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潘金莲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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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潘金莲怎么破~-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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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潘金莲身为人妻,自己绝对不会是……
  潘小园一骨碌爬起来,点上油灯,屋子里翻出一面铜镜,用手帕细细擦干净,然后赶紧关门,门上有闩,太好了,闩得紧紧的,窗户也关上。慢慢解下裙子,再左右看一眼,确认门窗关好,坐在床上,褪了亵裤,张大眼睛,一手握着铜镜,一手伸到下面小心扒拉……
  虽然是单身狗,但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受过充分教育的单身狗,潘小园还是了解不少基本常识的。而此刻她的所见,让她惊讶得合不拢腿。
  那就是,她潘小园,现在是潘金莲,节操丧尽的水浒第一荡妇,现在仍然是,黄、花、大、闺、女。
  天亮了。潘小园失眠一夜,躺在床上,蒙头盖被,哭笑不得。黄花大闺女又怎么样?自己就算是八心八箭钻石大闺女,在武松眼里,大约也只当得两个字:死人。
  说不定,让武松杀了之后,自己就能穿回去了?拜托,死也是很疼的啊,何况是那种死法。
  再说,这个想法显然太一厢情愿,这个抽风的世界,说不定再一睁眼,自己变成了更漂亮的绝世美女,全身珠翠华服,远处连绵烽火,身边一个痴情的君王柔声哄劝:“美人儿,你看那些来救驾的蠢货多狼狈,笑一个,笑一个嘛。”
  逃走?更是不敢。古代户籍管理严格,就成了流亡黑户,一旦被官府捉住,就是“发送官卖”的命运——她潘小园还不如自己拿个炊饼噎死呢。
  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趁着手上有镜子,好好瞧一瞧这个和自己有着神奇缘分的女人的容貌。
  潘小园穿衣下地。套上鞋子的一刻,又发现了新大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金莲。顾名思义,她应该拥有一双小巧玲珑的三寸金莲才是。《水浒》里的原剧情,西门庆勾搭潘金莲的时候,也是捏了她那双尖尖小脚儿,才上手的。
  总之,当她低头一看,看到的是一双纤直漂亮的36码玉足时,懵了。
  说好的三寸金莲呢?古代人家嫁娶下聘的时候,不都是看姑娘的脚大脚小吗?像她这样,空担了个“金莲”的虚名,底下却是一双如假包换的天足,夫家是会退货的吧。
  她轻轻抚着自己的一双脚,忽然福至心灵,明白了。
  方才那些什么金莲啊退货的说法,都是明清以后才流行起来的。在这小清新遍地跑的北宋时期,妇女普遍是不缠足的嘛。
  就算到了南宋,缠足也只是在一部分士大夫阶层里实行,并且也是很温柔的缠法,并不会折骨,也不导致太大的畸形。到了元代,下层妇女开始流行缠足,并开始有出土的三寸绣鞋实物。明清两代,缠足之风渐盛,并且愈发变本加厉。百度百科里那些恶心的缠足图片,大多是延续清代缠足的印象。
  而不管是《水浒》还是《金瓶梅》,都是明朝人所著,里面的妇女形象自然也参照了明朝的民风民俗,缠成了一双双小脚。
  也就是说,她穿来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严格按照书里的细节来的!也许,她不是穿书,而是来到了以《水浒》为蓝本的,某个真实的历史平行空间。
  这些信息只是在潘小园的脑子里刷的过了一遍。她虽然不是历史学家,但关于古代生活的常识储备却丰富得不正常。
  为什么?因为她在晋江写小说的时候,有一个作死的习惯:考据。
  别人都是任性架空行云流水日码一万,她呢,强迫症,非要把古代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弄清楚,相关古籍论文读了一篇又一篇,直读得心潮澎湃恨不得自己真身穿越了才好,到头来对着空荡荡的文档发呆。
  天天做无用功,文章写得是毫无破绽,但不出所料的,写一本扑一本。都是血泪。
  恰好她正在写的一本小说,女主是南宋的大家闺秀,于是对于两宋的知识便格外留意了些,做了满满好几本笔记。书里的女主当然也被时代所局限,缠上了双脚——当然不久便让男主给强行放开了,两人从此缠缠绵绵浪迹天涯。
  想到这儿,晋江签约作者潘六姐忽然惦记起她那本连载中的小说了,心里空落落的。小说还没写完,高潮还没出现,男女主还没床单,可大约要永远的坑了。也许这时候,已经有真爱读者在文章底下留言催更,问:“作者哪去了?穿越了?”
