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庆梅着急慌忙地把摔碎的碎碗片收了起来。
莫梓枫皱眉看了她一眼,然后便出去了。
方庆梅的一颗心如坠冰窟,突然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选的这条路,到底值不值得。
她扭头看了看正在灶台前忙活的林娇杏:林娇杏个子没有她高,生的不如她白净,身段也比不上她,而且林娇杏性子直,脾气大,跟温良贤淑完全沾不上边,谁要是惹着她了,她六亲不认,说打就打,说骂就骂,有时候就跟个乡野村妇一样。
而且她还是一个寡妇,还是一个上门寡,这样的人,是很不吉利的,别说大户人家了,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家,也是很瞧不上这种人的。
莫梓枫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人?
所以刚才一定是她看错了。
这么一想,方庆梅觉着心里又有了些希望:莫家什么样的门第,怎么可能会同意一个寡妇进门?所以即使莫梓枫真的看上了林娇杏,那也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只要他还没有娶亲,她就还有希望,实在不行,就按娘说的那样。
那样做的话,也许莫梓枫会很恨她,可只要以后她加倍对他好,他的心结肯定会慢慢结开的,他会慢慢的发现她的好,然后心甘情愿的跟她过一辈子。
四英嫂端着几个空盘子进了灶房,见方庆梅也不洗涮,只是蹲在那儿发愣,赶紧催促她道,“梅姐儿,发啥愣啊,赶紧把盘子洗出来,快没干净盘子用了。”
方庆梅回过神来,应了一声,然后赶紧洗涮了起来。
到半下午的时候,打发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林娇杏累得一下了瘫在了椅子上。
庆林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块巾帕子,递给了林娇杏,“阿奶,擦汗。”
林娇杏抬手捏了捏庆林的小脸蛋,接过了手帕子,先给庆林擦了擦汗,一边擦一边心疼地问道,“今儿个热坏了吧?”
庆林一直坐在灶膛前烧火。
若是冬天,烧火倒是个好差事,因为暖和啊。
可现在正是热天时候,烧火可不就是什么好差事了,而且炒菜讲究的是旺火快炒,得把火烧旺一些,火苗都能从火膛子里窜出来,这样一来,就苦了烧火的人,火苗燎得人脸生疼。
林娇杏炒菜的时候,看到庆林的小脸热的通红,可把她给心疼坏了,要不是实在缺人手,她肯定立马就把庆林给替换下来了。
林娇杏把庆林带到身边,主要是因为庆林对厨艺很有兴趣,林娇杏想把他培养成一个好厨子,要是庆林经年累月的在灶膛前烧火,他啥时候才有机会学到真本事?
更何况,庆林压根儿就没工钱!
等一会儿见了莫梓枫,得跟莫梓枫说说这件事,让他另外找个人烧火。
庆林摇了摇头,“不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体贴逛街(七更)
莫梓枫走了进来,显然是听到了林娇杏和庆林的对话,歉然道,“这点是我疏忽了,明儿个我就托牙子寻个粗使婆子来。”
莫梓枫这话,正中林娇杏下怀,她也不跟莫梓枫客气,笑道,“那敢情好。”
这时,孙墨拿着一本帐本喜气洋洋的走了过来,看到这里只有林娇杏和莫梓枫两人,便高兴地跟二人说道,“今儿个的帐目已经出来了,毛利是六两六钱,我毛估了估,除去本钱,纯进帐最少有四两银子。”
林娇杏做过吃食生意,知道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大,更何况今天来吃饭的人又多,所以今儿个有这么高的盈利,倒也在她的意料之中。
不过,一想到四两银子中,有一半是属于她的,她就忍不住呵呵直笑,觉得这一天的劳累也值得了。
要照这么下去,她很快就能把欠莫梓枫的银子还上了。
“今天个辛苦你了,若是以后还是这么多人,我会考虑再请一个厨子,要不然一个人吃不消。”
“今儿个因为是头一天,又打了对折,所以才来了这么多人,明儿个就没这么多人了,所以不用再另外请人了,再请人还得花银子不是?”
开玩笑,她才不要再另外请人呢,多一个厨子,就多一个人分她的银子,只要能赚银子,苦些累些又有啥关系?
莫梓枫点了点头,“既然这样,你一个人就先顶着,若是觉着吃不消了,记着一定要跟我说一声。”
林娇杏听了,心里觉得暖暖的,心说莫梓枫还真是个体恤员工的好老板,便笑着点了点头,“记住了。”
方庆梅站在灶房门口,看到林娇杏和莫梓枫在院子里说着话。
虽然她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可她看得出,两人说的肯定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林娇杏笑得眉眼弯弯,莫梓枫的嘴角也是微微上翘,显然心情极好。
她跟莫梓枫认识有十五年了,莫梓枫从来都没有这样对她笑过,他对她,只有疏离。
不光是对她,对旁人,莫梓枫也是一样淡漠。
独独对林娇杏,是特殊的。
难道真的是娘说的那样,是因为林娇杏性子活泛,行事泼辣大胆,而莫梓枫好的就是这一口,林娇杏也算是投其所好,所以莫梓枫才格外青睐?
