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harry竟然有些感动,“听您这样说,我很荣幸,勋先生。其实,我一直不知道需要不需要跟您开口,我以为您不喜欢金雀花club的成员。”
典型的剑桥口音。
闻言,勋世奉只是挑眉,不他承认,却也美誉否认。
我在旁边低头吃汤圆,我已经吃了一碗了,正想着反正勋世奉也不吃,我就把他的那碗也拿过来,结果被他的手指挡住我的动作。
他,“吃了一碗还不够?”
我,“我以为你不喜欢吃……”
他,“你真想晚上只给我喝汤?”
我,“……”
我这才注意,一晚上,他除了喝了一点咖啡之外,什么都没入口。于是,赶紧松开想要夺走他手中瓷碗的手指。
勋老夫人看了一眼佘太君,后者连忙又给我端了一碗汤圆过来,“少夫人,您吃这碗。”然后,她用一种很慈爱的眼神看着我说,“如果不够,我再让后厨煮,我们今天包出来好几斤汤圆,绝对不能让您饿着。”
我,……,
其实我刚才是怕浪费食物,我真的吃饱了,并且……我想要吼出来,我真的不是猪啊!!!
“这位是勋夫人?”我听见亲爱的harry的声音。
然后,我又看见他看着我,我赶紧点头,同样用英语说,“对,我是arthur的妻子,我是alice,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
“刚才我们的话题可能有些无聊,让女士们感觉到浪费时间了。”
“不会。坎特伯雷先生,您实验室的成就令人惊叹,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拥有一位真正有感知,有感情,也许有思想也许没有的机器人。”
“勋夫人对于人工智能怎么看?赞成还是反对?”
“我的看法很正面,我喜欢科技极大发展的时代,如果,以后我们可以拥有这样的人工智能,我们的生活应该会变得更加便捷,这一点,我很赞同海伦·霍普金斯教授的看法,我在网络上看她的,论文的时候,就感觉,与其战战兢兢,半遮半掩的进行这样的而研究,索性不如放开手脚。”
“难道,您不认为,创造另外一种会思维的人,无论是人还是机器人,这是上帝的权力吗?”
“可是,我不是基督徒,我信佛。”
亲爱的harry听完,用一个英国人的表情对我点点头,转而,他看了一眼勋暮生,“虽然英国不等于美国,但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并且整个oh曾经占据这个星球人口的四分之一,英国的宗教以基督教为主,也有其他宗教,不过佛教徒却占据很少的比率,相对来说,印度教派的人数众多。
不过,像勋夫人这样在剑桥受过教育,并且应该在英国住过很长时间的人是佛教徒,也是不多见的事情。我只是听说一些华人名门望族子弟,从小送到海外升学,他们倒是保留了自己的信仰,佛教徒比较多,基督徒相对少一些,毕竟宗教是深受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成年后,也不是很容易更改。”
这个……这个……这个亲爱的harry,我简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当年上学的时候,大家都说他有些呆,但是他的成绩又很棒,不要说每天不务正业的勋暮生,就是别的一起的人当中,一直是他的成绩最好,但是他的心眼又很好,一直是他给大家准备笔记,别人可以泡吧胡闹乱跑,同样是金雀花club的成员,他每天都规规矩矩,虽然在金雀花中没有少被捉弄,但是最后,大家都与他成为好朋友。
我想,果然想要一门心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人必须用赤子之心,只是专心,专心就好,不要动其他乱七八糟的所谓的聪明脑筋。
也许,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的透过现象看本质吗?
整个客厅静默了很久。
我想勋老夫人和佘太君不说话,可能是怕刺到我,毕竟在他们眼中,我的家世背景与教育背景不是他们勋家想要娶进门的女人的配置;勋夫人不说话,可能是觉得这句话对于我来说,就是最大的反讽,不用她开口我就无地自容了;至于别人……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于是,我只有开口,“henry,我不是剑桥出身,我是一名演员,目前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一个没有学位的课程。”
“啊?!”他像是很意外,“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
我,“没关系。我的英文是跟着bbc学的,我当时为了拿到好莱坞一个剧本下了大力气。”
“哦,勋夫人是演员。”
henry马上就转变了话题,把有关于戏剧,尤其是莎士比亚的话题又拿出来,聊了大约20分钟,似乎终于可以把他刚才的尴尬掩盖过去。
今晚其实过的很愉快,等我们上楼回卧室的时候,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在浴室中,我刚把衣服脱掉,勋世奉打开门,他走进来。
我问他,“要一起洗吗?”
