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舒茵竖着耳朵,听见她的脚步远去,才站了起来,这个屋子,窗帘拉得死死的,一点光都透不进来,女孩关了灯,白天也是一片昏暗,柳舒茵没想过她这么快就用了那张变形卡。
变成人后,她赤*身裸*体地站在这个脏乱的屋子客厅中,她叹了一口气,开始给她打扫屋子。
垃圾都扫到一个袋子里,装好放到了角落,衣服看着干净的都叠好给她放到了沙发上,脏的给她丢到了装了水的桶里,放了洗衣粉揉搓了几下放那儿了,她还没那个时间给女孩完全洗干净,还去拖了地板,擦了桌子和柜子还有茶几那些东西,也花了两个多小时,她做惯了这种事情,速度也快。
她给女孩清理得差不多了,就进了卫生间,打算洗个澡,然而这里没热水,只有冷水,这个天气用冷水还好,也不会冷,柳舒茵就用冷水洗了澡,因为怕时间不够,她五分钟就洗好了,拿卫生纸擦掉了水,走到客厅里,从沙发上拿了看着挺普通的T恤和短裤穿上,这就当她帮她打扫房间的报酬吧,她没有白拿她的衣服。
最后,柳舒茵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开,屋内瞬间亮堂了很多,又打开了窗户,让这个闷得一股子难以言喻气息的屋子通通风。
做完这些,她拎着那一整袋的垃圾,从女孩门口的鞋架上拿了一双看着灰扑扑的许久没穿的板鞋,穿上,艰难地从那窄窄的门口出来,伸手带上门,提着那一袋垃圾出了门。
女孩比她高很多,她的板鞋也并不合脚,下楼梯几次都要摔,她只好脱了拎在手上,到了楼下,找到了垃圾桶,她丢了垃圾,才坐在路沿将鞋子穿起来。
她没多少时间了,还有一个多小时就要变猫了,这个时间,她得再找个主人。
但是,她现在也没有自信,能给自己找个和闷葫芦一样好的主人。
怎么办?还是去宠物店吧?白捡的猫可能没那么珍惜,但是肯花钱去宠物店买的,一定是爱猫的,她去宠物店的话,至少能在安全上会有点保障吧?
想到这里,她又想到了那个宠物店的大叔,那个大叔,人倒是很好,明明知道她吃得多,还是让她吃饱了,去那里对她来说,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大叔也不是什么陌生人。
但是她对这个城市并不是很熟悉,那个大叔的店在哪里她都不是很清楚,她现在身上也没有钱,唯一认得的地方就是闷葫芦的家还有那座塔山。
她想到了闷葫芦,心里突突起来,她憋着一口气,又慢慢吐气。
不要再想他了,柳舒茵对自己说,你跟他没可能的,对他来说,你也是一个陌生人,如果凑上去,他肯定会觉得很奇怪吧?
那么多的女孩子围着他,张月也不差,那俱乐部的女孩子也都比你好,你凭什么觉得你能留在他身边?
别总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别给自己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期待和幻想,那样会很难受的,会特别难受的,还是好好地认清现实比较好,现在也不是做梦的年纪了啊。
她呼出一口气,踢开一块石头,抬起脑袋,恍然发觉自己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上了去闷葫芦家的那条小路。
闷葫芦家其实离她接送小孩发传单的地方不远,她当初为什么选择在这附近找事情做,缘由她心里十分清楚,她想见到闷葫芦,只是看一眼也好,她都十分开心了。
她打心底,就不想离开闷葫芦啊,所以才会在附近逗留,虽然这十几天来,她并没有看到过他。
柳舒茵停下脚步,抬眼远远地看过去,从她这里,能看见王争的家,闷葫芦的却被一栋栋楼房遮住了,看不见。
她低下头,靠在一栋房子的墙壁上,脚上磨着一块石头,深深地吸气,又吐气,手指也紧紧地捏成了一团。
…………既然都走到这里了,干脆…………过去看看?
