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种田的乡巴佬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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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种田的乡巴佬穿越-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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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蒙瑞斯的伤,林剑低落地摇了摇头说道:“大巫说身上的伤口不要紧,但是他生了热病,所以大巫也没把握”
  “天哪!是热病,天哪,怎么办,不行,我要去找爹亲”
  听到热病两个字,斯未雷整个人都焦躁起来,热病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的蒙瑞斯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记得当初父亲训练自己时,因为不小心闯入了死亡之森,被里面的维多恶差点杀死,幸好父亲及时救了他,但因为年纪太小,受伤太重,还得了热病,大巫都束手无策,还是爹亲不懂用了什么方法将自己从兽神那里抢了回来。
  还没等林剑说已经给蒙瑞斯吃了治热病的药的事,就见斯未雷风一样地跑回家了,叹了口气,继续往大巫草房走去。
  走到草房门口,却突然不敢进去,蒙瑞斯的吻让他无所适从,以后要怎么面对他啊,林剑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怕蒙瑞斯以为是自己故意趁他睡觉时偷亲他的,现在不敢见到他,一方面又担心他的伤势,急迫地想看见他。
  “林剑,你站在门口多久了,怎么不进来?”正当林剑在天人交战时,大巫走出草房就看到站门外的他。
  “大巫,蒙瑞斯怎么样了”看到大巫后,他还是决定不进去了,只要知道蒙瑞斯现在的伤势就好。
  “热病好像好一点了,没想到你的药真的那么灵,林剑,你真是太厉害了,不过这个治疗热病的药我实在尝不出来是哪种草药”那个白色的颗粒非常苦,虽然大巫尝过很多味道怪异的草药,但是这种味道的药,他真的尝不出来。
  “真的吗,那就好,如果蒙瑞斯的热病退了,你是不是就能治好了?”
  “那当然,兽人经常会被猛兽抓伤,这些伤我可是有上好的草药来治呢,而且兽人的复原能力那么强,蒙瑞斯这种程度的伤,大概四五天来天就能行走了”
  “那么快?”实在不敢相信兽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但会变身,连康复能力也比人类快了好几倍。
  “这哪里算快,对兽人来说,就算一天不能下床,对他们来说都是折磨,更何况是四五天,很多受伤的兽人都是一晚上就会好的,蒙瑞斯这次受的伤,已经算是很严重的了”
  雄性兽人们每天都要出去打猎,尤其是那些有伴侣和孩子的兽人们,一天不去打猎,他们的雌性和孩子就会饿肚子,为了生存下去,雄性兽人们的体质不断进化,复原能力越来越强。
  “蒙瑞斯现在醒过来了吗”如果没有醒过来,林剑想进去看看他。
  “醒了啊,快进来看看吧”
  “啊,醒了吗,我现在有事,晚上再过来看他”
  想到蒙瑞斯就在草房里面,而且醒过来了,林剑吓了一跳,想起蒙瑞斯的吻,脸马上红了起来,根本就不敢面对他,只好找借口先离开,晚上等蒙瑞斯睡着后再去看他。
  看到林剑急匆匆地走了,大巫耸了下肩,走进去,刚刚是蒙瑞斯说有兽人在外面,自己才出去看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和林剑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在乎对方的。
  “大巫,要是我晚上睡着了,记得在林剑来之前叫醒我,还有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我睡着了”刚刚林剑和大巫的话他都听到了,不知为什么林剑已经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想了,知道能回家了,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了吗,原来那个吻真的只是自己做的梦吗。
  “恩”
  搞不清这两人到底想干嘛,不想费力去想,点点头答应了蒙瑞斯后,他就拿着那颗退烧药继续研究了。
  没地方可去的林剑只能往斯未雷家走去,在半路上就看到他拉着钱许急冲冲地往自己走来。
  “蒙瑞斯发烧了吗?”还没走上前,钱许就开口对着林剑问道。
  “开始退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
  “退烧药?你竟然有退烧药!还剩多少?”钱许非常惊讶地问道,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退烧药对兽人有多珍贵,当初斯未雷发烧,自己没日没夜地照顾他,才险险地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有三四盒吧,在急救箱里”
  “那么多!!换给我们部落一盒吧,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尽力帮你”
  “退烧药还在蒙瑞斯那里,我过两天要回去了,到时候你拿一盒去就好,其它留给蒙瑞斯吧,不过可以麻烦你带我去那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吗”
  “那么快就要走了?真的不打算留下来?蒙瑞斯的伤不是还没好吗”
  “大巫说再过四五天就能好了,我多留两天和少留两天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要回去的,我怕再多留两天,离开时会更难过”
  “那也没必要在蒙瑞斯伤还没好就走吧,来先去我家说”
  一谈到蒙瑞斯,就会看到林剑的脸上的痛苦,钱许可以肯定林剑肯定喜欢蒙瑞斯,既然都喜欢上了,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他痛苦却硬是要离开呢
  回到钱许的家,将家里的唯二的两个雄性兽人赶走后,钱许非常直接地问道:“你是喜欢蒙瑞斯的吧,为什么还是要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但是蒙瑞斯的兽型是苍麒,就算和他在一起,我也陪不了他多长时间,兽人的寿命有五六百年,我却最多只能陪他几年,我死后他要怎么过完剩下的日子”
  “苍麒的诅咒吗,我也听说过苍麒的伴侣都死的早,基本活不了多久,而且结为伴侣后无一不是身体渐渐虚弱下去,直到死亡”
  “我不想蒙瑞斯在我死后更加孤独,我也没办法为他生个孩子陪伴他,让他在享受过亲人的陪伴后又重归孤独,如果这样,我宁肯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生活”
  “你真的舍得让他属于别人吗?”
