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哑巴的话,那就什么都问不出来了,甚至连姓谁名谁也不得而知了。看他的样子,又不像是个认字写字的人,所以锦堂当时遇险的情况,究竟如何怕是不得而知了。
不过纵使如此,朱峰还是准备要好好款待这位朱家的“大恩人”。
“昨晚为了照顾儿子,没能及时过来向恩公亲自道谢,实在多有得罪。恩公一晚辛苦了,我待我们全家人感谢您的大恩大德,也感激您把锦堂给送了回来,我朱某人以茶代酒,多谢您的慈悲仁厚。”说完,朱峰举起了茶杯,对着他微微示意。
谁知,那人却并不领情,只是伸手去抓盘子里的点心,一块接着一块地吃个不停。
朱峰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但也并不在意,只是再次说道:“多谢您了,您既然喜欢点心,那就不妨多用些。”
冯管事见他半点规矩都不懂的样子,暗自着急了起来,心想,这人简直就是饿死鬼投胎吗?从昨晚到现在,他前前后后吃了十几顿饭了,这会怎么还能吃得下呢?
朱峰等了片刻,见他一直不停地吃,吃起来没完没了,便只好继续说道:“恩公,将我儿护送回来,对我们朱家来说是一件大大的恩德。为了报答您,我们特意略备了些金银之物,作为酬谢,还请您能够收下……”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熊皮人却忽然止住了吃,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我不要银子,我要金子。”
“嗯?”朱峰和冯管事闻言猛地愣住。
原来他不是哑巴,原来他会说话。
冯管事有些急了,问道:“我说恩公啊,您既然会说话,那小的昨晚问了您半宿,您怎么一声都不吭呢?”
明明会说话却故意装哑巴,也不知道他心里打得什么主意,难不成是为了多要几个钱……那可是多此一举了,他能把大少爷平安送回来,主子们定然不会亏待了他。
那熊皮人瞥了冯管事一眼,又抓了一块点心塞进嘴里,喷着唾沫星子道:“我娘交代过,不让我多说话,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
“嘿,这小子还真够气人的。”冯管事暗暗在心里骂了一句。
朱峰却是觉得十分高兴,既然会说话,那事情就好问多了。
“恩公,金子不是问题。您想要多少只管说个数,我们朱家一定尽力而为。”
一说到金子,那熊皮人总算是认真了起来,他把咬到一半的糕饼扔回到盘子里,然后伸出黑黢黢的十个指头,道:“十两黄金。这是他答应给我的酬劳,还有十头牛和十只马,是马,不要小马驹。另外,再多加十只猪崽儿。”
朱峰愿意为他会开多高的价格呢,却没想到,只有十两金子,还要牛马猪的。
冯管事站在一旁,听了只觉哭笑不得。这叫什么酬劳?看来,他果然是有眼无珠啊,不知道,我们大少爷的一条命有多金贵?别说是十两黄金,就是千两,万两也买不起他的一条命啊!
朱峰原本还对他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但听了他索要的酬谢之后,只觉这人是个忠厚纯良之人,怪是怪了些,可是心不贪。
“恩公您放心。您要的东西,我这就派人准备出来,而且,所有的东西都是双倍奉上,就当做是我们的一点小小心意了。”朱峰说到这里,又略微停顿了一下,方才问道:“不过,在下还有一事不明,还请恩公明示一二。请问,恩公是在何处找到我的儿子锦堂的?”
那人听了自己可以等到双倍的酬劳,顿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道:“我是在奴隶市儿里买得他。我原本是想买头骡子的,可是娘说他快没救了,就要死了,便让我把他买下来了。”
那会的他几乎就剩下一口气了,别说是干活了,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所以根本没人买他,只等着他自己没了气,倒也省得了许多麻烦。
朱峰听罢,脸上顿时变了颜色。奴隶……自己宝贝儿子,居然被人卖作奴隶,这简直让他无法接受!
朱峰的瞬间冷了下来,一一问道:“那卖他的人是谁?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说话有没有口音?”
他一连气地追问下来,问得那熊皮人微微一愣,但他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便流利地回答了出来。
“为首是个中年男人,长得一脸凶相,眼神又狠又毒,看着不像是本地人。他手里攥着好几个奴隶,有男有女,还有小孩儿。看着是张生面孔,大家都说他们是专门打家劫舍的土匪,直接把抢劫的人带出来卖,不管是死是活。”
他当时买下朱锦堂的时候,因着他一股半死不活地模样,所以只用了两吊钱而已。
两吊钱!朱峰气得差点拍桌而起,可还是按耐住了怒意。
朱峰沉默片刻之后,忽然抬起头来道:“恩公,若让您再看见那个人贩子,您还能认出他来吗?”
