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怎么会这样快呢?就算不出手汗,这速度也是干了多年的巧手了,难道王三妹那个女人不过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实背地里欺负唐糖?
实在是不能怨朱母脑补,就算是村里最能干的姑娘,这毕竟也算力气活,小姑娘不可能干这么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计是我比较有天赋?”
听到朱母说话,唐糖才反应过来自己表现过火了,刚刚朱母做的时候那个艰难啊,还历历在目呢!再看朱母一脸你那后娘是不是面善心恶的表情,默默地为躺着也中枪的后娘点了根蜡。
“是吗?我看你做的还挺熟练的,正好你爹急着穿,这鞋底子就你帮着做吧!正好我赶紧抽时间做鞋面。”
朱母倒是没计较,反正以后是她家的人了,就算娘家不好,也没什么太大影响,更何况唐糖手艺好,以后受益的可是她儿子。
“好的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估计下午就能给弄好。”
唐糖有些无语,她发现这便宜婆婆有些心直口快,也不跟她这新媳妇儿客气,但看着倒是没什么坏心眼儿,以后相处起来也可以轻松一点儿。
又和朱母随便聊了几句家常,当然,是朱母说些邻里们的八卦,唐糖边听着,边继续纳鞋底,不过又纳了两行,朱父和朱明芳就先后回来了,她就放下簸箩准备去盛饭吃饭。
过了这么长时间,窝头和菜早就凉了,只有锅里的番茄汤由于锅底的火星未灭,还热乎着,玩了一上午的朱明芳已经迅速的洗了手脸,又手脚麻利的去端菜上桌了。
朱父刚刚从玉米地里出来,沾了一头一身的玉米叶上的穗子和粉末。
见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凑热闹了,忙转身给朱父打了一盆水过去。
农村人不讲究,朱父已经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随便在头上身上打了几下,又就着脸盆洗了头脸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么甩了两下,就进屋了。
唐糖倒也不见怪,她两辈子都是农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农民们干起活来,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两个菜,一个汤和窝头,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里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汤也盛出来,先拿碗给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后探头出来问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见朱父朱母都已经进了屋,唐糖忙大声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过去。
等唐糖自己动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时候,朱父朱母就已经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没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块儿吃呢!
唐糖冲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开动了。虽然没有非得大家都一块儿吃,但朱明芳的这份体贴令她感动,毕竟是新媳妇儿呢,而且她还不是普通的新媳妇儿。
对于这顿饭,唐糖并没有什么期待,毕竟都是她自己做的,里面放了什么,她一清二楚,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么安慰自己纯天然绿色无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毕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过令她惊讶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饭吗?这蒸豆角里边放了什么?”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样尝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经惊呼出声。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干什么大呼小叫的?”朱母听她咋呼,立即训斥出声。
“别说今天这菜确实好吃,汤倒是还没喝,另一个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满意,看来这个媳妇儿娶的不错,这菜里明显的没有放一点儿油,还能如此美味,着实难得。
毕竟这会儿的人对于吃食来说,都是能够吃饱就行了,多余的油盐酱醋,有钱都没地方买去,更何况大家又都各个囊中羞涩,自然做饭也大都是那个味,之前吃食堂的时候更难吃。
朱母也连连点头,她虽然嫌弃自家闺女大惊小怪,但这菜也确实好吃,比村里任何人家做的都要好吃。
“既然唐糖做饭这么好吃,那以后家里的饭食就包给你了,省的他们一家老小的整天嫌弃我做的是猪食。”
朱母这话说的确实有点儿夸张,不过有这么毫无责难语气的说着给媳妇活干的婆婆吗?
“说什么呢?明芳也不小了,以后让她跟着嫂子一块儿做,也好好学着点儿。”
朱父听朱母这么说,也有些头疼,这个婆娘,大半辈子了,也没有多长个心眼儿,这话让儿媳妇听着该不舒服了,哪有刚新婚就急着给安排活计的?
边又扒了口菜吃,边不着痕迹的瞄了眼唐糖,见她脸色没什么变化,才松了口气。儿子不在家,若是这个儿媳妇儿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以后他们在村子里可就抬不起头了。
唐糖见朱父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小动作,偷偷的笑了。
这一家子现在看来,都不是心思深沉的人,他们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暂时她倒不用担心遇到什么极品亲戚了。
至于男主,他是女主的,这个以后再说就是了。现在的任务是赶紧把这美味的一顿饭给吃了啊!没见他们一家三口,各个筷子如飞吗?
不过她疑惑的是,之前也不是没做过饭,不过是普通的家常饭罢了,也没有好吃到如此逆天的地步吧?难道真的是因为食材的缘故?可朱家三口经常吃的人,也觉得好吃啊?
想了半天,没有结果,她只能又把它归为穿越金手指了,看来老天虽然没有逆天到给她也送一个随身空间,但还是对她不薄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随时能做出美味佳肴来,已经是一个棒棒哒意外之喜了,更何况她还有貌似“力大无穷”和“心灵手巧”这两个小异能呢!