那自己是不是也该向林娇杏学一学呢?
方庆梅使劲绞着衣襟,自卑,嫉妒,犹豫,悲哀,绝望。。。。。百般滋味在心里翻江倒海,她怕再这么看下去,别人会看出她的异常,如果被林娇杏察觉了,也许她会被赶回家的,那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方庆梅转身回了灶房,拿了一块抹布,心不在焉地擦着灶台,一边擦,一边想着自己该怎么办。
她虽然并没有想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可她的心里头,有一个想法已经浮了上来。
就是因为这个想法,她才走上了那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
事实确如林娇杏所料,第二天,来饭馆里吃饭的人就没有前一天开张时那么多了,不过到饭点的时候,饭馆里还是坐满了人,跟其他小饭馆比起来,生意称得上红火了。
这也在林娇杏的意料之中,她来的那个世界,烹饪多精细啊,那可是几千年的饮食文化凝结的精华,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比得了吗?
虽然食材都是一样的,可烹饪方法不一样,决定了这道菜的口感也不一样,这方面,林娇杏可是占了优势的,做的饭菜好吃,自然就会顾客盈门了。
第二天快收工的时候,莫梓枫带了一个五十来岁的婆子过来,把庆林替换了下来。
婆子姓张,是个不善言辞的老实人,干起活来却很麻利,林娇杏还挺满意的,觉得莫梓枫真会办事,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合她的心意。
孙墨是个实诚人,每天收了工,都会把帐目报给林娇杏。
刚开始林娇杏叫他报给莫梓枫,可莫梓枫说他不一定天天过来,还是由林娇杏管着帐好,林娇杏想想也是,便接过了这个大权,想着到了月底,给莫梓枫报个总帐就是了,反正所有的进出都在帐本上记着,莫梓枫要是不放心,随时都可以查帐。
这一天庆海休沐,一大早的,便嚷着要跟着到镇上来。
林娇杏想着他也有些日子不来镇上逛了,便把他带了过来,想着等到歇了业,带两个孩子还有四英嫂好好在镇子上逛逛。
天气越来越热了,两个孩子身上的衣裳有点厚,得给两个孩子添身薄衣裳。
庆海读书用的纸墨也用的差不多了,也该添补了。
借着这个机会,正好一齐都添置了。
至于林娇杏和四英嫂,还是等到拿到工钱再添置新衣裳吧。
庆海是个懂事的孩子,见饭馆里忙,不用林娇杏吩咐,就帮着送起菜来。
庆海比庆林嘴巴甜,人又长得乖巧,来饭馆吃饭的人都很喜欢他,甚至有好几个人从身上摸出一个两个铜板塞给他,叫他拿去买糖梨膏吃。
未时,饭馆里基本上没什么客人了,大伙儿这才顾上吃晌午饭。
吃过了晌午饭,把厨房收拾干净后,就没什么事了。
林娇杏要带着两个孩子和四英嫂在镇子上逛,方庆梅左右没什么事,便也跟着林娇杏一道在镇子上逛了起来。
按着林娇杏的意思,是想给两个孩子买成衣,省事。
可四英嫂说,成衣太贵,不如买了布料自己做,反正针线活,她都是做熟了的,两个孩子的衣裳,她就跟玩儿似的就给做了,干嘛再多出那个冤枉钱。
林娇杏拗不过四英嫂,便带了几人去布庄选布料。
林娇杏记得她第一次给两个孩子买布料,是在一家名叫陈记的布庄里买的,那家布庄虽说门面挺大,可布料的价格还挺实惠,称得上是物美价廉,所以这回她又去了陈记布庄。
这会儿天已经很热了,人都不大出门了,所以布庄里的客人不多。
布庄里的伙计招呼了几人一声,便忙自己的去了。
这一点林娇杏还是非常喜欢的。
因为林娇杏买东西的时候,最讨厌铺子里的人在旁边一直跟着了。
前世的时候,林娇杏去超市里买东西,超市里的促销人员总是一路跟着她,然后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自家的商品,聒噪得她几乎能发疯。
遇到这种情况,她一般都是立马转身离开。
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反正超市那么多,再换一家就好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惊呆了各取所需(八更)
正因为感同身受,所以饭馆开张之前,她就跟四英嫂他们说了,对到饭馆里来吃饭的客人,要热情,但不过分殷勤,否则,只会让人觉得厌烦,到最后说不定会跟她一样,转身逃走。
话题扯远了,言归正传。
林娇杏一行人正在布庄里选着布料,突然听到门口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和脚步声一起的,还有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粗门大嗓的,一边嚷嚷着一边走了进来。
“这家布庄大,到这儿来看看!”
这会儿布庄里虽然也有两三拨人在选布,可大伙儿声音都压得低低的,所以布庄里还是很安静的,女子这么一喊,就显得非常突兀,林娇杏他们登时被吓了一大跳。
林娇杏心说这是谁家的姑娘或是媳妇,咋这么没教养?
