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花是大字不识一个,不过特有一股爽利劲,把这个家经营的也红火。宋大海以前当过兵,受了伤就回到家里种了地,粗粗的识得几个字,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所以把自己的两个孩子都送去上了学。
赵春花在大事上向来听自己丈夫的,知道有出息就要有学问,学好了那可是吃公粮的人,由国家管着呢,虽然是好事,但是吃的苦也不小,所以平时想法设法的给兄妹俩补身子。
李薇吃到半饱的时候,突然说道:“妈,你猜我今天在学校见了谁?就是于家村的那个邋遢鬼,穿的像个城里人,那上衣白的像雪一样,可好看了,以后和我一班,还有了大名叫于天浩。”
现在虽然恢复高考了,气氛不是那么僵硬了,但是孩子起名字还是有特色的,男孩子都是军呀,安呀,明呀什么的。女孩子都是红呀,芳呀,雪呀的,宋家村光是叫红的就不下二十个,什么真红,爱红,月红,美红,连她也叫宋淑红,这可是时髦的词,一点也不土。
宋学安不满的说道:“你管他叫什么干嘛,不过真的假的,他舅舅舅妈舍得送他上学?”他高李薇两级,不知道李薇班上的事。
赵春花说话向来不避着孩子:“有个北京来的姑娘,说是不想呆在大城市了,看咱们这里风景好,就想落户到咱们村。村长带她去乡里办手续的时候,遇上了老于头的那个小孙子,没两天,那姑娘就说像收养那孩子。”
“老于头又不当家,他女儿女婿没得早就这一根独苗,他儿子媳妇都不是个东西,一听那姑娘要孩子,十块钱就卖了个干净,说以后没有任何关系了,真是势力眼,不过那孩子可有了好命,那北京姑娘天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把他打扮的像个小金童一样。”
宋大海打断她:“什么好命歹命的,一个大姑娘家来到咱们穷乡僻壤,我怎么捉摸着都不是个事,还没嫁人呢,先养个孩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原来他过得不好,跟着他舅舅呢,怎么着也是亲人,害不了他,乡里乡亲的都看着呢。现在跟了外人,出了什么事都不好管。”
宋学安对自己父母唠嗑没有任何兴趣,不管不顾的埋头大吃。李薇笑嘻嘻的听着,剧情可是正是开始了呢。
二十一世纪的孙美雪二十多岁了,还没有男朋友,身为一名民警有很多人热心的说媒,但她就是不来电。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一位死刑犯的档案:于天浩,38岁,19xx年出生,毕业于国防大学,毕业后任职于xx,20xx年枪杀xx市市委书记,xx市警局局长……
孙美雪盯着虽然是二寸的黑白照片,但是仍是英俊的发指的男人,顿时气愤起来,她为他感到委屈,他的眼睛深邃好像在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她想这么个高智商的精英杀人一定是有原因的,看着资料上说他从小缺少关爱,孙美雪更是同情他了。
她想如果自己在小时候的于天浩身边,一定会好好待他的,让他不入歧途。这样的人是注定要成为天之骄子的,而不是要成为一个杀人犯。
第二天她随身带着一个大型的超市,真的来到了于天浩的小时候,1980年。
这年于天浩8岁,正受亲人的虐待,这年孙美雪28岁,她来到了于天浩的身边,收养了于天浩。没有人关心的于天浩一天天长大爱上了孙美雪,两人相爱的时候,孙美雪撞见了一个秘密,被人杀害了。
死后的孙美雪回到了现代,终于知道于天浩为什么杀人了,因为他查明了自己的死因,是在为自己报仇。然后祈求上苍再给她一次机会。
终于在于天浩动手之前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成功的解救了黑化的于天浩,两人过起了美满的生活。
