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趁月底宋大人休沐的日子,他带了点薄礼,特意上门道谢。
正好撞见来宋家投靠的她。
她那年不过十七岁,却出落的十分漂亮,嘴角沁着笑,牵着裙子,拒绝了仆妇的搀扶,自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安稳落地,然后似是意识到什么不对,连忙整理裙摆,似模似样的迈着小碎步进了宋家门。
跨过台阶时,以为别人看不见,悄悄的踢了踢绣花鞋。
那时他就在想,这个姑娘和死气沉沉的宋家,有些格格不入。
再见,是在半年后。
母亲祈愿去空圆寺,她身体不好,忌口甚多,服侍的丫鬟是新换的,对寺庙不熟,
他只好亲自绕到后厨。
隔着门就看见她蹲在灶前,从灶膛里扒拉出一个烤的焦香的玉米。
双手烫的来回翻动,却还是忍住没有扔掉。
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笑过了,板着脸:“你偷——”
她愣了下,底气不足,却还是抬着头,视线不躲不避,理直气壮:“偷吃的哪叫偷。”
“哦?”
“算了,今天你运气好,见者有份。”她将玉米掰成两段,痛心疾首的分了他一半,“这可是涂了蜂蜜和调料的。”
……
再后来,几次遇到,几次交集。
只是在宋家呆的越来越久,她也变得越来越有规矩,最起码面上看是这样。
跟着宋夫人参加各种宴会,来往在宅院女眷中。
她长得好看,一些家世好的人就打起偏房的主意,不过宋夫人将她当女儿看,哪舍得她受这份委屈,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放出话来,宁愿低就为妻,也不高攀为妾。
宋侍郎的女婿——
一时间,京中寒门落魄子弟,心思浮动。
其中条件比他合适的,并不少。
他知道,自己要是再等下去,可能就等不到了。
于是他亲自登门宋家,自己给自己做媒,自己给自己作保。
面会、纳彩、下定,定于三年后成婚——他父亲生死不明,按照规矩,要守三年代孝。
一切都顺利的让他以为,这个姑娘,本该就是他的。
她长得好看却不自知,每日素面朝天,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他替陈家那个纨绔子弟摆平了顾家的事,得到的报酬给她打了一副头面,金镶玉的耳坠,掐丝的步摇,雕着桃花枝的镯子。
那时她在宋家,还戴不了那样的打眼的首饰。
所以首饰攒了一套又一套,都没有送出去,总想着,过门后,他们的日子还长。
他会给她穿体面的衣裳,吃随心的食物,戴精致的首饰。
在外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没有外人的时候,也不妨去厨房烤个玉米地瓜,一人分上一半。
他翟翎羽少年掌家,青年掌军,无时无刻不在算计。
却没有算到。
到头来——
他只能一个人坐在灶前,看着炭火里的玉米,烧成灰烬。
一旁的亲兵端来热水和毛巾,走在一旁站着,小声道:“二公子来了。”
翟翎羽从灶前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脸盆中:“他想凑的热闹不是都凑完了吗,怎么还在云锦?”
“说是——长时间没有见您,怎么着也得聚一聚,所以得知您要来云锦,就特意等着。”
“这次理由倒是很稀奇。”翟翎羽用感布擦了擦手,嗤笑一声,“他哪次见了我不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去年刚跟我打了个照面,第二日就一个人偷偷溜了。今年年初,我刚逮住他人想吃顿饭,面还没见上,他就跟逃似的跑到山庄打猎,也不想想数九寒冬,哪来猎物给他打?”
亲兵笑了起来:“二公子不还是孩子么。”
“十七岁的孩子?”翟翎羽挑眉,“你十七岁,孩子都出生了。”
“大人,那不一样——”
世家公子跟他们这种穷苦人,怎么能放一起比呢?大人自己不是二十好几了,也还没成婚么。
翟翎羽:“你让他在前厅等着我,我换身衣服就过去。”
**
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抽个最快的时候。
几个月不见,都可能变化不少,更何况是他们兄弟俩。
仔细回忆一下,两人竟是一年多没有打过照面了。
翟翎羽踏进前厅大门时,看见桌子前那个站着的红衣少年,一时间都不能确认这是不是自家的弟弟。
“翎赤?”
翟翎赤听到声音,第一反应居然是抖了抖,双腿有些发软。
他扶了把椅子坐下,侧过头看向翟翎羽,有些虚弱的笑道:“哥,你忙完了?”
——这才是正常反应。
翟翎羽走到另一侧坐下,正对着自家弟弟,不着痕迹的打量起他来。
他喉结明显,声音也有了成年男子的低沉,脸长得像母亲,秀气的脸和五官都被眼底的英气压住了。
除了那件娘里吧唧的红衣之外,倒还算长大不少。
翟翎羽端起茶盏,同时端起的,还有长兄架子:“秦先生的讲学听的如何了?”
翟翎赤叹了口气,他就知道会这样,眼前这位,认识的人知道是他哥哥,不认识的还以为是他爹呢。
“听完有所感触,已经写了两篇所得,送到京都了。”
“今年读了几本书?”
