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美国内外资料,关于美国作为大国崛起的问题,政治决定论者常常强调战争的作用,进而用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美西战争和两次大战,作为美国崛起过程中的几大标志;经济决定论者只强调生产力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相信技术上的发明和创新一定会带来历史的大变革;而文化决定论者则强调“多元文化”的作用,认为对“多元文化”(主要是欧洲文化、印第安文化和黑人文化)的包容,为这个国家的崛起提供了活力。我是“综合崛起论”者,认为,美国的崛起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这种作用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或阶段都是平衡的,在一个阶段、一个时期必有一两种因素起主要作用。战争的成败得失最终要受制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更何况“暴力”本身也是一种经济力;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在很长时期内其主要精力在开疆拓土、维持生存,在这个时期内其技术主要靠从欧洲引进;至于“多元文化”问题,首先必须明白的是它强调的是“非主流文化”的作用,既然是“非主流文化”,又怎能决定一个大国的崛起呢?总之,对一个大国的崛起,既不能采用单因素论去解释,也不能忽视其发展过程。
第一台阶:奠基与立国(1607—1789)(1)
以联邦宪法为主要标志
这一时期最重大的事情,是在北美独立革命(1775—1783)的基础上,在1787年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即《联邦宪法》,以及由此而开创的美国联邦制国家体系,这个体系被马克思称为当时“最完善的”现代国家,是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重要基础。
1787年的联邦宪法,除了把国家建立在共和制的基础上而外,关于国家的性质有三条重要宣示:第一,实行联邦制,由13个殖民地的人民共同管理这个国家,各州在参议院均拥有两个席位;第二,允许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议会,并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管理州政府,即实行地方分权;第三,中央收回了主权,但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均不得独自控制中央政府,而是采取分权制衡的原则。此外,视情况而定,并通过一定程序,宪法还规定可对宪法进行修正,从而保证了宪法的灵活性和生命力。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体制?这就得从英国在北美进行殖民的做法说起,因为美国联邦制的种子原是在殖民过程中埋下的。以往的研究常常只把联邦宪法看做美国革命的“结果”,我更视之为一种过程和经验,不这样看就无法理解这部###的内在合理性。
首先,前往北美的英国和欧陆移民,因大多是把北美当做逃避宗教迫害的避难所,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自治”意识。1620年清教徒们在新英格兰上岸前在“五月花号”上达成的契约中就宣称,他们“自愿结为一公民政治团体,将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和平等法律、法规、条令和宪章”,且“全体保证遵守和服从”之。这里不仅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公民政治团体”的目标,而且围绕“公民政治团体”的建立问题,提出和张扬了三个重要观点和条件:(1)这个团体必须是“自愿结合”而成的,它说明了它的自治性质及自治和自愿的关系;(2)维系这个团体的是一整套宪法、法律和法规,且这些宪法、法律和法规必须是“公正和平等”的;(3)公民社会要求其公民“保证遵守和服从”宪法、法律和法规,而公民能否“保证”取决于公民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前所未有的民主自觉。
其次,13个殖民地产生和形成的方式本来也不一样,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这样的殖民地是由公司来建立的,马里兰、卡罗来纳、宾夕法尼亚、佐治亚等殖民地则是由业主建立的,而罗得岛、康涅狄格以及并入马萨诸塞前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又与上述两种殖民方式不同,它们是由移民群众按自己达成的契约自发建立的。最初各殖民地总督的产生办法也不一样:有的由英王任命,有的由业主指定,有的由移民选举。但这些殖民地最终都采用了代议制,也就是在原英国所建立的由英王、总督和参事会构成的旧殖民体系中,加入了一个由民意代表组成的自治机构,其中最早的一个产生于1619年的弗吉尼亚,1620年产生于普利茅斯的公民大会,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第二个自治机构,尽管它不是代议制而是直接民主制,但以后所有这样的地方都改成了代议制。它们对旧殖民体系来说,毫无疑问已是一种制度创新。
