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淡定而坦然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忍不住露出些许痛苦来——谢玉亲自执行的鞭刑,即便是再如何骨头硬的人,都不敢说自己能轻易承受,她曾鞭打过某位拒不屈服的水匪头子,结果就是他被打到痛得在地上打滚,嚎叫声响彻整座岛屿。
因谢玉对穴道经脉太过熟悉,她知道怎样打最疼,犹如分筋错骨割肉抽髓,实乃非常人能够忍受之痛苦。
这鞭声不算太响,却将魏瑾瑜的雪色里衣打出一道裂缝,在他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一道极淡的血痕。
“疼吗?”谢玉温柔道。
魏瑾瑜抬起头,一双足以叫人心旌动摇的眼睛里只有谢玉的身影,他哑声问:“这样你能消气吗?”
谢玉认认真真地回答他:“不能。”
魏瑾瑜:“……”
然后就是第二鞭。
魏瑾瑜从未练过武,谢玉甚至不曾想过教他,他的身体虽然并不娇弱,至少从小学过骑射,却从不是武人,因此,这样的皮肉之苦……也是从未受过,他没有内功来保护他的身体,只是承受这刻骨之痛。
鞭痕是淡淡的血色,在他白皙的胸膛背脊纵横交错之后,竟生出一种奇特的冶艳之感,只因他本就格外好看,等到他的里衣被打得七零八落之时,更显出一股子凄美来。
他的下唇被咬出淡淡的血迹,但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吭过一声,甚至没有发出丝毫痛苦的呻|吟,只是用他那双清凌凌的眼睛看着谢玉。
“是条汉子。”谢玉称赞他。
能在这样的鞭刑之中忍住不出声,即便是最早在魔门之中,那些个硬骨头的正派人士都少有人能够做到——因这是魔门知名的*鞭,简直能给人带来一种仿佛在鞭笞灵魂的痛苦。
“真的很疼。”他轻轻道,声音已经变得嘶哑不堪,却依旧低沉中带着一股子特殊的魅力。
谢玉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抬起了他的下巴。
魏瑾瑜的面色已经苍白不堪,事实上他能够不晕过去,已经算是意志力强悍,汗珠从他的额角缓缓滑落,再到就是没了血色的唇,唯有下唇那明显的牙印,乃是被他自己咬出了血,使得唇角那深红色的血迹显得很有些刺眼。
美人不愧是美人,到这般凄惨的境地,反倒显出一股子颇为惊心动魄的美来,一种异样的病态的美。
“你看,”他轻轻咳了两声,已经显得虚弱不堪的声音里反倒带上似是无奈又似是认命的笑意,“不管我的内心如何抗拒,身体却很诚实。”他伸出手来,微微颤抖的手还因为疼痛而有些抽搐,却仍然试图去盖住谢玉的手,“只需要你这样触碰我,即便是在这种状态下,我仍然会有感觉。”
魏瑾瑜因那鞭打衣不蔽体,确实无法掩藏自己的感觉,他只是无奈,却无心掩盖。
几乎像是条件反射一般,这种不可思议的反应,只要见到这个人就很幸福高兴,只要碰触她,就足以让他失去控制。
魏瑾瑜原本就很抗拒这种感觉,然而并没有用。
到最后,这微弱的抵抗都变得可笑。
不过是他的自尊无法让他不战而退,到最后再给自己一个理由——不是不战而退,只是输得彻底罢了。
明明内心早已丢盔弃甲,只是强撑的骄傲不准他没了最后的一丝尊严。
谢玉是他的劫,从很久之前他就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第50章 漠北绿洲
江南正是烟雨朦胧,漠北却是干燥到让人心烦心乱。
至少昭王魏平飒就是如此。
不比中原的厚重繁华,更没有江南的婉约富庶,这极北之地,真的只能用荒凉来形容。尽管魏平飒身为藩王,有足够的条件应当享受富庶的生活,然而看着这再如何建设都显得萧条的城市,瞧着被这风沙吹得面色蜡黄的边民,他又怎么真正过得了享受的生活。
“王爷,小心风大。”身着锦袍的昭王妃走到他身边,亲自给他披上外袍。
魏平飒叹了口气,“这么晚了,王妃怎么还没睡?”
