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宋雨潞冷哼一声:“自己种的因,尝尝结的果的苦,也是难免的。”
“你知道?”百谋远挠挠脑袋,不满地嘟哝着,这次不需要再次追问,他便相信了她的预知能力:“早该知道,你这个丫头,根本就是菩萨下凡逛街遛弯的,什么事都瞒不了你。”
他的话,虽然语气不善,但却是一句夸奖,怎奈佳人半点不领情:“该!你自找的。”
百谋远脸色铁青地跌回到他的椅子中,一言不发。
宋雨潞斜睨他一眼,终于说道:“算你人还不算太坏。”
他知道自己理亏,所以尽管吃了这样一个暴亏,依然没有发作。否则,以他的脾气,恐怕早就带人杀入省城了。
“对别人我不知道,对于你,我完全不坏,好不好?”百谋远忍不住控诉道。拜托,他给姜子芮的信里,没说任何不对劲的话吧?他只是告诉他一个事实,姜子芮自己要想歪,要发疯发狂,干他屁事?
“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面对宋雨潞的问题,百谋远一声不吭。
女子笑了:“不说话,就是想要赖账,等着我帮你解决,对吧?”
男人脸色难看,却还是无话可说。
“放心,这场危机,我帮你了了。”大女子,就是义薄云天。
“可是,”百谋远还是有烦恼,远水不解近渴:“樾城已经没有盐可以供应了。”
宋雨潞叹口气,虽然看不上他这副能请神不能送神的无赖模样,却又不能不告诉他:“我带来了。”
整整装了满满的两卡车,在她说服姜子芮之前,完全可以满足樾城近几日的食盐供应。
百谋远不动声色,心中却在哈哈大笑:励傲,你小子真聪明,请来了这位仙女,樾城的盐慌,就这样解决了。
他得意的时候,可就忘了,这一次的麻烦,究竟是谁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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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去郊游吗?”宋雨潞开口问道。
此时的辛垚,装扮得格外神清气爽。一件玫红色的连衣裙,完美地衬托着她姣好的身段;手上拿着一个秀气气的小手包,里面装着一些简单的日常用品;脚上的高跟鞋早就被她甩了,换上了一双轻便的平底皮鞋,搭配着佳人的一双长腿,依然修长迷人。
虽然明知她穿的是郊游的衣服,但她的目的绝非如此,宋雨潞还是明知故问。
“对呀!”辛垚却欣然应道。
她不欲多说,她也就不再多问。但作为朋友,她不能不出言提醒。
“樾城,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
辛垚扫兴地白了她一眼。天底下,还有没有她想不到的事情?真是好讨厌,她风花雪月的好心情啊,因为被她猜中,又消融了大半了。
“能复杂到哪里去。”她不服气地说道。
“你不怕‘胡子’?”宋雨潞脱口问道。
这下子美少女终于感觉到奇怪了:“那是什么?”什么是胡子?男人的胡子吗?
“土匪。”宋雨潞用两个字解释道。
切!辛垚不屑一顾地反问:“怎么可能?”
宋雨潞的回答非常冷静:“没有什么不可能。”
她的警告,辛垚完全不以为然:“怎么说,那也是一座城市,也是一个有制度有政府的地方,怎么可能任由人为非作歹?再说了。”
说到这里,她颇有几分自得,扎起来的马尾辫,几乎翘到了天上:“就算真的有,也会有人用他的命来救我。羡慕吧?”
宋雨潞无话可说,只好点点头,顺着她来:“羡慕,羡慕。”
辛垚突然正色地看着她,差点忘记了,她有最正经的事情要问她呢!“你平时和他,怎么联系呀?”
他是哪个他?她未明言,知道她一准猜得到。
“没有联系,都是他来找我的。”确实不需要明言,她就已经猜到了。
切。辛垚不高兴地撅起嘴:“你这话要是放到几天前,我都信,但现在,你到底要不要告诉我?”
总是过来找她,谁知道他到底有事没事?表情虽然依旧是冷的,可是励傲与宋雨潞站在一起时的距离却让她明白,他是拿宋雨潞当了亲近的朋友的。否则,一个杀手,不会任由一个陌生人,时刻站在可以对自己发起有效攻击的距离之内。
明知道他们两个不会有什么,可是,她就是不舒服,不舒服,怎么样,本大小姐我就是不舒服!
