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新修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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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新修本草-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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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教;方药小小不达,便致寿夭所由,则后人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祖之此言,可谓仁 
识,足为水镜。《论语》云∶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明此二法,不得以权饰妄造。所以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又云九折臂,乃成良医,盖谓学功须深故也。复患今承藉者,多恃炫 
名价,亦不能精心研解,虚传声美,闻风竞往,自有新学该明,而名称未播,贵胜以为始习 
,多不信用,委命虚名,谅可惜也。京邑诸人,皆尚声誉,不取实录余祖世以来,务敦方药 
,本有范汪方一部,斟酌详用,多获其效,内获家门,傍及亲族。其有虚心告请者,不限贵 
贱,皆摩踵救之。凡所救活,数百千人。自余投缨宅岭,犹不忘此,日夜玩味,恒觉欣欣。 
今撰此三卷,并效验方五卷,又补阙葛氏肘后三卷。盖欲永嗣善业,令诸子侄,弗敢失坠, 
可以辅身济物者,孰复是先。 
今诸药采造之法,既并用见成,非能自掘,不复具论其事,惟合药须解节度,列之如下。 
草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汉以前,当言列国。今郡县之名,后人所改耳。自江东 
以来 
,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荆、益不通,则全用历阳当归,钱唐三 
建,岂得相似。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故也。蜀药及北药,虽有去来,亦复非精者。 
又市人不解药性,惟尚形饰。上党人参,殆不复售。华阴细辛,弃之如芥。且各随俗相兢, 
顺方切须,不能多备,诸族故往往遗漏。今之所存,二百许种耳。众医睹不识药,惟听市人 
;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莫测。所以有钟乳醋煮令 
白,细辛水渍使直,黄 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螵蛸胶着桑枝,蜈蚣朱足令赤。诸有此 
等,皆非事实,俗用既久,转以成法,非复可改,末如之何。又依方分药,不量剥除。如远 
志 
、牡丹,才不收半;地黄、门冬,三分耗一。凡去皮除心之属,分两皆不复相应,病家惟依 
此用,不知更秤取足。又王公贵胜,合药之日,悉付群下。其中好药贵石,无不窃遣。乃言 
紫石英、丹砂吞出洗取,一片经数十过卖。诸有此例,巧伪百端,皆非事实。虽复监检,终 
不能觉。以此疗病,理难即效,斯并药家之盈虚,不得咎医人之浅拙也。 
本草时月,皆在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 
津润 
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至秋则枝叶就枯,又归流于下。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 
秋宁宜晚,其华、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耳。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矣。经说阴干 
者,谓就六甲阴中干之。依遁甲法,甲子阴中在癸酋,以药着酋地也。余谓不必然,正是不 
露日曝,于阴影处干之耳。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若幸可两用,益当为善。 

卷第一
合药分剂料理法
内容: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 
斤。 
虽有子谷 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 
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 
,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方有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 
裁之 
。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汤酒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 
取 
不落为度。钱五匕者, 
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 
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药以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 
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合方寸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勿 
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而今人分药,多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如黍粟亦然,以 
十六 
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 
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 
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 
梧子准之。 
〔谨案〕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弹丸 
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 
药有 
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差得无末,而粒 
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 
〔谨案〕 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情尔。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 
门冬 
、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 
停冷乃捣之。 
凡润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成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其 
石药 
亦用细绢筛如丸者。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以杵研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其雄黄、 
朱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 
为率。然则利汤欲生,少水 
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 
铛器中有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服汤 
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热势足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 
必悉依方说。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 
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 
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作散服。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用,皆应 
先曝令燥。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 
亦 
有止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焦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下之取 
沸静乃上,宁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 
。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 
。可摩之膏,膏滓即宜以敷病上,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 
使沉 
