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主神自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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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主神自救行动-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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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他不是纯粹的妖,也不是真正的人,虽然有传承能够修行,二十几年的时间对修行来说实在不算长久。
    那一次,他可以说的是竭尽全力,太子识破了他的身份却没有趁机要了他的性命,而是异常感激对方信任何云峥,这个在危急关头亮出了自己的底牌保护了他的生命。何云峥对雪若的印象有两点,一是她很美,二是她说过不要随便相信别人。他本是应该离开的,就像范蠡助越王勾践一雪前耻匡复一国一样,趁着对方还有几分感激之情离开,免于日后因为权利生出疑虑嫌隙。
    也许是太子的眼睛太干净,太明亮了,何云峥想赌一赌,看看这个人能不能与他有福同享,会不会大恩不报。
    一场豪赌,他输的惨烈。太子登基之时他还是对方的好友,何岐还是像以前一样漠视他,就像一个影子一样,他活在暗处。稳定了朝中势力之后太子成婚,新娘理所当然的出身名门,是何岐的妹妹何芷兰,两人少年相识,成婚之后也是感情一日深似一日。
    三年之后,何芷兰重病,药石无灵。翻遍了整个卫国也没有找到一个大夫能治得了她的病,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一身灰色道袍的老道揭下了赵承平心怀侥幸贴出的求医皇榜。
    隔着一道珠帘,老道牵着红线眯着眼睛说:“皇后娘娘此病得于妖邪,若想医好这病须得狐妖之血当药引,再辅以无数珍药。不过那些药材皇宫应该都有,就算是没有想要取得也不是难事,困难的是狐妖的血……”老道摇摇头,放下了手中的红线,看了一眼掩着的珠帘,似乎在感叹红颜薄命。
    皇帝的手紧了紧,眼神恍惚,他开口问道:“若是有狐妖与人类的孩子呢?”
    老道听这话愣了一下,抚掌笑道:“妙哉!狐妖之血到底是有三分毒,服用之后还要温养多年,而那半人半妖的孽畜的心头血却是干净至极。如若皇后娘娘用了那味药引,老道敢保证不出一年,娘娘就可以与普通人一样,甚至能延年益寿。”
    像往常一样,小太监李德平来到何云峥的府邸说皇帝邀他饮酒,何云峥欣然往之。不料刚刚喝下一杯酒就失去了意识,他清醒也只有一瞬,胸口很疼,像是被挖掉了一块儿。
    睁开眼睛,穿着金黄色袍服的皇帝正站在他面前,他袖口沾着几滴明显的血珠,眼神有一种说不出的果决与彷徨,两种矛盾的神情交织着。一室之内都是血腥味,是谁的血?他再熟悉不过。也许是因为自己是狐妖之子生来五感便强于普通人,他的血与人类还是有点区别的,这一点他一直都知道。
    艰难的转了转眼珠,他看见皇帝身旁,两个人刚刚饮酒的桌子上放着一块玉盘,玉盘里装着还冒着热气的心脏。
    “你……为什么?”血腥味、酒香味、龙涎香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熏得他头脑发晕,只想闭上眼睛睡上一觉,但胸口的疼痛却愈发清晰了。何云峥看着这个他信任了许多年的少年天子,第一次有些茫然,他还记得对方曾经立誓说要将他当成至亲信任。不过也是,他什么时候信任过他的至亲,不从来都是手足相煎吗?何云峥笑了,又冷又凉,他忽然有些明白了那年何致孝为什么在得知雪若身份之后逃跑了。