面对她威胁的目光,宋雨潞却是万分受用,连忙示弱:“要要要,当然要,你问什么,自然都没问题。我自然是要无话不说。”
辛垚白她一眼,这才露出笑容:“这还差不多,算你够朋友。”
宋雨潞很快写好一个电话号码,交给辛垚:“打这个电话,就会有人,帮助你迅速联络到他。”
辛女郎看着手中的号码,仿佛已经见到了她心中的大冰块一般,娇俏地微笑着,心满意足地离开。
随着她的离去,宋雨潞的笑容,却消逝无踪。
樾城那座城市,里面的一切都太过复杂,没有万全的把握,无论做什么,都可能会引发不可预期的连锁反应。
可是这位大小姐,却没有她不敢做的事。
让她无法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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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门前,那个袅娜的身影,正在悠闲地走来走去,并时不时地向远处张望。
一连三天,他下班回来,看到的都是如此,她早早地就来到门前等候他的归来,而且还会为他准备好了晚饭,两菜一汤。
终于,看到了他的车,由远及近,佳人浅笑盈盈。
车门打开,他下了车,汽车又开走。然后,他又向着门前的她走过来。整个过程,他不慌不忙,她也不疾不徐,稳稳地站着,笑盈盈地看着。就如同,世间大多数的夫妻般,简单平淡又熟稔的幸福生活。
“你回来了。”他笑,她也对他笑。
进了门,她体贴地对他说:“洗手,吃饭。”
餐桌上,两菜一汤早已摆好,冒着热气儿,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吃饭吧!”她献宝一样地建议道。
“尝一尝,今天的菜怎么样?”见他已经坐好,她会期待地问着。
不过心里却知道,问是要这么问的,这叫做--有礼貌。
她是如假包换的北方人,在北方生活了长长久久的一辈子。谁知重生的这一回,却将她送到了实打实的祖国南疆。
她真的不懂南方人的口味,也绝对没有打算像众多如水的南方佳丽一般,潜心研究,励志参透夫君的胃口,想要抓住他的人,先抓住他的胃。
她只是,会做什么,就做什么。至于他喜不喜欢吃,北方姑娘的回答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把眼一瞪:爱吃不吃,给你做就不错了,还敢挑拣?
他一如既往地微笑点头,认可她的辛苦。
她做的饭菜,从来都无法被列入好吃的行列。但也绝对算不上难吃。看得出来,虽然没有天分,但她做得很认真。所以,饭菜的味道都不错。她的性格就是如此,即使自己并不擅长的事情,一样会用心去做,这样的态度就决定了,她可以将任何一件事情,完成得圆满、漂亮。
吃完了饭,他主动收拾碗筷。
然后,两人出门散步。
“今天的天气真不错。”见他不语,她立刻抢先发言。
俊男点头:“是啊,前几天一直在下雨,现在终于放晴了。”
“仙女好。”时不时的,他们会遇到热情问候她的村民,她报以友好的微笑。
“今年的年景好像不错啊?”她继续没话找话。其实,她半点都不懂。由于最近几个月的忙碌,她更加没有再去雨宝家帮忙过。南方是不是一年要收两次作物的?就是因为一年收两次,这里的大米才好难吃。所有的米饭,横做竖做,水多水少,吃起来都是夹生的,难以下咽。好想念她家乡的特产--香喷喷、绿油油的白米饭。
“是啊,村民们这几天,正忙着运粮呢!而且,现在也到了吃螃蟹的季节了。”
那些曾经顽强地用稚嫩的小钳子咬住他的小河蟹们,全都长成肥硕的大河蟹了。而曾经据他于千里之外的她,却依然留在他的身边,并且已经开始适应有他陪伴的日子,他很感恩。
他在想些什么?唇边有一抹淡淡的笑意。似乎有什么事情让他很满足,很开心。
可是,她说什么,他就接什么。
她不说的,他自然也不说。
嗯,他怎么就是不问呢?
没滋没味的散步宣告结束,两人回到了别墅,又一起到书房中去读书。
他读的是《圣经新约》,她读的是《周易》,两人可谓是中西合璧。
她看着书上面的文字:《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初六,允升,大吉。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眼睛是看着书本,她却完全不知道,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
嗯,他怎么还是不问呢?
她选的这本书很好啊!中国传统经典。天下文章一大抄,易经中的精华,就这样被更为广泛的应用。老子用易经的思维看世界,说世间万物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孔子更深得易经之道,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那么现在,她也深得易经之道,不是已经表现得很柔弱了吗?而且还用词得当,言名相符,怎么既没有见到处于上风,更没有见到事情渐成?
难道她读的书有问题?她是不是应该读一本《磨坊书简》或者是《唐璜》什么的,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书房中,他依然同她一起读着书。但三天来,她一如既往,心思根本不在手中的书本上。这些,他都知道,但就是不说。
唉!看来,他今天还是不会问了。
求人好难,如果可能,她绝不会主动开口。
终于,佳人沮丧地站起身来,决定离开。
看到她要走,他突然淡淡地问道:“你的那本书,好像不错,能不能借我看一下?”
点点头,失落的表情依旧,她不疑有他地将书递过去,身体已经转了一半,准备在他接过书之后离开。
书成功易了主,但她的两只手,也成功被另一双更暖的手握住。
娇俏的女郎立刻嘟起了嘴。这个动作让她知道,他早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只是故意不说,逗着她玩。
果不其然,她听到他含笑地问道:“有事求我,对吧?”