聚在下不调也。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浃,密覆一宿。明旦煮汤,临熟乃 
以内 
中,又煮两三沸,便绞出,则力势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黄,旧皆蒸,今不须尔。 
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内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黄 
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丸散膏中则细锉 
也。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蒌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 
味、 
蕤核、决明之类是也。细华子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米、 
麦、豆辈,亦完用之。诸虫先微炙,亦完煮之。惟螵蛸当中破之。生姜、夜干皆薄切。芒硝 
、饴糖、阿胶皆须绞汤竟,内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之。 
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杏仁、桃仁汤柔挞去皮。巴豆打破、剥皮、刮去心,不尔 
令人 
闷。石苇、辛荑 
刮去毛。鬼箭削取羽及皮。藜芦剔取根微炙。枳实去其核,止用皮,亦炙之。椒去实于铛器 
中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令沸汁尽即止。 石皆黄土泥苞使燥 
,烧之半日,令势热而解散。犀角、羚羊角皆刮截作屑。诸齿骨并炙捣碎之。皂荚去皮子炙 
之。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 灰火炮炙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 
之。 
惟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直理破作七八片。随其大小,但削除外黑尖处令尽 
。 
凡汤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以热汤洗去上滑,手挪之,皮释随剥去,更复易汤洗 
令滑 
尽 
。不尔,戟人咽喉。旧方云二十许过,今六七过便足。亦可煮之,沸易水,如此三过,仍挪 
洗毕便讫。随其大小破为细片,乃秤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须曝燥乃秤之。丸散止削上皮 
用之,未必皆洗也。 
凡丸散用胶皆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 
丸方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若用熟艾,先细擘,合诸药,捣,令散,不 
可筛 
者,别捣内散中和之。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克之多少,随蜜精粗。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先熬黄黑,别捣令如膏。指 
视泯 
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须尽,又内臼 
中,依法捣数百杵也。汤膏中用,亦有熬之者,虽生并捣破。 
凡用桂、浓朴、杜仲、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秤之。茯苓、猪 
苓, 
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毕乃秤之;薤 
白、葱白除青令尽;莽草、石南草、茵芋、泽兰皆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 
毛;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熬之。 
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须新精。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 
干枚 
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 
有大小,三枚准一两。云干姜一累者,以重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蜀椒一升者,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者,五两为 
正。 
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 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 
四两为正。 
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凡方云某草一 
束者 
,以重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有一升 
二合也。 
上合药分剂料理法。 

卷第二
诸病通用药
内容:案诸药,一种虽主数病,而性理亦有偏着。立方之日,或致疑混,复恐单行径用,赴急 
抄撮 
,不必皆得研究。今宜指抄病源所主药名,仍可于此处疗,若欲的寻,亦兼易解。其甘苦之 
味可略,有毒无毒易知,惟冷热须明。今以朱点为热,墨点为冷,无点者是平,以省于烦注 
也。其有不入汤酒者,亦条于后也。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疗风通用
内容:防风(《本经》温) 
防己(《本经》平,《别录》温) 
秦艽(《本经》平,《别录》微温) 
独活(《本经》平,《别录》微温) 
芎 (《本经》温) 
羌活(《本经》平,《别录》微温) 
麻黄(《本经》温,《别录》微温)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风眩
内容:菊花(《本经》平) 
飞廉(《本经》平) 
羊踯躅(《本经》温) 
虎掌(《本经》温,《别录》微寒) 
杜若(《本经》微温) 
茯神(《别录》平) 
茯苓(《本经》平) 
白芷(《本经》温) 
鸱头(《别录》平)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头面风
内容:芎 (《本经》温) 
薯蓣(《本经》温,《别录》平) 
天雄(《本经》温,《别录》大温) 
山茱萸(《本经》平,《别录》微温) 
莽草(《本经》温) 
辛荑(《本经》温) 
牡荆实(《别录》温) 
蔓荆实(《本经》微寒,《别录》平温) 
本(《本经》温,《别录》微温、微寒) 
蘼芜(《本经》温) 
耳(《本经》温)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中风脚弱
内容:石斛(《本经》平) 
石钟乳(《本经》温) 
殷孽(《本经》温) 
孔公孽(《本经》温) 
石硫黄(《本经》温,《别录》大热) 
附子(《本经》温,《别录》大热) 
豉(《别录》寒) 
丹参(《本经》微寒) 
五加皮(《本经》温,《别录》微寒) 
竹沥(《别录》大寒) 
大豆(《本经》平) 
天雄(《本经》温,《别录》大温 
侧子(《别录》大热)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久风湿痹
内容:菖蒲(《本经》温,《别录》平) 
茵芋(《本经》温,《别录》微温) 
天雄(《本经》温,《别录》大温) 
附子(《本经》温,《别录》大热) 
乌头(《本经》温,《别录》大热) 
蜀椒(《本经》温,《别录》大热) 
牛膝(《别录》平) 
天门冬(《本经》平,《别录》大寒) 
术(《本经》温) 
丹参(《本经》微寒) 
石龙芮(《本经》平) 
茵陈蒿(《本经》平,《别录》微寒) 
细辛(《本经》温) 
松节(《别录》温) 
侧子(《别录》大热) 
松叶(《别录》温)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贼风挛痛
内容:茵芋(《本经》温,《别录》微温) 
附子(《本经》温,《别录》大热) 
侧子(《别录》大热) 
麻黄(《本经》温,《别录》微温) 
芎 (《本经》温) 
杜仲(《本经》平,《别录》温) 
萆 (《本经》平) 
狗脊(《本经》平,《别录》微温) 
白藓(《本经》寒) 
白芨(《本经》平,《别录》微寒) 
耳(《本经》温) 
猪椒(《别录》温)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暴风瘙痒
内容:蛇床子(《本经》平) 
蒴 (《别录》温) 
乌喙(《别录》微温) 
蒺藜子(《本经》温,《别录》微寒) 
景天(《本经》平) 
茺蔚子(《本经》微温,《别录》微寒) 
青葙子(《本经》微寒) 
枫香脂(平) 
藜芦(《本经》寒,《别录》微寒)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
伤寒
内容:麻黄(《本经》温,《别录》微温) 
葛根(《本经》平) 
杏仁(《本经》温) 
前胡(《别录》微寒) 
紫胡(《本经》平,《别录》微寒) 
大青(《别录》大寒) 
龙胆(《本经》寒,《别录》大寒) 
芍药(《本经》平,《别录》微寒 
薰草(《别录》平) 
升麻(《别录》平、微寒) 
牡丹(《本经》寒,《别录》微寒) 
虎掌(《本经》温,《别录》微寒) 
术(《本经》温) 
防己(《本经》平,《别录》温) 
石膏(《本经》微寒,《别录》大寒) 
牡蛎(《本经》平,《别录》微寒) 
贝母(《本经》平,《别录》微寒) 
鳖甲(《本经》平) 
犀角(《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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