  林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舍不得,我一想到蒙瑞斯对其他人那么温柔,就觉得心里好苦闷”
  “那还离开做什么,只算只能陪伴在他身边几年,也是幸福的”
  “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有回去才是最好的”
  “你怎么那么顽固呢,蒙瑞斯都没在意你寿命长短,你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不懂的,失去过亲人的人才知道亲人离去时会有多痛苦,什么时候带我去那里?”
  “唉~,既然你那么想回去,那就明天带你去”
  真是的,钱许觉得林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他既然还定不下心,就该好好刺激他一下,这样他才会明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快?”听到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剑明显吓了一跳,但想想早点离开也好,于是点点头说:“那就明天吧”
  看来今晚是最后一次见蒙瑞斯了,尽管心里万分不舍,却还是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感觉,林剑想要好好和蒙瑞斯道别——在蒙瑞斯睡着的时候。
  等他醒来自己已经回去了,也许那样对两人来说都好,最少不用面对离别的痛苦,一个人默默地回去,把这里的一切当做一场梦,而蒙瑞斯就是梦里的好兄弟,好朋友,一个温柔细心,在梦里处处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朋友。
  此时,蒙瑞斯的部落斯雷切尔部落发生了严重的事。
  “族长,怎么办,大巫和尼尔都五六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家那位过几天都就要生了”一个正在搭建木屋的兽人询问道。
  “艾伦,艾格已经出去找了两天了,就是不知道大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叹了口气,族长也头疼的很,每次大巫都去又远又危险的地方采药,就算有尼尔这样优秀的勇士,却还是令人担忧不已。
  “那现在怎么办?”
  “只有等艾伦艾格回来再说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明天就多派几个兽人去找,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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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亲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让作者有动力写文,各位的鼓励就是我写文的动力。
  因为收到编辑的通知,本文会在下周一,也就是一月六号那天早上十点入V,故明天晚上不更新,入V当天(后天上午)三更,希望各位亲能多多支持。
  咳!作者是不是太煽情了,哈哈哈,别见怪啊,毕竟这些都是作者内心一直想说的话,最后么么~~个


☆、28·后悔

    晚上;在钱许家吃完晚饭;斯未雷举着火把送林剑来到大巫家,尽管林剑一直推脱说自己去就好;但是毕竟不是本部落的雌性;一个人晚上出去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钱许为了安全起见,强制林剑带着斯未雷一起去。
  在询问完大巫蒙瑞斯的病情后;林剑做了个非常不符合他性格的事。
  因为是最后见蒙瑞斯,他非常诚恳地拜托斯未雷和大巫到其他地方逛逛;虽然这样很无礼;却阻挡不了他想最后一次和蒙瑞斯单独相处的愿望。
  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林剑走进草屋,关上门,看着静静沉睡的蒙瑞斯,走到石床前,坐在他的旁边。
  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蒙瑞斯即使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那么好看,挺翘的鼻梁,浓密的金色睫毛,菱角分明的俊脸,性感的兽纹,无一不让林剑心动。
  轻轻地抚摸上他的眉毛,兽纹,嘴唇,想到他的上午的吻,林剑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渐渐低□子,嘴唇轻触着蒙瑞斯的唇,因为他闭上了眼睛,因此没有看到蒙瑞斯的金色睫毛微微抖动。
  在蒙瑞斯的唇上停留了几秒就挺起身子,看了一眼依旧沉睡的蒙瑞斯,将手抵上他的额头,发现烧已经退了,也就安心了。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在愈合,看到纵横交错的伤口,林剑很心疼,不知道蒙瑞斯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野兽才会被伤成这个样子。
  不再继续看那些令他心疼的伤口,林剑背对着蒙瑞斯坐着自言自语地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钱许说我这次回去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本来可以回地球,我应该很高兴的,但是你的告白却完全搅乱了我的心,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那么快喜欢上一个同性,喜欢上你。
  你知道吗,我被你告白的那一刻,心里竟然非常高兴,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喜欢上一个兽人,一个温柔的兽人。
