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族人去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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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族人去求生-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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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几天就要在这里耗着了,靠着这么一个小坑,靠着自己随身带着的五个大饼子,每隔一会儿往山头那边的土堡看几眼,不定时,不定地方,不定次数,想来总能得到最全面的信息。为了能顺当的完成这个任务,邱澄明也算是下了血本了,居然在自家老窝之外,用了积分,换了个望远镜,好方便观察四周。这里毕竟是人家的老巢,环境更熟悉,要是察觉了他这容身之处,必定回来检查,那时候他可就要靠着这望远镜,才能提早预警,从容抽身了。
  望远镜中的土堡其实很丑,土黄色,风一吹还有点掉渣,除了那一股子苍凉和历史留下的残破,真看不出丝毫建筑的美感,这样的地方居然还能算是军堡?还是人马贼生存依靠的老巢?或许这里有他不懂的军事技巧?还是有专属于历史学家的美妙课题?
  好吧,他不懂,所以不研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据说,这土堡早在明代就有了,是边军屯堡,驻扎着一个总旗的人马。这样的说法邱澄明觉得,应该还算是靠谱的,虽然他不觉得那土堡能存在几百年,至今任然能用,可规模或许一直没变过,只是不断的修缮继续使用而已。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家明朝一个总旗的编制,下头只能有五十个人呀,那么总旗驻守的地方自然也就只能容纳这么点人,这很好理解对吧!所以这马贼也只能被约束在五十这个人数上也就不稀奇了。不是他们不想在扩大,而是这老窝就这么大!就这样还要和马待一起,吃喝拉撒的都在这里,想来夏天的时候,这日子十分的有味道!!!
  就算他们五十个人,那马有多少?这地方进出都不容易,光靠脚是不成的,所以最起码就是一人一马,那自然马也有五十了,不对,或许更多些,比如多上两个厨子,再多上买菜什么的用的骡车,恩,这样比价合理,那这味道……哎呦,真是不好形容,哈哈!
  邱澄明心里刚想到这个,对马贼报以一定的同情,一个人偷着乐呵了好一会儿。等着下意识的再往手掌心的系统看进度的时候,猛地就被吓了一跳。
  狠狠的擦了擦眼睛,死死的盯着,确定不是眼花之后,邱澄明觉得自己呼吸有点加快了。眼睛也下意识的有点发直!
  我的乖乖,这任务居然完成了?这可怎么说的?他怎么完成的?他自己怎么不知道?这戏法变得……太玄幻了吧!


第29章 循环和捡便宜
  怎么完成任务的?哈!隔壁老王都看出来了; 纯粹靠猜的啊!这运气,放现代,和中五百万不好比; 可和摸奖摸到个彩电绝对是一个级别了。你说这邱澄明心下有多欢喜吧!那真是,只觉得自己这是老天保佑; 苦尽甘来了。有心立马往你家走,继续窝自己地方种田去,可当他下意识的转头往那马贼的老巢看了那么一眼之后; 这想走的心思却又淡了下来。
  他来了才多久?即使靠着运气; 让这任务意外完成了; 可这马贼的老巢,自己究竟知道了多少?对这些马贼的实力又了解了多少?是不是真的达到了任务原本定下的目标?邱澄明不住的问着自己。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问的他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坐在那山坡上; 开始重新打量那已经完成的任务。
  从一开始; 这任务上就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让邱澄明来这里,探寻马贼驻扎地点,确认马贼人数,那全都是为主动出击做准备。换句话说; 这和马贼怼上; 是无可避免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 猜对这种偷懒取巧的好处; 还有多少意义?这一次能躲过辛苦,快速回家,那下一次呢?是不是还要重新再来一次?
