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灵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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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灵仙-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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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冥从风衣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约巴掌大的小铁盒,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粒指甲大小的玉片,将它贴在暗血球上。“噗”的一声,玉片立刻将暗血球吸了进去。
“这是什么?”冷月惊讶得张大嘴巴,久久合不上去。

“主人,这是地球上的科学家模仿修真界的储蓄物品而研发出的储物胶囊,可以将任何一样体积小于十立方米的物品装进去,而且丝毫不会增加胶囊的重量。”苍冥从坑里拿出胶囊,恭敬地递给冷月,他知道冷月沉睡了几万年,而胶囊却是地球近几千年的科技产品,于是详细的解释给冷月听。
“那怎么拿出来啊?”冷月心里万分感叹,自己就这么睡了一觉,时间就过了几万年,醒来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科学发展得那么便利。

第五章 全新都市

苍冥从小铁盒中拿出另外一粒胶囊,用拇指和食指夹在中间,说道:“主人,只要两只手指在两端一压,然后丢出去就行了。”说完,按了一下自己手中的胶囊,然后扔出去,只听“砰”的一声,一辆小巧的磁力悬浮车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天哪,我就像一个乡巴佬一样,什么都不懂,车子居然悬浮起来了。”冷月再度发出惊叹。

“主人请上车,我们到城市中去,太阳就快出来了。”苍冥为冷月打开车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刚刚爬上车子的冷月,蓦然瞥见远方有一个巨大的身影靠近,仔细一看,立刻激动得大叫起来,“苍冥,快看,恐龙,恐龙啊,这世界有恐龙啊,天哪!”

“主人,恐龙几千年前就已经复活了,现在地球上有很多恐龙,每个种类都有。”苍冥跳上车子,坐在驾驶位上急切地开车,如果再慢一点,等被太阳光一照,那他就彻底风化死亡了。
“苍冥,现在的钱是什么样子的?”坐在车子上,看着四周的景物飞快的向后移去,冷月用手理了理他那被风吹乱的长发,突然间想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钱虽然不是好东西,但没钱却寸步难行,自己以后要在这个年代混下去,一定要弄点钱才行。
“主人,现在的钱分为硬币和纸币,纸币分为十元的、五十元、一百元、五百元和一千元;硬币分为金币、银币、铜币和铁币,铜币面额是五元,铁币是一元,一块银币的面额为五千,金币分大小两种,小的面额为一万,大的面额是五万,等到了家中,我拿出来给主人看看,还有,那些讨厌的修真者用的都是非常珍贵的宝石,遇到他们,我们就得小心点,千万不要用血能,否则他们就会追杀我们,直到我们彻底死亡。”
“修真者?”冷月疑问,虽然刚刚也从苍冥口中听说过这个词语,但刚刚太注意血之道,所以并没有加以提问,“修真者是什么人,他们都很有钱吗?”

“修真者是那些修道成仙的人,他们有着强大的力量,很多修真者的能力都超过了前十代吸血鬼,遇到他们,我们就只能有逃命的份,主人,您千万不要再说自己的名字叫冷月了,那些修真者都被始祖打得怕了,害怕您将来强大起来会再次将他们踩在脚下,所以他们都在通缉您,冷月这个名字现在是这个宇宙的禁忌,几乎所有星球上的人都知道。”苍冥开着车,虽然话语中有着关切的成份,但那张苍白的脸却没有一丝的神色变化。
“对了,苍冥,你几岁了?现在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吸血鬼?还有你杀过几个人呢?”冷月突然想到了这个他必须知道的问题。