昭王妃苦笑,“王爷夜不安眠,我又怎么睡得着。”
魏平飒虽是先皇的弟弟,却比他小太多了,算起来比魏瑾瑜也就大个七八岁而已,却满脸风霜,瞧着足有四十来岁,全然不像那些个王爷一般面白虚胖,瞧着一身福贵,也不似仁王魏平涛那般威武雄壮,看起来就好似那些个英雄人物。昭王衣着朴素,面容愁苦,不仅瞧着比原本年纪要大得多,而且长相普通,丝毫没有皇室的贵气。
昭王妃站在他的身边,瞧着同样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她原本也是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也曾面容清秀婉约娉婷过,然而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刻印太重了,乃至眼角都有了细纹,皮肤也不复昔日白皙细腻。
夜色渐渐深浓起来,昭王将王妃劝走之后,又独自在望北阁站了一会儿,正想回去休息,就有下人来报。
“王爷,李家公子求见!”
昭王一愣,“哪个李家公子?”
“他说有信物为证,王爷一看便知。”
昭王将下人手中那物接过来,却是脸色大变——那是一枚禁卫虎符!
“快请他进来!”
能知道他与李瑞明关系的人寥寥无几,京中李瑞明身份败露之事前几日传到他的耳中,这也是他近些时间夜不能寐的原因所在。
没过多长时间,昭王就见到了一个满脸惶恐的少年,走到阶梯附近他一个踉跄,身旁的年轻女子赶紧扶住了他,“夫君,小心一些。”她轻轻道。
不说其他,单单他能找到这里来,昭王就信了三分,再加上那禁卫虎符,昭王心中明白,若是朝廷当真知道了他勾结外族,决不至于弄个少年前来试探他,更多的是直接派兵前来,押解他进京才是。
再加上,这少年瞧着不过十六七岁,皮肤白皙眉清目秀,一看就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这一点绝骗不了人。
见过一面之后,昭王就安排这李家少爷夫妻二人暂且住一晚,却不敢留他们太久,连夜招了心腹来商量该如何处理此事。
“他是来投靠王爷的?”一个心腹谋士皱眉道。
昭王摇摇头,“不,他只说他的父亲让他回到蓅目族去。”
“当真?”
“确实如此,他们一行十三人,那李家少爷、他的夫人并一个侍女,剩下十个死士,一路逃亡到这里。”昭王道。
那谋士叹了口气,“我原想着会不会是有人有意要试探王爷,既他要往塞外去,怕这事儿没有十分也有九分是真,若当真是那李瑞明的幼子,回到蓅目族去怕也是唯一的出路了。但是他的父亲卧底败露,又非在草原长大,即便是族人,恐怕也不会对他们有多少亲近之意。”
“王爷,明日里就送他们走!”
