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里的监牢淡淡的血腥味道混杂着熟肉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还没有消散干净幽暗的灯光下,青石做的床上,兰明珠小猫一般蜷缩着坐在角落里面,听见沈旭之进来,身子不由自主的痉挛了几下,身子又往角落里缩了缩见自己扔下的衣物在地上,没有动兰明珠这般摸样,沈旭之摇了摇头,心中的恨意混杂着一丝莫名的感触手指轻动,像是那夜轻叩玉峰,指间温存依旧只是那份温存的感觉不知不觉消散,全然找不到一丝痕迹轻轻走了进去,兰明珠听见脚步声临近,身子又抽搐了几下抬起头,眼神里面露着深切的仇恨和一丝被遮掩住的恐惧沈旭之抻了个懒腰,懒洋洋的说道:“凑合着睡一夜明天赶路,抓紧时间出了九隆山脉,你我就能各奔东西再也不用你看我不顺眼,我也少了几分累赘和责任”兰明珠咬着嘴唇,眼圈里噙着泪水,不屈的看着沈旭之,眼睛里仇恨的怒火像是要把沈旭之点燃了一般白皙的肌肤从破碎的衣服见露出,昏黄的灯光下,带着魅惑的滋味沈旭之把羊皮袍子从怀里掏了出来,放在地上一张不知名的荒兽毛皮上,羊皮袍子惊醒,睁开眼睛,睡眼朦胧的看了看四周,打了一个哈气,又把头枕在胳膊上,睡去沈旭之在兽皮上盘膝而坐,没有理睬兰明珠,而是开始旁若无人的运息调气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会有的这句话有多正确,沈旭之自然知道这有足够的实力才能让自己活下去,活的好一些喝下的那杯茶饮果然有着非同一般的效力沈旭之神识扫过周身肌肉骨骼,百脉诸穴不仅骨骼筋肉、肌肤的韧性都比日前强上几分,连经脉和周身诸穴都变得宽大、结实了一些雪山依旧高高耸立,开辟的任督二脉似乎又宽阔了,河床变成土黄色,看上去就十分结实念力经过河床流转,清澈明晰,让少年郎见之心喜识海的池塘却获益匪浅,已经大了十分之一,池塘里面的念力淬炼的天地元气浅浅的积累了一个底儿昊叔还在那忙忙叨叨的摆弄着龙芽骨,手里拿着不知道是什么器皿,一圈圈的打磨着,偶尔还有点黑红的火光冒出来渐渐,一根银针的摸样已经初见成形“昊叔,忙着呢?”
沈旭之嬉皮笑脸的和昊叔打着招呼,似乎白天拔刀相向的尴尬根本就不存在一般“恩”昊叔手里摆弄着龙芽骨,斜睨了沈旭之一眼,似笑非笑,让沈旭之感到有点阴森,后背隐隐有些汗“这龙芽骨,是巨龙身上最为精华的部分有人认为巨龙颅内的龙丹是精华,那都是扯淡真正杀过龙,并且对龙有深刻了解的人,都知道,龙芽骨才是龙身上最为精华的部分你看……”
昊叔把龙芽骨掰弯,一松手,龙芽骨轻轻弹了几下,又恢复正常“多强的韧性用冰把弯曲的龙芽骨冻上,外面包裹着油脂,哪种荒兽吃下去不得完蛋?再说,龙芽骨本身是含有剧毒的……”
听昊叔说到这里,沈旭之脸色一变,连忙止住昊叔滔滔不绝的演示,连忙说道:“剧毒?要做纹身的针?”
“当然要是没有剧毒,用来做针有什么用”昊叔兴致盎然,用龙芽骨虚点沈旭之,说道“剧毒?”
沈旭之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一次的问到“你傻了?都说过,里面有剧毒这种剧毒是龙类淬炼**的宝贝,你以为龙类光光凭借天生一副筋骨就能横行?还不得被这种毒素反复淬炼才有这般道行放心了,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
第四十六章人生最大的理想——骄奢淫逸
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居然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说法?这种时候沈旭之没有丁点的怒意,只是会无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但却没有办法这时候,只能相信那看上去还算是靠谱的老头或许,沈旭之内心深处在用小人之心揣测着昊叔的君子之腹或许是在报复那天的拔刀相向?
