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了,他或许比别人笨了一点,但他有一颗心——
一颗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坚强的心,一颗连魔境高手都由衷佩服的坚如钢铁韧似烈火的心!
他望着黑压压的人群,忽然笑了出来,他并不喜欢陈菲,打出生到现在,确切的说,他只喜欢过一个人,那就是珷玞,或者说还有一个,那是蝴蝶,他不知道什么叫爱,只知道,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守护她,爱护她一生,
但既然陈菲可以为了自己而去死,那这个仇,就不得不报了,“刚才的这一枪,是谁开的?”
巴可忽然心里感到一阵冰冷,在这一刻,他隐隐的有些后悔当初的做法,后悔当初不应该和程风做对,他看到程风那充满狼性的眼睛,直觉告诉他,这是个恐怖的人!
不由间,他已开始在推步,
“嗖——”
不知道是谁扣动了手里的扳机,拇指大小的子弹利啸一声射向程风,
程风身体一晃,让过子弹,朝巴可猛冲了过去,
人在远处,巴可就感觉到一股死亡的气息,他慌了,“开枪,射——”
一万颗子弹在瞬间响起,丛密的子弹胜过雨点,从四面八方卷向程风……
或者说,这已不再是单纯的子弹了,而是由千万子弹组成的子弹之墙。
在短短的数秒种内,不下十万颗子弹如沧河一般卷向程风,
那清脆的破空之声仿佛要撕裂长空一般,令人牙尖打颤,
巴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可以在如此情况下逃生,能够逃生的,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了。
他轻狂的笑了,端起一个火箭筒,打算等程风万箭穿心之后让他尸骨无存!
程风仍旧在往前冲着,根本无视着漫天的子弹,如一叶帆船,在沧海之上破冰之进!
送死!巴可涨怒道。
这也不难怪,换作是任何一个人,也都会这么说的,哪怕是蝴蝶,看了这样的情况后都会认为程风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人不会,
这个人就是冷燕,如果她在,她肯定会说:会死的人一定不是程风,而是巴可!
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程风本人外唯一知道程风秘密的人——凤凰翱翔!
凤凰翱翔的速度绝对超越了世人的视觉的极限!哪怕是她这个仙路极限的视觉极限,
程风的速度,远比这些子弹恐怖得多!得多!
得多!
巴可怒涨的表情还停留在脸上,程风的脸就已经贴了上来,
然后,程风举起手臂,凌空一划,
无形剑气破空而起,直直的划过巴可的肚子……
*************
程风回到酒店704房间的时候,已经中午时分,他敲了敲门,没有反应,他不由得抓紧门阀大力的摇摆起来,几近将整片墙给推的颤动起来,“碰,碰,碰……”
“先生,请问您找谁,再这么摇下去,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呀。”一个服务员立时跑过来制止,脸色不悦。
“啊……我找冷燕,原先住在里边,现在哪去了?”
“早走了,没什么事别在这发羊角风。”那服务员不耐烦的说。
程风正要发作,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滚开,滚,滚滚,滚滚滚,都给我滚……”
未几,在一大群服务员的阻拦下,一个熟悉人出现在程风的眼中,这个人赫然是“多年不见”的萨克达。
“老三——”萨克达远远得便喊了出来,再不理会十几个服务员的阻拦,硬推开她们来到程风的跟前,两个人来了个大拥抱,“好你个老三,没事了也不报个平安,害得我担心死了。”
“我也非常想念老大呀。”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聊聊去。”萨克达兴奋不已,随即二人便出了酒店。
兄弟见面,少不了来几个开怀大抱,
“你们怎么把无忧居这么好的地方给废了?”程风咽下一块大肉,问道。
“诶!你是不知道呀,自从你在千水河一战成名后,每天来访的人数至少在数万人次以上,这怎么叫我住得下去?”
程风一愣,然后理解的点点头,他完全可以想象到那种场面的恐怖。
萨克达端起酒杯,道,“来,老三,我们兄弟两干一杯,上次千水河一战,大哥我没来得及庆祝,你简直太帅了,都成了大哥心中的偶像呢。”
程风忙放下碗筷,大大咧咧的碰了下杯,“我先谢过,对了,怎么不见老色的影子?”
恍惚间,他觉得少了些什么,赫然发现原来是少了哈维这么个色鬼。
“哈,老色他早毕业了,现在恐怕正在赶往家乡的路上,临走前他还特别嘱咐过我,倘若我以后见到你,一定要代他向你问好,你不知道,老色,经常拿你当偶像呢,自千水河一战后,老色变了许多,至少比以往更加的努力,于一个月前毕业回去了。”萨克达道。
程风咽下几口饭,然后打了个饱嗝,道,“好呀,老色都毕业了,开始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大哥,你呢,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萨克达皱了下眉头,“我于几天前也申请毕业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过些日子就回去帮父亲打点生意,毕竟我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不管我喜不喜欢经商这一行,都得继承贝鲁德商会的这份家业,老三,你呢?打算好了没有?”