至于宋淑红?她就是于天浩和孙美雪的催化剂,正是她倒追于天浩,他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把自己养大的姑姑。在孙美雪消失之后,已经是成熟男人的于天浩当然有了生理需求,正好宋淑红撞了上来。
宋淑红跟了他几年都没有名分,孙美雪再次出现在于天浩的面前的时候,于天浩制造场车祸,让宋淑红彻底消失了。因为他认为出现他童年无依无靠的他身边的孙美雪是个天使,是十全十美的,而自己也应该是十全十美的,这样才能配上她,不能有任何一个污点,而宋淑红就是自己的污点。
而孙美雪没发现任何的不妥,她完全沉浸在挽救了失足爱人的成功喜悦中。
赵春花敲敲她的碗:“发什么呆,快点吃饭,吃完了赶紧写作业。”李薇赶紧回过神,吃过饭之后,一家人都挤在宋父宋母的房间里,兄妹两个趴在桌子上写作业。
李薇轻松的完成了,宋学安做了一会就不耐烦了,数学都是计算题和应用题,怎么看都不明白,语文每个字要抄十遍,更是让他抓狂,握着笔看着自己的书包在发呆,自己刚做好的柳笛还没玩呢,只可惜。
想偷偷的摸摸看了眼旁边的妹妹又不敢,他可是怕了自己妹妹了,明明没有自己大,长的也没有自己高,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一身的力气比自己大多了,看着自己调皮暗地里没少揍自己。
他偷眼看了眼她,李薇正在托着腮帮子看着他,顿时一阵哀嚎,李薇一直都不算聪明,但是现在终于也可以自称神童一枚了。
他们小学的老师有些水平还不及她呢,就说宋学安今年四年级了,他现在的语文老师刚开始是数学老师,教了他们一星期可能发现了,自己根本对应用题也没辙,第二个星期就变成了语文老师了。
教语文的水平还可以,最起码每个字的读音都正确,没有让人误入歧途。李薇把宋学安的课本拿过来,看看他的作业,慢慢地给他讲了起来。也不知道他是用起功来真的很聪明,还是李薇将的好,宋学安真的是一点就通。
宋父宋母两人慢慢的拨着花生,在过上几个月就要种花生了,看着他们兄妹俩的小动作顿时笑了。
于天浩早就做完作业了,此时刚吃完饭,相比宋家鸡蛋就是奢侈品,于天浩的晚餐可是尤为丰盛,清炖了排骨,还做了麻辣鱼,麻婆豆腐等家常菜,主食是这个年代这个地区绝对不会有的大米饭,于天浩是生下来第一次吃到,后面还有糕点和水果,睡前还要喝一杯牛奶。
这样有荤有素,这样在孙美雪看来才是正常的,让她顿顿吃咸菜,她可受不了,再说了,小天浩还处于发育期呢,要吃的好才行。
虽然这个时代的物资匮乏,但是孙美雪可是带着一栋5层高的现代大超市来到这里的,海鲜冷柜等冷藏肉质品可是有很多,就他们两人够吃上五六年的。
作者有话要说:五一假期去男朋友那里去玩,长距离恋爱伤不起呀,从今天起都交给存稿箱了。
第八十三章 重回1980年(二)
晚上给于天浩洗澡的时候;他怎么也不肯脱下自己的衣服;孙美雪问道:“天浩;你是怎么了,怎么不想洗白白?”于天浩红着脸旁,最后小声的说道:“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想多穿一会。”
孙美雪顿时怔住了;她抱住了于天浩,心里把他的舅舅等亲人骂了狗血喷头;这么好的孩子;怎么能舍得虐待他呢,她要把于天浩养的白白胖胖的;让他比所有人都优秀。
孙美雪笑了:“放心吧;姑姑这里还有很多新衣服呢;先洗澡吧,完了我们再换一件。”于天浩同意了,光着身子躺在浴桶里面,孙美雪小心的给他搓着身子,看到他已经十岁了,瘦得都可以摸到肋骨了,她满是心疼。
给他擦干净之后,孙美雪看他还想穿之前的那套衣服,顿时把他拦着了,“那衣服脏了,来,我带你去看新衣服。”一套衣服穿一天就行了,而且这是在农村,还是1980年,她给于天浩穿的都是21世纪流行的款式,他一穿上别说小孩子了,就是大人也也忍不住摸摸。对于这个时代人的卫生她已经绝望了,半天时间衣服就被人摸黑了。