他把衣服也脱去,然后过来搂我。
勋世奉扣住我的腰胯向他身下用力一勒……,身体被忽然打开,我抱着他的肩膀,他挪动两步,到了巨大的花洒下面,站住,我的后背贴着冰冷的瓷砖面,他打开水龙头,强劲的热水从我们的头顶仿若磅礴大雨一般砸下!水已经开始雾化,顷刻之间,周围昏蒙一片。
“好……”我听见他的声音,热的比砸在我们身上的热水还要沸腾,……“一起洗。”
他的动作刚开始有些粗粝,让我很不适应。我病好之后,每一次,我们都用很古老很本分的那种姿势,missionaryposition,他很厉害,完全不用花样就可以让人生生死死的,可是,这次却太不一样了……
“轻点……轻点……”
他在咬我,脖子,胸口,还有……不知道用了多久,也不知道时间是什么。
我睡着了,再被他弄醒,断断续续的,从浴室到卧室,床单上全是潮湿的,换过一次,等我终于有力气伸出手看表的时候,已经快4点了,他还想,……我把他按回去。
“睡一会儿,等醒来再……”我关上灯,看着窗帘有些缝隙,月光洒进来,清辉满地,“毕竟不是十几二十几岁了……”
呜,又被咬了。
我感觉自己胸口被他咬的有些疼,推开他,翻身,背对着他。
睡觉。
然而,却总也睡不着,他的呼吸很重,我知道他一直醒着。
“你……睡不着吗?”
他不回答,呼吸依旧重,甚至是炽热的,我又翻身,半支起来身体,伸出两只手指,按在他的太阳穴上。
“我帮你按一下,也许就会困了。”
揉了两下,他忽然睁开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看,那双蓝色的眼睛,好像莫测的深海。
我轻声对他说,“把眼睛闭上。”
“alice。”
“嗯。”
“当初,……”勋世奉说,“如果你嫁给别人,我就算杀了那个人,也要把你夺过来。”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听着好像呓语,但是一字一句都好像鞭子一样,直接抽到我的心口上,让人的心口泛着血沫子一般的抽痛。
手指在他的太阳穴两旁,停了一下。
“你,……把眼睛闭上,……”
勋世奉却没有这样做,“现在你嫁给我了,我不会做任何事情,所以,告诉我,你心底的那个男人,究竟是谁?”
第149章
我沉默,他也不说话,我们就这样僵持,一直到黎明。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甚至能感受到它从我手指缝流走,根本抓不住,那些前尘往事变得无比清晰,但是,那些事情再清晰也已经成为泡影。而我眼前的勋世奉,却是真实的,我能触摸到他的皮肤,听到他的呼吸的声音,还有,……他是我的丈夫,合法丈夫,我们是一家人。
“如果……”我终于开口,“我无法给你完整的爱,……”
一直看着他。
“我们是不是,就要分开了。”
我的手指已经抖的不成样子了,我是用尽毕生的力量才能控制声音不发颤。
勋世奉闭上眼睛,良久,他睁开眼睛。
我听见他沉静的回答,“不会,我们不会分开。”
沉默。
他不说话,但是他给我的压力却犹如泰山一般,镇在我面前,只这样沉默着,我就开始有晕眩的感觉。
勋世奉问我,“那就是有这样一个男人,他是谁?”
我,“……”
他,“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是商人?”
我摇头,“医生。”
勋世奉,“和我完全不同?”
我点头。
他,“你们为什么分开?”
我,“他死了……很久之前就死了……”
勋世奉,“所以,你永远不会忘记他,是吗。”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
我迟疑,终于,还是点了头,“是。”
“我知道了。”勋世奉安静的闭上眼睛,“太晚了,睡一会儿吧。”
他像是已经入睡,我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下床,不要打搅他,不过他伸出手臂,把我拉了过去,最后,我还是枕在他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
下午,勋氏猎场。
目前站在猎场的人群,除了我,其他的人全部拥有合法的持枪执照,甚至是那位alice。我看着他们全套猎装,手中端着猎shotgun枪,站在森林边缘。
——“pull!!”
有人喊了一声,那边放了许多鸽子,扑棱扑棱的飞满了天空,遮天蔽日的,顿时,枪声齐发,有人是打空,有人一击即中,一些被打中的猎物从高空坠落。
勋世奉绝对弹无虚发。
据说,华尔街的顶级猎杀者都充满了动物性,越是站在资本食物链最顶端的人,他身上的动物性就越明显,也更强悍。
我在一旁看着,他手中的猎shotgun枪没有平息的时刻,从开始一直到最后。
狩猎结束,仆从捡回来一车被打爆了头的鸽子,检查子弹,造成这样惨痛尸体的子弹全部来自于勋世奉手中那把猎shotgun枪。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场景,arthur手中猎shotgun枪瞄准的地方简直就是屠宰场、尸横遍野。即使很多年前,a…tech几乎要被迫清盘的时候,我也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勋暮生把猎shotgun枪交给一旁的人,他看着我,目光中透出担忧,“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我摇头。
勋暮生,“如果,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助,可以直接对我说。”
我冲着他点点头。
此时,我发现,走在我们前面的勋世奉早已经把枪支交给仆从收好,他站在前面的亭子中,沉默的等着我,我赶紧赶上去。
他说,“晚餐估计就是这些鸽子,我没有什么胃口,你要留下来吃晚饭吗?”