程风微微皱眉,神色瞬时凝固起来,他望向窗外,只见车来人往,络绎不绝犹如时间的脚步,匆匆而来而又匆匆而去,
“我不知道,我没有了父亲,也没有了家族,连哥哥,姐姐,母亲也下落不明,再说,我随时都可能……”程风顿了顿,一笑而过,“以后的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吧,眼下走得一步是一步,来,干杯。”
萨克达连喝下三大杯,程风虽然酒量不行却也陪着喝了三个大碗,
萨克达给程风又满上一杯,已然有点醉意了,“对了,老三,你不在的时候,九星教廷天星堂的堂主青慕容来找过你很多次了,还有,大陆上基本上的大势力都曾来找过你,他们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希望你能够成为他们当中的人,这一点,你有什么打算?如果你执意不加入组织而他们硬来打扰的话,我萨克达绝对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
感受到他话语中的暖意,程风微微笑道,“依老大看来,你说我当怎样才好?”
萨克达道,“以你的天资,如果加入一方势力便可以修习里面的独门法诀,甚至于可以得到诸多隐世强者的点化,对你的前途而眼当然是好的,不过要选准地方就是,呵呵,这种事情全由你做主,我这个作大哥不过是提点建议而已,哈哈,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贝鲁德家族来?”
程风笑了笑,“大哥你说笑了,我自小就是雷森家族的后裔,我对商会里的生活已经厌倦了,再说,你贝鲁德家族也不缺我这么个仙路级别的高手,我们既然都是兄弟,以后大哥有难,我这个做老三的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既然都这样了,那加入你的家族还有什么意思呢。”
确实如此,贝鲁德家族如今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家族,几乎取代了当年的雷森家族,
萨克达拍拍程风的肩膀,笑道,“好你个小子,变得机灵了,那个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程风愣住了,“什么那个事情?”
萨克达喝了杯酒,用手指着程风,“啊~~~~呵呵,你还装呀~~~~~,就是那个超级漂亮的叫什么珷玞的,和她关系进行得砸样了?”
程风眉头大皱,“恩————,不砸地,我倒是积极得很呀,可人家不领情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已经快两年没有她的音讯了,你可知道,她藏哪去了?”
这不说还好,一提到珷玞,程风还真是挺想她的,
“没有,不过,据族里的情报显示,她于两年前和一个侍女进了暗黑之森,之后就在没有出来过。”萨克达一边回忆一边说到,
贝鲁德家族提供的情报,有着绝对的权威,程风压根底没有怀疑就完全相信了。
“噗——”
程风刚喝进嘴的酒给萨克达这句话给激得全喷了出来,连鼻子里也冒出来大量的酒水,“什,什么——?你说什么?她于两年前进了暗黑之森?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暗黑之森的危险程风有着亲身体会,那时候他只在暗黑之森的边缘地带就遇上了圣途魔兽,如果往里面深入……
那简直无法想象……
“啊——这个丫头,去那种地方竟然也不告诉我一声——”说到这里,程风忽然顿住了,他忽然间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珷玞她,她不会是进去找我的吧?
他这么想,并不书胡思乱想,早在两年前,在回城的路上,他和珷玞一起遭到冷燕白虎的追杀,为了不拖珷玞的后腿,他赫然逃跑,还被白虎硬逼着进入暗黑之森……
难道她事后进去找我地?
程风的身体忽然莫明的颤抖起来,敢情珷玞他是为了我才以身犯险进入暗黑之森。
他暗自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头脑一阵火热,全身血液沸腾,
萨克达看出不妙,忙提醒道,“老三,这事急也没用,珷玞她是个聪明人,既然进得去就肯定有把握出得来,我会催促族人加紧查探珷玞的消息,一旦有消息,我一定第一个通知你,吉人自有天象,好了好了,来,来,干杯。”萨克达给他倒满一杯酒,碰了下杯子,以转移程风的注意力,“对了,听说你上午杀了巴可?”
程风心中一惊,不愧是贝鲁德家族,消息来得就是快,“不,他不是巴可,只是一个替身,真正的巴可,现在说不定还活得厅滋润,嗨,总有一天,我要把他的脑袋给拧下来。”
萨克达也愤怒道,“巴可这厮确实不是东西,要杀他,却也不很难。”
“哦?巴可的修为确实不怎么样,如果跟我单挑,我有把握一招料理了他,不过问题在于,他整日闭门不出,还不以真面目示人,叫人能对他怎么样。”巴可的行为让程风咬牙切齿,上一次在荒丘他以为死的是巴可,可结果却显示,死的并不是巴可,而是一个垃圾替身,不过带了一张人皮面具而已。
萨克达道,“杀他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有足够的钱,绝对可以要了他的贱命。”
“你这话什么意思,自家兄弟面前就表磨磨蹭蹭了,快说呀。”
“大陆上盛行一种行业——杀手组织,这些组织的天职就是杀人,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无论是谁的人头,他们都会给摘下来,而在所有的杀手组织里,最强大的是——流星。在流星杀手组织的提名榜上,只有七个人是例外,也就是说,除了这七个人以外,他们有实力杀死大陆上的任何一个人,改天,我们到流星组织里面走走,他巴可就死定了。”萨克达微笑着说道。
(昨天说三更的,后来断网了,所以抱歉了哦,第三更没能传上来,今天补上,一共更新四章,大家收藏起来吧,)
卷三、仙路天劫
第八十四章、匆匆离别(2更)
程风半惊半疑的点着头,忽然说道,“不对,既然如此,巴可直接找流星里的人把我喀嚓了不就是了,又何必费那么大劲搞什么悬赏告示。”
在程风看来,如果流星过真如萨克达说的那么厉害,那巴可出点钱不就可以把自己喀嚓了吗?何必自己动手?
