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是回去跟你老婆办家家酒吧!”男孩们一阵轻藐无礼的奚落后,便相偕离开。
“哼!臭男生!”童沁欢板起圆嘟嘟的脸,忿忿然的低咒。
男同学走了,元炯谅仍感到无比愤怒,而生气对象却是以捍卫之姿挡在他面前的麻烦精。“我不是叫你别鸡婆?!要说几遍你才懂?!”
“我要保护你呀!”她说的理所当然。
“不要你管,我讨厌你。”他嫌恶的说。“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他如君主般的命令着。
童沁欢垂下眼、咬咬唇,委屈细声道:“那我下课再来找你。”她还是不愿意妥协。
“不必了。”他吼,只对上她离去的小小背影。他无奈的叹了口气,拖着脚步走进教室。
一早的战争,就此告一段落,但小男生与小女生的战火,依旧持续燃烧蔓延。
第二章
随著年岁增长,昔日乳臭未乾的小毛头——元炯谅、和小丫头——童沁欢,已渐渐长大懂事,蜕变成青春洋溢、情窦初开的翩翩少年与娇“肥”美少女。
尤其是升上国中后,童沁欢开始对异性感到好奇,元炯谅长得帅、功课又好,而且又不多话,她不禁偷偷爱慕起他。
当时,班上好多女同学都很喜欢他,称赞他好酷,简直把他当白马王子看待。
不过某天,他突然带著一个好高好漂亮的女生回家,两人一同温习功课,有说有笑的,感情似乎好的不得了。
身材微胖、成绩又不好的童沁欢,只能自艾自怜的躲在房里,猛吃蛋糕发泄。在连吃五个重乳酪蛋糕后,她难受的躺在床上,赫然惊觉自己根本在自暴自弃。
是不是只要变得跟那位学姐一样瘦,他就会喜欢她?
于是隔天开始,她积极减肥。
她这种反常的行为,倒是引起了元炯谅的注意。“你又不胖,为什么减肥?”看她不吃不喝搞坏身体,他忍不住质问。
“我要让我喜欢的男生也喜欢我。”她暗示道。
她理直气壮的回答,竟让他感到些许不悦,有些想揍她喜欢的男生。
不过她的减肥计画还真的持之以恒,不久之后她终于瘦身成功,亮眼的有如一朵向日葵,加上本身开朗的性格,让她周遭不乏追求者。
可是,元炯谅却仍旧不为所动,让她觉得好挫败。
殊不知,她的改变他都看在眼里,还因为她太招蜂引蝶,而兀自生闷气。所以对她悄悄萌生的好感,也一直藏在心里,打死都不想透露。
国中毕业后,元炯谅被父亲执意送出国,除了继续升学外,二来则是国外医疗环境较佳,技术、设备也比较精进,能够彻底治疗、调养他多病虚弱的体质。
初次离家的元炯谅,实在不愿恢复到身边没朋友的景况,但他仍接受父亲的安排,只身远赴美国求学。
搭机离台当天,全家人都到机场送机,场面离情依依,尤其元老夫人更是声泪俱下,情绪还一度失控,直不让宝贝孙子离开身边。
在大伙的安抚下,元老夫人才稍微平复激动难过的心情,并扬言要立刻买机票飞往纽约,好和孙子作伴。
登机时间一到,元炯谅拎起随身行李向众人道别。
他的视线对上始终未发一语的童沁欢,炯黑的眸子蓄著郁色,有一瞬间,他几乎要开口问她是否愿意同行。
可是,好强的他不想被看成软弱,只淡淡对她扔下一句:“保重。”便毅然昂步离去。
在他转身的刹那,童沁欢泪水潸然滑落,在颊上划出两道泪痕,不舍的情绪揪痛著她的心,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后,她已哭成个泪人儿。
谁也不知道这一别,竟是漫漫十数年未曾再相见。
两人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过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长长的发,胡乱的扎在脑后,一张白皙的鹅蛋脸上横挂著副近视眼镜,正伏案手绘著风格独具的图案及文字。