  她鼻子一酸,叹了口气。床单的细节她都想好了啊。
  摇摇头,抛开这个想法,套上绣鞋,站起来。
  潘金莲是个修长美女,和潘小园在现代的身高差不过,而在古代的妇女中绝对算得上十分高挑。凹凸有致的身段,悄悄的摸上胸脯,感受一把以前从没感到过的绵软充盈,流氓的捏一捏,居然……居然有种百合的错觉。
  铜镜往上移。镜子里的女郎,一张标准鹅蛋脸,下巴自然而然的收拢成尖。耳珠子柔润圆滑,一头乌发厚重垂顺。眉毛被修得纤细柔和,眼睛则是微微的内双,眼睑的褶儿下面,睫毛翘起来。鼻子挺直,嘴唇则是恰到好处的丰满——标准的古典气质美女。只有一样破坏了那气质:这张嘴现在有点歪,嘴角微微抽搐着,强忍着一抹惊喜的窃笑。
  双手呢,纤细柔软,白皙丰润,指甲修得短而整齐。虽然比不上她在小说里描述的那些贵妇的柔荑,但对于一个需要亲自操持家务的劳动人民妇女来说,这双手绝对算得上保养得当,连一点茧子都没有——过去的潘小园,右手中指上还残留着学生时期握笔留下来的硬茧呢。
  可见武大对她的纵容和照顾。这么一想,又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挺对不起他的。幸亏昨天没真踹他的小JJ。
  马上又想到以后也不能乱踹。记住现在是古代古代古代,自己是女人女人女人,古代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纲,要是真把他弄伤弄残了,那是谋杀亲夫,想想书里那个潘金莲的下场!
  可是难道就真的顶着个潘金莲的身份,替她过完剩下的半辈子,迎接那个注定的结局?就算她能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难道就要和武大白头到老么……
  想一想,一身鸡皮疙瘩。
  潘小园觉得,自己必须给自己谋划一个其他的出路。
  可是还没来得及动脑子,就听到楼下的门板吱呀一响,一个雄浑的男声传上来:“嫂嫂你下来,我有话说。”
  潘小园听到这声音,头脑里立刻当当当的响起了空袭警报。
  楼上只有她一个人。这个世界里,能管她叫嫂嫂的,也只有一个人。
  姓名:武松,排行:第二,年龄:二十五岁,爱好:杀人。
  很多江湖好汉都不杀妇孺,但武松例外。他的成名作便是杀了嫂子潘金莲,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重大,以致在电视剧里都是直接“哔——”。在那之后一发而不可收,大闹飞云浦,以一敌四,虚虚实实,快,准,狠,招招必杀。血溅鸳鸯楼,冷静得近乎变态,男男女女一共杀了一十五口,末了还淡定地用衣襟沾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而现在,这个大写的反社会杀人魔,在楼底下,唤她。
  潘小园觉得自己成了恐怖片里的女主角,冷汗滴滴答答往下流。
  脑子一乱,剧情也撸不顺了。潘金莲似乎还没到归位的时候,应该不是现在……是了,西门庆还没出现……不对,自己刚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谁知道以前跟西门庆有什么瓜葛……不对不对,这个世界既然和原著稍有出入,有没有西门庆这个人还另说。总之……
  底下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嫂嫂?”