昭王皱眉,“就不知那李瑞明是否还有什么后手,他既让他的幼子回去族中,应当是有所凭依才是。”
另一个中年文士这才开口,缓缓道:“王爷说得没错,若只是逃命,往南往东都比往北要好,他这幼子从小在京里长大,哪里适应得了草原的苦楚。”
“梓飞说得不错。”昭王叹了口气,“只怕那李瑞明有东西定要让他带回族里去。”
之前那位谋士摇摇头,“王爷,你应当想,不管这是个什么东西,是否值得你冒险收留他们,若是被朝廷的人发现……说什么都晚了,这任何事都不可能真正瞒得滴水不漏,这样做的风险太大。”
与平凡的长相不同,昭王确实不是那等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之人,听到这话立刻决定,“明日里就送他们走,知道这件事的人统统封口。”
“是,王爷。”
同这些心腹不一样,比如之前来报信的那个下人,恐怕明天就要在昭王府中悄无声息地失踪了。
他够果断,手段同样算得上狠辣。
第二天一早,昭王甚至没再去见那“李公子”一眼,直接派人给了些许干粮和盘缠,就着人送他们出了关。
而那位“李公子”也丝毫没有留恋地一去不回头,拿上东西就跑了,看着就知道并没有想要留在昭王府的意思,他这样干脆,昭王反倒有些后悔了,看来他的手里定然是有些什么,否则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怎么就那么心甘情愿果决迅速地往塞外跑呢?必然是有所依持才是。
但这会儿想这个已经晚了,因昭王本来派人跟着,不过短短三天,他的人就跟丢了,那一行十三人在茫茫漠北迅速失去了踪迹。
再然后,就是半月之后,昭王听闻某位穆达大人于回贺天被刺的消息。
穆达乃是漠北少民部族首领的音译,回贺天算是漠北地区最大的一片绿洲,诸多部族的游民,包括草原上的金帐头领和流窜的马匪,都常在那里交易,谁也想不到会有人胆敢在回贺天刺杀穆达大人,回贺天虽不算太平静,各部族之间常有矛盾,这其中关系自然很有些错综复杂,但却是出了名的和平地带,各族之间有公约,并不准许破坏回贺天的规矩。
这会儿的回贺天却已经戒备森严,几个部族封锁了进出的道路,一股子肃杀的气息让整个回贺天都显得风声鹤唳。
“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之后迅速关上,谢文博抬头,看向走进来的卫裕西,“怎么样?”
“再等等。”
谢文博点点头,继续擦拭手中的匕首。
他们的住处并不算差,顶替着李明瑞幼子的身份,假作在漠北迷失了方向,率先来的就是回贺天,这里鱼龙混杂,最容易打听消息,果然没有几天,就逮到一条大鱼。
这位萨拉穆达正是与昭王结盟,并野心勃勃主张进攻中原的主战派之一。
“他又说了什么?”陆荞将手中煮好的汤放下,随口问。
一行人中,只有陆荞和窦冬燕两个女子,陆荞曾是大家闺秀,窦冬燕却只是一个农家女,然而她们二人在玉阳十二坞中反而结为好友,她们二人身上有一种共同的特质,便是再困难的情况下都能一直维持着坚强明朗,绝不会向命运屈服。
“水子正在审。”谢文博站起来,直接进了里间。
他们一行人哪怕换上了皮裘毡帽,在这到处是高鼻深目人种的地方仍然十分醒目,等找到蓅目族的据点,交上了李瑞明的信物,才算是得到了承认——李瑞明在特殊魔功的审问之下,许多秘密不说也得说,因此他的信物和底牌,几乎都掌握在谢文博的手中,冒充他的幼子并不算困难,反正他那个纨绔儿子压根儿也是不会异族语言的,甚至在李瑞明出事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原是异族人。
在得到蓅目族承认之后,他们住的地方并不算差,但是比起中原,那是要差得多了,只好歹没有被赶到外围去住帐篷。这木质结构的房舍已经有些年头了,里面很有民族特色的陈设却还很新,前任主人匆匆搬走之后,盘下这里的新主人什么都不需要带就可以直接住进来,谢文博他们甚至连脚下那已经明显陈旧的羊皮毯子都没换掉。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里间有一扇暗门,恐怕前任主人也未必知道这里,但却没有瞒过卫裕西细心的检查,打开那扇暗门之后,后面一个小小的空间布满了灰尘和蛛网,瞧着已经很久没有人打理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这里的安全。
奚水子就在这里审问抓来的两个关键人物。
在回贺天有不少情报贩子,其中最出名的两个一个叫布吉,一个叫桑散,布吉明面上是个商人,暗地里却是漠北三股最大的马匪其中一支的头领之一,桑散要简单些,他的背后有草原金帐的影子。
平日里他们自然有不少小弟替他们工作,谢文博花了七天的时间顺藤摸瓜,才摸到他们的跟脚,很快,他们就被关在了这栋不起眼的民居的暗室里。
靠在门口,谢文博看着两个脸色青白的俘虏,“又得出什么消息?”