“呼——”一幅图文完成后,童沁欢抬起头来,把碍事的眼镜摘掉,吁了一大口气、并打了个超级大呵欠。
望向桌上的小闹钟,指针停在二与三中央,显示她已经埋首赶工十五个钟头以上了。
“累死了……”她起身伸伸懒腰,捶捶僵硬的肩膀,哀号道。这都怪自己之前混得严重,才导致在交稿前两天拼命赶稿。
整个星期编辑使出“夺命连环Call”和“疯狂伊媚儿”催稿,让她在不得安宁之余,也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没日没夜的把预订下周出版的图文书原稿拼出来。
著手算了算稿子,离目标尚差十页,说多不多,但若要一口气完成,恐怕会吐血身亡。
表面上,她是富甲一方的元家小姐,但她心知肚明,自己只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没有当凤凰的命。
自从专科毕业后,不爱念书、成绩不佳的她决定致力找工作,赚钱养活自己,不打算再升学。
在当过店员、服务生、行政助理等只是用来勉强餬口的工作后,童沁欢某天醒来,突然觉得自己在虚度生命。
于是她决定多花点时间与心思,找份有兴趣的工作,在人力银行刊登履历后的第十天,一家经营文具的大公司主动致电,要她携带作品来面试。
她的绘画设计才能,受到主考官青睐,遂当场宣布录取她成为设计部的一员。
她所创造的图案可爱生动,所制成的文具在市场上相当受到学生们喜爱,为公司赚进大把钞票,还成为公司中不可或缺的一名大将。
逐渐地,她走出自我风格,现在还有出版社愿意出资,希望她画一本现下流行的图文书,题材不限。
当初,童沁欢抱著新鲜好奇的心态尝试,但没料到,反应竟出奇的好,销售量直逼许多前辈,让出版社大呼捡到宝。
在经过一年一边上班、一边出书的忙碌生活后,童沁欢的身体与精神状况都不堪负荷,几经思量下,她决定舍弃规律的上下班生活,正式成为SOHO族。
以“童言无忌”为笔名从事创作已经两年多,也累积了一点名气,照理说,应该存了一点积蓄才对。
然而,却事与愿违—
即使在家工作,鲜少有机会出门,但爱漂亮、追求流行的个性使然——自从她国中减肥成功后,就发誓不再发胖——她每个月光是置装的费用便相当可观。
每回信用卡在快缴清之际,又莫名其妙刷了一大笔金额,收入比不上花费的速度,让她成为标准的“月光仙子”——一到月底,薪水花光光。
不过由于没有家累负担,也就少了危机意识,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惬意的日子背后,换来的是信用卡费用爆增。
为了能够买东西买得尽兴、加上还有信用卡费要负担,所以她连想偷懒、出国度假的权利都没有,只得一直很努力的构思、画图。
又打了个大呵欠,童沁欢感到疲惫不堪,设好闹钟后爬回床上小睡一觉,打算醒来再继续工作。
沾到软绵绵的床铺不到一分钟,累极的她便沉沉入睡,一觉到天亮。
历经十几个钟头的长途飞行,再度踏上这块睽违多年的土地,元炯谅感到既陌生又激动。
台湾的九月天气炎热黏腻,和他记忆中的凉爽相去甚远,而且在国外待久了,著实不习惯如此潮湿闷热的气候。
步出航厦,他戴上墨镜,以阻挡热力四射的艳阳,迎面袭来的热气让他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看著腕上晶亮的名表,俊朗的眉宇明显写著不悦,奶奶说好要派人开车接他回家,现在却没有看到半个人。
在等待的空档,他不禁忆起往事——
当初离开台湾时,他还是个未成年、涉世未深的少年,怀著忐忑与不舍的心情远赴他乡。