孙美雪随身的超市里,有整整一层都是衣服,小孩子的占了半层,绝对够于天浩穿的,这会她拿出来的是一套童版的海军装,天蓝色穿起来,于天浩显得特别有活力,他害羞的亲来了亲孙美雪,睡着了还抱着衣服不撒手。
真可爱,孙美雪想道,等他睡着了,她拿出来照相机,忍不住把他的睡相照了出来,想着等他长大了让他看看,想着他长大后的样子,孙美雪顿时发出了一阵吃吃的笑声,搂着于天浩睡着了。
不管怎么样,孙美雪此时是真的对于天浩很好,一年四季身上都是新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他补身子。虽然在外人看来,她一个姑娘家的,一个人养着个半大的孩子,日子一定过得很艰难。
因为现在大家都是在土里刨日子,靠天吃饭,虽然风气已经开放很多了,但是做生意什么的还是少数。
孙美雪虽然也被分了地,但是只是种着玩,大部分都是花钱雇人帮她,她也不靠这点东西活,随身的商场里面有一层都是金银钻石等首饰,这年头物价也不贵,随便卖个两件够她花上一两年了。
她的主要任务就是养着于天浩,于天浩确实聪明无比,没有孙美雪的日子里,他过着凄惨的童年,没有一个人疼爱,仍然考上了名牌大学,智商甩开别人一条街,更不用说这辈子有孙美雪这个疼爱他的人。
他的衣服永远是最时尚的,县城里的人都没有见过的款式,每当有人问起孙美雪就称这是港岛那边的款式,都是外国进口的。在大家都穿着粗布制成的衣服时,于天浩穿着雪白的衬衫。
在冬天里大家都是穿着自家做的棉袄,一个个裹得像个球似的,于天浩穿着柔软的羊毛衫,外面是一件轻便的羽绒服。加上营养充足,目前已经上高一的他已将近一米八,气质温和,在学校里也已经是风云人物。
李薇目前也是高一,和于天浩一班,哥哥宋学安已经是高三了,全县只有一所高中,他们这样小乡村能考上高中的很少,升学率就更不用说了,一年能有一个大学生全县都要敲锣打鼓几天。
宋家村目前上高中的只有李薇兄妹和于天浩三个人,其实还有一个女孩子成绩也够上的,但是几块钱的学费就让他们家人吓住了,再说初中也已经是高学历了。
于天浩是真正的天才,李薇是靠着已经的积累,而且使尽手段把自己哥哥也拉了上去,他们离县城很远,几十里地,一个月只能骑着车子回一次家。
因为他们是一个村的,所以都是一起回去,已经是冬天了,天上下着小雪,地上也白白的一层,本来土路就不平,现在又滑了起来,李薇一不小心连人带车就摔在了地上,因为穿的厚,倒是不疼。
但是手冻的就受不了了,虽然赵春花给她做了双棉手套,但是除了大拇指是分开的之外,其余几个指头都是连在一块的,笨重的很,戴上根本扶不住车把。
宋学安赶紧停下车子,过来扶妹妹,“我说我带你回来吧,你还逞强,疼不疼。”李薇摇摇头,于天浩也停了下来,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脱下了自己的手套,“带我的手套吧,再坚持一会,马上就到了。”
李薇二话不说就带上了,好东西呀,皮手套,里面都是长毛毛,最重要的是五个指头分开。
到家之后,孙美雪迎了过来,心疼的说道:“累不累?我炖了羊肉枸杞汤,好好的补补。”于天浩顿时笑了起来,“谢谢姑姑,一路上都快馋死我了。”
孙美雪几年来的容貌没有一丝的变化,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她盛了一碗羊肉汤,里面有半碗羊肉:“快吃吧,好好暖和暖和。”称他吃的时候,她开始收拾起他的外套,围脖等东西。
看到没有手套,不禁问道:“你的手套呢。”于天浩喝了一碗,准备喝第二碗:“回来的时候,宋淑红冻坏了,我给她戴了,啊,忘了问她要回来了。”
孙美雪顿时想起来那个青涩的小丫头,虽然年纪小,但是长的水灵水灵的,她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啊,那个小丫头呀,和你差不多大,看着你们就感觉有都老了。”
