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岩?”于达有些奇怪,视线停留在玫瑰眼神看过去的方向。
“好吧好吧,我出来了。你就算不喊我也准备出来了——我阅人无数,还真没见过这么畜生的,忍不住想出来膜拜一下,林枫举着枪从衣柜里出来。走到玫瑰身边,左手强迫地把不情不愿的玫瑰搂在怀里,轻声安慰着“可怜的孩子。没事了。真的没事了。有我在,一切都会好地,所有的问题都交给我吧。你乖乖地趴在我怀里睡一觉,一觉起来,什么都好起来了——哦,对了,你刚才说只要我杀了他你什么条件都答应我是吗?””
“是。”玫瑰坚定地点头,声音充满仇恨地说道:“你只需要打伤他,杀他的事交给我。——我说过,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于达看到衣柜里突然出现一个男人,刚才自己的表演完全被人看过了,微一沉思,便哈哈大笑起来:“哦,原来如此。妹妹啊妹妹,平时你装地跟个圣女似的,避男人如蛇蝎,原来在屋子里偷偷养着个小白脸,——唉,真是太让我伤心了。不是处女的女人,我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了。”于达旁若无人地从地上捡起西装。大摇大摆地往外走。
“拜拜。”
“嘣。”脑花四溅。于达正在行走的身体惯性地往前走了两步,然后直直地倒下。
“我最讨厌长的比我帅还比我无耻的男人。”
林枫把衣服包裹的手枪掏出来,又不放心地擦拭了一遍枪壳,然后再用衣服夹着塞在玫瑰手里,用力地拍了拍。“我知道你很想杀他,我让他求生不得了。你去让他求死不能吧——你不知道,鞭尸也是件很享受的事,我每次打CA的时候,把谁干掉后,都会对着尸体的脑袋练一阵子一枪爆头——”
“谢谢。不用了。”玫瑰擦拭了一遍手里的枪,装进了口袋里。心里却有些暗恨,这个男人杀人时是用衣服包裹着枪,枪壳上面并没有留下他的指纹,而他想撇清干系。又把枪塞进自己手里,还用力的拍拍——这件杀人案与他无关了。
“刚才你说的任何条件是指?”林枫从桌子上倒了一杯凉开水。一口气灌了下去,躲进衣柜里半天,还真是有点儿热了——特别是听着那么刺激激的故事——
“任何条件就是任何条件。”玫瑰并没有撒赖的意思,坦诚地说道。
“包括你的身体?”林枫眯着眼睛问,眼里掩饰不住的占有欲望。枪、尸体、脑浆、血、以及那未知的危险,都能刺激男人地雄性激素分泌。
“这个——”玫瑰有些为难。
“怎么?不行吗?你刚才说的可是任何条件。”林枫讥诮着说道。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男人的触摸——你把我打晕吧。”玫瑰迟疑了一下儿,豁然地说道。
“呃——”。林枫无语了,这女人太强悍。“我对奸尸没兴趣——身体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留给自己最深爱的男人,我是一个君子,以这种手段拿去一个女人的第一次——终生有愧啊。要不你把红楼给我吧。”
有时候,林枫也觉得自己挺无耻。
“你要红楼干吗?你不是公安厅地吗?”玫瑰有些惊讶。这男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
“是啊。那又怎么样?”
“你能经营——这种场所?你要知道,如果这个地方爆光,丢官是小事,命都会搭进来。这是我们这些疯子玩的游戏。”
“你听说过有不兼职副业的公务员吗?爆光以后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你到底是否愿意遵守刚才的诺言?”