“我在阴影了活了五千多年,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至于杀了多少人,我也记不清了,现在地球上大约有近百万血族,至于其他星球,我没有去过,所以不太清楚。”
想问的,都已经差不多问了,一时间,冷月也找不到什么话题。而苍冥,在阴影里活了这么多年,早已经养成了孤僻的性格,而且,吸血鬼的阶级制度非常严,下一代的吸血鬼,在长辈面前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
进入城市,冷月的眼睛再一次睁得超级大。现在的房子,每间房屋都是半圆型,大的占地几千平方米,小的占地几十平方米,而且都是钢铁合金建筑,根本就没有了21世纪的大厦和水泥建筑。
每一间房屋之间的空地,除了宽敞的道路外,其它的地方都种着花草树木,绿化环境比21世纪的任何城市都要好上几百倍。唯一的缺憾就是那么美的城市,居然没看到一个走动的人,四周一片死气沉沉。
“苍冥,怎么城市里没有人走动啊?”冷月不解的问苍冥。

“主人,夜晚是我们血族的天下,没有人会在深夜活动的,除非是那些专门攻击我们的吸血鬼猎人。”

“哦,这样啊,你家到了吗?”

“前面拐个弯就到了。”

悬浮车在一间占地约三百多平方的半圆型建筑门口停了下来。

“主人,到了,这间房屋就是我在这个城市的家。”苍冥跳下车,走到冷月这边替冷月打开车门。

冷月也跳下车子,站在车边舒展了一下筋骨,看着苍冥将悬浮车收进胶囊,然后打开门走进屋子。

房屋分为两层,一层是大厅,二层是卧室。大厅基本上都是玻璃和各种合金装饰,装修得富丽堂皇。冷月走进大厅,打量了一下四周,见各种电器还是和21世纪一样,身子扑到沙发上,横着躺在那里,抄起沙发前玻璃桌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准备欣赏一下两万年后的电视节目会是什么样的。
“主人,您喝血液、红酒还是果汁?”苍冥右手拿出一粒胶囊放在玻璃桌上,轻轻一按,玻璃桌上立刻出现了一个小型的冰箱。

“红酒吧,你的血液是怎么来的?”冷月疑问,脑中出现了一副苍冥将人的血液放到瓶子里的情景,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从血奴上放下来的,血奴是一种和牦牛相似的动物,我们从血奴身上放血就和人类从奶牛身上挤奶一样。”苍冥见冷月皱眉,从刚刚的话中他就知道这个主人似乎不喜欢乱杀人,所以加以解释。
“和牛奶一样的血液,给我一杯尝尝,苍冥,你知道吗,我到现在为止就只杀过一个人,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悔呢!”

冷月说得不清不楚,苍冥明显误会了冷月的意思,以为他后悔自己到现在为止只杀过一个人类。调了一杯血液放到冷月面前,说道:“主人,您白天可以活动,那去乡下的小村子里,那里可以随便杀人。”
冷月喝了一口血液,苦涩、血腥之气冲向喉咙,听到苍冥这么一说,眉头立刻皱起来。但是,他还是不动声色的说道:“苍冥,在你眼中,人类是什么样的存在?”
苍冥低着头调着血液,没有看到冷月脸上不悦的神色,说道:“人类和其他动物没什么区别,在我眼中,他们都是食物。”

这么一来,冷月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苍冥,如果我让你以后不再杀人,只能喝这种血液生活,你会同意吗?”

苍冥见冷月这么说,想也不想的立刻说道:“主人就算要我以后不再吸血,我也照办,更何况是不杀人,其实我也不太喜欢杀人,毕竟,曾今我也是个人。”

