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养成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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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养成实录-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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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才轻松的氛围瞬间弥散,简锦这回沉默地有些久了,许是不知该怎么反驳他这话,或许是不知该如何蒙骗他,忽然笑了笑,像是极不在意般地问道:“你想说什么?”

    与她朝夕相对多年,薛凤岂会看不出眼下她尽力憋住的心思,然而见她嘴硬的样子,他还是于心不忍,没有再接着追问下去,而是劝道:“不管你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回到古兰,三年的折磨对你来说已经够了,现在你是时候跟他去说清楚,过属于你自己的日子。”

    他完全是在为她考虑,简锦听得感动又心酸,嗓子里几乎都是酸涩的泡,就问道:“你想知道当初我回古兰的理由吗?”

    薛凤静默地望着她,在等着她说。

    “当初先皇让我发誓,此生不能再见他一面,如有违背,身边所有的亲人都会遭受灭顶之灾。”简锦一字一句地说了出来,像是剜心般疼。

    薛凤听得也心疼,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带丝毫男女之情,只有哥哥对妹妹般的疼爱怜惜。察觉到衣襟湿濡了一片,他更是从心底发出深深的叹息,低声道:“你怎么这么傻。”

    怎么就轻易答应了他?

    怎么这样死脑筋,三年来受着这个毒誓的压迫,不告诉任何人?

    他问道:“当日你是用什么名义在先皇面前发下这个毒誓?”

    简锦一愣,像是明白到了什么,但还来不及细想,身后却响起了具有压迫感的脚步声,下意识回眸一看,竟是长寿带着几名侍卫走来,面无表情,如狼般的目光穿过人潮,直直地看着她。

    目标再明确不过。

    简锦更是一愣,不自觉往盛酒楼上看去,竟是对上一双厉锐森冷的眼睛,当即脸色惨白,惊愕地睁大眼睛。

    他,他竟然发现她了!

    简锦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做,最后还是薛凤及时反应过来,趁着长寿抓捕过来的时候,带着她赶紧逃了。

    长寿见状立马加快脚步,然而突然从人群之中窜出来几名彪悍大汉,直接堵在他跟前。

    最终一无所获。

    回到下榻的客栈,简锦仍是心有余悸,脸儿煞白。

    薛凤却是挑眉看她,“他既然知道了我们的踪迹,这几天肯定四处在搜查我们,到蚕花节那天,怕是我们要冒很大的危险。”

    简锦慢慢镇定下来,也听出他话中的调侃,“到这时候了,你还要调侃我?”

    薛凤大笑起来,“我说的可是实话。”

    他这一笑,适才被长寿追捕的紧张气氛也瞬间消散无影,简锦也就顺意逗他一句,“既然担心被他抓到,咱们就不去蚕花节了。”

    薛凤却是挑起眉头,意味深长地道:“不行,好几年才来一次,怎么能错过这等佳节。”

    简锦听着这话怪怪的,好像别有深意,但想到薛凤也不会瞒着她什么事,当下也没有放在心上。

    这一天很快就来了。

    蚕花节当天气氛十分热烈,街上都挤满了人,推推嚷嚷,到处都是骂喊声。

    薛凤早就想到会有这样拥挤的状况,事先在茶楼包了一间。

    蚕花娘娘的队伍开始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欢呼阵阵,掀起一阵热浪。正巧这时候伙计在上菜,眼神止不住往外飘,一不小心倒翻盘子,直接把汤汁泼洒在薛凤的袍子上。

    衣服湿了有味,薛凤先出去收拾干净,独留下简锦一人坐着喝茶。

    眼见蚕花娘娘正要走到自己这间茶楼跟前,简锦也是一阵兴奋,不禁抻长脖子,这时候屋门被推开了,她以为是薛凤收拾好了才进来,看也没有看,直接笑道:“你快过来,蚕花娘娘到我们跟——”

    然而话音未落,对方大步走上前,直接走到她跟前,俯身将她压在到桌上,又紧紧地抱住她,困住她,以热烈而凶狠的吻封住她全部的惊讶与慌张。

    见她脸都涨红起来,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这才松开她的唇,却仍是紧紧地抱着她,抵住她的额头,双目微红,恶狠狠道:“你知不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简锦却惊愕到还没缓过神,“你怎么在这里……薛凤,他人呢?”