  算了吧,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要想着偷懒了。不一次性全搞明白,弄清楚,真说起来,最后吃亏的还不是自家?难道还能派别人来不成?想明白了这一点,邱澄明脑子一阵的清明,虽说还是忍不住为自己这艰苦朴素的日子叹气,可整个人却稳了下来。
  一日,两日,连着三日,不定时的探头张望,三番五次的掐算他们的进出频率,甚至连他们出来上厕所的位置都暗自记在了心里。
  “这些人的纪律不怎么样啊,既然这土堡当兵营使,那这吃喝拉撒应该都在里头,每日定时清理,不能随便外出才是。如今这谁都能随便往外走,时时敞着大门,多不安全?还兵营出来的呢,这点警惕性都不成,那天生就是炮灰的料啊!”
  别看邱澄明前后两辈子没当过兵,也没有军人世家背景,可他爱看电视剧啊,还逛过军事论坛啥的,即使知道的杂乱浅薄些,连纸上谈兵都够不上,可偶尔充一下指点江山的角色,还是能够的。
  这不是,这会儿就自己嘀咕给自己听呢。把这些个马贼说的那是一无是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要真是纪律严明的队伍,人家还能成了马贼?还能让你哥半吊子潜伏侦查三天都不被发现?做梦吧!
  甭管怎么说吧,好歹这三天下来,邱澄明对着这个地方,这些人大致上已经能做到心中有数了,就是真的哪天需要他冲过来怼上,他也不至于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下手了。既然这样,那么自然的,这邱澄明自然就该回家了。
  将自己藏身的地方重新恢复原样,抹去自己存身的痕迹,然后再到远处林子里,将自家散养了几日的老马拉出来,好生的亲近了一番。
  或许是好几日没人说话,孤零零,空落落,心里憋屈的很。所以啊,邱澄明看到老马,那就和看到亲人一样,忍不住就想发泄一下,嘴巴突突个不停:
  “老马呀,想我没?走了,咱们回家了,草不好吃吧,赶紧的,早点回去,咱们弄豆子吃。看看你这身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不爱干净,你这样可怎么办……巴拉巴拉……这地方,即使还没到半戈壁,半沙漠化的时候,这风也半点不小啊,看看这一层灰……巴拉巴拉……”
  老马啥都没听懂,只剩下懵逼了,这人不见才几天,咋就成这样了?比机关枪都能突突啊!
  再怎么突突,骑上马往回走这一点,邱澄明做起来还是挺速度的。毕竟说话和骑马使用的身体部件不同,没啥冲突。只是,或许是连着老天爷听着他唠叨有点受不住了吧,没多久草原常有的冲突就来到了他眼前,让邱澄明好生的认识了一下,什么叫丛林法则,顺带止住了嘴!
  就在离着邱澄明不远的地方,一群野马正在飞奔,远远的看去,飞扬的马鬃就像是层层的波涛,在蓝天白云绿草的画卷里舞动着,那种美有多震撼,只有亲眼看到过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波澜壮阔。
  于此同时,任何的美好,都总是对应着阴暗残忍,这马群也是一样,就在这一群野马从邱澄明眼前斜斜的飞驰而过之后,他的眼睛里就出现了让他心跳加速的一幕。
  几匹草原狼坠在马群的后面,极速的追逐着,忽而左突右转,忽而狼啸恐吓,就像是最有效的军队,打着配合,将马群最后的几匹年老体弱的,或是尚未长成的马匹渐渐的分割出整个马群。
  邱澄明的心,越跳越快,为这几匹被盯上的马担心着,有心上前帮上一把,可他更知道,自己这一人一马,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前头这草原狼可是有一群,足足五只。按照他知道的,猎户人家的常识来看,若是不能保证能将这一群狼全打死打残,那就不能轻易出手,因为狼这东西,实在是太记仇,一个不好很容易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的袖手旁观,虽然很冷血,可作为猎户来说,邱澄明做的没错,可这样的冷静,却不能持续到最后,因为正在那其中一匹狼飞驰着,一口咬到最后面那老马的后腿上,整匹狼死死的吊在上头,准备和这马死扛的时候,那早先飞驰而过,已经走出老远的野马群,不知怎么的,突然在头马的带领下,已经开始折返。就像是一股洪流,开始朝着这些草原狼冲击。
  硕大的马蹄踹到那草原狼的身上究竟有多猛?邱澄明没法子用数据说话,可他能用现场结果来判断。就看那被踹中腰部的一匹狼侧飞出十来米的距离,邱澄明觉得,这力度就绝对生猛的很啊!