  但是,我喜欢上了你,就这么几天的短短相处,让我对你恋恋不舍。
  如果可以,我想永远守护着你,即使家里只剩妹妹一个人,我也不想离开你,我竟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比我妹妹还要重要。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妹妹就是我的一切,只要是妹妹要求的,我都会用尽全力去帮她完成,但是现在,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你让我连最心爱的妹妹都可以不要,你说你是不是很恶劣。
  我们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吧,虽然你现在睡着了,不过这样更好,我至少可以说出一直憋在我心里的话。
  你不知道,今天上午那个吻是我的初吻,你应该不知道什么叫初吻吧,初吻就是最美好的吻,你也是我的初恋,初恋就是第一个爱上的人。
  蒙瑞斯,我回去后会把这里的一切都当成是一场梦,连你一起,慢慢遗忘。
  好了,我要走了,再见了蒙瑞斯,虽然这样说我心里会难受,不过还是希望你以后能找个你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找像我这样短命的人,不然失去最爱的人心里会很痛的。
  哦,对了,我山洞里的那些东西都给你,除了给钱许一盒退烧药,今晚我会告诉钱许,让他在我离开后告诉你的”
  回过身,林剑看了一眼蒙瑞斯,走出了草屋。
  草屋里的蒙瑞斯静静地听着林剑走远的声音,睁开眼睛,深邃的金瞳隐隐闪着奇异的光。
  第二天,钱许坐在变成蛇型的彻身上,让林剑坐在斯未雷身上,第一次看到彻和斯未雷的兽型,林剑差点吓一跳,这里的蛇竟然有翅膀,真是令人惊讶,而且,这两只蛇至少有水桶那么粗的腰身。
  坐在蛇背上,林剑心里忐忑不安,感觉十分没有安全感,完全不像在蒙瑞斯的背上一样,可以安心到睡着。
  “做好了没,要出发了”钱许大声问道。
  林剑看了一眼大巫草屋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说道:“走吧”
  飞行了一天,来到一处山洞,准备今晚在这里休息,钱许说明天中午就能到那个地方了。
  这个山洞很大,钱许让斯未雷去打猎,彻在洞口守着,防止野兽误闯,林剑和钱许两人将山洞收拾了一下就走出了山洞,拾柴火。
  钱许看到彻皱着眉头不知道在看什么,疑惑地问道:“怎么了,一直皱着眉头?”
  “从早上我就感觉有什么在一直跟着自己,但是奇怪的是找不到任何奇怪的地方”
  “可能是你多心了吧”钱许推测道。
  “也许吧,你们出来做什么”
  “洞里没有柴生火,我和林剑出来拾点柴火”
  “恩,去吧,不要离开我的视线”彻点了点头继续皱着眉头往远处看去,野兽的直觉让他心里隐隐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
  周围很多干枯的树枝,很快,两人就捡了很多抱回洞里,生起火来,斯未雷出去了大概一个小时,满载而归,捕获到一头野猪和驯鹿,里面的内脏都已经去除干净,只要架到火上烤就好了。
  这期间,钱许拿出多种调味料,令林剑非常好奇,询问之下才知道这个星球上长了很多可以代替孜然,八角葵之类的调料品,而且钱许家里世代都是做酱油的,对那些调味料更是在行。
  有了这些调味料,烤肉比以往的更加好吃,四人吃的非常满足。
  短暂的闲聊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由于没有石床,只好用干草铺好,林剑和钱许睡一起,彻和斯未雷两父子睡一起。
  越是远离蒙瑞斯,林剑的心就越沉重,翻来覆去都睡不着,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以后再也没机会看这些美丽的风景了,还有这里他最在意的蒙瑞斯,也将会变成一个回忆,只能回想,却再也见不到的回忆。
  第二天天刚亮,林剑就被叫了起来,准备上路了,昨晚他到下半夜才睡着,现在困得很,在蛇背上又一直感觉摇摇晃晃,一点都不敢睡,硬撑着到大中午来到那个奇特的地方。
  这里的石头很多都浮在空中,原本蛇背上的翅膀也渐渐缩小,直至消失,钱许带着林剑爬上一座高山,山的另一边是陡峭的悬崖。
  彻一看到这个地方,心里就非常的不舒服,他没忘记二十多年前自己的伴侣从这个地方跳了下去,想离开他。
  彻突然紧抱住钱许,像是害怕伴侣会离开他一样,也许是了解到彻的担心,钱许没有拒绝伴侣的拥抱。
  林剑没心情看彻和钱许的互动,走到悬崖边上看到悬崖半空中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也许那就是通往地球的时空隧道。
  “那个洞就是你要跳进去的地方,跳下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你真的决定了吗?”
  林剑犹豫了,他一点都不想跳下去,他不想离开这里,离开蒙瑞斯,事实上,在出发前一秒他就后悔了。
  明明知道蒙瑞斯现在身受重伤不可能赶来阻止自己,林剑昨天听到彻说有东西跟踪时心狂跳个不止,隐隐期待是蒙瑞斯舍不得自己所以跟着自己来了。
  不过都到了这里了,还是没见蒙瑞斯的身影,林剑知道,他真的想多了,蒙瑞斯此时肯定还待在大巫的草屋里养伤,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就要回地球了。
  “林剑,你在犹豫什么?”钱许明知故问道。
  “没,没有”听到钱许的话,林剑回过神来连忙否认道。
  “你既然决定要回去了,最好把这里的一切都忘记,因为你回去后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林剑,想好要去要留了吗”
  一边的彻和斯未雷都没有说话,看着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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