    都这时候了她还提起不相干的旁人,楚辜明显露出不悦的神情,沉声道:“你不用再念着他,他已经先回古兰了。”

    “你是不是对他做了什么?”简锦显然误会他要挟薛凤离开,气得都瞪大眼睛。

    楚辜捏了把她的脸蛋,眼神看着凶狠,但拿捏她的力气十分地柔和轻缓。

    他是打心眼里不舍得她受苦,也见不得她怕疼,瞧见她眼里露出惊惶骇然的神情,就放缓紧绷的神情,耐心抚慰道:“他是我们的媒人,我又怎么会伤害他。你放心,他是自愿离开京城的。”

    听到这里,简锦已然恍悟到了什么,惊讶又怒,竟是没想到他会联合薛凤来骗她。

    她一把推开他要往屋外走,结果没走几步又被楚辜给勾回来。

    他从身后紧紧地抱住她的腰,摆明了是不让她走。简锦就使劲推开他的手臂,一边掉眼泪,一边说道:“我不能再见你,你让我走,你让我走成不成……”

    “这三年来你对我不闻不问,我怪你狠心,你现在这样伤心又是怎么一回事?”楚辜扳过她的肩膀,目光炽热地盯住她,“当初他肯定逼你做了什么,要不然你不会远走古兰,三年,整整三年都没有音讯。”

    简锦闻言心酸不已,一时没说上话来。

    楚辜看她这样委屈,心里更是疼得不行,就低头替她擦拭脸上的泪珠,一改之前凌厉相逼的态度,柔声道:“其实你不说,薛凤也已经把所有事情告诉我。”

    简锦闻言霍的抬头看他。

    楚辜耐心地解释道:“当初他逼你发下毒誓,拿着甄侯府人的性命要挟你,你无法不从,到古兰以后处境更是艰难,长公主逼迫你嫁给薛凤。最后消息遍布天下,就连我也上了当。”

    想到过去的辛酸,男人的语气都充满了苦涩无奈,“我一气之下拒绝接受你的消息,这时薛凤却主动写信给我。往后的两年里,你的一切行动举止都在书信上写得清楚,你何时起床进膳,爱吃什么忌讳什么,他都巨细无靡地告诉我。这次你亲自来京城给甄侯送贺礼,他也提早告诉了我。”

    “他守在你身边三年,不问不求,无非是想要让你过的好一点。”他抚住她的脸颊,定定道,“小锦,你能明白吗?”

    简锦没想到薛凤竟是会为她与楚辜书信往来长达两年之久,一时惊愕难以表述,恍惚呢喃道:“我明白,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你给我点时间。”

    若是这回再信了她,真给了她时间,说不定一转眼她就跑得无踪无影。

    既然要挽回她的心,就要死死地扣住她的心。

    楚辜眼神温柔地望着她,说出来的话却令人听着心酸无比,“我知道这次你亲自前来也是想见我,想知道我这三年来过得好不好,纳闷我告诉你,没有你的这三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好。”

    简锦如遭雷击,怔怔地望着他。

    两人挨得近,她几乎能看见他眼角起了细纹,三年前他不是这样的,现在他怎么会疲惫成这样。

    一时间,她心中充满痛楚,不由落下泪来。

    眼见她落泪,楚辜心里也不好过,但为了能让她回心转意,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他只能继续往下说。

    “就算当了皇帝,我心里也难受,这皇位是用我母亲和姐姐的性命换来的,踏着我至亲的鲜血,我每天晚上都睡得不安稳。小锦,我现在告诉你这些,你就算是同情也好,可怜也罢,能不能不要再想着他人,就为你自己,为我,留下来一次。”

    “我不知道……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心里这么难受……”她纠结道。

    他温柔地望着她,似乎要看穿她的心思,“其实你这趟回来,也是想见见我,舍不得我,对不对?”

    “我……”

    简锦说不出话来,泪眼朦胧地望着他,看到他脸上充满期待与渴望,心里更是一疼,再也说不出决绝的话来。

    其实都到这会儿了,她心里早有答案,慢慢,慢慢的,简锦伸手握住他的手掌,竟是发觉他手心里满是汗,微微一笑道:“现在我想回来了,就应该不走了……”

    话音未落,便已经被对方一把抱在怀里。男人抵着她的额头,捧住她的脸颊,双目喜悦而郑重地注视着她。

    这一切动作都神圣得不能再神圣,他嘴角早已展开喜悦癫狂的笑靥,然而说出来的话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怕惊碎了眼前一场幻梦般,“你能不能……能不能再说一次。”

    他几乎哽咽住。

    简锦也咧开嘴角笑着看他,泪珠从眼睛里砸出来,几乎蒙住整片视线,定定道:“我答应你,答应你留下来……”

    楚辜很快伸手擦了把她的眼眶,好像不容许眼泪阻挡她的视线,他也要看清楚她眼中的真心实意。

    简锦好笑极了,又心酸极了。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辈子会有一个人待她如珠如玉,舍不得她离开,偏偏她是个无情没心肝的家伙,没有说一句话离别的话,无声无息离开他三年,害他三年来眼角都长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细纹。

    简锦握住他抚在她脸颊上的手掌,万分郑重道:“我不离开了,再也不会离开了。”

    就算先帝逼她发下毒誓。

    就算他恢复记忆又苦心孤诣瞒住她。

    就算长公主会对她的离开而大发雷霆。

    她只在乎这一刻,面前这个人。

    哪怕别了三年,就算别了一辈子,两人再不想见,她照样割舍不得。

    这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楚辜怕她又反悔似的,突然紧张起来:“就算先帝逼你发下毒誓,你也不离开?”