在语言学校的第一个学期,他费了一番心力重新适应新环境、学习英文,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不仅被外国人瞧不起,还被同学们排挤。
但凭著不服输的个性,他决定奋发向上——他为自己订下目标,一年内无论在课业上或体能上,他都要当最顶尖的。
在这段努力的过程中,也激发出他聪颖过人的资质,他仅仅花了三个学期就迎头赶上,各项成绩都拿第一。
由于勤于运动之故,他原本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也足足长高了十公分,身材更因此结实了许多。
出色的成绩、迷人的外表,使得他逐渐在校园内崭露头角。当他升上高中二年级时,已是风靡全校的风云人物,女孩们都趋之若鹜,渴望获得这位带点神秘气息的东方帅哥青睐,好谱出一段美好的异国恋曲。
不过,他向来只对台湾女孩有兴趣,至于那些发育良好的金发女孩,他一律敬谢不敏。
上了大学,他的身材更臻完美,课余还在“GQ”杂志兼任模特儿,一直到今年取得硕士学位,决定回台湾工作后才辞掉。
任谁也无法相信,他自小是个和药与针筒为伍的药罐子,还让奶奶迷信的找了个童养媳……
思及此,元炯谅的脑海霍地浮现出一张粉嫩的青春脸庞,微微打乱他的心思。
这十年来,他们除了头两年有密集的书信往来外,可接下来,他的生活步调紧凑又多采多姿,渐渐地和她疏于联系,忙碌与新奇的全新生活,已慢慢掩盖之前对她产生的好感。
但她的mail、邮件卡片、到后来她所出版的图文书,都未曾在他的日子里缺席过,而他却连回信都抽不出空。
透过文字,当年害他差点没命的调皮小女孩,经过岁月的洗礼,似乎没有变得比较沉稳成熟。
字里行间,总不时透露出她孩子气的个性,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但她日积月累的关心和叮咛,让他想忘记也难。他猜想:她大概是受了奶奶的支使,所以才不得不从的敷衍他,跟他嘘寒问暖。
除此之外,他倒没机会一睹她的长相,对她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十年前别离的时候。
十年,足以让一个清汤挂面的国中生,蜕变成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而她又改变了多少?往事牵引著他的记忆,突然间,他很想尽快见到她。
“请问,您是炯谅少爷吧?”一名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恭敬的询问。
元炯谅敛起远扬的心神,墨镜下的双眼扫过男子一眼。“我是。”
“小少爷,您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中年男子憨笑道。
“你是……”他搜索脑中的相关记忆。“陈叔?”
司机小陈抓抓头,不好意思道:“不敢当,叫我小陈就行了。”往日的小少爷如今比他高出不只一颗头,高大挺拔的身材,宛若电影明星般耀眼。
元炯谅不置可否,没有回应。
“请上车。”小陈愣了下,才打开车门,唯唯诺诺的招呼。他沉稳的气势,令小陈一点都不敢怠慢。
元炯谅上了车,车内凉快的温度让他松开眉间的结,不自主的闭眼假寐,享受片刻静谧的时光。
回到住了十几年的家,一股熟悉的亲切感顿时紧紧将他包围,元炯谅就这么站在玄关处往里头望,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
他回来了!