林枫也可以拿枪指着她的脑袋,逼着她把红楼让给自己,可那样得到的红楼还有什么意义?林枫之所以对红楼感兴趣是因为这里面丰富的人脉,如果自己强抢豪夺,里最关键地东西肯定会流失。原来他还愁着如何能完整地接管红楼,没想到好人有好报,竟然让他碰到了亲哥哥要对亲妹妹下手地变态事,而且又得到了玫瑰的这个承诺。
凭着林枫的观察,玫瑰的家世绝对很不简单。能开一间这样的娱乐场所,如果没有人站在她后面撑腰,不是被警察机关给查封了就是被其它的黑道给吃掉了,那还能运作的这样红火?能把她拉到自己这条破船上,是一件有万而无一弊的好事——也许会有弊,但现在林枫还看不出来。
“这不是件小事,我需要好好考虑考虑。虽然红楼的经营者和掌管者是我,但是后面牵扯的东西太多了——”玫瑰有些犹豫地说道。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所说的要红楼并不是完全接管,这里的拥有者和掌管者仍然是你,甚至我连你的红利也不要,红楼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改变。我只需要借助红楼里面的人脉——在我需要用时。”林枫知道一下子就要接下来整个红楼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先要一点点儿,然后想办法让柳眉安插进来一些身手,一步步的蚕食。当自己的实力足够时,再一口吞下。
“好,这个我答应你。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玫瑰讨价还价道。
“你可以提出来,我答应不答应是另外一回事。”林枫笑着说道。
“你需要足够的坏才行。只有这样,我才会心甘情愿的陪你堕落,甚至一起下地狱。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把整个红楼交到你手里,附带一件特别的礼物。”
黑色的瞳孔缩放着妖艳的光芒,脸上的神情悠然向往。在有些人眼时夺狱是个禁忌,在这朵玫瑰的眼里,地狱也许就是天堂。
第一一零五节、女人的胸部和智商是成反比的。
夜探红楼得到了预想不到的收获,不仅救了红楼的拥有者,还得到了一个承诺。最最重要的是——玫瑰给林枫办了一张红楼至尊VIP会员卡。也就是说,林枫如果愿意,那什么御后行宫啊、牡丹亭啊、吹箫阁啊、还有女子十二乐坊、曲径通幽处等等,他都可以去体验一番——
林枫拿着那张金色卡片心里活动开了,一个人去享受心里难免会有些愧疚感,假如把雷达和石岩也拉来呢?
又和玫瑰商量了一些具体的事宜,安排了几个自己的人进来工作,并写了一份名单,让玫瑰想办法把这些人拉进红楼,当赵家还不死心时,他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卒子可用——林枫也想过把那个省城的赵家主事人给灭掉,可是也只是想想罢了,那种级别的干部突然消失,无异是发了一场地震,到时候国家各个秘密部门都会出动,而且肯定会查到自己身上,自己除非躲回师门,要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意思说做臣子的要守本份忠君伺君。其实,这句话可以换个理解,就是君要臣死,臣不想死也得死。个人是无法与整个国家抗衡的。林枫虽然有些功夫,可是中华国地大物博,卧虎藏龙更不是计其数,他没敢自夸过天下第一。就算是天下第一那又如何?偷袭下毒打闷棍美人计——防不胜防。
林枫又告诉了玫瑰她有个属下被自己挂树上了。还光着身子——其实林枫扒下那家伙地衣服后,也想过把自己的衣服盖在他身上。可又怕走的时候太匆忙,给红楼的人留下什么线索——
“你真缺德。”满脸寒冰地玫瑰也不禁扯了扯嘴角。
去的时候偷偷摸摸,出来的时候大摇大摆。林枫拒绝了玫瑰要车送他的好意,自己准备打车回去。
一阵凉风袭来,吹醒了林枫在那种绯靡气氛下呆久了有些迷糊的大脑,抬头看去,看色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还有三两颗星星依依不舍的点缀在天空那块大幕布上不肯离去,难道它们也贪恋这红尘美色?