她不悦地扭头看向门口,看到进来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姑娘。
这姑娘的身材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因为这姑娘实在是太胖了,胖到什么程度了呢?这么说吧,乍一看,肯定还以为是个圆桶滚进来了呢。
她胖就胖吧,偏偏还胖得没有自知之明,什么颜色都敢往身上裹,上身是一件大红色的短衫,下身偏偏就套了一条绿盈盈的襦裙,再配上一个抹得跟个鬼似的大白脸,还有头上一朵硕大的紫色娟花,林娇杏觉得,这姑娘嘴角若是有颗痣,然后嘴里再叨一根旱烟枪的话,就跟那电视剧里演的媒婆一样了。
不过,让林娇杏吃惊的不是这姑娘的样貌和穿衣打扮,而是跟在姑娘身后的那个笑得一脸和煦的年轻男子,因为那个男子正是孙旺财。
孙旺财身着一件灰色的长衫,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举手投足,从容不迫,真是说不出的风度翩翩。
而且看上去,孙旺财对那女子颇为照顾,女子进来的时候,被布庄里琳琅满目的布所吸引,只顾着往里冲,没看脚下的路,被门槛拌了一下,差点没摔倒,身后的孙旺财见了,急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女子,口里温和地说道,“仔细摔着了。”
女子有些娇羞地看了孙旺财一眼,然后甩开孙旺财的手,进了布庄。
孙旺财脸上微微笑着跟了进来。
林娇杏简直要惊呆了:这俩人是啥关系?看样子,不象是兄妹,难道是。。。。
那孙旺财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孙旺财自认为风度翩翩,所以进了布庄,一边轻摇着折扇,一边含笑四顾,不料跟林娇杏的目光对个正着。
孙旺财愣了愣,很快又把目光移开了,就跟不认识林娇杏似的。
林娇杏心说这样最好,两省。
转过头,不再理会那两人。
胖姑娘在布庄里东看看西瞅瞅,一会儿要看这匹布,一会儿要看另一匹布,不停的拿着布在自已身上比划着,还问东问西的,把布庄里的小伙计支使得团团转,最后挑了两匹大红大绿的布,兴高采烈地走了。
胖姑娘和孙旺财刚走,林娇杏旁边两个也在看布的妇人撇了撇嘴,其中一个非常不屑地嗤地一声笑,“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读书人的脸都叫他丢尽了。”
林娇杏听了,八卦心顿起,凑到了两妇人跟前,“大嫂,你们认识那两个人?”
两个妇人显然都是那种爱说话的,听林娇杏问她们,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不大功夫,就把孙旺财的那点事倒了个底朝天。
原来这两个妇人跟这个胖姑娘都是一个村的,只不过胖姑娘住村西头,她们住村东头。
胖姑娘小名叫红妮,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两个哥哥均已成亲和父母分了家,姐姐也早已出嫁,只这个红妮,因为生的胖,性子也不大好,所以一直也没说上个婆家,一直跟着爹娘生活。
以前红妮家的日子过的并不宽裕,也都是土里刨食,后来红妮的爹不知道去哪里待了一年,回来的时候就发达了,家里不但盖起了大瓦房,还置办了十来亩良田。
那十来亩良田,他们也不自己种,全部租给了别人,一家人就靠收租子过活,俨然已经是个小财主。
“妹子,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家跟红妮家还是没出五服的本家呢,以前见了面,她都跟我打招呼的,可自打她家发达了,她眼里就看不见人了,你看今儿个她见了我,别说跟我打招呼了,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跟不认识我似的。哼,她家里头发了这么一点小财,她就眼里没人了,要是她家跟莫家或是李家那样家大业大的,我估摸着她眼睛得长到头顶上去。”
林娇杏好奇地问道,“那她咋跟孙秀才走到一块儿去了?”
“唉哟妹子,这事儿说出来我都替孙秀才臊的慌。”
“到底是咋回事?”
“还能是咋回事,孙秀才看上了红妮家的钱呗。”
原来这个叫红妮的姑娘,有一次去十里营走亲戚,刚好碰到孙旺财,然后一眼就看上孙旺财了,回家了就闹着叫爹娘托人去孙家说亲。
若是以往,红妮是断不敢有这种想法的,因为她知道自己生的胖,孙旺财多半会看不上她。
可现在她家今非昔比了,她家有钱了,她底气也足了,就算是孙旺财看不上她,可他总能看上她家的银子吧。
红妮虽然都在家养成个老姑娘了,可她爹娘还是很娇惯她,听了她的话,还真托媒人去孙家说亲去了。
红妮家许了媒人不少银子,媒人自然非常卖力,在孙家,把红妮吹得是天上有地上无的,就盼着孙家能同意了这桩亲事。
其实媒人就是不吹嘘大妮,孙家也会同意这门亲事的,不为别的,就为红妮家有钱啊。
我们前面说过,孙旺财中了秀才后,信心百倍,还想着要进学中个举啥的,只有入了仕途,才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可有一点,他家穷啊,而且他爹跟他娘的身子骨又不好,要不是以前的林娇杏省吃俭用的供着他,他哪能读个秀才出来。
孙旺财原本是想再继续靠着林娇杏的,哪知林娇杏跟以前不一样了,无论他怎么灌迷魂汤,林娇杏都不再上他的当,眼见着没办法再继续读书了,他跟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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