“真的?”冷月反问,他从来就不相信会有偶然,如果苍冥不是每夜都流荡在外面,怎么可能就会遇到自己。每夜都流荡在外面的吸血鬼,会讨厌杀人才怪。

见冷月这样问,苍冥急了,在血族之中,主人的任何一句话,都比后裔的性命更要高贵许多。“我以血的灵魂发誓,如果违背了主人的命令,甘愿血液枯竭而死。”
见苍冥发誓,冷月一呆,他原本也只是想让苍冥减少点杀戮而已,没想到他就发下那么严重的誓言。冷月自己同时身为僵尸和人,当然明白人类会怎么对付他们眼中的异族。如果苍冥因为誓言而不能杀人,那么以后他被吸血鬼猎人追杀,将会毫无反击之力,这样,最后一定会死在那些猎人手中。冷月当然不希望那样的事发生,对他来说,这些猎人,既然追杀吸血鬼,那么也得有被吸血鬼干掉的觉悟。于是,冷月说道:“其实也没那么严重,我也不是不让你继续杀人,只要你不要杀那些无辜的人就行了,谁冒犯你,你就干掉他们,你杀过无辜的人吗?”
苍冥正为刚刚发下的誓言暗暗后悔,他刚刚发下的誓言,就等于把自己赶上了绝路,现在见冷月这么说,后悔心情立刻一扫而光,连忙点头,一连说了三个“是”之后才想起冷月问他有没有杀过无辜的人。
“杀过很多,不过以后不会再杀了。”苍冥答道,就凭刚刚主人的心思,他也知道,在主人面前,还是不要说谎的好。

说到这里,冷月也觉得没什么话说了,于是就向苍冥问他老哥的一些事迹。听完老哥的光荣事迹之后,冷月问苍冥:“我哥有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东西?”

“我曾经在族中听长老们说过,始祖好象给您留下了一具水晶棺材,水晶棺有着血的禁制,只有用您的血液才能打开,至于水晶棺里面,我们就不知道始祖留下什么东西了,想当初,始祖啸傲修真界,宝贝多得无数,我想也应该留在水晶棺里吧。”
“我给你初拥,你醒来之后立刻去把水晶棺和血之道拿给我,现在你拿些钱给我,给你初拥之后,要出去逛街,还有,我在哪里玩你都不要告诉那些吸血鬼,我不想和他们扯上任何关系,另外,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给别人初拥,不然我对你不客气。”冷月说完,站起身子,开口咆哮一声,变化成僵尸的形态。他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血统,对像冷风那样,弄出一大堆的吸血鬼,他十分的反感。
苍冥拿出一个胶囊递给冷月,胶囊中有一个皮箱,皮箱中装着几百万块钱,应该够冷月花上几个月了。

冷月接过胶囊,随手放入口袋,然后抱起苍冥,张开嘴朝着他的脖子咬去,在大约吸了他近99%的血液后,才将苍冥的身体放下,伸出自己的手腕,让苍冥吸他的血液。
看到苍冥吸完血后昏睡过去,冷月将他扶到二楼,扔进他房间中的棺材,在门口布下一个防御型的禁制之后走回客厅,拿出胶囊打开,从中取出几块金币、银币和几叠钞票,再将胶囊收好,打开门走了出去。
天已经亮了,虽然太阳还赖在东边山坡不想爬出来丢人现眼,但路上已经满是行人了。吸血鬼一般在天刚刚蒙蒙亮就会回去沉睡。似乎,这几千年来,白天属于人类,黑夜属于吸血鬼已经成为了地球上任何生物的定律。
冷月穿着大了好几号的风衣,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反复拨弄着口袋里的那几块金币银币,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仰着头,吹着不是很响亮的口哨,完全一副不良儿童的形象,走进一间占地有约几千平方的商场。
商场的门口,站着两个熊头人身的保安。看得冷月一下惊呆在那里,不过,也只是惊呆而已,并不害怕。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有。猪八戒老兄的双胞胎弟弟似乎重新投生到了这个世界,当然,我们那只可爱的猴子也是,或许,也有可能是他那什么山什么洞中的同类。不过,似乎他们也只是普通的种类,和人类生活得也相当融洽。因为,冷月一路过来,并没有发觉人类用轻蔑不善的眼光看这些家伙,相反的还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聊天,而聊天的内容,往往是某些少儿不宜的优良事件。
“哎,要是吸血鬼和人类也能够这么融洽的生活在一起就好了,可惜啊,吸血鬼只会把人当食物来算,而高傲的人类,往往只相信自己才是生命的最高主宰。”冷月站着发了一会呆,然后起身走进商场,现在对他来说,买一套合身的衣服穿才是一切的重点。
在热闹的商场中,一个小孩子,虽然长得很可爱,依旧是不会惹人注意的,但如果这个小孩子手上拿着两块面额五万的金币敲得“当当”响,身上还穿着一套价值几万元的名牌服装,而服装的口袋里,明显是装满硬币的鼓起模样,那么,这个小孩一定是非常惹人注目的。于是乎,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相当于21世纪蹲过几年牢房,享受过警察叔叔免费教育)的不良“人才”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准备在某个僻静的角落狠狠地捞上一笔。这年头,五万元钱就够小康家庭生活上一年了。
冷月刚刚花三万元买了一套店主所说的名牌服装,虽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名牌,但质料很好,穿着也非常舒适。之后在开始逛商场,或许是死人胆子大吧,冷月无聊得拿出两块巨额金币敲起来,价值五万的金币,约普通人的半个巴掌大,碰触的声音也异常悦耳。
逛了不知多少时间,除了日用品之外,看到最多的也就那些光能武器。这年头,吸血鬼频频出现,有着强大太阳能的武器已经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具了。太阳能武器是由一块和蓄电池一样的东西,放在凹凸镜的焦点上吸收太阳能而得来的,由于成本底,又只对吸血鬼有效,所以这东西卖得非常便宜。冷月无聊也买了几把太阳能手枪,准备夜晚找个吸血鬼试试。
冷月走出商场,已经是太阳西落、夜幕降临之时了,路上的行人匆匆忙忙的赶路,已婚男子急着赶回自己的家去搂着老婆睡觉,而那些尚打着光棍的青年则去朋友家或通宵之处开派队,期望在派队上认识一个多情美丽的女子来搞一夜情。
冷月拐了个弯,准备回苍冥的家,苍冥也应该醒了吧,吸血鬼本身就属于僵尸,将他的血液改得纯一点,应该不需要多少时间。