  速度,力量,加上数量,三种因素叠加在一起,给这仅仅六匹的狼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等着这马群驰过,邱澄明再次定睛看去,那一片草地还有啥?呵呵,刚才群狼猎食的场面已经消失了,剩下的是那几匹狼的苟延残喘,是那受伤的老马瘸着腿的追逐不及。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邱澄明觉得,终于是到了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哇咔咔咔,看一场动物世界的攻伐大戏,还能捡便宜,自己最近的运势真的是,好的不能再好啊!改天一定要去给财神烧香才对。)
  弓箭上铉,邱澄明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那些狼补刀。确保这些狡猾的家伙不会装死,趁机咬自己一口。而干这个事儿,邱澄明绝对是十分的上心,尽心的。在他的眼里,那些半残待死的狼已经成了一张张的狼皮,成了他的冬衣,成了白花花的银子,怎么可能不上心?
  不单是这些狼,邱澄明对着一边已经被老马安抚,不住的舔着伤口,凑到老马身后求安慰的那两匹马也眼冒精光,笑的十分的欣慰。受伤算什么,腿瘸也没事儿,马群淘汰不要,他要啊,大不了用积分,将伤口治好就是了。
  是的,你们没听错,邱澄明白捡了两匹马!因为受伤的马,在野马群里一般都是要被淘汰的,特别是腿受伤的那种。这样的马,速度上不去,不能赶上群体的迁徙,还容易成为整个群体的弱点,所以基本都只有被迫淘汰,独自远离这么一个结果。
  这就是自然界的残酷之处,即使头马及时的回返,即使马群赶走了危险,报复了狼群,可到底还是遭到了损失,被差点分割包围的四五匹野马,最终能回到族群,继续奔驰的,只有那些好运没受伤的。而这两匹则成为了弃子。
  只是这样的弃子对邱澄明来说,那就是白送的好处,他能不要?不要是傻子!早在过来给狼补刀的时候,就已经揉着老马的脖子,命令它去勾搭,安慰那两个同类了。
  而老马呢?你别说啊,老马自打升级之后,不单身体好了,那灵性上的提升,也是绝对让人满意的,虽不至于邱澄明说啥都明白,可大致上的简单命令却已经能理解了。
  像是这一次,邱澄明让它和那两匹受伤的马联络感情,它不懂啥叫勾搭,啥叫安慰,可邱澄明想让这两匹马跟着一起走,一起回家,这个还是知道的。所以很是乖巧的凑了过去,表达了一番善意,并不见外的对着那伤口添。(在动物的世界里,那舔伤口就和消毒一个作用。)
  等着好感凑的差不多了,那老马居然还知道时机,不住的和那两匹马对着嘶鸣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吧,等着邱澄明反应过来,那两匹马就跟在了老马的后头,那效率高的,邱澄明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了。你说说,这老马有多顶用吧。这不是白捡的是啥?