门口除了一排排用黑布罩蒙住宅区地私家车,不见有任何车往来。更是不会有出租车到这边来拉生意了。林枫这才发现一个事实,自己要跑步回去了。他仍然坚持不肯让玫瑰派车送,因为他不想让玫瑰知道自己仍然是个学生——当然,如果玫瑰特意去查的话也会知道——林枫的原则就是:早死不如晚死。
红楼的位置稍偏,处在郊区。和市中心有几十里的距离。虽然一夜没有休息,但这点儿路程林枫还真没放在眼里。唯一让他难过的是不能跑的太快,要不然很快跑回去,还能补一个回笼觉。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一个人跑地太无聊,林枫想起那首被雷达唱的惊天地凄鬼神的《好汉歌》,也扯开嗓子喊开了。嘿,你别说。我们的林枫同学确实是很有唱歌天赋的——这歌唱的还真是那么回事,越听越像雷达——
跑前面一段路程时因为处在郊区,所以人比较少。越是靠近市区,见到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也有不少早起锻炼的大爷大妈,看到林枫还忍不住夸了两句——看人家地孩子多勤快,我们家那位还在蒙头大睡呢,不到十二点起不来——
林枫跑的更来劲儿了。不只是女人喜欢听人甜言蜜语,其实,男人也喜欢——要是林枫无论走到哪儿都有几百个沈蔓歌级别的美女级成“林枫护卫团”,大声叫着“林枫我爱你”——也许林枫嘴上会说几句:真是烦死人了。其实心里却乐开了花。
当然,现在的林枫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人生中真的会有那么一天。而且会很快来临。——美女的级别是不能和沈蔓歌比的。
林枫跑到离学校不远的环河岸边时,人流更是暴涨了很多。这儿离学校近,而且空气好,旁边就是省城的仙女河,选择在这儿锻炼的人非常多。打太极的、扭秧歌的、转呼拉圈的、做俯卧撑的、做瑜珈的、亲嘴地——这个不算。可能是一对青年男女情不自禁。偷偷摸摸地看了一圈,看到大家都各忙各的事,就亲在了一起——我们的林枫同学对偷窥一直是情有独钟的。
林枫急着回去睡觉,没有在这地方多停留,往学校方向跑去。不得不夸一句,红楼对员工确实不错,配的皮鞋都是高档货,跑了几十里路竟然没有张嘴。皮鞋叩击在青石板上,发出咯咯咯地响声,一路跑来,引来数人侧目。不保一个人指着林枫的背景说道:“这个傻子瓜,穿皮鞋打领带跑出来锻炼,脑子有病。”
林枫有些昏沉的大脑突然清醒,因为他看到了前面有一个女孩儿。能让男人大脑清醒的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特别漂亮地,见之惊艳。另外一种是特别恐龙的,见之——反正林枫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叫水仙地照片后,整整一晚上就没有睡觉,满脑子都是那张非人类的猪腰子脸——
女孩儿身高接近一米七,身材非常好,完全是黄金比例分割,穿着艺术学院舞蹈班黑色的紧身制服,丰满的臀部和纤细的腰肢随着跑动的步伐而左右摇摆,头上的秀发盘在头顶,如天鹅般白皙修长的脖颈晃的林枫眼睛白花花的,唯一遗憾的是看不到胸部——
当然,按照她后面身材的比例跑动的姿势以及两手架开的弧度,她的胸部绝对会超过——这个,林枫不太敢确定,他决定还是亲眼探测一下儿比较好。
男人在美女面前都想表现一番的劣根性在林枫身上再次得到了验证。林枫想唱歌,可他只会儿歌,有点儿唱不出口。想跳舞——人家是专业出身,那是班门弄斧。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这天清晨,林枫同学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个天才。他什么都不会。
山穷水尽疑无路,水暗花明又一村。林枫正垂头丧气时,突然脑海间灵光一闪,他想到他还有一个绝技没有使出来。对,他会淫诗。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思娇情绪好比度日如年。小生缪姓莲仙字,为亿多情妓女麦氏秋娟。见渠声色性情人赞羡,更兼才貌的确两相全。今日天隔一方难见面,是以孤船沉寂晚景凉天。你睇斜阳照住个对双飞燕,独倚蓬窗思悄然——”
林枫一边念诗一边往前面的女孩儿追去,诗声配着脚下皮鞋叩击水泥地嘎吱嘎吱的声音,实在是很有杀伤力。
五米、三米、一米——追尾、并肩、超越、回头——林枫呆了。
谁家有女?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而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美女,真***是美女。请原谅林枫同学说脏话,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此刻激动的心情。
我只要一片枫叶,你却给了我整个枫林。我只想要一个章子怡,你却给了我一个张曼玉——林枫觉得上天实在待他不薄。
林枫嘎吱嘎吱地跑在美女前面,脚步特意放缓。心里正盘算着如何向这个美女搭讪时,没想到美女自己追上来了。林枫没有回头看,他只是根据美女突然节奏加快的脚步声判断的。
终于,美女和林枫保持并肩前行的姿势。一起跑了几步,美女转过头对他说话了,声音如天籁,就像沈蔓歌的歌声:“你知道你这样很没有礼貌吗?”