“认得的。”他回答得倒是痛快。
“那好。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恩公能把我们朱家找出那个人贩子,若是恩公肯帮忙的话,在下会再多备下五十两黄金,当做酬谢。”
不管花多少钱,费多少功夫,朱峰都在所不惜,只要能找出那个伤害他儿子的人。
……
雾气渐渐散去之后,次日清晨,德州城迎来了一个近来少见的晴天。
沈月尘片刻不离地守在朱锦堂的身边,半夜只在软榻上小憩片刻,可转醒过来之后,又再次来到朱锦堂的床头,眼睛一刻也不舍得从他的身上离开。
她只有看着他在这里,活着,呼吸着,心里才觉得踏实。
朱锦堂醒过来的时候,依然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周围,似乎还不太确定,自己真的回来了,回家了。
沈月尘见他醒了,忙俯下身去,正对上他睁开的眼睛,眼神中满是忧心和温柔。
朱锦堂稍微定了两秒,方才看清眼前这张萦绕着淡淡微笑的脸,还有她那双泛着泪光的眼睛,流露出久别重逢后的惊喜,还孩子般的脆弱……
朱锦堂的声音沙哑道:“我吓着你了。”
沈月尘听见他和自己说话了,强忍住流泪的冲动,宽慰一笑,握着他的手道:“大爷觉得怎么样?身上的伤口还疼吗?还难受吗?”
朱锦堂微微摇头,这一身的伤已经就算再疼也无所谓了。
回到家人们身边的喜悦,足以平覆他所有的伤痛。
沈月尘还是有些不放心似的,先是探了探他的额头,便道:“让陆大夫过来看看。”
朱锦堂伸出左手,攥住她的指尖,微弱地开了口。“不急……让我再看看你。”
这会,沈月尘比任何的郎中大夫都要有用,只要看着她在这里,他便什么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了,简直比吃了药还要舒服。
他的右手还不能动弹,因为肩膀上的伤口还未愈合,左手虽然可以活动,但也没什么力气。
沈月尘怎么舍得拒绝他,稳稳地坐在他的身边,见他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肚子,微微笑着说:“告诉大爷一件喜事,妾身给您生了个儿子。这孩子一定是个福星,他一出生,大爷就回来了。”
之前,烧得昏昏沉沉的时候,朱锦堂曾经听母亲说过,沈月尘生了,生了一个儿子,但他总觉得是在梦里听见的,不太真切。如今,亲耳听沈月尘说出来,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满足的笑。
他低哑着嗓子问道:“孩子呢?”
沈月尘抚摸着他的手指,柔声道:“孩子刚刚出生不过三天,正在被乳母们照顾着呢。”
她也想让他第一时间看看孩子,可是眼下,最要紧的还是他的身子。而且,孩子太小,抱出来也不方便。
三天……朱锦堂听了,不觉眉心一动。
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而已,他就能亲自看着孩子出生了。
他稍微缓了一口气,又问道:“明哥儿呢?”
沈月尘点头回道:“明哥儿也好着呢。等春天一到,就要开蒙读书了。”
他离开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所以心中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放不下。
“别让孩子……过来,看……看见我这副模样……”
他虽然看不见自己,但也猜得出来,自己的身上应该没有一块好地儿了。
那些人,虽然没要了他的命,却是把人当做牲口一样的使唤,几乎折磨掉了他将近半条命。
沈月尘紧咬着下唇,点了点头。
朱锦堂喘息着道:“劫我的人……不是寻常的马贼土匪……他们……咳咳咳……”
许是太过心急,朱锦堂忽地喉咙发紧,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沈月尘对他的心思,十分了解,只握着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轻声安抚道:“大爷别急着操心,先把身子养好再说。那些人跑不掉的。”说完,忙转身派人去找陆大夫过来。
朱锦堂的意识虽然恢复了,但身体依然极度虚弱,再加之,失血过后和营养不良,让他的身体,若是想要恢复如初,着实需要下一番功夫。
陆大夫号脉之后,微微沉吟道:“大少爷的伤情已经控制住了。亏得他年轻,身体的底子好,所以还能坚持到现在。他身上的伤口,深浅不一,暂时还是不要随意乱动,一定要保证卧床休息,还有就是要少说话,多睡眠。特别要注意伤口的清理和保护,以免反复发作,再引旁症。”
陆大夫这个人心细如发,交代事情,最是仔细。
等他把话说完,朱锦堂已经再次昏睡了过去。
黎氏心疼沈月尘产后虚弱,还得熬在这里,便让人给西次间收拾了出来,让她暂时住下来。
一来,这样离着朱锦堂养病的地方近,区区几步路的距离,她想什么看他一眼都可以过来。二来也方便照看沈月尘,免得她自己疏忽大意,产后失调,一不小心伤了身子。
朱锦堂几日没有好好地吃过东西了,吴妈亲自下厨给他熬了一锅养胃粥。
一碗香喷喷的热粥喝下肚,对生病的人来说是最舒服不过的。
不过,朱锦堂的嘴唇上都是裂开的口子,每吃一口东西,都要忍着疼。
黎氏喂着他只吃了几勺,就忍不住眼泪了,忙把粥碗交给别人,自己一个人匆匆去到外面抹眼泪去了。
冬日里的阳光虽不比秋日温暖,却也明媚。