即使刚才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堆,但到这种时候,她还是意志不坚定地动摇了。
反正闷葫芦他,这个时候也是去上班,不会知道的,她就过去看一眼好了,看看毛毛哥也好。
柳舒茵说服了自己,看了一眼卡牌上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她加速脚步,走到了王争那有着不太高的围墙的院子旁边。
许是嗅到了她的气息,院子里传来了大狗的叫声,一开始只是小声地呜咽一般地叫,没多久,就狂吠了起来。
今天是周五,王争肯定不会在家,柳舒茵也不怕它的叫声把王争招来,她踩到那叠放的砖头上,扒到墙头朝里面看去,看见大狗摇着尾巴,在围墙下面冲她吐舌,唇角已然勾起了一个能甜死人的微笑弧度。
“毛毛哥。”柳舒茵冲它喊了一声,唇角勾起了一个大大的弧度。
“汪!”大狗用力地叫了一声,尾巴摇得更厉害了。
柳舒茵看着大狗,唇边的笑容泛开,眼底的沉重都散去不少,“毛毛哥。”她低声喊了一声。
“汪汪汪!!”大狗情绪激动地在原地跳了几下,叫声响亮。
柳舒茵心底一片柔软,她回来了,只有毛毛哥认得她,知道她是那只暹罗猫,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一酸,眼睛也发起烫来,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
一定要有主人的话,为什么不找个认识的人?
闷葫芦那里不行的话,王争这里可以啊!
柳舒茵心扑通扑通跳了起来,眼泪也给她憋了回去,如果王争养她的话,那她岂不是天天可以见到闷葫芦?
柳舒茵想到这个,脸颊因为兴奋而涨红了起来,这个对于她来说,诱惑太大了,之前忘掉闷葫芦什么的劝自己的话全都被她抛到了脑后,现在只心心念念的想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王争喜欢猫吗?柳舒茵努力想了想,印象中他应该是喜欢的,他也摸过自己,抱过自己,跟她轻声细语的说话,哄她,如果跟了他,那么闷葫芦那边,就能天天见到了!她现在长得可比暹罗那时候要可爱,闷葫芦喜欢猫,也没理由不亲近她,这样来说,除了住闷葫芦家变成住王争家,其它也不差什么!
是了,就是这样!
柳舒茵扶着墙头,无声地笑着,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伸出手指揩掉了眼睛下的湿润,重新精神起来。
她看了一眼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十几分,现在已经十点多了,王争中午是会回来的,他回来的时候,她变猫的时间也所剩无几,到那个时候,正好能在他家门口堵截他。
柳舒茵想到这里,一直压在心头的阴霾消散了大半,“毛毛哥。”她双手趴在围墙边缘,认真地看着大狗,“我做猫陪你好不好?”
“汪!”大狗叫了一声,尾巴摇得很欢,叫一声还不够,它连续叫了一串,肩背一耸一耸的,显然情绪激动。
“你这是答应的意思吗?”柳舒茵笑了起来。
“汪汪汪!!”大狗这下光叫还不够,它后退了几步,猛地一跃,差点跳上来,不过没跳上来,它两只爪子按在围墙上,直立着,朝柳舒茵高高地仰起脖子,吐舌想舔她。
柳舒茵刚才被它忽然跃起的动作吓了一跳,差点后仰倒下去,靠着扒着围墙边缘的手才稳住了身子,“毛毛哥,你要吓死我啊。”她轻拍胸口,舒了一口气,唇角弯起了一个大大的弧度,她伸长手臂朝大狗够了够,刚好能摸到它的脑袋。
柳舒茵动作轻柔地摸着它,大狗仰起脖子,将她的手也舔得湿答答起来,柳舒茵没有躲,即使被它的舌头舔的感觉有点麻麻。
“毛毛哥啊,我真开心。”柳舒茵小声对它说。
“汪汪汪!”
欢喜妹妹,我也开心!
“很开心能再见到你,我以为见不到你了。”
“汪汪汪!”现在见到了,不要再走了呀!
“以后让我继续陪你吧?”
“汪汪汪!!”好啊!好啊!不要走了!
“毛毛哥…………”
“汪!”