看着昊叔全神贯注的打磨着龙芽骨,仿佛中,一种奇异的色彩笼罩着昊叔,白发苍苍的脸上每一道皱纹都充满了棱角,在岁月的磨砺中愈挫愈勇,愈勇愈强每一道棱角都述说着坚贞不屈的往事难怪人们常说,专心致志的男人最帅,应该是这么意思但沈旭之不是女生,不是花痴,看了一小会就感觉到很无聊引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这村落里面木系元气少的可怜,实在只是聊胜于无还是早点休息,准备明天上路想着应该很快便能离开九隆山脉,把兰明珠送回京城,沈旭之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又有点说不清楚的淡淡的失落人性很复杂沈旭之这么安慰自己想着想着,手指间似乎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仿佛又按在那高耸入云的峰上,柔软滑腻,沁人心脾心神一荡,退出识海,羊皮袍子还在静逸的夜晚里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洁白的毛皮在幽暗的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光彩石床上的兰明珠小猫一样蜷缩着,偶有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倒是看不见一点点伤痕沈旭之抻了抻手脚,感受到筋骨之间变得强劲了些,料想脱胎换骨也不会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心中欣喜之情便没那么炙热沈旭之在地上拾起出门时扔到兰明珠身上的长衫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沈旭之一直舍不得扔掉拾起了袍子,手指捻捏着粗糙的纹理,少年郎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了灾荒、饥饿的人吃人的年代那时候自己带着刚睁开眼睛的羊皮袍子在飞云江畔艰难前行,刚和一伙试图吃掉沈旭之怀里的羊皮袍子的灾民刺刀见红的打了一仗,一身的刀伤棍痕那年的冬天还特别冷,少年郎肚子里面空空如也,连肠鸣音似乎都已经消失,只有怀里的小白狐狸能给自己一丝的温暖坚持着又走了一天,傍晚,天色将暗每天最寒冷的时分就要来临死亡似乎就在身边,沈旭之随手一动便能触摸到死亡的感觉在即将被冻死在海西丘陵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件粗布长袍,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到现在沈旭之还不知道那只手是什么人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寒冬里,整个人的思维都被冻上了,只有眼前那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才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匀了几口给怀里的羊皮袍子,少年郎三口两口喝掉,恨不得连碗都吃进去当天晚上,沈旭之靠着那碗稀饭带来的热量再次干掉了三个试图杀了自己吃肉的汉子对着三具尸体,沈旭之犹豫了半个晚上,最后活下来的念头战胜了心中的执念就着大汉们留下来的火和锅,沈旭之弄到了足够的食物之后,沈旭之裹着这件粗布袍子熬过了寒冬再往后的日子,便没有这么艰难过随着羊皮袍子一天一天的变大,日子也顺畅了起来想着那些年一起吃过的野草,沈旭之心中没有悲伤与凄凉,而是充满了对现在生活的向往比较起来,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有达到骄奢淫逸的地步,但毕竟能吃饱饭,这就足够了骄奢淫逸,真是美好的梦想啊沈旭之心里默默念叨着这四个字,仿若每个字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魔力一般,让少年郎着迷多少人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不都是为了这四个字沈旭之把粗布袍子摊开,上前几步,想要给兰明珠披上兰明珠抬起头,往里躲了躲昏暗的灯光下,凌乱的发丝挡在充满仇恨的眼睛前,不但没削减仇恨,看上去是带了几分决然长发、乌黑、凌乱、仇恨、眼神、娇柔……一瞬间这些字眼涌进沈旭之心里,久久不肯退去沈旭之停下脚步,稳了稳心神,把袍子递了过去因为这件袍子对少年郎有特殊的意义,所以沈旭之特意把这件袍子浆洗的很干净兰明珠没有接,只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沈旭之没有一点点的温柔与暧昧,只有恨不得千刀万剐的仇恨,还有就是一些沈旭之也看不清楚的味道目光再犀利,也杀不死人对于死亡的威胁,少年郎多年刀尖上打滚的经历看来最是风轻云淡直接把袍子抛了过去,冷冷的道:“披上别再生病给我添麻烦早一日送你回去,早一日不用见到你对大家都好”冰冷的话语像是一把把刀子,剜进兰明珠的心深入骨髓的骄傲自尊给这一把把刀子剜的钻心的疼痛,直到破裂,变成一片一片,无法再次拼凑起来兰明珠抓住那粗布袍子便要撕碎,正在这时,却听见那少年像地狱中走出的恶魔般的声音又说道:“那是我最后一件完整的衣服,你猜猜你要是把他撕掉,我会不会生气?”