☆、第一百八十三章 擒鹿
她心里生着闷气,索性挣脱了手中传递的那份入心的温暖,赌气坐到一旁。
她应该明白,任何事情,只要她想做,他都会支持。可是他的小妻子,还是没有想当然地提出任何要求。能够这样对他示弱,是她此前从未展现的小女人的一面,说明他的小妻子,已经开始进入了主妇角色。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讯息。
男人唇角的弧度更大。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现在的她,耍着小脾气的样子,正像是一个委委屈屈的小媳妇,在对着夫君撒娇。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我家仙姑这般努力呢?”
她也没有藏着掖着,索性直截了当地说道:“恢复樾城的食盐供给。”
她的话,却让那个含笑的表情,顷刻间消逝无踪。男人的面色,是从未有过的晦暗,说出来的话更是冷冷的:“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我这么做。”
“为什么?”她明知故问。
他拒绝回答。这样一种心路历程,个中辛苦,无法用语言轻易言说。切断食盐的供应,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有更多炸弹要投掷。百谋远,你就等着接招吧!
见他不语,脸上的表情也充满压抑,显然不想要将心中的怒火暴露出来,宋雨潞笑了笑,决定将被汹涌的恨意淹没的他解脱出来:“要听一听我在樾城的故事吗?”
他的双拳握紧,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但最终,他选择了壮士断腕般点头。任何她的苦难,他都愿意和她一起承担。哪怕,那会让他心痛致死。
静静地,她从励傲对她的监视开始讲起,事无巨细,娓娓道来。
她讲到了在樾城监狱中,她成为众矢之的,险些被犯人们强暴。
讲到了百谋远关键时刻的出手相救。
讲到了借缘由被送进封闭监室,探查到细菌谜案的蛛丝马迹。
讲到了解情况时再度有人欲行不轨,百谋远再度出手相助。他做事老练,心狠手辣,不留余地;有时又像个坏男孩,坏水乱冒,恶作剧不断。尽管如此,他还是一直在努力,助她远离危险。
最终,她在百谋远的配合下,揪出了细菌谜案的表面真凶,粉碎了他们以犯人为试验品的阴谋,将第三次细菌实验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成功拯救了监狱里的犯人们。
他听得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他无法想象,她离开他的这些日子里,所经历的一切,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你记得吗,我曾经让雨宝和董斯瀚告诉你的话:没有把握,我是不会将自己置身险境的。”
他身边的女子眼光柔柔地望着他,用最坚定的语气说道。
从第一次,他希望她远离起云山上那个危险的老巫婆,却遭到她的拒绝开始,每一次她决定的事情,他给予的态度都是:无条件的支持。
他给了她全部的自由,自由的身体和自由的一颗心,与此同时,更给了她全部的爱。如果天上的太阳月亮是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去摘。
她能看透很多人和很多事,怎能看不透他?
这样的一个他,她又怎能忍心辜负。所以,这是她掷地有声的承诺,她会时刻照顾好自己,为了那个深爱她的他。
他们就是这样的心有灵犀。他可以听得懂,她所有的言外之音:爱我,不是你的痛。这就是我,给你的承诺。
此时,脸上带着满点的笑容的她,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爱上她,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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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鹿山,号称樾城最险的一座山,山势峻峭,壁立千仞,看上去,是真的很险要。
而在这座山上,竟然有一条山路,号称有九百九十九道拐,宛如蟠龙俯卧,时隐时现,其势惊险奇绝,荡气回肠,以蜿蜒迂回穿行于山体绝壁之天险,似玉带环绕,弯弯紧连,层层迭起。
如此奇险,难怪人迹罕至。
好在,她不怕。她来到这里,就是看中了它的险要。这样一来,她的骑士才有机会彰显他才华的卓绝。
从通天大路走到山上的羊肠小径,甚至还经过了一些没有路的地方,她固执地向前走着,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在哪里。心中只是得意地想着,走得远些,再远些,让他找得更费心。困难要是那么容易被克服,她要是那么容易被找到,就算不上难题了。
终于,她又成功翻越了一座山头,进入到山区之中,一片像是天然形成的空地。
总算有较为平缓的地势了,正好可以让她歇歇脚。
嗖!
伴随着强劲的风声闪过,一支锋利的箭从天而降,直直地插入她前方的山石之中。距离她俏丽的小鼻头,不过数十公分。
她还没有全然地反应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无数个彪形大汉从四周的山林里,井然有序地奔出,脚步声震动整个山林,转眼之间就将她团团围住,水泄不通。
一匹剽悍的骏马之上,一个身材高大、梳着寸头的男人,脸上那经过了精心打理、个性十足的络腮胡格外引人注意,穿着一件不戴领章的四不像军服,伴随着骏马发出的慢条斯理的踏踏马蹄声,穿过所有的彪形大汉,停在她的正前方。
成熟男人的三大宝贝:络腮胡、鱼尾纹,还有黑皮肤。这个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并未下马,而是从高头大马上俯下身来,视线停留在眼前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