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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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好日子-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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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个疑问; 需要系统解答; “死气是什么?”
  “死气是人非正常死亡后产生的怨念,那间王府地下怨念丛生,起码有三百人曾丧生于此。”
  “哦。”她没疑问了。
  关于那座四合院的事情,她还得再去打听打听,那附近名人故居多,平反以后,好多四合院都还给了原来的主人,如果有人要卖的话,是不是可以乘机投资几个四合院,后世都炒到天价了,稳赚不赔的生意。
  不过; 最重要的一点; 她现在没钱啊!得抓紧时间给自己赚点了。
  既然借口上来洗澡,装也要装的像点,李梅梅进了洗手间,她和四姐现在住的这间; 是抗美堂哥的卧室,带着一个不大的洗手间。
  进去后,手指沾了点水,把头发弄的半湿,脸颊轻轻拍红,做出洗澡的样子,四妮神经大条,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吃苹果,可甜了。”
  李梅梅接过,挑眉问道,“哪来的?”
  援朝啃了口又红又大的苹果,随口道,“我一个发小刚送过来的,甜的很,姐你尝一尝!”
  与李抗美不同,李援朝被父母带回组织的时候还小,加上他天性懵懵懂懂,很容易和大院其他孩子打成一片,和这附近年龄相仿的男孩玩的很好。
  援朝道,“那些臭小子,全都醉翁之意不在酒,幸好我把他们都赶走了,一个个的,全都盯着四姐看,眼珠子都不带转的,要是看到六姐你,还不得掉哈喇子啦。姐,回头你们去跑步的时候有人要是冲着你们吹口哨,别理会,这帮兔崽子,你越理会他,他就越来劲。”
  “还有啊,六姐,你说你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和沈立轩好上了呢,我这手里还有一票优秀的兄弟没有谈过对象呢,介绍给你多好!还有四姐,你说说,喜欢什么样儿的,我给你介绍!”
  这小子可真是个话唠,李梅梅吃着苹果腹诽。一时间,屋里全是援朝使劲儿细数自己好兄弟的声音,和四妮时不时敷衍的嗯嗯声。
  一盘子苹果快吃完了,四妮掏出手绢擦了擦嘴角,十分大姐大的拍拍援朝的肩膀,“你四姐我要求不高,想做我对象,个子首先不能低,其次不能长的太丑,还有就是书不要读的太多,四姐脑子笨,和那些读书人说不到一起去,最好就是个当兵的,家里是农村来的那种,这样才有那个什么,对,共同语言!”
  说着,四妮开始抱怨,“你们不知道,我上班的时候,有个四眼田鸡老喜欢找我说话,说话文邹邹的,一会念叨什么春风不如你,一会念叨什么红豆骰子,恶心不恶心,后来有一次我在楼上擦玻璃,亲眼看到有个年轻女的,手里还拉着孩子,来给他送东西,那女的叫他孩子爹,你看看,他老家可是有媳妇的,还来招惹我,真不要脸,也不打听打听我李四妮是个什么人,以为我没见过世面,稀罕他这么个烂人,要是在老家那边,我早就把他头给打烂了。”
  李梅梅讶异,还没听四姐说起过这件事情,“你咋没告诉过我?”