做人要知足啊!不过话说老天给她的金手指是不是有些多?她知道的这都已经三个了,没发现的还不知道有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品爆发?
☆、精确控制
一顿饭下来,唐糖发现窝头除了自己吃了一个,竟然一个没少,倒是两个菜和那个番茄汤被吃的一点儿不剩,合着都把蒸豆角当饭吃了吧?
吃过饭后,朱明芳自觉的抢着刷了锅,对此一家人都很满意。
当然最满意的还是唐糖,也不是她不想干活,而是不想被别人当成理所当然。
朱明芳能够这么自觉,说明她并没有想当然的以为这些家务活都应该是她这个新嫂子干的,这样就很好。
天气太热,下午自然是要午休的,但朱明芳是个闲不住的,刷过碗后,就又立即飞奔到同村的唐艳家里玩去了,她们俩是同学,从小就要好。
唐糖虽然上午没干什么,但还是感觉很困,一来可能是天气太热,使人发困,二来,她估计可能是因为头天晚上干的某些羞人事情……
睡的时候刚刚吃过午饭,一觉醒来,却是已经是太阳西斜了,看这模样,虽然没有钟表,她也知道肯定是已经过了五点了,一下子睡了一下午,这让她多少有点儿羞耻。
随手理了理头发,又出去打水洗了脸,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见堂屋开着门,唐糖进去就见朱母正和二大娘在做鞋面呢!一人一个,明显是一对,看来是二大娘这里帮着婆婆给公公做呢!
“二大娘什么时候来的?娘你也不叫醒我一块儿做。”
中午朱母已经说了要让她纳鞋底,唐糖觉得她应该自觉点儿,谁知道竟然一下子睡到了现在。
“没事儿,又不是外人,你刚刚成亲,是应该多休息。”
二大娘笑眯眯的开口,只不过那表情,唐糖怎么看怎么尴尬。只能什么也没说,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了下来。
簸箩里放着鞋底子,除了中午她纳的那一只,还有一只已经打好了轮廓,就剩下纳的,很明显,这都是要留给她做的,再次感叹了下婆婆的不客气,就顺手拿出那只做到一半的,开始纳了起来。
“我说的怎么样?没骗你吧?这唐糖的手艺就是好,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是头回干的吧!”
朱母见唐糖飞针走线,立即语带骄傲的向二大娘炫耀。
“得得得,我知道你捡到宝了,你就别再炫耀了。”
二大娘看样子也很为朱母高兴,被前一个媳妇儿折腾的,她还以为这是饥不择食了,只要比之前的那个好就行了,没成想,这唐家丫头确实是个可人疼得,也不怪人家受宠。
唐糖被二人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她能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这其实是金手指的功劳吗?只能心虚的接受了。
有了中午的熟悉时间,她干起来已经颇为熟练了,剩下的半个鞋底子,她半小时都没用,就纳好了。
正好朱母手中的鞋面也已经做好,就开始上鞋子,唐糖继续纳剩下的一个鞋底。
这次她熟悉了后,动作更快,也慢慢的摸索出点儿感悟,似乎并不是她的力气变大了,而是她每次的针,都扎在了恰到好处的地方,换一个地方就不容易扎进去,她觉得自己的金手指可能并不是力大无穷,而是精确控制。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她发现她纳的每一针似乎都是被控制后的位置,也并不是什么未知的力量在控制她,而是她的自我感觉。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这一针就应该扎在这里。
又回想中午的那顿饭,她并没有特意的控制盐的多少,也并没有事先品尝,但做出来的饭菜确实咸淡正好。
若是她做惯了这些,也能说是熟能生巧但事实上,她只不过会做饭而已,并不擅长,也并不常做,她想这或许是精确的控制,就和纳鞋底一样,她能精确的知道万物所需,看来这金手指可能只有一个。
虽然暂时不知道到底都能干什么,但目前发现,最起码可以让她变得心灵手巧。
思考间,第二只鞋底也已经纳好了,唐糖抬头见二大娘的鞋面也已经做好了,倒是朱母手上的鞋子,才刚刚做了一半。
她真是要为自己这金手指点赞了,半是无奈,半是骄傲的拿过二大娘已经做好的鞋面又上起鞋子来。
时间过的很快,不一会儿,她就上好了,眼看朱母那只也快要收尾了,唐糖就把鞋子放好,和二大娘聊了几句。
待朱母那只鞋子也做好后,二大娘就起身告辞了,说是该做饭了,儿媳妇下午回了娘家,不知道回来了没有,她要回家准备做饭。
唐糖看天确实不早了,就招呼朱母,问晚上做什么饭,朱母也没什么意见,反正这厨房的事情以后她都不管了,都交给儿媳妇,毕竟她做饭好吃嘛!
