐逶顶的。这等于叫踢足球的人不用再踢,下棋的人不用再下,种田的人也不用再种,有他们在哪里高崐阔论,便一切都有了。
本末倒置。
但这种本末倒置的思潮,似乎很吃得开。为了开涮文人,为了突出文人的无用论,他们高举现代科技的大棒,即是以影视、网络进入千家万户为例,嘲笑文学刊物、诗歌作品的被人冷落,毫无市场。
高兴,这些靠教授、评论文学作品为生的人,怎么会这样高兴、这样幸灾乐祸?我真不明白。如果没有这些“百无一用的文人”,我不知道华夏五千年的文明会是个什么样子;如果没有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散文小说的美丽情感滋润,我不知道现在的人是否还会说人话。
有篇文章不怀好意地介绍说,法国有五千多万人口,竟然有二百万人立志要当作家──结果连最有名的某位大作家都饿死了。言外之意就是,连最有名的大作家都饿死了,何况是一般的作家,更别说是文学作者了。尽早,文人们,趁你们还能跑,赶快逃离文学这片苦海,否则饿死你没商量。然而,该作者不会想到,现在的人看文章,时常会反转来看的。你看,几乎有百分之五的人立志要当作家,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怎么就没有百分之五的人立志去杀人、去放火?去当恐怖分子呢?是高山,人们才会神往;是光芒,人们才会去追求。作家,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已经是文明的象征、文化的精魂。法国总统请外宾去参拜的地方,必定是请他们到巴尔扎克、雨果、左拉等大文豪的墓地去参拜,而不是什么贵族豪宅。
据最新消息,“百无一用”的曹雪琴的《红楼梦》,已经被翻译成二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发行一亿多册,拥有数十亿的读者。不知道当年那些既能科举、又能当官的全知全能的人,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一位法国总统就说,“拉伯雷、莫里哀、伏尔泰山、雨果……这些作家,是法国的灵魂,没有他们,法国将会是多么的蒙昧,根本就没资格屹立在世界之林。”
我能感受到如春风一样的文学气息,一下就像触摸到了巴黎的浪漫与多情,全在于法国人的每一个细腻,都被他们作家的灵魂所滋润。那种博大的灵魂、自由的灵魂、浪漫的灵魂,每天都仿佛在他们的头发上飘扬。
波姬丝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激动的心情的。
因为只要一提起法国,我的大脑便吟唱着一首浪漫的诗歌,我的心中便飘出玫瑰的芳馨,我的眼里便闪着巴黎女郎的温柔。
但一想到美国,那就是西部牛仔,那就是左轮枪“砰砰”响的暴力,要么就是狂放不羁的街舞,怎么也无法跟诗情画意联系起来。
其实美国也有惠特曼、狄金森这样的世界级诗人。但毕竟,美国只有几百年的历史。如果不是作家诗人的灵魂在滋润,他们整一个就是暴发户的形象……
波姬丝青葱儿一样靠着我的身子,将一种春天的生机,不断地在我身上逢勃。我心里很清楚,她不会因为我喜欢巴黎女郎的温柔多情,而改变她独立自主、充满自信的精神。
如果说巴黎女郎是温情的玫瑰,那么她就是热情奔放的大丽花,生命的热烈,足以令我燃烧。
正当我挽着她,正要朝一辆的士招手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亲切的喊……
第一0三章 会说话的狗
如果说巴黎女郎是温情的玫瑰,那么她就是热情奔放的大丽花,生命的热烈,足以令我燃烧。
正当我挽着她,正要朝一辆的士招手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亲切的喊……
“伟哥,你来了,我等你好久了哦。”
声音亲切而动听,还带着一种亲热的暧昧。
等我好久了?
会是哪个巴黎女郎等我呢?
我这是在做梦吧?
我承认,我是读过不少法国的小说,在小说里接受过不少巴黎女郎的香吻。她们抬起手臂,就像是春天里长出的玫瑰花枝。花枝上虽然有刺,那也是嫩嫩的刺,软软的刺,刺在肌肤上,是如吻一样的温柔、亲热。
可说真的,现实的法国女孩,我连见都没见过。
哪来的巴黎女郎喊我?
是法国情报部门安排来的女特工?
不可能。
我们到巴黎,只有中情局局长卡巴斯和国土安全局局长格林知道。而且事先
有约,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是独立行动,不会通知法国的情报部门。
我的大脑迅速转了一圈,也想不出应该有巴黎女郎出现的理由。
听到喊声,波姬丝的身子也颤了一下。
女性是特敏感的,哪怕有一丝别的女孩的肤息,她们都能嗅到。何况是这么亲切的喊,这暧昧的音色?
我不敢回头,当作没听到。
生怕一回头,就会掉入巴黎女郎那种温柔的梦海,再不想出来。
我抬手。
手刚抬,一只黑影从后面飞来,一口咬住我的衣袖——
天哪,居然是只小狗。
是只吉娃娃。
双眼鼓鼓的,跟我送给前女朋友那只吉娃娃的神情一样。再看,咬着我衣袖的吉娃娃,就跟我送给前女朋友那只吉娃娃一模一样,简直就是双胞胎。当我和前女朋友要做爱的时候,它的眼睛就是这样鼓鼓的,带着一种不被重视的不满。
妈哟,莫非是前女朋友见我和波姬丝爱得欲生欲死,妒火中烧,叫吉娃娃找我来了?
不。
不可能。
当我的目光和它的目光相碰时,我马上看懂了它的意思,不由分说,将波姬丝一扯,一起倒在地板上。
几声“卟嗤、卟嗤”的微响,就落在刚驰过来的一辆的士上,几只弹孔赫然在目,还散出一缕蓝烟。
的士司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卟嗤”一声,一颗穿甲弹已经钻入车窗,不偏不倚地在他的脑袋开了花,连“啊”一声都没有,只张开了嘴,双眼瞪得大大的,就一命呜呼了。
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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