萨克达思索了片刻,道,“无外乎两个原因,要么是流星里面没有人接这桩生意,毕竟,你现在的影响力可不是一般的大,杀手也是有原则的,并不是那种为了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家伙,要么是你的人头的价钱太高,巴可他舍不得支付亦或是支付不起,要知道,如今拜廷帝国和铁骑锘帝国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并不是很富有,如果要价太高,即使巴可他支付得起也会舍不得,一个庞大的帝国,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钱,光维持一个帝国的正常运转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如果为了你的人头而花费了太多钱财以致帝国无法正常运转,那是很不明智的选择。”
萨克达自小就跟在父亲身边,自然见多识广,这份心思,远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程风听完大吃了一惊,他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人头会这么值钱,竟然连一个帝国也只能免力支付,想到这里,程风轻轻笑了出来,“以你的估算,他巴可的头值几个钱?”
萨克达竖起一个指头,道,“应该不会高于一百万金币,你放心,他的人头,就当是大哥送给你的一份礼物。”
“不,他巴可的人头,我一定要亲手拧下来,他的头,还欠着雷森家族百万族人的姓名,我程风一定要亲自送他去地狱。”
萨克达重重的搭在程风的肩膀上,“我相信,你可以做到的,先不说这些,有一个人,我觉得你有必要去见一见。”
“九星教廷分坛——天星堂堂主青慕容,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她一共来了九十九次,作为九星教廷的一大堂主,能够放下地位之见,如此款待于你,光她这份招钠你的诚心,你就应该见她一见,再说,九星教廷的实力也是相当的恐怖,面对大陆上多支势力的夹击而不灭亡,其势力之大可想而知,能够加入九星教廷,你也就多了一层保护伞,对以后的路有很大的帮助,只是……”说到后面,萨克达的脸色变得担忧起来。
程风虽然不是个聪明人,但也猜得出来,萨克达担心的是日后倘若九星教廷和贝鲁德商会对抗起来,出现兄弟相残的局面。
“大哥你放心,如果真的有那个时候,我会自动脱离九星教廷,绝对不会让兄弟相残的场面出现,都说只是见她一见,未必就得加入九星教廷不是。”他定眼望着萨克达,望着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兄弟,
程风一路走过来,世路崎岖,人心险恶,世事残酷,除了少数的几个人还让程风感到温暖外,他已然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所谓的“爱”了。
四目相对,体会着彼此眼中的情义。
“去吧,去见见她,我也要准备回去了。”萨克达有些不舍得。
“这么快?你不是说过些日子再走吗?怎地说走就走。”程风倒没有料到萨克达这么快就要回去,
“我一直留在江州,就是为了见你最后一面,如今心愿已经完成,我不走还留下来做甚。”
确实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如今大家都已经不再是刚入学的那群孩子了,有许多的事情都需要去面对,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生”。
程风也不好多加挽留,只道,“也好,我现在是个穷小子,实在没什么好送的,不过,以后如果遇到困难的话,我一定会义不容辞的。”
贝鲁德商会的总部在芬洛帝国,离江州足有几万里之遥,如今这一分别,又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再见面,或者说,这是永别也或未可。
萨克达忽然笑了,“哈呀,你看我这记性,倒把一件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他一拍脑袋,抽出一张银行卡,强行塞到程风手里,“这是区区五百万金币,也不是很多,算是大哥的一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
程风略略歪着头,思考了下,然后一把将卡塞进口袋,贝鲁德商会有的是钱,也不在乎这五百万,在常人眼里,或许这是不可触摸的天文数字,但连萨克达自己都说“这是区区五百万,也不是很多……”
这点钱,对贝鲁德家族来说,可以完全忽略,再说,要是兄弟间妞妞捏捏的,那才不像样呢。
程风笑了笑,“既然大哥都说是是区区五百万,也不是很多,那我就不客气了。”
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萨克达也笑了出来,一拍程风的胸,“以后要帮忙的尽快扣我的电话,能帮的我一定舍了命的帮。”
程风“恩”了一声,“我打听个事,大哥听说过天剑门没有?貌似芬洛会武中排名第二位的星云子就是天剑门的人。”
“恩,星云子?就是那个得到残阳仙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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