她明明听不懂大狗的话,但听在耳里,却能感受到它叫声的意思,柳舒茵低声唤了一声大狗的名字,眼泪又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这次的眼泪,是甜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柳舒茵:别总觉得自己是特别的
老叶:你是特别的
ps。讲个鬼故事,那就是还有一更…………
不管,我爱你们!(这章在血气上涌的时候写的,可能读不通,明天改吧就……
☆、NO。27找到她了
今天是星期五; 但王争并没有去上课; 他……请假了,已经请假三天了; 第一次的请假记录; 居然是用在了叶鸣舟身上。
嘛,毕竟是几年的邻居了; 邻居有难; 他自然要拔刀相助啦!
“你回去。”叶鸣舟这几天意外的多话。
“哈哈哈哈……我这是想着有没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嘛!”王争振振有词,他坚决否认是自己八卦之心太重了。
他还记得前几天,叶鸣舟一脸冷酷地从家里出来; 消失了半天,中午就领了一只狼狗回来; 那狼狗身上还穿了防弹衣那种特质的衣服; 那种精神气势,王争一眼就看出来是警犬,警犬啊; 现实中他都还没见过呢!他兴冲冲地凑了上去,见叶鸣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的一团布料,放到警犬鼻子下让它嗅。
王争一个激灵,问:“你这是要用这狗找猫?”
叶鸣舟不说话; 王争自觉猜对了,小声说:“你这个办法好啊,看样子很快就能把欢喜找回来了。”
叶鸣舟脸色仍然很沉重,浑身的气息都跟冻结的冰一样; 靠得近了都能感受到那股不断往外冒的凉气,手里的警犬似乎嗅够了,将脑袋偏移了那团布,开始在地上嗅来嗅去。
王争也不走了,就跟着他,看他被那狼狗带着下了楼,开始往外走。
找猫的过程是很艰辛的,大中午在大太阳底下到处跑,看得出来猫去过的地方很多,在人多的闹市,人少的街区,都让狼狗难以抉择似地晃起了脑袋,最后好像终于选择了一个方向,没有犹豫地朝那个方向飞奔了过去。
叶鸣舟和王争跟在狗子后面,一路跑着,最后跑到了塔山下,王争看着那忘不到尽头的石板台阶,弱不禁风的身子打了个颤,“这狗靠谱吗?猫有可能跑这山上来?”
叶鸣舟这个时候终于说话了,“是这儿。”
王争诧异地看他,“你咋知道?”
叶鸣舟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王争也习惯了他想说才说的性子,“好吧,那就爬吧,希望它在山上。”
他们花了一些时间,爬到了上面,到了那安武楼面前,那狗子兴冲冲地摇着尾巴要往旁边跑,叶鸣舟将目光从那楼收了回来,跟狗子到了一块地方,见它拿爪子使劲刨地,眸光暗沉下来。
王争也跟了过来,看见它的动作,抖抖嘴唇,说:“欢喜不会……不会……”死了吧?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他看着叶鸣舟半跪在地上,开始挖那一块隐约露出些挖开过的痕迹的泥土。
他也不说话了,蹲下来跟着叶鸣舟一起挖了起来。
挖出来的东西自然不是什么猫的尸体,而是一个装得满满的塑料袋。
王争看着叶鸣舟拎起那塑料袋的底部,将里面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那都是一些杂物,有毛巾,一包用了一半的纸巾,一条淡蓝色碎花床单,一把木梳子,一个黑色的手机,一卷卷起来的看着不多估摸着就几百的钞票,没啥特别的,“这狗也没那么厉害啊,找半天就找了这些?”他嘀咕着,那狗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一直不吭声的它不满似地“汪汪汪”地冲王争叫了几声,顺便还龇牙恐吓了王争一把。
“靠,没用还不让说了?”王争跳开,躲到了一旁,他目光又落到了叶鸣舟身上,见他拿起了那个手机,按着开机键,将手机开机了,他凑了过去,只看了一眼,忽然愣住,“这跟我以前的手机好像啊。”
叶鸣舟抬眼看他,王争笑了笑,“叶哥你随意,我就这么一说,手机像得多了去了哈哈哈,桌面一样也是难得。”
叶鸣舟点开通讯录,找到了之前和他的通话记录,旁边的王争看着,叫了起来,“操,这就是我的手机啊!我那时候把电话号码都存手机上没存SIM上,这鲍全我发小,糙米我侄女儿!桌面撞了我也没话,但通讯录撞了就不可能了啊,这就是我手机,咋个跑这儿来了?”