再次,无论哪种殖民地,由于终归是英王的海外领地,最终都必须获得英王的批准和特许,并颁发有正式的载明殖民地义务和权利的特许状。因此,各殖民地权力的来源实际上只有一个:英王。这是一种垂直关系,而各殖民地之间都没有类似的权力关系,因此,各殖民地之间是互不相属的,它们“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正因为如此,当独立运动开始后,各殖民地也是自行其事,纷纷各自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并制定了不同的宪法,建立了各自的革命政权。这就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造成了这样一个逻辑和特点:先有镇而后才有州,先有州而后才有国;而建国之父们在创建美利坚合众国的时候,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把这些原来互不相属的殖民地联合在一起,并在处理相关事宜时不得不优先考虑到州及地方的利益。
第一台阶:奠基与立国(1607—1789)(2)
它决定了:1774年组成的“联合殖民地”将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直接母体。所以,美利坚合众国建立的过程并不简单:第一步是在1774年10月建立“大陆会议”,它可以看成“联合殖民地”的载体和组织形式;第二步是1776年5月10日“大陆会议”决议建议各殖民地建立组织保护“它们的选民的幸福和安全”的新政府,由此各殖民地开始转变为拥有“独立、主权和自由”之邦;第三步是建立“邦联”,它虽然正式宣布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但由于各邦保留了“独立、主权和自由”而成为松散联盟;第四步才是建立“联邦”,此时由于中央收回主权而成为集中统一的国家,原来的邦则降为既放弃主权又拥有相当权力的州。即便如此,联邦制的建立,也是大州和小州、中央和地方、南方和北方之间长期谈判、互相妥协的产物。由于分歧很大,结果难料,1787年的制宪会议不得不秘密举行,甚至连一个正式的会议记录也没有,而且从5月一直争论到9月还是不能完全达成一致,最后不得不请当时已81岁高龄的富兰克林出来说话。富兰克林在最后的发言中,劝说对宪法持反对意见的人自行保留自己的反对意见,因为人们不能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而忽视别人判断的正确性。他说:“我愈年高就愈易怀疑我自己的判断。”
从美国崛起的角度看,1776年美国革命的历史作用有四:第一,它宣告了一个新的民族的诞生,而这个新的民族是带着1776年精神,即“人人生而平等”原则进入世界民族之林的,它把“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视为自己永恒的目标和权利。第二,它通过建立“联合殖民地”(1774)、邦联(1781)和联邦(1789)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这个新兴国家的结构和体系,不仅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互相制衡的原则,而且允许地方分权。它宣布:“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由各州和人民保留之。”这为日后美国人民创造性活动的展开保留了无限广阔的空间,此类决定和安排前所未有。第三,构建了这个新兴国家的结构和体系的联邦宪法,不仅正确地处理了国家与民众、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权内部立法、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考虑到这个体制的不完善和未来所面临的新挑战问题,特地为自己安排了“修正”机制,从而赋予该体制以生机和活力,这一决定和条款体现了“建国之父”们的前瞻性。第四,华盛顿总统通过任命主张“工业立国”的汉密尔顿和主张“以农立国”的杰斐逊作为他执政的左膀右臂,并使两者的主张和意见并行不悖、相得益彰,从而确立了美国走向现代化的基本路线和目标。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建国之时,美国虽然在领土和人口上都还是一个小国,但它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第一步是走得不错的,也是非常坚实的。
第二台阶:扩张与起飞(1789—1865)(1)
以“西进运动”为主要标志
建国之初,由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所确立的基本路线,已决定了美国历史发展的方向。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建国后的美国有三件大事:
头一件是在新英格兰发生了工业革命。早在1790年,塞缪尔·施莱特就和当地资本家阿米尔·布朗在罗得岛创办了美国第一家近代棉纺织厂。施莱特原是英国一农民的儿子,1783年在一家纺织机器厂当学徒,后来曾主管机器制造,因了解到美国急需高效率的纺织机技术工人,1789年才不顾英国技术人员外流的禁令秘密乘船来到美国,靠记忆在美国复制出阿克莱特式纺纱机。至1812年,他已管理着新英格兰12家企业,此时的新英格兰已建立起类似的大小近代工厂几十家,甚至一度发展到约200家。1814年,由“新英格兰制造业协会”在瓦特罕姆投资创办的工厂,已能把从“纺”到“织”的全部流程集中在一个工厂里,被美国人骄傲地称为“瓦特罕姆制度”。
建国后发生的另一件大事,是在大西洋两岸发生的工业革命的刺激下,棉花正在取代烟草成为美国南部主要的奴隶制种植业,因为南部的气候和土壤非常适合棉花的生长。而为这一转变推波助澜的是1793年由伊莱·惠特尼发明的轧棉机。这种机器虽然很简单,但由于它能比较容易地使当时南方主要种植的“高地棉”脱籽,轧棉的效率一下子提高了50倍。而在此之前,用人工一天一人只能脱棉一磅,因而这种棉花种植在当时毫无商业价值。由此,佐治亚、卡罗来纳一带的粮农,纷纷改种“高地棉”,并把它由沿海向高地,甚至向墨西哥湾平原推进,到19世纪30年代已建立起一个以墨西哥湾平原为中心、面积约达35万平方英里的“棉花王国”。
