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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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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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


第67章 姑奶奶
  朗家大宅颇有那种庭院深深的感觉; 比起泷城的督军府,只有过而无不及。
  可是挺奇怪的; 朗家的人口不多; 佣人也不多。
  这一路走来; 四处都静悄悄的。
  朗老太太的院子在大宅院的最后面。
  沈南瑗都走累了; 这才瞧见朱红色的远门前站了一老妪。
  一瞧见朗华和沈南瑗便绽开了笑道:“四爷; 老太太都念叨许久了。这位想必就是沈小姐?”
  “嬷嬷好!”沈南瑗落落大方地打了个招呼。
  朗华道:“当年,就是张嬷嬷发现我落水的。”
  “多谢嬷嬷。”沈南瑗鞠躬到底。
  张嬷嬷虚扶了一把; 眉开眼笑,第一眼见就实打实地喜欢上这个长相标致的孩子。
  “好孩子; 不用客气。这人啊; 都有个落难的时候。老太太昨晚上还在说; 当年若不是救下了你舅舅,今时今日的朗家恐怕就没有喽!所以这人事都说不好的; 只能说我家与你舅舅很有缘。”
  朗家真正的四爷在出国的第三个年头; 就死于国外的一场瘟疫; 只是这事情没几个人知道。
  朗华机缘巧合下从那场变故中活了下来,用了朗家老四的身份。
  说来也巧; 两人从外形身量上还都差不离,就连老太太有时候眼花都会错认。
  这亦是张嬷嬷说的; 有缘。
  张嬷嬷引着他们两人进了院落的花厅。
  天京靠南; 如今已是春意盎然。
  老太太喜花,且一年四季都爱赏花。
  如今这时节,最为好看的还是早开的山茶。
  那粉的; 红的,开了半个院子,好不瑰丽。
  沈南瑗跟着朗华穿行在山茶花之中,只听“咔嚓”几声,还有闪光灯亮了起来。
  沈南瑗压低了声音道:“舅舅,怎么你们家都爱偷拍别人的?”
  朗华不自主扬了下嘴角,对着那边躲在花丛里的少年说:“逸威,逸行,出来吧!”
  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花丛里露了头。
  两人的外貌有六七分相似,就连穿的衣服也一样,都是藏青色的中山装,头上戴的帽子带有校徽,这一身八成是他们学校的校服。
  “四叔!”
  两个少年,异口同声地叫。
  一动起来,还是可以看出两个人的差别。
  前头的那个少年似乎更跳脱,一跃从花丛里出来,又问:“四叔,这个漂亮的妹妹是哪家的?”
  而后耍的那个少年,明显更加稳重。
  沈南瑷已经能够分出他们哪个是哪个了。
  稳重的多半是大房里的朗逸威,活泼的肯定是过继到三房的朗逸行了。
  朗华没好气地说:“这是我女儿,你休想打她的主意。”
  “四叔说谎,你连婚都没结,哪来的女儿。”朗逸行笑嘻嘻地说。
  “总之,你死了那个心。”朗家的小一辈,没人知道他是假的朗四爷。
  朗华不欲解释,最是清楚朗三儿的德行,遂硬声说道。
  那朗逸行撇了嘴说:“四叔可真狠心,心要是死了,那人还能活吗?对不对啊,妹妹?”
  这后一句话是冲着沈南瑷说的。
  可朗华就没给朗逸行继续搭话的机会,带上沈南瑷走得飞快。
  朗逸行翘了下嘴角,一下子被他四叔吊起来了好奇心。
  这到底是谁啊?
  家里的大人只说今天要来贵客,他追着人问了好久,都不知道这贵客是打哪里来的。
  花厅里,坐着朗家老太太,还有朗家老大朗宁和妻子焦氏。
  朗家二奶奶周氏,带发修行多年,若不是为了女儿朗千惠还尚婚嫁,早就住进了尼姑庵。
  这一大屋子,阴盛阳衰,怪不得显得朗华犹为重要了。
  沈南瑷乖巧地挨个叫人。
  老太太眉开眼笑地夸赞,“这姑娘长得多俊俏啊!”
  “瞧那眉眼,生得可真好!”焦氏附和,老大这房统共就生出了两个儿子,还过继给了三房一个。
  一大家子子嗣不旺,瞧着人家家的孩子,也是欢喜的。
  尤其是沈南瑗长的还真的附和长辈们的眼缘,又乖乖巧巧地往那里一站,周身的气派温润,让人瞅着就喜欢。
  何况也就小辈们不知,老太太和两个嫂嫂那都是清楚朗华来历的,是以对朗华这外甥女也有所了解。
  就是清楚,才愈是觉得没娘的孩子可怜。
  老太太的见面礼给得丰厚,一出手就是一对儿翡翠的帝王玉玉镯。
  手镯底子干净、水头足,里头沁了的绿色部分青翠欲滴,一眼就能瞧出十分贵重。
  那玉镯子,沈南瑗是要推辞的。
  老太太假装不高兴,“这是奶奶给的,你必须要收下。”
  一句奶奶,让沈南瑗意外有些红了眼眶,见推辞不了,索性大方地接下了:“谢谢奶奶。”
  “嗳!”老太太乐的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我朗家还能再多一个孙女。”
  焦氏和周氏也送了自个准备的。前者的是一套喜庆的红珊瑚头面首饰,快赶上出嫁物件了。后者的则内敛文气,是一套徽墨斋的文房四宝,无论是书写用或者收藏皆可。
  沈南瑗一一回礼,把礼数是做足了的。
  “妈,你这披肩真好看!”郎千惠是瞧出来这是手工缝制的,绣法精巧,在天京都没看过这么时髦的!