  潘小园突然觉得那声音还挺好听,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听从他的命令。一定是原主潘金莲心中残存的那点花痴记忆在捣乱。自己可不会被迷惑住。
  可是,杀人犯等急了,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
  潘小园一咬牙。伸脖子一刀缩脖子一刀。她飞快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摘下方才为了臭美戴上去的绢花,瞥了一眼铜镜,做出一副她有生以来最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能太殷勤否则大概会被认为是淫荡,因此无辜就好——眼神里适当的慌张和顺从,对了,还有大病初愈的柔弱与茫然。双手自然摆动,微微向上摊开,心理学上是接纳和无攻击力的暗示。然后,迈步……
  她忘了自己穿的是及地长裙。
  裙摆没有手提着,刚走两步,就恰如其分地卷到了脚底下。潘小园“啊”的一声长叫,就看到地板旋转着朝自己扑过来,耳中骨碌骨碌的声音不绝,一个完美的倒栽葱,直接落到了楼底下。


第3章 鸿门宴
  潘小园连尖叫都没来得及。一瞬间的工夫,只起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自己不会就此穿回去了吧?阿弥陀佛……
  呼的两声风响,只觉得身子一拉一斜,肩膀一撞,腰身一扯,干脆利落地被放下来,竟一点也没摔没疼。好一会儿,潘小园才分清了上下左右,睁开眼,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优雅地端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余光瞥见了什么人的脸,男人,不是武大。只见他巾帻整洁,上身穿一领枣红贮丝纳袄,腰系一条白绢搭膊,足下一双皂靴。凸出的喉结,硬朗的下颌,挺直的鼻梁,浓眉大眼,眼睛里却浮着微微的近乎天真的惊讶,好像原始的青铜酒爵里,贮了一汪干净的水。
  潘小园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咽了咽口水——那是本能。然而理智片刻便恢复,那吊起来的心开始通通通的打鼓,脸色变得煞白,赶紧将目光投向别处。
  武松,你好!
  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瞟了他一眼。武松显然也没料到嫂子的这种出场方式,怔了片刻,就回复了镇定和孤傲的神情。准备好的开场白显然用不上了,于是直接朝她点点头,“嫂嫂请坐。”声音低沉浑厚,不怒自威。
  潘小园纵然丝毫不会武功,眼下也觉得,已经被他那凌厉杀气压得喘不过气了。这便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武大呆立在旁边,过了好一阵才想起来问:“娘子,你、你没事吧?”脸上神情又痛又难过,仿佛刚才摔的是他自己。
  潘小园赶紧摇摇头,又赶紧站起来,强咧出一抹微笑,行了个新学来的万福礼:“那个,见过叔叔。”
  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虽然不一定能扭转武松对自己的印象,但起码让他少了一个杀她的理由。
  武松剑眉微微一挑,还礼,淡淡道:“嫂嫂。”朝着满桌菜肴努努嘴,“请入座。哥哥也请坐。”
  堂屋内支着一张小木桌,桌上满满当当,放着四五盘菜,有鸡鸭,有鱼肉,有蔬果,还有一大壶酒。这个排场显然不是武大能整治出来的。潘小园脑子里立刻出现三个字:鸿门宴。
  依稀记得原著里有这么个场景,武松搬出武大家后,还不忘设宴款待哥哥嫂嫂,主题是让武大看紧了媳妇,让潘金莲以后放规矩点。
  而现在,摆出这场鸿门宴的武松,显然已经取得了对局势的完全掌握。武大在他面前,就像个听话的小孩子。
  武松请武大坐了对席,自己拉了条凳子,打横坐好。他身高腿长,两条腿放不到桌子底下,只好将一双膝盖张在外面。而武大一坐下,几乎就是脚不点地,两只鞋子在空中乱晃荡。
  潘小园悄悄往门口瞄了一瞄,那大门完全被武松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墙角支着一柄长长的腰刀,显然是武松随身带着的。屋里那突兀的肃杀之气,终于找到了部分的源头。
  她认命地坐下来。武松一招手,一个衙役哈着腰进来,“武都头。”捧起酒瓶,筛起酒来,毕恭毕敬地一杯杯放在桌上。武松再挥手,就把他打发出门了。
  排场还挺大,潘小园心想。毕竟,武松现在的职位是都头,相当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呢。看他穿的一身衣裳,鲜亮整洁,也不似武大那般灰扑扑的——还是个挺注意形象的男人。
  男人过分注意形象,通常会被看成娘炮。然而面前这个攻气十足的八尺男儿,搭配上一身新衣新帻,只让潘小园觉得更加杀气外露——晋江小说定律第二条:绝顶高手从来都是衣不沾尘。
  武松请武大先动筷,不声不响地吃了好一阵子。潘小园哪有食欲,筷子拿起来又放下,一会儿又觉得想去解手,忐忑不安地耗着。武松不时微微朝她看上一眼,让她觉得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冰水。
  半晌,武松才端起一杯酒,看着武大,嘱咐道:“大哥在上,既然嫂嫂病势好转,有人看家,武松便搬回县衙去了——也省些家里的嚼用。我不在家时,你便少做些买卖,每日迟出早归,不要招惹是非。若是有人欺侮你时,也不要争执,等我回来,自会替你做主。大哥若依我,就满饮此杯。”
  武大眼中满是眷恋不舍,连连点头,道:“都依,都依——兄弟,你真的不在家住了?”