“半个月后,回贺天要开市,来的关键人物不会少。”奚水子是个高大健壮的青年,与他这秀气的名字截然相反,他是到漠北来的人中最壮硕的大块头,但是为人却相当谨慎,并不比卫裕西逊色多少。
“名单已经整理出一半了,”章元南说,“但是其中的关系还需要理一理。”
谢文博点头,正想说什么就停住了,他比了个手势,奚水子立刻点了布吉和桑散的穴道,立刻退出了暗室,几息之后,果然传来了相当不客气的敲门声——
不,或许用砸门声来形容更确切一些。
正如谢玉所说,这不是一场老虎搏鹿,却到底犹如苍鹰斗蟒,让他们都微微开始兴奋起来。
谢文博和陆荞对视一眼,微微一笑。
☆、第51章 刀光箭雨
走过去开门的是卫裕西,而门刚一打开,一个散着发的彪形大汉的巴掌就伸过来了,若是正常人被推这么一下,即便不跌倒也必然要趔趄站不稳,这力道绝对不轻,卫裕西眸光一闪,反射性地要躲开又硬生生停住了,只是卸去了力道之后,往旁边跌的样子仍然稍有些不自然。
谢文博他们都听不懂这里的语言,但是没关系,从这些人的神态动作口吻上,就能猜个大概,尤其蓅目族两个汉子也陪在来人身边,恐怕是来确认他们身份的。
到最后,蓅目族中会汉话的那个用生硬的官话道:“你们昨日里可曾出门?”
“就到集市上逛了一逛,给我妻子买了些东西。”谢文博开口道。
那边珠帘后,陆荞娉婷的身影若隐若现。
谢文博眼见着那不通汉话的异族大汉眼睛亮了起来,那种叫人很不舒服的视线直直盯着陆荞,恨不得将那遮挡的珠帘全然扯开。
这等全不知礼仪的模样让谢文博的面色越来越冷,那带着大汉来的蓅目族人却浑不在意,在漠北又或草原,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太重要的存在,虽也常有彪悍的女子,例如漠北三支最大的马匪团伙中有一支就有个比男人更狠辣的女首领。
但这并不能让寻常人对女人看重多少。
“我们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并不敢走远,如果你们想问的是穆达大人被杀一事,我们只这么几个人,怕是连穆达大人的大帐都接近不了。”谢文博一边说着,一边往旁边走了两步,遮挡住了那位大汉的视线。
那汉子虽有些不高兴,但在那两个蓅目族人的劝说之下,不知道叽咕了两句什么,才转身离开。
说起来尽管谢文博假冒了李瑞明幼子的身份,却并没有在蓅目族中得到多少尊重,对于这种异族人而言,他们遵循的传统还是敬重强者,当初的李瑞明很强,敢于孤身前往京城,他的儿子瞧着却全然是一副窝囊废的模样,一路惶惶逃了回来,若不是他的父亲对族人有大功,甚至都未必有人肯庇护他们。
在这里,弱肉强食的规则更加明显。
就在那异族大汉和两个蓅目族人在街口分开之后,忽然感到头皮一疼,他甚至没能反应过来,就软软倒了下去,屋顶之上,陆荞轻巧的身影几个纵跃就即刻消失不见。
吹箭,剧毒,见血封喉。
等到街上开始嘈杂起来的时候,她早已经从窗户翻进了屋子,谢文博朝她看去,叹了口气。
陆荞的性情比他还要爆烈,自然忍不了那汉子猥亵的目光。
“等到晚上更安全一些。”卫裕西就事论事。
“就他?”陆荞撇撇嘴,“又不是那等大人物,才不会有多少人在意。”
她刚说完,住处的门就被“砰砰”砸了两声,之后直接一声巨响,门板都被彻底打坏!
谢文博反射性地握住了藏在羊皮袍子里面的短剑,就看到一群异族汉子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陆荞瞪大眼睛,我去,不会真杀个恶心的混蛋,结果就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