    也许他不仅是怕自己前程受累,也是怕自己恩将仇报,何云峥牵起嘴角无力的讥讽嘲笑着,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在嘲笑别人。他看着这个自己信任多年的朋友,目光带是带着死气的空茫,心中寒凉。
    “云峥,是朕对不起你,只是芷兰不能死。百年之后,下了地狱朕到你面前下跪赔罪,上刀山下油锅全凭你一句话。”他一脸沉痛,看着何云峥眼睛里面好像有眼泪的光泽。
    何云峥一语不发,心里暗自嘲笑对方愈发会装模作样了,这几年的皇帝真不是白当的。如果他真有心怎么会对他动手,甚至于现在还一点歉意都没有!也对,在对方眼中他既不是人也不是妖。大概,这些年的恩情都只能算是上位者居高临下的赏赐了,此时他口中的歉意也分明是说说安慰自己罢了。
    “我十岁遇到你,相处十几年,你也算是我的知己了。如今士为知己者死。”何云峥看了赵承平一眼,眸光如镜,他继续说:“也不算冤枉!”这两句话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就算是真正的妖失了心也会死,更何况他这半个妖。
    赵承平怔怔的看着何云峥,对方从头到尾都没表现出任何怨对,可是这两句话却成了他一生的梦魇。手刃挚友,恩将仇报——这两件事始终折磨着他的心脏。
    许是积郁成疾,何芷兰在服了药不久就康复了,他却一病不起。只有心爱的女人才能让他眼睛亮一下,没过多久那双眼睛再也亮不起来了,每次看着何芷兰他想到的就是何云峥的心和自己满手血腥。也是此时,他才想起来何云峥是何芷兰的哥哥,不过他不能说妹妹吞食了哥哥的心头血活了命。
    不过两年,赵承平就去世了,临死之前他只是伸手摸了摸何芷兰的头发。看着昔日爱人身体健康,也算是了却了他的一桩心愿,该去给死去的人请罪了……
    整个故事里,赵承平不算是主角,只能勉强算是高级男配,何芷兰才是整个故事的女主角。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奋斗故事,讲的是丞相之女婚后丧夫,带着刚刚满月的幼子与摄政王斗智斗勇,为国家开疆拓土,最后成为史上最伟大的女皇,开创了女性为帝的先河……
    好吧,这就是一个奋斗故事……赵承平是早期男配,还有很多人误会他是男主。纵观整个故事,作为不可缺少的炮灰角色何云峥并没有出场过几次,在有限的几次里也只是作为主角升级的跳板。
    最后何云峥看明白了,赌什么不该赌人心,当年他就应该去山上修行。多活几百年就算是清冷了些,总比后来人死了心也死了好,或者是当年在看着赵承平登基他就应该离开。那样,也算是成全了两个人,他与他的知己。
    如果能重来一次,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活的好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不想见,也不想再去趟皇位争夺的浑水。如果有机会,他想去看看母亲雪若出生的地方。
    何云峥算算时间,晚了,他现在已经认识小太子了。然后,躺下睡觉——
    
    第60章 被知己挖心的狐妖(三)
    
    第二日清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一辆简简单单的蓝布马车从丞相府中驶出。这时街道上的人还少,就连街道两边卖包子蔬菜的商贩也没出来几个,薄薄的雾气笼在街道上。
    何云峥安静的坐在马车里面,他垂着眉头,身边是一个简单的包裹。里面装着几件衣服,一些银两,这就是他最后从丞相府中带出的东西。
    马车穿过主街,进了一个小巷子,“公子,地方到了。”赶车的小仆最后甩了一下鞭子,车子停在了一个小院门口,他轻轻喊了一声。
    把小包裹搭在了身后,何云峥从车子上跳了下去,然后抿着唇,头也不回的推开门迈进了小院。这就是他现在的父亲给他最后的东西,前世这里几乎是个摆设,今生他也不会在这里住上太长时间。