黑暗中少年郎的声音带着几分萧瑟,秋日里的微风般虽然不经意却入骨的寒“睡,你们这些富家子,锦衣玉食惯了,多一件衣物便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你要是再风寒入体,我可没有把握在把你治好就算是能好,沉疴缠于肺腑之间,对你以后的修行也是不利”沈旭之好话好说,但在兰明珠听来,少年郎的言语像是另外一种藤条,毫无怜悯的抽在兰明珠灵魂的深处比藤条抽在身上还要疼上几分兰明珠的手被定在半空中,指甲紧紧抠在掌心,一丝丝的疼痛从已经麻木的掌心传了过来这时,兰明珠真的希望天塌地陷,把自己和这个恶魔一起埋葬起来“睡”沈旭之躺到地上那张荒兽皮上,胡乱的紧了紧长衫,把羊皮袍子揣到怀里吹熄了灯漆黑的屋里,没有星光,没有月光,有的只是无边的黑暗沈旭之长叹一声,如受伤的野兽一般,让人毛骨悚然兰明珠依偎在床上,听到这声长叹,想着沈旭之刚刚说过的话,想着那夜的温存,想着藤条一下下抽在自己身上想到那根枯黄的藤条,忽然觉得身上麻酥酥的,真像是有一根藤条不知在何方而来,抽到自己身上不是疼,而是一股子让人意犹未尽的酥麻黑暗中,兰明珠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腾起一团绯红,热的有点发烫我,我怎们能这样……
粗布长袍披在身上,仿佛是错觉,又仿佛真的存在,长袍上还带着少年郎点点温暖的气息长袍披在背上,像是那夜,少年紧紧抱住自己,温暖而又有些不真实那只不老实的手在自己肌肤上划过,粗糙的像是石子,要把自己吹弹可破的肌肤划伤直到最后,那只手轻轻按在自己胸前……忽然,兰明珠感觉到身上已经痊愈,连一点点疤痕都没有留下的伤处传来一阵阵疼痛,冲淡了全身的酥麻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愤恨,时而爱怜身边都是那恶魔充满阳刚的男性味道,有些温暖又说不出来的厌烦种种奇怪的感觉和白天的惊吓,饥饿寒冷变成了兰明珠一夜的主题就这样,兰明珠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被沈旭之叫醒的时候,天色大亮沈旭之已经开始收拾行囊羊皮袍子没有一刻老实,在屋子里东张西望,对什么都好奇,看见什么都上去闻半天,看看到底能不能吃石滩一早便来到石屋前,准备随时听从沈旭之的吩咐有壮硕如男子的妇人送来两碗不知道什么草和荒兽肉熬成的粥沈旭之和羊皮袍子分食了一碗,在沈旭之冰冷的目光注视下,兰明珠也强咽下一碗粥收拾完行囊,石中也带着全村的数百村民给沈旭之送行石中把石滩叫到一边,反复叮嘱着什么携着沈旭之的手,一直送到没有路的地方,才依依而别按照昊叔的说法,这里距离九隆山脉北面出口大约还有半个月的路程村落里每年都要有两次派人走出九隆山脉去购买一些生活必用品,比如说盐巴之类的物件所以,从村子到外面的路很熟悉一条没有荒兽的路,对沈旭之的吸引力绝对要比那夜的温存、暧昧要大得多上了路,三人无话只是默默的赶路晚上,精力充沛的石滩守夜,沈旭之全神贯注的积攒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虽然每三块翡翠都要被昊叔取走两块,但在走出九隆山脉的时候,沈旭之已经把毒力和毒力增幅加满当看见寒云川和幻象森林之间那一望无际的寒云平原的时候,沈旭之忽然感到恍若隔世
第四十七章姑娘,你喜欢文学吗?