于天浩放下碗认真的说道:“姑姑才不老,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人,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快点长大,能挣钱养姑姑,让你好好的享福。”孙美雪听了像吃了蜜一样,“姑姑真是没白疼你。”
两人说了一会的话,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孙美雪皱眉道:“是谁呀,大雪天的也不累。”她虽然喜欢这里的环境,现在的院子就是个四合院,她喜欢的类型,但是除了于天浩,她对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一点的好感。
虽然这里的民风很淳朴,人也很热心。但是看到她身上穿的衣服就要问多少钱,还问在哪买的,她怎么会有这么多钱,看到她顿顿吃肉,就说她不会过日子。真是的,管这么宽干什么。
于天浩知道她的性子,起身去开门,孙美雪还以为他很快就能把人打发走了,没想到他一会领着个人回来了。“美雪姑姑好,我来还于天浩手套。”李薇笑嘻嘻的说道,“听他说你给他炖了羊肉汤,我就不客气了,来喝一点。”
孙美雪脸色僵硬的说道:“啊,我炖的挺多的,你正好去去寒。”她连脸上的笑都快维持不住了,这个院子就是她和于天浩的世外桃源,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她不乐意别人过来。
于天浩小时候就不喜欢别人来自己家,今天是怎么了主动要个女孩子来自己家,难道他长大了,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想到于天浩会结婚生子,她就一顿嫉妒。
她挑剔的看着李薇,身材矮小,瘦的很,这小身板能生孩子吗。十指白嫩一看就知道是娇养的,会做饭吗?满脸笑嘻嘻的,一看就知道轻浮的很,一点也配不上自己养大的孩子。
他值得更好的。
于天浩倒是没有意思,这世的李薇走的是女汉子路线,经过仙女姑姑孙美雪的巧手,他从小到大就是小帅哥一枚,以前在村里乡里的时候,女生们最多就是多看他两眼,说个话脸就要红半天。
县里就不一样了,很多家庭条件好的女生,经常给他带东西吃,还邀他一起逛街,大胆的很,弄得他烦不胜烦,李薇这个性子他还是比较欣赏的。
首先不管嘴上怎么说,李薇和她哥哥毕竟是同一个村里出来的,不自觉的就亲近两分,李薇一直和他一班,她哥哥宋学安人也不错,当初来县里的时候,还带着他逛了一圈。
最重要的就是李薇待他跟其他人一样,从来不会和其他女人一样脸红。那时候有人看不惯他还来到学校门口堵他,还指着李薇说些不干净的话,还没等他想出脱身之计,李薇就打发神勇,把几个混混打得抱头鼠窜,听说还在医院住了几个月。
李薇拽着其中一个人的脑袋就往一边的电线杆子上砸,还说自己以后的男人可不能是个白斩鸡似的,起码也要比她厉害。几个混混捂着留血的脑袋哭着跑了。
他看着电线杆子上的裂纹,一阵无语:原来自己在她心中弱的就是个白斩鸡,他还盯着她仔细看,被李薇一拳打在鼻子上,酸的泪都留出来了,李薇指着他嫌弃的说道:“就你这样的,还想当我男朋友,做梦去吧。”
李薇虽然打了他,但是他一点也没有觉得受了侮辱,反而觉得她这个性子挺好的。他现在对青春期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可没有什么心思,想得最多的就是考上大学,找个工作,养着姑姑,让她享福。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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