  援朝也开始咬牙切齿,“有媳妇还敢来招惹我姐,姐,你说,他是谁,回头我一定要好好收拾收拾他。”
  “好像叫什么成斐?是不是这么个名儿我也记不清楚了,反正他在我这儿没得到什么好脸色,不过他后来还去骗别的小姑娘,出于好心,我还把这人有妻有子的事情告诉那个小姑娘了。不过那小姑娘也是,不识好人心,非觉得我是在骗人,每次去图书馆看到我,都要狠狠瞪我几眼,也不怕自个儿眼睛抽筋。”
  四妮胡乱抱怨了一通,三个人今天也没什么事,在屋里消磨了一天。
  第二日是冬日里难得的大晴天,阳光也暖,李梅梅和沈立轩约好了见面,她手里有几根上好的人参,想出手掉,空间里种了起码半亩地的人,没人管也长的很健康,个个品相不错,她想卖掉。
  当然,作为女朋友,沈立轩对她的家人好,她也得对他的家人好,也送了他几根,人参金贵,上了年份的野山参更是有价无市,一般都是富贵人家用来吊命的东西。
  沈立轩觉得贵重,非要给她钱,不过李梅梅哪能要啊,只说自己家里有不少,都是李婆子和李老头年轻的时候胆大,钻了不少老林子,然后采来的。
  不过这么一说更是适得其反了,沈立轩一想,老人家采参不容易,硬是塞给她不少干部特供的好东西,让她寄回去。
  行,男朋友的心意,不接受他就不高兴,也寄回去让爷爷奶奶高兴高兴。
  她表示想卖人参,沈立轩消息灵通,就主动提出帮她介绍买家了。
  和四姐还有援朝打了招呼,先是直接去了与沈立轩约好的地儿,然后去了国营饭店吃饭,走出饭店,沈立轩就带着她穿进了一条小道,在那些弯弯绕绕的胡同里乱窜,
  李梅梅有点路痴,就这样的路,让她一个人走,指定会迷路。
  穿过胡同,又走近一条窄窄的街道,附近变成了小二层的居民楼,沈立轩带着李梅梅停在一间带院子的小楼前,先是敲门,“咚咚咚——”三声,里头传来脚步声,没一会儿门开了,一个看上去有点年纪的老人打开门,看到是沈立轩面上闪过一丝欣喜,将他们两个迎了进去。
  “沈小子,你们手上真有五十年份的老参?”老人一袭半旧的中山装,精神却很好,一脸期待的看着沈立轩。
  李梅梅不多说话,从背着的书包里掏出出一个用旧布料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那老人接过,急切的将裹着的布料一层层解开,里头的正是一只品相上乘的野山参。
  老人掐了一点参须放在嘴里嚼了嚼,眉头立马舒展,连声道,“好东西,沈小子。你可帮你叔叔的大忙了!”
  沈立轩道,“方叔别这么说,我是来和您做生意的,您要是觉得东西好,咱们是不是可以商量一下价格?”
  方叔连连点头,“这是救命的东西,多少钱我都愿意,这位小姐,你开个价?”
  翠芳重病,需要人参补气,她跟着他,福没享到多少,却吃了大半辈子苦,好不容易平反了,要开始享福了,翠芳却病了,老人忍不住抹了一把泪。
  李梅梅来之前,就给自己的人参定好了价格,童叟无欺,“这样品相的人参,药铺差不多卖三百二十块,卖您个好,抹零给三百就好,您老怎么样?”
  这个价格可算不上贵,甚至还称得上便宜,老人很利落就掏了钱。
  现在的人民'币,最大的面值还是十块,三百块钱就是厚厚的一摞。
  接下来,如法炮制,沈立轩带着李梅梅去了不少人家,卖出去五根人参,最大的年份百年,最少的年份也有三十年,空间确实是养参利器,更别说这参的幼苗还是修真位面买的,效果更是远胜于一般的山参。
  李梅梅轻轻拍了拍挎包里厚厚的一摞钱,心里的满足感爆棚,一共两千多,以现在的房价,能在京郊买一个三间小院了。
  不过,离买一座四合院,还差的远。
  见她一脸的财迷样,沈立轩忍不住揶揄道,“我眼光真好,竟然给自己找了个小富婆。以后是不是可以在家里享福?”
  李梅梅嗔了他一眼,“行啊,我养你,以后你在家里带孩子,我赚钱。”
  沈立轩被她一眼看的心头一热,突然间起了狗胆,飞速的凑过去在她红润的唇上啄了啄。
  引着李梅梅别有深意的目光,沈立轩心里却遗憾的不行,太快了,没尝着味儿呢。
  蓦的,眼睛睁大,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在眼前放大,一抹柔软印上他的唇瓣。
  亲完了,沈立轩还是懵的,他和梅梅谈了这么长时间对象,做过最亲密的动作就是拉拉小手,亲嘴这种事情也就是在梦里做过。
  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了,没亲过姑娘的嘴,要是被他爸和他哥知道了,指不定怎么笑呢。
  “梅梅。”
  “嗯?”