  沈南瑗把一粉色的礼盒递给了郎千惠,“这是姐姐的。”
  “我也有?”郎千惠颇为惊喜。
  拿到手是一条漂亮的水绿色裙子,高兴地在身上比了比。
  沈南瑗悄摸看向朗华,都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去NY搬的,竟还搬了不少,就这样分成了两份,让大家伙以为是舅甥女俩心有灵犀的。
  朗华冲沈南瑗笑了笑。
  整个花厅里的气氛和乐融融,以老太太最开心。
  她总担心她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心事太重,如今有了这样娇滴滴的牵绊,想必做事也不会再冒险激进。
  这时,朗逸行和朗逸威也进了花厅。
  朗逸威是堂堂正正走进来的,朗逸行探头探脑,眼睛一会儿在沈南瑗的身上溜一遍。
  给厅里头的长辈问了安好。
  朗宁重重咳嗽一声,朗逸行才算是收敛点。
  沈南瑗在边上看,老大朗逸威这副少年老成完全是随了朗大爷的。朗三儿实属画风突变。
  老太太横了老大一眼,这么正经严肃吓到孩子怎么办,就让朗逸威和朗逸行带着沈南瑗上去别处玩耍。
  “好好照顾妹妹。”
  “好的,奶奶。”朗逸威点了点头。
  而朗逸行则兴致勃勃地问:“能带妹妹去外头玩儿吗?”
  “不行。”
  说话的人是朗华。
  朗逸行摊了摊手,却故意冲朗华吐了吐舌头,不待他反应,一把拽了沈南瑗的胳膊,就往外面跑。
  朗逸行没别的爱好,就特别喜欢拧巴的来,越是不行,就越想试试。
  照郎千惠的说话,那就是欠收拾。
  不过今个不一样。
  他也不是那么没分寸,把人带了朗家的人工湖旁,走走看看。
  湖里饲养了许多锦鲤,大的比沈南瑗的胳膊还粗,随着朗逸行扔下的面包屑都围聚了过来。
  姑娘家一会儿就能聊到一块去,郎千惠很羡慕沈南瑗的短发,一逮着机会就想摸一摸,颇符合她直爽性子。“要是有你这样的小脸儿,我也去剪个这样的,好看,还凉爽。”
  碍着她妈,还有怕剪坏了才一直没去。
  沈南瑗为免自己的头发被扒拉秃噜,连忙道:“千惠姐想剪短头发,我可以给你设计个!可以给现成的看,好不好,自个做主。”
  “这个好!”
  朗千惠比沈南瑗大了一岁,性子直爽,还透着一股娇憨,是正正经经娇宠长大才有的气质。
  沈南瑗喜欢心思单纯的,相处起来没有压力。
  朗家小辈里头,朗逸行也是,听说只比她大了一个月,一口一个哥哥占便宜。偶尔忘形想捉弄沈南瑗,就挨了朗逸威一个爆栗子。
  沈南瑗夹在当中,嘴角一直咧着,体验了一把有‘哥哥姐姐’罩的感觉。
  朗逸行的性格洒脱,嘴巴也快,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他便凑到了沈南瑗的面前,好奇地问:“嗳,妹妹,你和我四叔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家里的大人总是神神秘秘的,一说起来,就是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
  可但凡是人,总有好奇心的。
  朗逸行的问话一出,朗逸威和朗千惠的眼睛都朝她看了过来。
  显然是都很好奇。
  沈南瑗不紧不慢地回他一记白眼儿,不客气地道:“你去问你四叔啊!”
  “他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相信。”
  “那我说的话,你就相信啦?”
  朗逸行眨了眨他那双过分漂亮的眼睛:“你那么漂亮,一定不会对我说谎话的。”
  “你那么会骗姑娘,你四叔可说了,叫我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你的嘴!”
  噗哧一声,朗千惠笑喷了。
  朗逸行挠了挠头,还别说,头一回撞上不吃他这套的漂亮姑娘。
  他追着朗千惠,一边跑,一边喊:“二姐,你不许笑!”