“呃——————”林枫受打击了。他本来以为对方会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你很像我一个朋友”或者干脆问“你叫什么名字?”这每一种可能都被林枫猜测过,而且在心中想过了最牛逼最有保险单最能让人记忆深刻终生难忘的答案,可没想到对方说出来的是这句——
男人长的帅不能去银行刷卡,女人长的漂亮就可以了吗?所以,林枫决定了。那个女人既然不把自己当帅哥,自己也没必要把她当美女了——再说,林枫现在发现了,那个女人鼻子有一颗雀斑——嘴唇有些厚——眼睛上还有眼屡——管她有没有,先安上罪名再说吧——
林枫对着美女笑笑。“你对一个陌生人这样说话就有礼貌吗?”
那个年轻女孩儿的鼻子微微皱了皱。“人这样跑步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还影响到别人——我知道你这套西装很不错,如果你实在不想脱下来的庆,我建议你换双运动鞋——虽然那样很怪异很没品,但是——现在品那种东西我也没能在你身上发现——”
“你管我穿什么衣服跑步干吗?我裸奔出来跑又怎么了?”林枫撇撇嘴反驳道。
“你——白痴。”女孩儿骂了一句,在前面跑开了。
“你才胸大无脑呢。”林枫在后面骂道。
女人的胸部和智商果然是成反比的。
第一一零六节、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
林枫回到寝室时,寝室里几人还睡的正香,呼唤声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声,热闹非凡。特别是雷达,半天不喘一口气,一喘气就跟头牛似的,惊天动地渊远流长。除了自己的床铺是空的,其它床铺都有人,看来昨天晚上没有溜号的。连石岩也没有出去研究他心目中女神的身体。
林枫的走动吵醒了石岩,从被窝里伸出脑袋,揉了揉眼睛,一看是林风,咧开嘴傻笑起来:“嘿嘿——昨晚几次?”
“什么?”正趴下身子从床底下掏洗脸盆的林枫没有听明白。
“哦。错了。应该是昨天晚上几个?”石岩从床上坐起来,看着林枫撅起的屁股笑着问道。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林枫把盆掏出来,装上毛巾牙膏牙刷准备去洗脸。
“我*,你小子给兄弟们装糊涂。我晕晕糊糊的都听出来他问的是什么意思,你还假装不知道。你给你解释一下。老二第一次问你昨天晚上几次是昨天晚上你和你的美女们做了几次,第二次问你昨天晚上几个——意思是昨天晚上有几个女人侍寝——”雷达轰地一下儿把被子掀开,人也从床上爬起来,坐在那儿开始揭露林枫的虚伪面孔。
突然想到什么,雷达嘿嘿地笑开了,一张大黑脸笑起来像极了07年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