他在旁边咋乎地说着,这边叶鸣舟也皱起了眉。
他放下手机,抬头去看那警犬,见它已然一副完成任务似地蹲坐在地上冲他摇尾巴,脸色不禁沉了下来。
东西埋在这儿,说明已经用不上了,她去哪儿了?
他还是来晚了?
叶鸣舟沉默了一会儿,才伸手将那些东西一一装进塑料袋,起身将它拎在了手里。
王争仍然搞不懂早就被自己淘汰得不知道放哪里去的旧手机为什么会在这山上,也搞不明白找猫找了半天,结果就找了这一堆东西,里面还有他的手机!
而且看那手机的通话记录,今天早上凌晨十二点的时候,这个手机还和叶鸣舟有十几分钟的通话记录!
团团迷雾啊,搞不懂搞不懂,他窥了叶鸣舟的脸色一眼,知道就算问,叶鸣舟也不一定会回答,干脆还是闭嘴省些力气比较好。
叶鸣舟带着那只狗和王争下了山,那狗也没有被他送回去,而是留在身边。
王争课也不上了,干脆请了几天假,也跟着一起跑。
这狼狗显然没那么有用,找了那么久都没找到,倒是团团转,浪费了他们很多时间。
这天,这狼狗又带着他们出去兜了个弯子,最后自然是无功而返,不仅王争有些丧气不耐烦,连叶鸣舟的情绪也是一天比一天差了,关于这点,这点王争最有认知。
王争一开始对叶鸣舟的感官,是生人勿近,比较严峻冷漠的那种人,但相处久了,发现他性格还挺好的,虽然话少,但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他也会默不作声地过来帮一把,但王争和他邻居了几年,要说多了解他,那也是没有的,不过就这几天,他发现叶鸣舟情绪不好的时候,就会玩打火机,口袋里也放着烟,一副想抽又不想抽的样子,他有一种终于有什么东西让叶鸣舟这个大面瘫破功的新奇感。
那什么什么东西自然是叶鸣舟的那只猫,没想到他这么重情,不过这事要是换一下,落到他头上,他差不多应该也是叶鸣舟这个反应吧,毕竟毛毛对他的意义可不一般,如果丢了的话,他会发狂的。
他们俩中午饭也没吃,这只大狼狗每天倒是吃饱喝足的,连给它的任务都好像变成了遛它自己。
“把这狗送回去吧,没用啊,白吃白喝这么久,一点进展都没有,连一只猫都找不到,还警犬呢…………”王争一边踢着石头,一边对叶鸣舟说。
王争浑身都是汗,叶鸣舟也好不到哪里去,灰色的背心已经湿透,汗珠在他鼓胀却也不夸张的胳膊肌肉上滑下,留下道道湿迹,他听着王争的话,只是低头看了一眼那狼狗,那带着压迫感的视线落到狗子身上,它呜咽一声,脊背紧绷了起来。
“艾玛热死了,这破天气。”王争扯起衣摆,擦了一把汗,嘟囔。
不知道是刚才王争说的话刺激到这狼狗,还是感觉叶鸣舟对它已经失望的原因,它一改有些懒散的姿态,抖抖胸脯,又扯着链子朝一个方向跑了起来。
叶鸣舟只顿了一下,就跟了上去,王争看着他们的背影,叉腰看了会儿,无奈地跟了上去,“真是,又要空欢喜。”他其实明白那小猫咪是回不来了,这几天,跑来跑去,都是闹市,一只猫在那种环境下,被人抱走的几率是很大的,就算没有被抱走,也变成了流浪猫,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就他们两个人找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