    小仆看了一眼简单的院门,想着这里和这小公子以前所住的地方看起来也差不了多少,不过这何家的父子心都是够冷的。父子十年不相见,一见面就是骨肉分离,也不见他们二人谁说过不舍……不过,那也是别人的日子。
    贵人有贵人的烦恼,他这赶马的小人也有自己的苦恼;人家是富贵前程,他是柴米油盐。
    马打了一声响鼻,小仆挥了挥鞭子,“吁……”
    院子里面很整齐,不算大,大概也是家境中等的人家能买得起的房子。墙边上长着几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夏日阳光炽烈,何云峥没看几眼就推开了一扇房门进去了。
    室内格局很像他在丞相府中的住处,大同小异的简洁,将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心里也没有要打开整理的意思。在这个小屋子里他住不了多久,今日还要去赴太子的邀约。
    这是对方与何云峥说好的,太子请他到永安茶馆去喝茶,时间定在今天下午。谈论什么,不外乎是玩乐或者是要他当个伴读。
    过往的记忆悄然出现在眼中,如同流光一般在黑色的眼瞳掠过。
    说起来何云峥从来没有出过家门,他能认出来永安茶馆几个字,但是这京城中各种各样纵横交错的路可不认识几条。兜兜转转的找到几个时辰才找到地方,抬起手摸摸额角,自己当然不想当什么太子伴读。且不说原主对名利仕途不感兴趣,现在更是想要避开太子深山修行,或者是独自一人换一种人生。
    曾经“士为知己者死”,他甘心当别人的影子,可惜最后成了一桩笑话。如今,何云峥当然想为自己而活,连带着他这个代替者也想要活的轻松自在。
    以后要走在阳光之下,用一种舒适的方式为自己生活。何云峥突然笑了,其实这很简单……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也不为过。
    一个身着一件简单白衣的十岁小孩子身上背着一个小包裹进了永安茶馆,正在对着门口的位子上喝茶水的外貌十几岁、白白净净像个奶娃娃一样的灰衣服少年站了起来。他细声细气的叫了何云峥一声,像是掐着嗓子说:“公子你总算来了,我家爷都等你一个时辰了。”
    少年将他带进了楼上一个雅间里面。何云峥刚一走进去里面的人就拉他坐下,把一盘点心推到了他面前,那人则是坐到了对面。太子眼中难掩兴奋,外表装作镇定从容,“云峥,我母妃已经答应了,这两天你就可以去皇宫了。”
    太子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仔细观察着何云峥的脸色,对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更没有他以为会有的兴奋。得不到自己想要看到的结果太子心里不舒服了。
    何云峥一只手中拿着一块桂花糕认真的吃着,另一只手里面拿着茶杯盖轻轻拨弄着杯子里面的茶水。脸上不见任何明显的喜悦,太子看一眼何云峥平静的眼睛,略微怀疑对方有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
    他谨记母妃说过的为君者要喜怒不于形色,更不能轻易让自己心绪受到别人的影响,空气里的气氛沉寂了好久。太子又看一眼何云峥的小身板,问道:“你今天没有吃饭吗?”
    何云峥点点头,喝了一口茶水,咽下了口中的东西,“现在我住在外面的院子里,屋子里没有水喝也没有东西吃。”他看了穿着锦衣的太子一眼,“你可能不知道,我不会做饭。”说完这句话他继续吃还剩下的半块桂花糕。
    “我……”太子嗫嚅,有些不好意思。他想着何云峥虽然是个公子,日子过得也不风光,但肯定也没自己动手做过饭。“那你先吃点东西吧,李德荣再去叫点吃的东西过来!”太子挥挥手,招呼刚刚领何云峥上楼的小太监。末了,感叹道:“没想到你现在日子这么清苦。”
    李德荣苦笑,“爷,你好好在这,千万不要离开。奴才这就出去,一定不会让二位久等。你要是不见了,娘娘一定会砍了奴才的脑袋!”