“这里就是寒云平原,往前走大概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一处叫做阴平镇的集市,村子里买卖东西都是在那再远的地儿我们况黎族族人百年以来就没有去过”石滩指着一望无际的旷野,茵茵绿草也有些开心的说道在石滩心中,那个简陋的村子象征着盐巴,布料,是生活的一部分“那就继续”沈旭之看见了希望,这一路没有看见什么了不得的荒兽,身后李牧对付的那人也没有穷追不舍,一切似乎都很完美羊皮袍子在草地上撒欢的跑着,像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像是做着记号,又像是在找什么三人踏入了韩云草原一路走来,比兰明珠一辈子走过的路都要长脚底的血泡早就破了长,长了又破虽然有高阶的木系法术治疗,没有溃烂,但一番皮肉之苦却是无论如何都免不了的脚上的绣花鞋早就走烂了,现在套着的是沈旭之草草编制的一双草鞋圆润的足踝露在外面,虽然狼狈但依旧圆润光滑,芷若明珠每迈出一步,脚底都钻心的疼痛路上的石子草叶都在折磨着娇嫩的肌肤兰明珠倔强的咬紧牙关,一瘸一拐的跟上沈旭之和石滩的脚步,不肯稍远对兰明珠的坚忍,沈旭之也很意外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步的人不多,但弱似岸边拂柳的兰明珠做到了,一声不响的做到了到了平原,三人脚程渐快傍晚时分,三人便远远的看见炊烟袅袅的阴平镇看见了许久不见的人群,不管是沈旭之还是兰明珠都有些激动应该是可以活下去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近在眼前,一个集市,繁华祥和的集市虽然没有京城那么雍容典雅,但在经月没有见过人影的少年郎眼中,是那么的可爱吵杂的集市在傍晚时分愈发热闹三人来到一家客栈准备打尖投宿,客栈不大,但看上去简洁大气房间在二楼,一楼是七套桌椅,店小二麻利的招呼着客人看样子生意不错,虽然不是正点的餐时,但也稀稀落落做了三桌子人“小二”沈旭之扛着羊皮袍子,走进客栈大门,吆喝了一声“来咧……”
熟悉的声调,再次听到,莫名间有些热泪盈眶活着,真好“开两间客房”沈旭之道“上房还有一间,普通客房已经满了”小二马上吆喝着道无论什么时候,房间爆满都代表着客栈生意兴隆,偶尔,老板高兴,能打赏下来一两个铜板虽然少,但是有获得赏钱的机会总是让人开心的事儿看着小二洋溢着幸福的脸,虽然有一点点小小的小人得志的味道,但沈旭之没有在意,只是手掌一垂,两枚铜板不知从什么地方落到掌心上前拉住小二的手,温言道:“那就开一间上房好了”说完,凑到小二耳边,小声耳语说:“柴房还有地儿”感觉到铜板硬硬的,饱含着那少年的体温,有点烫烫的小二心头一热,脸上职业的笑容里出现了几分亲切“有就安排您一家,我不放别人进去”贴心啊……这么贴心的小二,如此美好的生活一瞬间,沈旭之心情变得大好“来三碗刀削面,要大碗的半斤酱牛肉,再来两壶酒”“好咧……”
小二一溜小跑,到一个靠着窗的桌子前面,把已经很干净的桌面又擦拭了一番,请三人坐下,才唱着诺走开“上房一间,酱牛肉半斤,刀削面三大碗,陈年老酒两壶~~~~~~”声音拐了七八个弯,街拐角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听到一间上房,兰明珠的脸色变了变,胸口似乎被一块大石头压住,呼吸的不顺畅沈旭之心情大好,也到了将要说分手的时候,少年郎也想留下个善缘,便解释说道:“你自己住我和石头去柴房”听到沈旭之的解释,兰明珠又恢复了那份淡然冷傲的表情,仿佛刚才心中的大石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看着窗外,没有理睬沈旭之,只是心中一缕淡淡的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不肯消散一路走来,虽然没有说话,女孩子的心思却早已百转千回,绕了无数弯儿别说沈旭之,就连兰明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真正的内心是什么样的“大人……”
“都说了多少次了,叫少爷”沈旭之给石滩纠正到石