朱锦堂靠坐在床头,和熹的阳光就那样照在他的身上,脸上,眼底,让他整个人微微泛起了疏淡的光泽。
活着的感觉,真好。回家的感觉,真好。
“我离开了有多久?”在沈月尘正在微微垂眸,给他擦手的时候,朱锦堂突然问道。
长期受困受苦的生活,让他的体力不支,精神不济,对时间的计算也越来越迟钝。
沈月尘微微一怔,过了片刻才抬起头看向朱锦堂的眼睛,轻声道:“八个月零二十三天。”
她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她来说,因为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般地难熬。
八个月……朱锦堂却觉得自己像是过了八年一样,太漫长了。
恍惚片刻之后,他再次开口道:“那么说来,我已经八个月没有抱过你了。”
如果不是因为带着这一身的伤,那么,他早就迫不及待地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然后不再松开……朱锦堂小心翼翼地抬起左手,想要揽住沈月尘的肩膀,姿势略显僵硬,十分吃力地样子。
沈月尘也是小心翼翼地回应着他,不敢去碰他的身体,只能和他脸颊靠着脸颊,静静地贴在一起,带着说不尽的温柔和思念。
第三百零四章 恢复(二)
孩子出生的第三日,要举行沐浴仪式,会集亲友为婴儿祝吉。一是洗涤污秽,消灾免难;二是祈祥求福,图个平安吉利。
朱锦堂虽然没有赶上孩子的出生,但能赶上孩子的“洗三”,对他而言,已是不易。
因着之前就准备好了帖子,所以只需让人写好,再送去各家各处便可。
沈月尘不劳旁人代笔,亲自写好了帖子。
吴妈知道她心里有多欢喜,也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替她研墨,看着她那张微微泛着光泽的脸,暗暗为她的高兴而高兴。
不过才一天的功夫而已,小姐看上去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双眼有神,眉眼弯弯,笑容甜美,丝毫不见产后的虚弱和疲乏,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的。
这都是因为大少爷平安回来的缘故。虽然带着一身伤,但好歹性命无忧。小姐的心里,这会可以安安稳稳地踏实下来了。
沈月尘把写好的帖子,整整齐齐地拿给吴妈,吴妈微微福了福身子,道:“我这就去给大夫人送过去。”
大夫人那边正在和柴氏商议如何接待访客,院子里又该怎么收拾?
自从何雅琳进门之后,朱家已经好久没有办过喜事了。所以,前面的院子要重新清扫整理一遍,还有,家中人手也是个问题。
一个月前,大夫人悄无声息地遣走了十几个下人,她们都是刚刚进门不满一年的,做事磕磕绊绊,还爱嚼舌头传闲话,所以,黎氏索性一口气都贱卖打发了出去。正所谓,眼不见不为净,耳不听为清。黎氏不想被那些不懂事的扰得心烦意乱,更不想让沈月尘也跟着伤心。
不过如此一来,西苑的人手就不够用了。黎氏不得不向柴氏借几个人来用用。
柴氏自然愿意帮忙,虽说是长房的喜事,但看见朱锦堂活着回来,她这个做长辈的,心里还是觉得有几分欣慰的。
离着年关,还有两天。老太太的意思是提前让家里热闹起来,让全家人都好好地乐一乐,还有就要让德州城内的人们都知道,朱家大少爷已经安然无恙,而朱家长房又添一子,可谓是双喜临门。
换而言之,就是朱家虽然被贾家夺取了德州首富的位置,但依然势头正旺,论实力,论背景,论人脉,都是旁人所无法企及的,贾家不过是过520,去得也快。
“洗三”的仪式要设在产房的外面,由专门负责仪式的收生姥姥来支持大局。
沈月尘生产不过两日,便下地行走,按理是不合规矩的。
老太太心疼得紧,深知她是强忍着痛,整天整宿地陪在朱锦堂的身边。
“洗三”的仪式开始之前,沈老太太匆匆赶到,带来了大包小包的礼物补品。
老太太的心情有些激动,一见到沈月尘就径直上前把她给抱住了,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语气哽咽道:“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这一句好,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情绪。
在沈老太太看来,朱锦堂就是从鬼门关上爬回来的人。而这个宝贝儿子来得也是及时,母贫子贵,沈月尘拼劲全力,总是让自己的下半辈子都有了依靠。
沈月尘也陪着她掉了几滴眼泪,随后却被黎氏给劝住了,“今儿是大喜的日子,咱们不该哭的。”
祖孙俩听了这话,方才含笑止住了泪。
沈老太太也急着想见见曾外孙,黎氏亲自把孩子抱到她的跟前。
老太太低下头细细打量一番,半响才一脸认真道:“这小宝贝,简直和月尘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一人看着一个样儿,沈老太太觉得像月尘,可黎氏却觉得想儿子锦堂,忙点着孩子的小脸,比划起来道:“这孩子的五官,长得和锦堂出生那会,也是一模一样的。”
虽说意见不同,彼此间却不会伤了和气。你一言我一语的,反而显得热闹了起来。
看过孩子之后,沈老太太便亲自过去看了看朱锦堂。
见他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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