  朗千惠也不跑远,就绕着沈南瑗打转转。
  朗逸行几次都要追上了,可朗千惠将沈南瑗往前一推,他就无计可施了。
  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一直传到了花厅里面。
  朗华听见那追逐的声音,心放下了一半,没来的时间,他还害怕南瑗会不习惯。
  看来还是他多虑了。
  ——
  同样也是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顾红梅和顾歆儿好不容易回到了天京,比沈南瑗晚到了两天。
  母女俩相偎依上了张将军派来接人的汽车,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慨。
  泷城这一趟,也算是给母女俩长了长见识。
  那傻子杜聿航,谁又能想到,他并不傻。
  也就只有杜督军才会高兴的没了判断,还真的相信他一时生气,就给气好了的说辞。
  只是杜家两代,一代比一代强。龙生龙,怎可能生个老鼠,只把顾红梅惊得是什么心思都不敢揣摩,每日都惴惴不安。
  可以说现在的泷城形势瞬息万变,督军的态度暧昧不明,这让原先只是因为二少局势明朗投靠二少的人开始摇摆不定,有人坚持就有人踌躇,总之,墙头草丛生。
  也得亏了这个,她们母女才能钻了个空子,回到天京。
  其实顾歆儿是不想回来的,只不过那杜聿航不肯上她的钩,与其浪费时间,倒不如迅速做出决定。
  而这时候,杜夫人死都不愿意杜聿航娶她了。各种的缘由,估计也懒得去一一猜测了。
  只趁着这时机,就赶紧买了火车票回来。
  顾红梅害怕自己走了这么些时日,张将军便对她冷淡了下来,临走临走,还从杜督军那里偷了份军需库的储备统计文件。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也不算空手而回。
  回了母女俩住的大宅。
  顾红梅收拾好了自己,就拨通了张将军办公室的电话。
  “将军,是我!”顾氏的发嗲音,一般的女人是学不到精髓的。“将军,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是泷城的军需库!”
  就连顾歆儿,顾红梅也没有这么教。
  她的女儿,要做一朵清清白白的出水芙蓉花。
  可不能像她这般,成了别人的外室,说起来风光,可实际情况只有自己才知晓。
  张将军一听,果然很感兴趣。
  他沉声道:“我今日在千月门请人跳舞,你也过来吧!”
  “好的,将军。”
  作为一名合格的外室,自然要具备随叫随到的优良品德。
  顾红梅同顾歆儿说了一声,拾缀得精致艳丽,便出门去了。
  千月门是天京最大的歌舞厅,入了夜,华灯溢彩,最是繁华热闹景象。门厅外,来的都是政府要员,无疑都是冲着张将军来的。
  “老徐,今天尽情喝,尽情玩,下了班了就不要这么拘谨了。”
  “王长官,虎父无犬子啊!令郎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好本事,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哪里,哪里,将军过奖了。”
  作为主场人的张将军在副官陪同下招呼众人,台上是千月门的台柱子百灵小姐,歌声动听,仿佛是百灵鸟,清脆悦耳。
  而在她身后,舞女们穿着高叉到腿根的旗袍卖力跳着,扇面金粉,舞动时扑簌簌落下,尽显奢华迷醉。
  气氛也一点都不落冷。
  直到有人匆匆从门口进来奔到了张将军身边,耳语了几句。
  张将军爽朗一笑,当即阔步走向大门口。
  千月门里的众人也不由翘首以盼,私下揣测,能叫张将军亲自去迎接的来人是何身份?
  随即来人就和张将军一道进了千月门。
  男人年近半百,一身新式唐装,是马褂结合西式剪裁改良而来,身边跟着个年轻人,同张将军一路说说笑笑,
  千月门里近半数的官员都站了起来,天京无人不识龙家龙二爷,甚至说,这里头还有不少官员是龙家老太爷的门生。
  龙家在天京举足轻重,那是前朝的事情。近来萧条了许多,富不过三代是个俗语,盛极必衰也是这个理儿。但这对龙家来说,式微也是过去式了。
  就是这位龙二爷凭着精准独到的眼光,煤油生意远销海外,办银行,资助当年一腔热忱,却一筹莫展的孙委员长,在时局稳定创立天京政府后,被任命为行政院长,兼任财政部长,声名鹊起。
  钱和权是最能让世人头脑发热的东西,而这人两样都占全了。
  “也就是说,这个龙二爷是天京有权势里头最有钱的,有钱人里最有权的那个。”沈南瑗站在千月门外不远地方,朗逸行跟她碎碎叨叨了很多,她听完后,一句话就总结了。
  朗逸行给绕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道:“妹妹可真聪明!”
  “你们家和这个龙家什么仇?”沈南瑗挑了朗逸行下手,可谓是正正好。这家伙说要带自个出来见世面,孰料正好碰上龙二爷,那一身的仇恨值让人没法忽略。
  “不共戴天……”朗逸行正要说,再看沈南瑗,“你个小毛孩子知道这些没啥用,走了走了,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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