“宣策、案牍自律、国道、逍遥经。”
“兵法呢?”
“国战典还有三章没有读完。”
“那国战典第三章,用兵第一要义?”
“在于人心。”
……
兄弟俩一问一答,十分顺利,翎赤看着吊儿郎当的样,功课倒是没有拉下。
翟翎羽终于停止了功课的考校,却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一时间竟沉默了下来。
反倒是做弟弟的开了口:“家里一切都好,爹回来过两次,没呆几天就走了,娘小病不断,但是大病也没有得过,只是很想你。”
翟翎羽低头喝了一口茶,没有说话。
“宋家——日子过得有些艰难,他们家,大哥你知道的,一门三杰,本就不为五斗米折腰,况且他们还怪我们退了……”
被男方退亲,对于女方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名誉受损、伤情伤心、出嫁艰难,还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无论走到哪,都会成为别人的笑话。
所以宋家有理由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翟家退婚——
她就不会被后宅女眷们嘲笑讽刺,也就不会不得不选择离开京都,最后死在路上。
翟翎羽睫毛抖了抖:“嗯。”
翟翎赤揉了揉自己的脸,顶着僵硬的肌肉,露出一个比较不那么僵硬笑容:“哥,你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现在战也打胜了,你调遣书也下来了,要不趁着清明节回去看看?”
翟翎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将茶盏放在桌子上,起身:“我让人在驿站给你收一间屋子,要是没事的话,晚上一起吃饭。”
翟翎赤:“哥!”
他脚步一顿。
“你是不是还想着宋姐——”
翟翎羽重新抬脚,朝门外走去,声音冷若寒冰。
“你要是在云锦觉得呆腻了,我明日遣人送你回去。”
第二十八章
翟翎赤看着消失的长兄的背影; 伸手想去端茶盏; 听见盖子颤抖的声音; 才回过神来自己手在抖。
他现在脑子里乱成一团,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哪里,要做什么。
也不知道,自己鼓起勇气来; 明明是想把那夜自己见到宋家小姐的事情告诉长兄。
为什么临到头,却什么都没说。
可能是因为那日夜色太暗; 他看清楚了半张脸; 现在回忆起来; 甚至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可能是因为那日夜里; 她立在树下; 手里紧紧拽着个男戏子; 神情紧张,不清不楚; 不明不白。
也可能是因为昨日; 顾文晓那小子多喝了几杯,说寿宴当晚; 他堂哥顾文澜跑掉了一个妾室红颜; 发了好大一顿火,人现在都没有找到。
……
退婚的事情因为宋家小姐病逝成为了死结; 只要他哥一直念着那人,这个结永远都解不开。
现在,他们翟家不比从前; 本不需要门当户对的姻亲锦上添花,母亲也已然不在意大哥娶谁。
所以翟翎赤总觉得,如果她还活着,这一切是不是就能回到从前了?
可是从来没有想到过,如果她还活着——
那么这三年,她过的什么日子?是否婚配?是否心有所属?
是否早就忘记了薄情的翟家,过上自己的日子了?
那么,他凭什么认为,一切可以回到从前了……
院子外,翟翎羽敛眸,轻轻的整理着自己微皱的袖子,若有所思。
亲兵刚好端着一盘点心上来,没料到兄弟俩久违的会面,这么短时间就结束了:“大人?”
翟翎羽伸手拿了个绿豆糕:“点心不用送去了,你去收拾个屋子,翎赤这几天都住在这。”
几日?
亲兵愣了一下,有些不解:“大人,我们明日就走,二公子不跟我们一起回去?”
“我还有件事要处理,要多呆上几天,调令上说的五月底交接,也不急在这一日两日。”
“是。”
翎赤是跟着他长大的,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家弟弟的性格。
这么眼巴巴的赶来,难得一副心虚气短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这一次,他憋住了什么都没说。
却独独提了宋家和她——
翟翎羽想到这,眼底的神色愈发深沉:“你派几个人去查一查,翎赤来了云锦后,都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情,说了什么话……事无巨细,一一汇报。”
“是!”