我摇头。
勋世奉,“那回家吧。”
我,“好。”
我把所有的行李收拾,佘太君找人把这些箱子放在车子上面,我们上车,就在逐渐降临的夜幕中,离开勋宅,从长岛回到曼哈顿。
Chapter16
第150章
原本以为我同勋世奉的婚姻是姹紫嫣红开遍,现在,当我们把上面那层薄纱撕开,剩下的,即使不是断壁颓垣,也不再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
这种感觉,就好像我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数学考试,我的教授给我的出的考卷是菲尔兹奖(fieldsmedal,相当于数学界的诺贝尔)级别的难题,不是我不努力,而是我费尽平生所学,耗尽心力,最后,也只能交出一张白卷。
他给我的是全心全意的爱恋。
但是,我所能回报他的,最多,只能是一半的爱情。
他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他,我对于他,只能交出一张白卷,并且这种空白的试卷顶在我的脑袋上,让我彻底迷失方向,好像,我之前与他相处,都带着一种虚情假意与漫不经心。
愧疚。
一种很浓的愧疚的情绪。
然后,就是无所适从。
我发现我弄错了很多他的爱好。那天我们从长岛勋宅回来,他不在那里吃晚饭,我带了几只鸽子回来,加入一些红枣、枸杞、桂圆、党参、淮山和北芪炖汤给他做宵夜,结果他喝完就吐了。
勋世奉捧着清水漱口,双手支撑着洗手台,“我说过,我不吃奇怪的生物,尤其是动物。”
我看他吐的连黄胆汁都出来了,我站在门口,吓得连动都不敢动。
“对不起。”他又捧了水洗了一把脸,扯过毛巾擦了一下,这才对说我,“我可能最近心情不好,吃到陌生的食物,肠胃反应太大,你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东西了。”
我嘴唇动了动,他盯着我看,我唯唯诺诺的说了一句,“……对,对不起……”
第二天,helena帮我约了她的同学,就是《纽约客》的编辑,我通知章亦冬过去同那个大编辑聊天,本来我想要陪着他过去,结果临时变卦,让他带着et给他配的翻译自己去。
午饭的时候,我带着他喜欢的那家店的牛排上康斯坦丁,却没有看到他。helena说他出去有约,出去了,并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看来,他也不需要吃我送的午餐了。我现在连他需要吃什么,还有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拎着午餐下楼,走到大街上的时候,看着来来往往忙碌的人群,他们似乎都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行动坚定,并且行色匆匆,似乎正朝着那个目标笔直的大踏步的向前走。
我好像吃多了有毒螺旋藻的鱼,完全失去方向感。
于是,从康斯坦丁下楼,我就开始漫无目的的乱走,前面就是中央公园,冰雪覆盖,湖面结冰,草坪却是绿色的,我就坐在长椅上,看着几只鸭子在眼前摇摇摆摆走过。
有流浪者过来,我问他,介不介意吃掉我手中的牛扒,他说不介意,我把牛扒递给他,他为了表示感谢,反过来给了我他刚才拿到的1美金25美分,他说今天天气很冷,我的手指很凉,他建议我去那边的咖啡机去购买一杯热热的便宜咖啡喝。
我听从流浪者的建议,去买了一杯,然后,我捧着这杯咖啡,继续回到长椅上坐着。
我想了很多很多,但是,到最后我都忘记自己到底想了什么。可能是天气太冷,我的脑子都被冻僵了。
天色黑了下来。
我努力活动手指,掏出手机看一看现在几点了,意外发现,由于低温和潮湿的原因,iphone早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所幸,家离这里都不遥远。
我手中还有很多零钱可以坐地铁,就是冷,似乎都冷到骨头缝隙中。等我哆哆嗦嗦的按了电梯上楼,发现大厅里面是按的,似乎完全没有开灯,同外面的天幕交相辉映,显得既孤单,又冰冷。
随后,我就听见了那边是勋世奉的声音,依旧是冰冷的。
——“怎么回事?现在还找不到少夫人?”
整个宫殿一般的公寓黑的好像荒野,勋世奉单手拿了羊绒外衣从里面走出来。
“从康斯坦丁到家里没有很长的距离,她不可能迷路。alice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许是出了意外,被人绑架,也可能是……”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然后,他看见了我,好像被冻的像是掉落冰湖的鸭子一样的我。
勋世奉的眼睛看到我的瞬间情绪明灭,似乎也像是外面冰封的湖面。
他,“你回来了。”
我,“我……”
max大叔从后面紧跟着走过来,一直到看我这个样子,他也愣了。
勋世奉问我,“你去哪里了?”
我,“中央公园。”
他,“整整一下午?”
“……”我迟疑一下,点点头,“嗯。”
他,“怎么不接电话?”
我,“手机没电了。”
一时之间,似乎不知道再应该说一些什么。
勋世奉把手中的羊绒外衣扔到大厅的沙发上,径自走过去,沉默的坐在沙发上,忽然想要吸一根香烟,于是他摸了一根放在黑檀木盒子中的雪茄,拿剪子去除头部,剪出一个大约是烟杆直径3/4的圆孔,放入口中,他的手指拣出火柴,已经擦出了火种,在他的手掌中,却似乎想到什么,灭掉火柴,同时把口中的雪茄拿掉,扔到地毯上,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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