    太子挥挥手,有些厌烦,这李德荣什么都好就是太唠叨了。何云峥放下手里的茶杯,道了一声谢谢,心里却没有多少感激。对面这位太子从来就没把他当成朋友,至少现在是一点也没有,他说请他吃东西不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关心,而是上位者的恩赐。如果自己开口拒绝,对方只会当他不识好歹,根本就不会体谅他的窘迫。他低下了头又伸手拿了一块桂花糕,现在还是填饱自己的肚子吧。
    窗外传来一阵少女的嬉笑声,有如银铃一般悦耳,“柳公子,你要不要我们珠儿的簪花?”说话的少女一边说一边拿绣帕掩着唇角笑着,婉媚的柳眉微微挑起,言辞之间的调笑意味直叫对面那位手中抱着两本书的年轻公子红了脸。柳公子眼神却不由自主的飘起,越向那个在几位年轻姑娘身后同样满脸通红的女子,连个人同样忸怩着,眼神又总是不小心的碰在一起。
    “还请各位小姐……放过周小姐……和小生……”这一句话被他说得磕磕绊绊,刚刚那位大胆的姑娘已经抚着胸口快笑岔气了。这柳公子脸上又是一红,他将书本交给身后的小厮,抬手行了个礼。这个动作让人能看到这书生的脸色已经红到了耳根,怕是再红下去就要生病了。
    太子显然是听到了窗外街上的声音,他眼神向外面飘去,腿脚确实坐在原位尽量保持着端正的坐姿。何云峥眼神都没动,还是在吃东西,太子说:“今天是簪花节,你知道吗?”不等何云峥回答他继续说:“天黑之后我带你去见见世面!”
    “谢谢!”何云峥看似真诚的说道,他就知道这太子说让他当伴读不过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真心实意有几分也难看出。
    簪花节正值五月,在很久以前这个节日是年轻男女互诉心事的日子,女人看中了谁就将头上的簪花摘下来送给谁,对方如果同样有意就收下簪花。只是后来风俗越来越保守,大多数女人都几乎是不到婚嫁时间不轻易出家门,甚至有些人家都不会让女子见外姓男子。就算是这个节日也不会有太多女子将手中的簪花送出去,肯送出簪花的一般是与对方有婚约的女子,就像是刚刚的珠儿和柳公子一样。这个节日也就慢慢演化成了未婚男女见面,或者是有意结亲的双方人家让两家孩子见个面的日子。
    不一会儿,李德荣就回来了,看着还在原地端坐的小太子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总算把心放回肚子里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慢慢上来,被两个人当成晚饭吃了,夜幕降临,太子带着李德荣与何云峥上了街。
    夜晚是簪花节最热闹的时候,脸上戴着浅色轻纱的女子,或者是没戴面纱的女子,一身青衣风度翩翩的男人,还有手中抓着糖丸的小孩子。一身锦衣的太子与何云峥很快就淹没在了人群之中,何云峥缀在两个人后面,憧憧人影将他淹没。但有一个人站在高处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人穿着一身白色的锦衣,手中婆娑着白瓷酒杯,黑色的眼瞳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他身后有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师兄,在看什么?”对方说完这句话就顺着他的视线向下望去,但只看到轻衣薄纱的男男女女,街边小贩架子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簪花。他又回身看着对方说:“师兄,你在看什么?”
    那人看着即将要消失在人群里面的人影笑了笑,“阿纨,你想当皇帝吗?”大逆不道的话就这么被他说出口了,似乎是在平常不过的聊天内容,天子之位对他而言也不过如此。
    被他叫做阿纨的年轻公子也只是挑了挑眉头,抬眸轻笑一声:“当然想,而且也已经打算搏一搏了。”说完这句话他握紧了拳头,脸上谈笑风生的笑意渐渐隐去了。
    “我大概能在这留一段时间,能帮你多少就是多少了。”
    “多谢师兄。”
    在这个时候何云峥回头看了一眼,他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危险,丝毫不用怀疑,如果他现在就是一只真正的狐狸恐怕已经拔腿跑了。脚下的步子一顿,还是继续向前。
    太子看着小贩手中的东西,“这个怎么卖?”
    “赵公子,我先离开了,再见。”何云峥走到小摊旁边对太子说。
    “哦哦,好。”
    “李德荣,付钱。”
    “好好!”
    一个人走在长街上,在这里他没有认识的人,何府的人就算是认识他也会装作不认识。其实今天何云峥本是打算和太子周旋一下,小小的花费一些心力拒绝成为伴读,可现在突然觉得有点没意思了。
    
    第61章 被知己挖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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