    “我不能忘记。但是当日给他发毒誓的是甄侯府的简锦,而现在站在你面前,答应你留下来的人是古兰二公主。”

    简锦也回拥住他的腰,脸颊侧着枕在他宽厚温暖的肩头,嘴角轻翘,感动落泪,“往后和你过一辈子的人也是她。”

    这一刻终于能盼来等来,甚至登上皇位的那一刻也不比不了此时的激动兴奋。

    楚辜无法用言语表达,捧住她的脸以吻封唇,涌动在他心尖上的炽火热烈而凶猛,火烧燎原,一辈子都烧不完。

    街道上人烟浩荡,仰视着美丽漂亮的蚕花娘娘从面前经过,是人间欢喜。

    茶楼上,一对男女紧紧相拥,也是人间的一场欢喜事。

    有道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们能冲破一切阻碍,重新拥抱对方,此生注定幸福美满。

    (全文完)

正文 后记

    这篇小说从三月份中旬写到八月初,大概用了五个月不到的时间,写下了七十多万字,这是一个令自己无比惊讶的庞大数字,很开心,很诧异,也很感慨。

    我非常热爱小说,不管看还是写,都热爱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始终相信文字是有很坚定的力量,它已经成为我日常的一部分,能够刻画出我心中所想的事情,简直热血沸腾。

    我一直都是个爱做梦的人,小时候睡觉成天瞎做梦,后来小说看多了把胃口养叼了,尝试自己写作,这么些年来也一直混迹于各大网站,勤勤恳恳,吸收经验,觉得自己能交代出去了,就来墨墨签约。这五个月里换了三个编辑,都很负责,也是使自己在这里扎根下来的一个理由。

    除此之外,也要谢谢各位读者,虽然这本书基本上可以划到扑街的范畴里,但还是有几位很好读者一直在追,香团儿、雪麒麟、书友704e9a5ffad、书友2c1aeb26acd等等给出的意见非常中肯周到,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动笔之前,我写了一份详细的大纲,以为一切面面俱到,但是忽略掉了一个致命的问题,情节慢热,文过半也不见男女主在爱情上的火花碰撞。

    其实现在想想,主要还是自己想的太多,第一次写文总想把有趣的因素、最好的情节都写进去,又想要巨细无靡,因而导致情节的拖沓。

    想起高中那会儿,我的语文老师说过作文取题目切勿假空大,内容更要快狠准,当时我常犯这个毛病,也常被他拎出来批评劝诫,现在还是没能改过来,很汗颜。

    不过想想,七十多万字是我真真切切写出来的,绝没有抄袭或者借鉴其他作者的作品,又觉得很自豪。

    下本书一定要更细心,更努力,大纲已经进行到一半,有重生的元素。我心中对重生的定义是涅槃、重生、放怀,这次要写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女主角叫宝瑜,重生以后遇到一个凶恶的彪悍汉子,职业比较特殊,是清泉寨上的一个悍匪,他热情、爽朗、仗义、热血,同时他也有着与外表不相符合的温柔细腻,有过去糊涂的萌动,一旦真正爱上了一个人,就像一匹狼只要一日她不答应,他就是时时刻刻把她叼在嘴里。

    宝瑜就是他口中的猎物,这样的人物设定,我自己很喜欢,温柔与野蛮相撞,有点傲慢与偏见式的反差。如果你们喜欢,就请继续追下去。我也会好好地加把劲,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会再写这么长,字数与收藏对比明显,心里在血淋淋的哭泣。

    另外还想聊聊一件事。在这些天,微博上掀起一场网文界抄袭大战,今早留意了下,顿觉齿寒心冷,因为自己也是一名网络写手,虽然是小透明,但更能明白写作不易,坚持很难,字字句句都是凝结心血的汗水。

    而现在很多作者被剽窃抄袭已经很心痛,还要被这个对方蹭热度,被粉丝狂diss,我实在看得很心疼,也很愤怒。

    网文界不该是这样子的,但是没办法。

    最后,想引用匪大的话。

    “最后,借用我一位朋友的话,当时她作为受害者,在面对枪林弹雨的时候,被人质疑她维权动机的时候,她说,我要这世上每一个抄抄,都被迫坐在印厂里,一笔笔涂掉不属于她的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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