  “再来一次!”
  男人的本性啊,好在巷子里人少,除了一只脏兮兮的看不清本来颜色的猫趴在墙头,一脸好奇的盯着两人看,再没有活物注意到这里了。
  良久,李梅梅通红着脸,指着那只猫,“你看,它都在笑我们。”
  猫儿很通灵性,两只尖尖的耳朵微动,冲着二人喵喵叫了几声,就不知道是抗议还是赞同了。
  李梅梅佯装在包里掏东西,实则在系统商城买了把手指长的小鱼干,用纸巾包着,放在了墙根底下。
  等他们走后,小猫明亮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几圈,从墙头跳下来,小鼻子怂了怂,闻了闻小鱼干,张开嗓子喵喵叫了好几声后,很快,就从暗处跑来几只流浪猫,。
  它们一起分享了美食。
  沈家离李佐国家不远,大约走个三十分钟的脚程,只是李佐国住的是军区分配的房子,沈家住的是自家的四合院。
  沈立轩一路把李梅梅送到门口,两人依依惜别之后,才转身返回自己的家。
  不远处,有两个年轻人一直看着这边,一个把另一个碰了碰,幸灾乐祸,“生子,瞧见没,名花有主了。”
  叫生子的青年烦躁的抓了把头发,“去去去,真是没劲,你说姑娘们怎么就喜欢那样的弱鸡,我这样的,不是才能保护他们吗,什么眼光!”
  另一个青年嬉笑着搂了生子的肩膀,“得了,哥们请你喝酒,这世上就没有喝酒解决不了的痛苦,人家古人都说了,一醉解千愁,走,喝,喝多了你就能忘记葛婷婷,那女人,不值得你这么痛苦。再说了,人家都结婚半年了,指不定肚子里都揣上张阳的种了,你在这里装什么情圣。”
  生子踢了脚墙,嘴硬道,“关她什么事,老子是什么人,一定要找个比她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的,生一堆孩子,我气死她!”
  青年笑着不说话,耸耸肩,然后连拉带扯的把生子拽走了。
  回到四叔家,发现客厅里坐着两个“不速之客”,咳咳,这话也不对,毕竟这里是人家“女儿女婿”的家。
  郑如,四婶的继母,此刻正和一个年轻姑娘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于此人,李梅梅没有什么好印象,她不会对看不起爷爷奶奶的有好印象。
  出于礼貌,还是主动问了好,“郑奶奶好。”
  郑如那张保养得宜的脸上顿时挤出一个还算和善的笑容,“你是那个谁?李什么来着,瞧我这记性,我给忘了!”
  “郑奶奶,我叫李梅梅。”
  两人你来我往虚假的客套了几句后,郑如扯过身旁笑的腼腆的姑娘,介绍道,“这是我娘家侄女,叫小丹,可懂事了。”
  “我和老秦呐,自己住在乡下倒是清静,但是小丹是年轻人,陪着我们两个老不死的不合适,我就想着让她在这里住几天。”
  李援朝欲言又止,拒绝的话都到了嘴边,很快又被郑如挡了回去,“佐国也同意了,我今儿就是送小丹过来,你们年轻人在一起好好玩,尤其是你啊,援朝,小丹是你妹妹,你可得好好照顾她,不许让外人欺负她,要不然姥姥可饶不了你。”
  “郑奶奶,您说错了,”李援朝讪笑,“她是您的侄女,辈分得从您那里论,我可不敢做她的哥哥,论辈分,她是我姨。”
  李梅梅忍住没笑出声,四妮也低下头憋笑,小丹涨红了脸,半晌才憋出一句,“我比你小。”
  可是丫头,这不是谁大谁小的问题,咱们国家的辈分,就是这么论的,可不看年纪。
  郑如没好气瞪了援朝一眼,这小崽子!