“少爷,您的房间正在整理中,您要不要……”
管家话未竟,元炯谅已迳自迈开长腿,朝他的房间方向而去。
“少爷……”管家紧张的唤著,急忙赶上前去。“里头……”
元炯谅淡淡的瞥了管家一眼,制止他继续发言,然后旋开门把——
管家倒抽一口气,睑色发青。“少爷,里头有……”
“没事了,你去忙。”他再度打断管家的话。
“可是……”管家面有难色,试图解释。
他凌厉的目光,竟让管家感到敬畏。小少爷长大了,还承袭了老夫人的威严,只消一记眼神便教人不敢造次,话到嘴边,也仅能默默吞回肚子。
一转身,元炯谅便发现他的房间变了——乱得足以媲美狗窝,可能,连狗窝都比这里乾净整洁。
为什么他的房间,会像遭过小偷般凌乱?答案在他走到床边时,豁然揭晓——
一抹纤细的娇躯,呈大字状趴睡著。
看不见对方的长相,也无法从体态判断她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够进他的房间、大剌剌睡在他床上。
睡了十几年的床被侵占,他眯起眼,胸口涨满不悦。“喂!”他双手盘胸,居高临下的睨著床上动也不动的人儿。
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依然故我的酣睡著。
元炯谅绕到另一头,又沉声唤了声,回应他的是细微的呼吸声。他敛眉,伸手将她翻身。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柔美无瑕的心型脸蛋,安逸的睡颜恍若无忧的婴孩,让他的视线一时移不开。
受到剧烈“翻动”,童沁欢终于有了感觉,口齿不清的咕哝:“不要吵……我三点才睡……”
他眉心紧蹙,钜细靡遗的审视她的容貌,心湖荡起一阵涟漪。是她吗?
那个差点害他溺死在鱼池里、后来又自以为是保镳或女侠,常跟在他身边“行侠仗义”的……“童养媳”。
如果是她的话,那稍稍整她一下当作见面礼,应该也不为过,思及此,他开始行动。“喂!起床了。”元炯谅没好气的叫醒她。
“我还想睡……”童沁欢轻声低喃,蒙著被子赖皮。
从她幼稚的行为模式,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可以确定她的身分。“童、沁、欢,起来。”
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就算早上六点睡,也该够了。何况,她从三点睡到现在,整整十几个钟头,还有办法赖床?!根本是浪费生命。
而且,这家伙鸠占鹊巢也罢,还把他的房间搞得天翻地覆,完全没有女孩子爱乾净的好习惯。
低沉浑厚的嗓音,徐徐钻进她的耳朵,挑动她的神经。闭著眼睛,一边猜想声音的主人到底是谁……
几秒钟后,她霍地睁大美眸,掀开棉被陡然坐起身。抬头,对上一张冷漠的俊颜,胸口猛然一窒。
吓!“你……你是谁?!”她结巴的质问。对房里突然多出一个大帅哥,感到非常诧异。
“好久不见了。”元炯谅似笑非笑的问候。“我回来了。”
童沁欢由于刚睡醒,神智尚未清明,一时间无法理解他的意思。“你是……”尔后,一个熟悉又遥远的名字撞进脑中。
她惊愕的表情,已泄露出一切。
“想起来了?”他撇唇,讪笑道。
“你、你、你……”她的脑筋一片混乱,分不清到底是现实抑或梦境。
“是我,元炯谅。”他索性自动报上名,不再玩猜谜游戏。
她一口气哽在喉咙,震惊不已,杏眸瞪得比铜铃还大,半晌说不出话来。
“床睡的还习惯吗?”他讽刺的故意问道。
“呃……”童沁欢像个做坏事被逮个正著的偷儿,尴尬的垂下头,摸摸头发又摸摸脖子,傻笑道:“还不错啦。”
“嗯哼。”他英俊的脸孔,挂著若有似无的笑意。“接收我的房间,是因为想念我?”
他的视线落在她只著背心、超短热裤的姣好娇躯上,胸前的丰满以及修长匀称的玉腿,无一处不惹人遐思。
他暗下眼瞳,不著痕迹、放肆欣赏眼前的诱人美景。
她双颊酡红发烫,连忙否认。“才不是咧!少厚脸皮了。”回避著他凝视的眼光,童沁欢明显感受到他的不同——
除了长高、长壮、变帅之外,他还多了以前缺乏的男子气概,那眉宇间的自信神采以及不凡的气势,更是令人心跳加速。
元炯谅挑眉嗤笑。“我猜错了?但我很想你。”觑著她少女般羞赧的神情,他逗弄她的兴致益发浓厚。
他的话犹如投入一枚炸弹,顿时炸得她脑袋开花,丧失思考能力。
“你真的一点都不想我?”他追问,轻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