  这两匹马,一匹和如今的老马差不多,一匹看着还小,领回去不说能卖多少钱吧,好歹让这村子里多点赶路的脚力。若是系统给力,让这两匹半老的马在组成个小家庭什么的,那自家还能靠着小马驹再发达上一笔,怎么算怎么挣啊!邱澄明看着就能做白日梦。
  人心永远是贪的,白捡了马邱澄明居然还能不满足,对着这刚收拾出来的狼皮,一脸的肉疼。
  “可惜了,除了皮,别的都带不走。”
  在这荒郊野外,血腥味传出去,最是容易引来食肉食腐的动物,能有时间让他把这五只狼的皮都剥下来,那已经是邱澄明自己手脚利索的结果了。看看,一共六只狼,他得了五张皮,为啥?还不是,补刀的时候晚了一步,让最远的那只逃了呗!受了伤还能窜这么快,老实说,邱澄明心里是不安的,生怕让这只狼记住了自己的气味,跟着自己,以后找自己的麻烦。
  可让他放弃这些皮子?那更不能啊,狼皮最保暖了,他怎么舍得不要!割上一把草,将这些狼皮裹起来,尽量的遮掩住血腥味,然后翻身上马,抓紧时间往东走。
  等着走出十来米,后头一阵的嘻嘻索索的声音传来,邱澄明不用回头也知道,必定已经有野兽闻着味过来了。好在走的及时,要是让这些东西看到自己剥皮,以为自己抢食那就麻烦了。
  邱澄明微微侧头,向后看了一眼,果然他猜的没错,隐隐的已经能看到豹子的花纹,在远些,那晃动了树枝的,好像是豺狗在张望?天空远远传来秃鹫的啼鸣,这是等着吃最后的那份?生死循环,想来不用等到明天晚上,这里就又该只剩下一片翠绿了吧!
  或许是豹子带来的压力,或许是急着回家,老马走的比前头快了几分,那两匹跟在后头的伤员也加紧的步子,只是这和前头被草原狼追逐不一样,脚步多了几分从容。不知道的人或许会奇怪,难不成豹子就不吃马了?
  不是不吃,饿了人家什么都吃,只是动物不懂什么叫浪费。所以一般在吃饱的情况下,它们是不会轻易和人怼上的,看到也能当没看到。至于现在?在有现成的肉吃的时候,对着没有威胁的,也不抢食的,它们不肖浪费那个力气。索性进水不犯河水,大家自顾自。
  后头动物按照等级在进食,邱澄明看着十分从容的往家赶,没有人知道,他的手心全是汗!很多事儿知道是一回事儿,看到,遇到又是一回事儿!哪呀妈呀,那可是狼,那可是花豹!这都啥运气?怎么什么都能遇上呢?
  喂,前头捡便宜的时候不是挺乐呵?这就又埋怨上了?这人可这是难伺候啊!


第30章 聊斋听多了
  背着五张还血渍呼啦的狼皮; 邱澄明即使坐在马背上,也感觉心头凉凉的,似乎不赶紧的回到自家底盘; 这随时都有可能被猛兽盯上一样。所以连着休息都不想; 直直的往山窝子去。
  可怜啊,那两匹受伤的野马; 忽悠着它们跟着走的时候,挺像那么回事儿的,让老马说的花好桃好的。真被忽悠着套上了草绳; 牵着走了,这立马啥怜惜都没了。都不顾它们还受伤呢,就一个劲的赶路。若不是实在是没地方去; 孤零零的在草甸子上容易被当成移动的肉,这会儿; 这一大一小都能造反了。
  好在这一路过去还算是顺畅; 好在离着老窝也不算远,邱澄明在怎么提心吊胆,这回去也快的很。转眼间; 就已经能看到自家山窝窝最西面的山了,果然是别系统加持过的啊!明明已经到了深秋,草甸子上的草都开始枯萎了; 那山坡上; 远远的看过去; 还是一大片一大片深浅不一的绿色。
  “到家了。”
  从看到那山间绿色的瞬间; 邱澄明的心就安稳了好些,只是这心安稳了,赶路的速度却越发的急切,若不是没有翅膀,都恨不得直接从山上飞过去。可惜啊,这是没戏的,这山窝子的进出村寨大门,可是在东北方向,他还需要从山脚绕过去才成呢。
  “明哥,你回来了啊。”
  进入弧形的山夹道不过五六十米,第一道村寨的门就赫然在望,两米高的石头土胚墙上碎瓷片在日光中闪着莹白的光,木质的村寨大门前,还有一条两米宽,半米深的土沟,里头注满了山溪引来的水,形成了一个不大的池子。而敞开的大门,就是讲那木质的寨门权当吊桥放下,架在这水池子上头,好让人通行。
  “这池子,我走的时候才起了个头,三天的时间,居然就已经水都满上了?你们这是将咱们村子当城池折腾呢,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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