  “行了,我还要赶回去给你姥爷做饭,就不多留了,小丹,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想吃什么玩什么就问你姐夫要,姑姑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后天见啊。
  论文被老师打回来了,痛苦╯﹏╰


  第98章 败露

  就这么着; 郑如的侄女郑小丹,留在了李佐国家。
  援朝对此事颇为不满,受大哥的影响; 他对于郑如,一向无甚好感; 可以说是厌恶的。
  本来,外公晚年有人陪伴,对于小辈来说; 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是郑如这个人; 实在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外人都道,秦老先生喜欢乡下的安静生活; 所以才带着妻子隐居了; 他们哪里清楚,老先生其实是没脸在儿子家住下去了,所以才在乡下置办了一处清幽小院; 用做晚年栖身之所。
  郑如上位的经历; 也足以写成一本书了。
  郑如起初只是秦家的保姆; 专门照顾秦家老太太的; 秦老太太因病去世之后,她趁虚而入,在秦家沉浸在悲伤之中的时候,慰籍了老年丧妻的秦老先生,没多长时间; 秦老先生就提出来要给她一个名分。
  顺理成章的,郑如成为秦家新的老夫人。
  在此之前,秦颜兄长一家,对她也颇为照顾,后来身份转变,摇身一变成为父亲的妻子,他们的继母,他们心里虽然有些不能接受,但是表面仍然客气接受了。
  但是,秦颜的嫂子,对于郑如历来没有什么好感,女人看女人历来是最准的。
  郑如做保姆时,就有意无意的往秦家几个男人跟前凑,秦嫂子敏锐的察觉到了,她几次三番想要把郑如赶走,但是都被家人拦下了,原因是郑如手脚勤快麻利,嘴又会说,久病的婆婆习惯了她照顾。
  后来秦夫人去世没多久,郑如成功上位,惹下许多祸事,秦家一众人才开始懊悔,为什么不早点把她赶出家门。
  小人乍一得志,极容易得意忘形。
  郑如就是这样的人,偶一朝得势,翻身做了主人,而且还凭空大了秦嫂子一个辈分,自然要逞一逞婆婆的威风。
  而且,她内心深处,其实还是有一点不甘的,秦父最开始并不是她的目标,秦大哥才是,一个长自己二十来岁的老人,怎么能比得上一个正值壮年,风度翩翩的男人更吸引她的目光?
  郑如是嫉恨秦大嫂的,她借着怀孕的机会,每天颐气指使,整天要这个要那个,汤淡了不喝,水凉了不喝,饭不合口味就撂筷子。
  更刁难人的是,非说新保姆手脚不干净,强行把人赶出家中,逼着秦大嫂伺候她。
  秦老先生虽然医术卓绝,但是在处理家务事上,绝对是个糊涂蛋,对着妻子和儿媳妇的龌龊,他选择了视而不见。
  其实,他内心也是偏帮郑如的,毕竟年逾六十,还能让三十多岁的妻子怀孕,这无疑是令人惊喜的。
  那个时候,李援朝还被寄养在舅舅家,他清楚的记得,郑如在舅舅出差的一个月里,如何借着怀孕的借口刁难舅妈。
  起初的时候,因为舅妈个性相当要强,对郑如不屑一顾,不与她争闹,只当她是空气罢了。
  郑如却愈发嚣张,经常主动挑衅,舅妈忍无可忍之时,也会呵斥一二,对于这些龌龊,外公是从来不管的。
  有一次,两人甚至吵到了动手的地步,舅妈碍着郑如的肚子,一直避让,没想到,自己却被郑如推倒在地。
  后面的画面李援朝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舅妈被送往医院,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一脸遗憾的告诉他们,孩子没保住。
  原来,家里怀孕的不止郑如一个人。
  再后来,舅舅回来,强压着郑如去医院打掉了孩子。
  一命还了一命,外公却是再没脸和舅舅舅妈住在一起了。更或者,因为那个孩子,对舅舅心里存了怨怼。
  这是秦家的家丑,知道的人没有几个,李援朝从心眼里,就不喜欢郑如和与她有关的东西。
  趁着郑小丹上卫生间的功夫,李援朝一脸怨气的道,“我爸净会给人找麻烦!”
  秦颜晚上回家的时候,才得知丈夫胡乱答应了郑如,让她的侄女住进了自己家门。
  她几乎是下一秒就发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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