建国后在美国发生的第三件大事,就是成千上万移民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向西部的迁徙,在美国历史上称为“西进运动”。这是一个集群众性移民、领土扩张和大规模经济开发于一体的运动。当时报刊上经常看到的一个响亮的口号就是:“小伙子们,到西部去啊!”据统计,从1790年开始的60年内,平均每年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人口,在10万以上。由于对土地的需求猛增,除了1803年从法国手中购得路易斯安那之外,美国人把夺取直抵太平洋的整个西部土地视为“显然的天命”,并在19世纪50年代就得以实现,其中包括墨西哥近一半的领土。(见表2)
表2美国大陆扩张过程
单位:平方英里
原13 州(1783年以前)40万
阿巴拉契亚山和密西西比河之间地区43万
(巴黎和谈时英国转让1783年)
路易斯安那购买(1803年)875万
佛罗里达购买(1819年)65万
得克萨斯兼并(1845年)39万
俄勒冈(1846年)29万
墨西哥割让(1848年)52万
加兹登购买(1853年)36万
总计约300万
“西进运动”本是一个自发的群众性运动,但由于联邦政府提出了一套有效的“公共土地”政策,使群众性移民所拥有的劳动力得以和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相结合,从而成就了19世纪西部大规模的经济开发。这套政策始于1780年10月10日大陆会议关于“公共土地”的决议,形成于1784、1785和1787年三个土地条例,而1784年土地条例就是由杰斐逊主持起草的。其基本精神是:西部新获得的土地,不管它们是由原有各州转让的,还是以其他方式从别国和印第安人手中获得的,其日后的处理都必须考虑到美国的“公共利益”,即先纳入美国的“公共土地”储备,然后再向移民开放,供移民购买、使用,或留作他用。这是一种“先国有化,后私有化”的资本主义政策,令移民在建立家庭农场时得以免除绝对地租的负担,使成千上万的独立的自由农民在西部迅速形成,又能把省下来的钱作为资本投资于土地经营,所以,西部的拓殖进展神速。据统计,在1790年以后的最新几十年内,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西迁的移民,平均每年在10万人以上;而1860年以后的40年内,西部的新垦地就达252亿英亩,相当于过去270年垦殖的土地面积。这种垦殖的最大成果,是在西部形成了三大农业专业区:一是以中西部为中心的“小麦王国”,二是以墨西哥湾为中心的“棉花王国”,三是以西部草原为中心的“畜牧王国”,并由此奠定了美国农业帝国的基础。这是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重要前提和进展。
第二台阶:扩张与起飞(1789—1865)(2)
但“西进”不仅造就了一个“垦殖的西部”,也为美国的现代化准备了条件。可以从四个方面得到证明:首先,西部生产的小麦、棉花和牛肉,为东北部的工业革命以及由此出现的都市化,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原料和食品,其中棉花尤其是东北部纺织工业不可或缺的原料。其次,西部的垦殖需要大量的农机具、交通运输工具,这就吸引着许多东部的资本家、企业家到西部投资办厂,甚至直接把一些重要工厂从东部迁往西部就地生产,从而导致了美国制造业的西移。再次,制造业的西移,特别是1815—1850年运河的开凿和1850年以后铁路网的向西延伸,对钢铁的大量需求,推动了以芝加哥为中心的五大湖重工业区的兴起和发展,但这里不仅生产钢铁,也生产机器和汽车。由此,一方面把美国的制造业带从新英格兰延伸到中西部,另一方面实现了美国工业的换代升级:由以轻工业为主转变为以重工业为主。最后,制造业的西移,特别是中西部重工业的发展,以及以铁路为标志的交通革命,使西部的拓荒农业日益深入地卷入国内工业化和商品化的浪潮,也促使其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实现了西部农业的半机械化和机械化。换言之,“西进运动”不仅为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准备了重要前提和条件,也为它的工业化即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重要标志提供了直接动力。
1861年爆发的南北战争,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思想根源,因为它是黑人奴隶制和自由劳动制之间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北部的胜利和南部的失败,因为东北部工业革命的成功极大地增强了北方资产阶级的力量,而西部自1840年以后由于东西部之间交通运输联系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由作为南部的同盟者转变为北部的同盟者。从这个角度上可以说,内战的原因和结果,都与三大区域关系的演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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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台阶:重建与发达(1865—1930)(1)
以“福特生产方式”为主要标志
1865年内战结束以后,美国有一个“重建”时期。过去,一般只把“重建”看做是内战的一个阶段,也不注意它对以后美国发展的影响。其实,“重建”不仅是对被战争破坏了的南部的重建,也是对被南部奴隶主破坏了的联邦的重建,并引进一系列深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