***
长平、霖州、云锦……
余初手中的铅笔在纸上跃动着,迅速的勾勒出古代区的地图轮廓。
她的笔在长平上打了×,在云锦的位置画了个○,而霖州的地方打了个“?”。
其实初代在选择驻点时,有个共性,为了方便物资运输,选择都是水运城市。
同时也方便了人员的转移。
驻点那么多同事,围而不杀,还不辞辛苦的把几十号人运走。
不可能一点痕迹都不留。
余初将笔最后定在京都的位置,在上面画了个五角星的标志。
不过现在能猜测的是:
1、谭宪应该知道些什么,不然不可能恰巧路过云锦。
2、国师大人,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她在云锦和京都之间用箭头串联,然后将笔往床上一扔。
抓了个枕头闷在自己脸上。
她那个前未婚夫倒是没什么,翟家高门大户的,翟翎羽那小子人长得好,遭遇过家庭变故后,锐利和纨绔也磨得一干二净,性格沉稳老辣。
正是京都那一群夫人眼中的乘龙快婿。
三年过去了,现在可能早就妻妾满屋,孩子好几个都打酱油了。
那里会在意当年宋家那颗被收养的小白菜。
反而是宋家,如果遇到,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
不过这事儿,事先做再多的心里建设也没用,真要遇到了,只能等遇到再说。
余初起身,从脸盆架子上将脸盆拎了起来,放在地上,将地图和一些看完的资料尽数都烧了。
古代客栈全木构架,缺点就是隔音不好。
她坐在床上擦着自己半干的头发,能够清晰听见隔壁桌椅移动声,和楚小哥一轻一重的脚步声。
然后慢慢没有声响,一直到了晚饭的饭点也没有动静。
客栈的晚饭走的也是朴素风格。
素菜都是海碗扣,里面油星子都难看到,肉稍稍要好一些,只是舍不得下大料,她给的银子足,厨子好心特地挑了块肥肉——
总之一言难尽。
唯一烧的不错,是那道鱼汤了。
余初让小二拿了托盘和空碗,将菜分装到了空碗里,就着剩下的菜,解决了晚饭。
她端着晚饭去敲楚小哥的房门。
敲了几次都没有动静,余初有些担心楚小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她将托盘放在地上,打算先踹开门再说。
门很结实。
她穿的又是软底鞋,第一下没有踹开,余初捏着裙摆正打算来第二下,屋内传来一声嘶哑的声音:“余姑娘?”
“是我,我见你中午晚饭都没下楼,就给你带了点吃的。”
“稍等。”
屋内先是有踉跄的脚步声,移动凳子哐当声,也不知道撞到了哪,压得几乎听不出来闷哼声也一同传来。
端着烛台的影子离门越来越近。
房门被打开,露出楚小哥来,他站的如同青松,后背挺直,伸出右手想过来接余初手中的托盘:“昨夜没睡好,贪睡了会儿劳烦余姑娘挂心。”
这样的表情和语气,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
余初叹了口气,如果他另外一只手不是扶在门框的话。
余初侧了一步躲开了楚小哥伸过来的手,绕过楚他踏进门内,自然的跟进自己屋子一样:“今天的鱼不错。”
楚小哥收回手,背靠着门框:“是么?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
余初将饭菜在桌子上摆好,见他没有动弹,干脆拉了凳子自己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副要长坐的姿态。
楚小哥:“余姑娘,这天色不早,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怕是有损你的清誉。”
“我在你屋里打过地铺,在顾文澜后院里斗过丫鬟。”余初端起茶盏,“你觉得我有清誉这玩意?”
楚小哥被余初的理论震了一下。
好一会儿,他才无奈笑了起来:“还得余姑娘受累一趟,下去拿壶酒,这灯下美人相伴,没有酒怎么行。”
余初放下茶盏:“要酒不用下楼拿,我屋里就有。”
楚小哥神色松了下来:“那麻烦姑娘了。”
余初起身,慢悠悠的走出楚小哥的房门,慢悠悠的走到自己门前,又慢悠悠的走进自己的物资。
最后慢腾腾蹲在地上,从床底抓出带木箱,吹了吹上面的浮灰。她听着隔壁缓慢到有些艰难的脚步声,垂下的眼帘。
她这次特意带了对外伤效果好的药物和手术工具。
没想到这么快会用上。
等到隔壁声音消失的时候,余初才拿着药箱回到楚小哥的屋子里。
楚小哥正坐在桌子旁,坐姿无可挑剔,只是嘴唇发白,垂着的手,微微抖着。
想来是疼极了。
这个人很有意思,救她的时候,什么手段都不忌讳,千里送、进戏班、哭穷耍赖,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但是一轮到自己——
却又竭力藏着掖着,躲不过了,就拒人千里之外。
每个人受到外界伤害后,反应会和本性有所差异。
就好比肃美人,是刺猬模式的,竖起刺,不分敌友无差别攻击。
而楚小哥,典型的狗脾气。
余初秉着人道主义,等楚小哥基本上快吃晚饭了,才正式进入正题。
她看了一眼楚小哥的下半丨身,觉得人和人之间,果然还是陌生的时候最好打交道。
现在两人都熟了,她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
于是委婉的问了句:“楚先生,你这次去戏班,行李都带出来了么?”
楚小哥放下筷子,仔细思考了下:“我走的急,除了衣物和银子之外,并没有带太多行李。”
“那——”她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裤子带够了吗?”
楚小哥板着的脸,如同这夜里的烛火一般,一下子就红了。
余初看到楚小哥的伤口后,才知道,他为什么一天都没有动静了。
伤口又开裂了。
只是之前条件有限,伤口没有缝合,这一次她带了皮肤订合器,原理跟订书机一样。
将伤口用生物材料钉起来,在伤口愈合中,会慢慢被人体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