“站住,前面的小鬼,你给我站住。”蓦然间,后面传来的声音让哼着歌的冷月全身一震。

“干什么?”冷月转过身,盯着眼前十几个一看明显就是小流氓的家伙。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们哥们最近缺点钱,所以向小朋友你借点钱花花。”流氓中一个外貌完全可以媲美大猩猩的家伙站出来,手中的小刀舞得噼里啪啦响,恶狠狠的对着冷月说道。
“这个,曾经我也试过吧,现在居然降临到我头上了,哎,风水轮流转,看来一点都不假。”冷月心里嘀咕,同样以恶狠狠的声音对着他们喊,“你们不要命了,问老子借钱,老子的钱是刚向一个吸血鬼借的。”
话虽然是真话,但出自一个十二、三岁的可爱小孩口中,大概就只有白痴和笨蛋这两种人才会相信,不过综合起来,白痴和笨蛋或许可以算是同一种人吧。

果然,一群社会的“精英份子”立刻笑翻了腰,而那个自认为长得即帅又酷的猩猩男,则一不小心,小刀划破了手指,缨红的鲜血慢慢渗出,不过,这些依然不会影响他裂开大嘴露出黄金般的“美丽”牙齿。
“小子,把钱交出来,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猩猩男将手指放到他的大嘴中,吸了几下。这情形,看得冷月又是一震,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变成僵尸的形态。

冷月看了看四周,依然尚有人流,这时候变成僵尸,无疑定会成为通缉犯,到时候那些将吸血鬼压着打的修真者来打自己,那可一点都不好玩。难不成要把钱交给那些白痴,虽然钱来得容易,但这样交出去也绝不甘心。
自古以来,英雄救美一直为人们广泛赞谈,但美女会救什么呢?似乎还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今晚,冷月遭遇了一次美女救小孩。

就在冷月进退两难之际,一个女子的身影从冷月头上掠过,落到他的前面。短短的头发,身着紧身黑色皮衣,露出魔鬼般的身材,身高约一米七左右,虽然背对着冷月,但冷月直觉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丽女子。
“你们这帮流氓,连这么小的小孩都打劫,你们还是人吗?”女子大声质问,声音清脆悦耳,犹如黄鹂啼唱。

如此好听的声音,魔鬼般的身材,脸蛋又会是怎么样的呢?冷月盯着女子的背影,心里直喊“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十几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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