  武松又有意无意朝潘小园的方向瞟了一眼,随后坚决点点头,看着武大把那杯酒干了。
  而潘小园的心中顿时生出疑团:难道武松并不是被“自己”调戏之后立刻搬走的?这又是哪门子崩坏的剧情?
  看看武大的表情,随即马上便明白了。自己昏晕在家,武大又每天出去卖炊饼做买卖,自然会央求武松在家里看家——把自己兄弟和自己毫无行动能力的媳妇留在一块儿,他心也真大!就那么信得过他弟弟?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兄弟情深吧……
  还在胡思乱想,忽然鼻子里一阵酒香,看到酒杯已经递到了自己面前。潘小园猛地一惊,连忙接过去。抬头,正对上武松炯炯有神的双眼。
  武松对她,明显比对武大要冷淡得多。下巴微微扬着——下颌的弧线倒是挺好看,冲淡了傲气带来的压迫感。
  “嫂嫂是个精细的人,不必武松多说……”
  他的语气明显的疏离。潘小园当然知道他要说什么。叫她这个嫂嫂收起那点小心思,安安分分的和自己哥哥过日子,否则,他武松早晚要给哥哥做主。
  她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原主潘金莲倒是撩汉一时爽,险些火葬场,惹下的后果,却都留给无辜的自己买单。偏偏自己连武帅哥的衣角也没碰到过一次,真是枉担了这份虚名儿。
  还能怎么样?顺着他的话头,唯唯连声,做小伏低地来了一句:“奴都知道了。“
  好在武松看在武大的面子上,也没有把话说得太直白,只是点到为止,说毕,捧上酒杯:“既然如此,请饮过此杯。家中诸事,还烦请嫂嫂费心照料。”
  还是熟悉的剧情还是熟悉的味道。潘小园心里不太舒服,不能按着既定的剧本任人宰割。
  她轻轻一咬牙,接过酒杯,却不喝,而是带着歉意,轻声说:“奴前几日摔跌下楼,一直头晕不止,大夫也不让喝酒,恐加重病情。还请……还请叔叔不要见怪。”说毕,把酒杯放到武大面前桌上。
  武大和武松都吃一惊。武大眼里满是心疼,武松则闪过一丝歉疚之情。毕竟是自己害得嫂子摔下楼,这么大个事儿,不能装记不住。
  潘小园定了定心,以一副自己也深信不疑的口吻,继续道:“叔叔不信时,尽可问你哥哥。奴这几日昏晕不断,梦中见到王母娘娘点化,说奴家此前被狐仙附体,举止失常,若是再不得救治,恐怕性命都难保。这么说来,还多亏叔叔那次当头棒喝,驱走了邪魔,还了奴家的魂魄……”
  她头一次觉得封建迷信是个好东西。看到武松一脸探寻的神色,干脆推开了面前的大鱼大肉,揽过一碗麦饭,讪讪笑道:“所以叔叔你看,奴现在潜心向佛,吃斋茹素,一点儿荤腥也不敢沾,以保邪魔不侵。”
  有了昨天跟武大打的那遍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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