唐糖见朱母不发表意见,就自己去了后院看看,要摘什么菜吃。
进了后院,见鸡圈上爬满了菜藤,有葫芦和丝瓜之类的,就摘了个葫芦,准备炒个葫芦片吃,中午摘的黄瓜还没有吃,正好在做一个凉菜拍黄瓜,他们人少,两个菜也够吃了。
待她抱着个葫芦回去的时候,发现朱明芳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收拾呢!见她进来,立马高兴的问她要做什么菜吃。
唐糖见她高兴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因为中午的饭菜好吃,就想让她赶紧再露一手呢!无奈的笑了笑,告诉她要炒葫芦,还有凉拌黄瓜。
那边朱明芳已经往锅里添了水,正在烧火呢!
唐糖看了看,就先开始收拾葫芦了,然后又把黄瓜给拌好,没一会儿,朱明芳这边也已经把玉米稀饭给熬好了。
她忙把饭先盛到盆里凉着,刷了锅就开始炒葫芦,其实说是炒,却是连炖都谈不上的,毕竟炖还得先放油呢!
唐糖这葫芦,却是直接把水当油用的,只能说煮葫芦,这也是她想要验证一下自己方才的猜测。
在唐糖炒菜的时候,朱明芳已经手脚麻利的用刷锅水拌了鸡食,这会儿正和朱母在院子里纳凉呢!
唐糖炒完葫芦又把黄瓜拌好了,没事可做,也搬了个板凳和她们坐在了一块儿,听朱明芳讲她下午刚刚听到的新鲜事儿。
朱明芳下午一直在唐艳家玩,同去的还有她们另一个同学唐芬,这个唐芬虽然也和唐艳玩的好,但却最是和朱明芳不对付,其实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因为朱明芳比她长的好看,身边的男同学都比较欣赏朱明芳罢了,也不算什么情敌关系,但两人就是不对付,这次的事情也是唐芬看朱明芳不顺眼,就故意刺激她才说的。
原来这唐芬和女主唐红家是邻居,两家只隔了一道强,这事儿才被唐芬听到了,又想拿来刺激朱明芳,这才跟她说了。谁知道朱明芳非但没有被刺激到,反而还特别高兴,为什么呢?
却原来啊!这唐红有一个异母弟弟唐浩,只比唐红小两岁,如今也有十六了,不过却最是顽劣,因为父亲唐二民是村长,从小没少祸害其他的同龄孩子和各家的猫猫狗狗。
这次竟然偷了村西地的玉米棒吃,还正好被中午巡视庄稼的队伍给逮着了。
这可不得了,作为村长的儿子,平时淘气些也就算了,现在竟然敢干出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的事情,这怎么了得?也亏的现在已经是七七年,□□已经倒台,要搁前两年,这得挂牌游街啊!
也亏的村长也在巡视的队伍里,那是说尽了好话,才让巡视队的几人答应不往外传,但说是不外传,自己家里肯定都知道了啊!
这村里的八卦可是传的不慢,过不了两天,肯定就得闹的人尽皆知了。这村长的位置还做出做的稳就另说了。
也因此,这唐芬才在朱明芳面前说了出来,就为了嘲笑她嫂子家弟弟不省心呢!
不过朱明芳对唐红可没什么感情,在她心里,唐红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才不配做她嫂子呢!所以,转头,她就回来告诉她娘和新嫂子了。
唐糖有些无语,这村长也是够可怜的,摊上这样一双儿女,这女儿的改嫁风波才刚刚平息下来,儿子又来惹事儿了,看来这村长的位置确实是不好做稳了。
不过上午朱父也在巡视队里,中午吃饭的时候却什么都没说,看来是顾忌着她这新媳妇儿呢!毕竟在儿媳妇面前,说前儿媳妇家的事情,确实有些怪怪的哈?
不过看着朱明芳和朱母明显兴致高昂的在贬低唐红一家,这算是猪队友吗?为自己以后不用生活在勾心斗角中点赞。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换村长
待他们终于停止了讨论,朱父已经到家了,于是开始吃饭。
饭桌上,朱明芳还一直追问朱父,中午怎么不跟她们说这事儿?问还有什么后续发展。
朱父看了眼没什么反应的唐糖,只能无奈的叹口气。
“今天去看,见玉米已经熟了,队里通知明天就开始掰棒子。”
“爹,你不要转移话题嘛!这个我已经知道了,唐艳她跟我说了,我是问你村长家耗子那事儿怎么办?”
对于朱父总是不跟她说八卦,朱明芳怨念颇深。又不是什么非得保密的事情,早晚都得知道,干嘛还要瞒着她?
朱母见朱父不应声,也连声催促他,快些跟她们说说,后来怎么样了。
朱父见此,只能再次叹气,又见唐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满,这才不得不将事情的经过讲清楚。
原来上午的时候他们一群人没事干就围在一起闲唠嗑,快晌午的时候,支书说让一块儿去看看西地的玉米熟了没有,他们当然都没什么意见,毕竟收了玉米就能分粮食了,于是就都跟着去了。
谁知道,刚走到地头,就看见村长家的小子正抱着一堆的玉米棒子往路边送呢!
于是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偷大家伙粮食的行为,竟然出现在村长家里,这怎么能忍?于是就在大家一致讨伐唐浩的时候,支书唐大为出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